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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侠虫子 发表于 2004-7-3 12:13 PM

[原创]反思与质疑中国“救助体制”!

(一)
2003年春,湖北大学生“孙志刚”在广州被非法收容毒打致死,以及由此引起的三位法学博士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审查——“收容遣送制度违宪”——和五位法学家提请全国人大进行特别调查的事件,经媒体的广泛报道后,已引起全国民众极大的关切。

事件结果是,旧的收容遣送制度被迫废除。

2003年,6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同时,1982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强制废止。                                         ——写在前面的引子。

一条来自南方周末的新闻。让人看了绝望恐惧,到最后,只有麻木,一点怜惜,除此之外,只有无奈了吧,我想!

——从去年9月在救助站遭遇猥亵至今,严小艾和爱人王建国长期漂泊在广西南宁。在这个伤害了他们的地方,眼泪、下跪、嘶喊和法律,都没有让身心脆弱的严小艾得到精神和医疗上的彻底抚慰。目光决绝、精神失常的严小艾现在只会讲一句话:“我没有犯法!”这是她对身外世界的惟一回应。

  小便从她的裤腿里流了下来,还伴着血。严小艾全然无觉地被王建国领着,走在回旅馆的路上。一位走在身后的老人看到了,跑上去骂王建国:你看看你老婆都这样了。
  王建国慌忙中买了一些卫生用品。回到宾馆,帮严小艾脱下鞋子,鞋里已被鲜血染红。拿着鞋,王建国难过地蹲在地上。
  这是在6月13日的北京市昌平区。距离严小艾在广西南宁市救助站被保安猥亵整整9个月。9个月时间,严小艾已从当初轻度的情绪反应,变成了一个在常人眼中不折不扣的精神病人。
  显然,严小艾正在自己的世界里,而且那一定是个紧张的世界。她抱紧双腿缩在床上,目光呆滞,对眼前晃动的人影没有感觉。“我没有犯法!我没有犯法!”她嘴里突然发出的清脆声音,在安静的空气里让人不禁会打个冷颤。


“受辱救助站”!!!!!
  2003年9月,王建国和严小艾来到南宁寻找生机。
  他们的理想是在家乡以外的地方开一个卖凉粉的小店。王建国说,在来南宁的火车上,装在严小艾身上仅有的一些钱被偷走了。无奈之下,两人前往南宁市救助站。此前他们早已获知,“收容遣送站”已经改为“救助站”,接收遇到生存困境、主动寻求帮助的人。

   “与以前的收容站比,现在很安全。”两个人就这么想。
  2003年5月刚刚翻建而成的南宁救助站,从外观上看非常漂亮。救助站为两层小楼,男下女上。严小艾被安排在二楼14号宿舍,同住一室的,一位是海南籍中年妇女,另一位是个广西老太太。王建国住在一楼。
  
    事情发生在9月14日深夜,他们来救助站的第五天。
  按照救助规定,女性受助人员必须由女性工作人员负责管理,特别是晚上查房。这些规定条款被放大制作后,挂在救助站一面主要的墙上。
  同样按照规定,保安不能介入对救助人员的管理,更不能替代管理人员夜间查房。这一切的规定,在当时的南宁救助站似乎——形同虚设!时任南宁救助站站长的卓铭佳承认,“按照规定,晚上查房必须由两名值班干部和一名保安一起去,但当晚值班干部疏忽大意,只让保安一个人去了。”
  这个叫马兴发的保安,就这样在凌晨时分走进了14号房间。严小艾住在下铺,保安径直来到她床边。他捂住了严小艾的嘴:“别喊,不然掐死你。”同样的话,丢给了两位惊慌失措的同屋人。对严小艾的身体进行了持续10分钟的摸弄后,保安离开。
  惊恐中的严小艾冲到门边想锁上门,却发现门从里面根本锁不上。
  过了一会儿,严小艾又听到了上楼的脚步———那个保安又来了。严小艾挣扎着缩到床角,又被强行拉了出来。她央求:“我已经40岁了,孩子也大了,我男人还在楼下呢,放过我吧!”保安没有被打动,一边说着脏话,一边将手指粗暴地插入严小艾下身。
  天亮时分,保安第三次来到房间,以同样方式对严小艾进行了长达半小时的蹂躏。严小艾下身严重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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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第三条规定,受助人,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受助人员在受助期间其人格权得到尊重与保护。第八条规定,受助人员应按性别分室居住,女性受助人员应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救助站工作人员之“八不准”中,绝大部分是规定不准侵犯受助人员人格尊严的,如,不准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不准使用受助人员为工作人员干私活;不准调戏妇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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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元返乡!!!!!!!!!!!!!!!!
  王建国用头猛烈地撞击房间的铁门,他要求见领导、要求报警———在得知事发的当天早上。下午4时,救助站党委书记李雪华露面。王建国说,当时李雪华态度非常好,恨不得要跪下,对比自己年轻的王建国一声一声“大哥大哥”地叫着。李雪华的态度打动了他们,“你们不要生气,我们一定会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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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我曾经思考小说的艺术在于夸张手法的运用,可是,更夸张的是,现实的事实让人觉得是艺术的夸张,人会变得很悲哀!!——人性的对比,下面可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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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副站长这样劝王建国,“手插在里面,不算强奸,别说一次,就是十次八次都不算啥。只要你们不报案,不告诉记者,你们提出的任何要求我们都答应。”
    ——(对,那不叫强奸。那叫——变态虐待!!!!!!!!)——
  
     他们被安排至民政局下属的军供大厦住下。进房后王建国看到房间有电话,便答应住下来。救助站提出提供两张次日回陕西的车票和100元途中生活补助。
  李雪华对本报记者说,事发后他一直主张和鼓励王建国报案,但遭到王的拒绝。
  (人民的好公仆呀!!!!!!!!!!!!!?)
   
    王建国说,这是谎言。当时救助站一行人一走,他马上拿起电话报警,电话却打不出去。总台说,“上面有话,你们的房间不能打。”

     王建国试图上街打电话报案,!!也被门口保安拦住!!。一次好不容易跑出去,手刚伸出去拿电话亭的电话机,就被突然赶来的几个人压倒在地。严小艾也被反扭着送回了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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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规定,人身自由权不受限制。人身自由权是人身权中最根本的权利。新《办法》取消了强制功能,把救助完全变成了一种自愿行为,实行来去自由的开放式管理。只要符合救助的条件,都可以救助。救助站必须提供及时的救助。第十一条规定,救助站应当劝导受助人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不得限制受助人员离开救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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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任南宁救助站站长的李雪华否认了这一说法。他说,电话只是没有开通,因为王严二人是救助对象,救助站不能负担其额外电话费用。保安阻拦并非限制自由,也是考虑到两人在广西人生地不熟,只是建议其少出门。
    (有道是“公说公理婆说婆有理!!!!!!!!!!!)

  而军供大厦总台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和长途电话不同,市内电话根本无需申请开通,而是自然开通。
  王建国说,猥亵事发之后,严小艾开始的表现并不很激烈,就是不说话,光哭。李雪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承认,离开救助站时,严小艾神智清醒。她还说,不要对那个保安处理太狠,他还年轻。
  在李雪华和南宁市保安公司经理冯绍淇的劝说下,王建国同意离开南宁,并接受1800元的补偿。其中保安公司提供1000元,救助站给付800元。当时双方保证此事就此了结。
  临行前夜,冯经理和其妻子前往军供大厦看望王严二人。听完事情的详细经过后,冯绍淇表现得也很生气。他的妻子在卫生间看过严小艾下身的伤后,抱着严小艾哭了半个小时,说这简直不是人干的事。
  当晚,冯经理夫妇到街上买了很多吃的和营养品给严小艾,离开宾馆已经凌晨一点。王建国说,那一天他心里挺感动,觉得领导能做到这一步也不容易。
  9月17日,王建国携严小艾离开了南宁———这个来时带给他们憧憬、走时却伤痕累累的地方。他们走得很心酸,一是直到离开,都不知道那个保安是谁;二是没有机会报案。最让人担心的是严小艾身心俱损,下身持续流血难止,而且她越来越沉默,一天都说不上一句话。
  王建国心想,离开南宁过些日子,严小艾应该能好起来。然而未曾预料的是,事情却越来越糟糕,越来越复杂,越来越痛苦和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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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平凡的人的命,这么贱,只值1800元!!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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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脸和谎言¥¥¥
  严小艾的精神并没有想当然地好转起来。离开南宁后的一个月里,王建国晚上经常被严小艾的尖叫惊醒。严小艾会突然指着门说,门外有人!
  王建国难过地意识到,严小艾的精神真的出了问题。
  2003年10月17日,王建国和严小艾再度来到南宁。目的只有一个:让救助站赶紧给严小艾看病。
  但这一次气氛完全变了,这让王建国始料未及。一张张曾经极度真诚的脸,突然间变得“那么恶”。
  在火车站,保安公司经理冯绍淇和王建国见面。冯绍淇说,你怎么又来了?事情不是已经解决了吗?王建国说,严小艾病情加重,给看看病吧。冯绍淇说,看病不是我的事。王建国追问保安的名字,冯绍淇说,人已经被开除,连档案我都烧了。王建国气愤难当,说你们这样我就去告。
     曾经为严小艾的遭遇动情的“冯绍淇”(好一个人民公仆!)突然翻脸,“你去告,告诉你阻力大着呢!一,你是外地人;二,这事已经给钱了;三,打官司拖死你。”

(这第三着,在咱们国家有个特别的名儿,叫:胳膊拗不过大腿!识时务者,为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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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都知道公民的权利神圣而不可侵犯。但是当一个小人物在和国家机器比如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博弈时,常常显得那么弱势和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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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建国六神无主来到南宁市信访局。信访局接待人员听后感到震惊,让其到公安局报案。10月20日,王建国到南宁市公安局长岗派出所报案,公安受理。当时公安人员诧异:“这么大的事怎么现在才报?”一星期后,公安机关将保安马兴发抓获。20岁的马兴发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
  10月23日,在南宁市信访局的协调下,救助站书记李雪华和保安公司经理冯绍淇一同来到信访局。严小艾一见到李雪华,突然钻到信访局后面院子的水管下面,惊叫不止,小便失禁。王建国说,就是从那一刻起,严小艾大小便开始失禁至今。
  今年6月16日,改任南宁市救助站站长一职的李雪华也同样描述了当时的场景。他说,一看就是装的,一个精神病还能认出我来?救助站一位科长也对记者说,严小艾是个40多岁的人了,什么没经历过,那几下子就成了精神病。谁信?
  新华社记者王勉、张周来接到群众举报后,经过调查率先报道此事。新华社的报道发表后,!!!!!!!!!!中央有关领导作出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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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们也不能不遗憾的看到,孙志刚案件又是走的“通过领导批示解决”这条老路。我们先不说这条路能否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圆满的结果,但是通过“领导批示”这种 “权威作用”来调解社会矛盾,来干涉司法不公,可以奏效于一事一时,但绝不可能从根本上长远解决问题。一个法治的社会,是不需要也不应该存在这种现象的。
(嘛叫,旧戏重演,来这看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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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迫于压力,2003年10月24日,救助站终于把严小艾送进南宁第五人民医院(记者注:精神病专科医院)治疗。
  入院3天后,新华社记者王勉曾前去探望。他回忆,当时严小艾表情木然,总在说,“我怕,我怕……床边有人站”,说着说着就哭起来。
  经过几次专家会诊、专业测试,严小艾被诊断处于重度抑郁状态和中度焦虑状态,心理状态重度异常。随后,南宁市公安局委托广西龙泉山医院对严小艾作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结论为:情绪反应,并肯定情绪反应与被猥亵有因果关系。
  王建国和新华社记者都表示,入院之初,医院的态度还比较好,也向王建国通报治疗的情况。
     但到后来,态度起了微妙的变化。
    (也许,在这种时候,一个人才会发觉,金钱与权利的魅力 。很容易地就解释了为什么自古到今,有那么多人为了金钱与权利不惜铤而走险!)

     住院不到一个月,医院唐副院长通知王建国,要严小艾出院,理由是病情好转、拖欠医药费———救助站已经拒绝支付医疗费。无奈之下严小艾11月24日出院。
  2004年6月17日,本报记者向南宁第五人民医院唐副院长询问严小艾当时的真实诊断。唐副院长做出回忆的表情慢慢地说:严小艾这个事我听说过,但具体情况确实一点都不知道。
  出院后,严小艾转为门诊治疗。医生叮嘱,无论如何不能断药。于是王建国靠从救助站要钱买药。要钱的过程并不容易,严小艾的药物治疗也因此时断时续。
  2003年12月18日,严小艾又断药了。王建国给救助站站长卓铭佳打电话,卓铭佳回答:一天两天不吃药不要紧。之后,严小艾的门诊治疗彻底被迫终止。
  12月27日,上海新民周刊记者杨江赴南宁调查。救助站为处理严小艾一事专门聘请的李技江律师告诉他,我们已经安顿好严小艾。遗憾的是,当时严小艾就在杨江记者身边,已经两顿未食,“她眼中充满恐惧,手里紧紧攥着一块石头”。

    ¥¥¥¥ 颠沛流离的日子¥¥¥¥
  在南宁讨要说法的漫长时间,是他们风餐露宿的苦难漂泊。他们在寒冬穿着单薄衣服露宿过街头,在垃圾箱里寻找食物,被民政局安排住在偏远的监狱附近的旅馆,整幢楼就他们的房间亮着灯,因没钱坐车到市区上访,从早上7点走到中午。
  火车站附近的菜市场里,问起严小艾几乎每个摊主都知道。他们记得这两人蹲在地上剥丢掉的烂芒果吃,两个人的手全是黄的。
  颠沛流离的日子让严小艾病情严重恶化。南国早报记者曾见到站在新城区法院门口的严小艾逢人就礼貌地鞠躬:“阿姨好!叔叔好!”
  严小艾有时候会因饿而发病。一次她看到了卖烤羊肉的,说要“吃肉肉”,王建国当时身无分文。严小艾突然暴躁起来,狠狠咬住王建国右小臂,血一下就流了出来。卖烤羊肉的人当时吓呆了,慌忙送给他们几串。
  很多南宁市民给了他们帮助。一个女记者大雨天从报社追出来塞钱给他们,第五人民医院的护士给他们买饭吃,信访局门前其他上访的人纷纷解囊三块五块地给他们。最让王建国感动的是,家乡陕西铜川民政局托人带给他们1000块钱,说“你们在外面受苦了”。
  5月24日,新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南宁市救助站、南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新城分公司预付严小艾医疗费1000元。南宁市民政局不承担责任。

  独立主审法官王志坚对本报记者说,也只能这么判了。至于所谓预付,王志坚解释,就是先付1000元,如果严小艾在继续治疗过程中费用超出这一数目,可以再提起诉讼索要。
  王志坚进一步解释,这个判决和严小艾是不是精神病没有关系。因为原告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提供严小艾患精神病的依据。
  梁标律师对这一解释也表示认同。他说,当初没有提精神损害赔偿就是因为当事人没钱做精神病鉴定。
  王建国和严小艾再度来京寻求法律援助。目前由中国政法大学部分学生接济生活,并帮助募集钱款治病。8000元的住院治疗费对很多人来说都并非易事,几个年轻的大学生焦头烂额,但仍在作最后努力。这些未来将从事法律工作的学子,为严小艾起草上诉状,提出10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善良的人,带来的一丝生活最后的尊严与希望!!!!!!)
  6月21日下午6时的北京昌平,王建国如同领着孩子一样牵着严小艾的手。他们依然在等待消息。王建国俯身问严小艾:“肚肚饿不?”“我没有犯法!”严小艾这样回答了他。
  (文中严小艾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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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天津,和风旭日,天气清爽。
同样活在同一片天空下的,王严夫妇,生活中却没有丝毫阳光与清爽,有的也许只是黑暗痛苦与绝望吧!
王严,俗人而已,平凡切渺小。他们曾经的理想只是为了活下去,去开一家自己的凉粉店而已。
可是,他们将会发现。那只是一些虚幻美丽的泡影。
那些泡泡曾经在他们天空,一晃就逝!!!!

你是否看了这个东西感觉,辛酸,你是否看了这些东西感觉恐惧!?
那是因为,你我都是一个个平凡渺小的人罢了。

不知道,这样的天气什么才能晴朗,他们的世界!!!!!!!渺小切无奈!

一切只是为了,活着!!!!
 
  

等卡索的梨落 发表于 2004-7-3 12:24 PM

靠,真他妈的变态,气死我了!!!!~~~
凭什么女人就这么受欺负啊!!!!!~~~

飞侠虫子 发表于 2004-7-3 12:40 PM

嘿嘿 楼上的宝贝 够厉害的。

哈哈 竟然又被 寂寞寻觅斑竹 加分 ~!!!谢了

寂寞寻觅 发表于 2004-7-3 12:49 PM

汗!
二楼的MM就是强悍!
好文章淡然要加分了!

只是看完又是悲哀,整天社会主义制度好!真的好??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在看不到这样的事情发生,不是说为什么女人就这么受欺负,大家也看到了她的丈夫在她受猥亵后还是一样的陪在她身边!我们现在要思考的应该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为什么非要一切事情有了领导们的批示才能搞顶,为什么所谓国家的主心骨共产党员们会是这样的一些人。
想到自己当初还想入党,算了!现在连自己是个团员都觉的不舒服了

飞侠虫子 发表于 2004-7-3 12:58 PM

哈哈 寂寞寻觅兄  你就此言差矣。只是人有三六九等,自古有之。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也是一个不争的哲理。
只是,现在不是探讨人性的好坏,只是一种制度的质疑。这样会让大家感到一种有的放矢的安全感。

我昨天下午又思考了,这个帖子中的人,只是我想假如我是什么局长,哈哈 我也会有同样的选择。只是  他们也许很无奈。象你我的性格文人的夸大其词的成分实在是大。有力度的人不是没有,只是那种人太少。英雄可谓!

飞侠虫子 发表于 2004-7-3 01:04 PM

我们现在要思考的应该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为什么非要一切事情有了领导们的批示才能搞顶,为什么所谓国家的主心骨共产党员们会是这样的一些人。
想到自己当初还想入党,算了!现在连自己是个团员都觉的不舒服了


你的意思我同意。
但是,社会主义好坏,不是你我敢论定的。小心你们网站被封杀!哈哈 还是少谈及政党好坏的好。(不得不承认,我这就是一种怕事的心理!哎~~~没办法,现在体会帖子中人的无奈了。)
主要一个问题,就是为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悲剧,咱们国家应该加强法制。不要再让我们伟大不可亵渎的宪法形同虚设!
那就好悲哀了!!!!用法律来强行制裁,现在也只是一个唯一一的办法了,加强法制!严惩犯罪分子!

寂寞寻觅 发表于 2004-7-3 01:05 PM

可能我的思想过于偏激
但是我还是一直坚持一个人要活着的底线就是良心

飞侠虫子 发表于 2004-7-3 04:47 PM

所谓,良心,总是受到考验。
嘿  也许真正的良心不是用嘴喊出来的,是用行动打出来的吧,我想!

落叶 发表于 2004-7-3 09:18 PM

这种事情的发生真的很让人同情、愤慨!但是严小艾同样也是幸运的受害者。毕竟她夺取了我们大家的同情与发自内心的善良之心!试想一下: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960平方公里、13亿人口!没有被我们大家所发现的悲惨事件又有多少?每天又有多少无辜的人饱受折磨、泪水、又有多少人因为制度的不完善!夺去宝贵的生命!!!!!!!
这世界!也没有地狱!没有天堂!!!!!没有救世主!·!!!!只有自己的真实!!!

飞侠虫子 发表于 2004-7-4 01:58 PM

楼上的 兄弟 说的有道理呀

都变啦 发表于 2004-7-4 07:15 PM

顶 ~
好帖

子妍 发表于 2004-9-12 12:05 AM

晕,这样也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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