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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枫 发表于 2005-5-1 02:59 PM

第二十章 白素的想象



我站了起来,来回走了几步,注意到白素的神情,越来越是怪异。

她这种怪异的神情,自从第一次看录影带之际,曾好几次现出来过,我知道她一定想到了一些什么关键性的问题,但是她不说出来,我自然也无法知道她心中想的是什么。

我又道:“如果那一男一女,是恰好经过那里的西方探险队员──在那时候,有许多大大小小的西方探险队在中国的边陲地区活动,有的是真正作学术上的探索,有的别有用心,像赫定的西方科学考察队之类。”

白素望了我一眼:“你长篇大论,想说明什么?”

我有点自鸣得意:“肯定了是探险队员,就可以解释一个疑点:断腿人一直在说,那两个怪神仙手中拿着一个会‘闪闪生光的眼睛’,并且一直‘对准着他’。我认为那是一具摄影机,断腿人没有见过,所以不知道那是什么,他所谓闪闪生光的眼睛,当然就是摄影机的镜头,那一男一女在救了他之后,把他摄入了镜头。”

白老大十分同意我的分析,立时道:“是啊,探险队员有了照片,一定又曾仔细打听过张拾来的传奇,记了下来,如今摄制这电影的,就是找到了那些资料,所以才拍出这样真实性极高的片子来的。”

老人家在说完之后,望定了白素。人到年纪大了,有时不免有点童心,自己说了一番意见之后,十分迫切希望得到同意。

白老大的分析十分有理,我想,白素自然是同意的了。可是白素却没有反应,只是淡淡地道:“能想到那是一具摄影机,想像力也算是不错的了。”

这一句话,要是出自另一个人之口,我就会直跳起来,但出自白素之口,自然大不相同。

(同样的一句话,不同的人说出来,会使听到的人有截然不同的反应。)

我笑了一下:“如果想像力足够丰富的话,应该设想那是什么?”

白素似笑非笑地望着我,又是那种异怪的神情,刹那之间,我把她在看了录影带之后,从头到尾的情形全都记了起来,我知道她在想什么了。我一想到了她在想的是什么,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白老大却有点莫名其妙:“你们俩个,究竟在打着什么哑谜。”

我指着白素,向着白老大,仍然笑着:“令千金的想像力真是丰富之极了,她认为那一双青年男女手中的东西,不是普通摄影机,而是电影摄影机,甚至,是电视录影摄影机。”白老大有惘然之色:“这是什么意思?”

我继续笑:“她的意思是,我们看到的一切,根本不是一部经过制作过程的电影,而是当时,有这些事发生的时候,一旁有人将之拍摄下来的。她认为那是真实情形的纪录片,而不是什么传奇性的故事片。”

我讲到这里,转向白素:“你真是这样想的,是不是?”

白素并没有什么反应,白老大已经笑了起来:“这怎么可能呢?”

白素仍然没有反应,我笑着:“片子拍得实在太真实,所以会导致这样的想像。”

白素不理我,转向白老大:“爹,你见过的那个断腿人,和萤幕上看到的,面貌是不是相似?”

白老大吸了一口气:“神气自然不同,但是相貌……极其相似,所以我看了之后,就感到自己是见过这个人的,这……难道真是真实发生的事情的实在纪录?”

我见到白老大局然有点倾向白素的设想,就用力一挥手:“很好的想像,可是忽略了极其重要的一点——”

我还没有说下去,白素已经淡然道:“是忽略了彩色摄影是什么时候发明的,彩色电视录像发明的时间更后,是不是?”

我大声道:“对了。”说了之后,我顿了一顿:“请问如何解释这一点?”

白素吸了一口气:“先不解释这一点──你别反对──不解释这一点,只有一个疑点,如果不作这样的设想,就有几百个疑点,几乎所有看过的人,都不知道片子是由谁拍,由谁演的,而且,那是实景拍摄的,你大概不会有异议吧?”

我道:“很多电影都是实地拍摄的,可是绝不证明那些电影就是事实曾发生过的纪录片。而且,你的假设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因为,在这事实发生的时候,根本没有一种设备,可以将之拍摄下来。”

白素的口唇掀动了一下,还没有出声,白老大已哈哈大笑了起来,指着我,一面笑,一面叫:“你怎么了,当然是外星人。”

他在“外星人”三个字上,特别加强了语音,自然有调侃我的意思在内。我反倒不觉得好笑:“不能排除这个可能,外星人科学进步,或许在那个时候,早已有了彩色摄影或彩色录影。”

(很多人问过同样的问题:为什么外星人的科学,一定比地球人进步?这个问题其实应该分两方面来说,外星人有的科学进步,有的落后。但如果有什么外星人能来到地球的话,他们的科学一定比地球人进步得多。因为地球人至今为止,除了有人到达过自己星球的卫星之外,还未曾到过别的星体。而别的星体上的高级生物如果能来到地球,他们的科学水准必然远超过地球人,这是毋庸置疑的了。)

白素却又摇头:“我又不以为那是外星人拍摄下来的实录。”

她简直认定那是实录,我知道要说服她不是容易的事,但还是举出了一点:“如果是实录,那场子字堂堂主和张拾来在密谋杀害龙头的经过,是怎样拍下来的?若是一旁有人堂而皇之在拍摄,他们两人竟然一无所觉,那是不可想像有事。”白素皱了皱眉,显然她也想不通这一点。

我扬起了手:“别告诉我那一男一女的神仙会隐身法,是隐形人。”白素笑了笑:“关于这一点,我还想不通,可是我想,拍摄者一定有方法使他们不被人察觉的,不单是那一场,就算是大厮杀的时候,他们也必然有办法掩饰自己不被发现,不然在这样的厮杀中,忽然多了两个外人而不被干涉,也是不可思议的事。”

我道:“这就是了,你才说只有一个疑点,现在看来,照你的设想,疑点更多。”

白素道:“其实还只是一个疑点。”我作了一个鬼脸:“可是这个疑点是根本无从解释的。”

白素十分有信心:“只是我暂时无法解释。把这些经过拍摄下来的人,是可以解释的。”

我和白老大同时笑了起来:“他们是谁?”

白素并不生气,也笑了起来,笑得有点无缘无故:“他们──我不能肯定,可是多半是他们。”

白素的话,真是听来玄之又玄,白老大笑骂:“你越来越玄了,究竟在说什么?”

白素笑着:“这一男一女两个人,在最后,曾向我们挥手致意──”

我“啊”的一声:“那……两只手?”

白素道:“是啊,那两只手,不属于曾出现过的任何人,自然就是拍摄者的手了,这两个人自然是我们的熟人,不然,他们把这种景象拍了下来,不会送给我们来看,而且在最后,也不会向我们挥手致意?”

我听得目走口呆,心中也隐隐想到了一些什么,可是却又捕捉不到一个实在的印象,因为一切实在太玄妙,一时之间,令人难以接受。

看到的一切,全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事,单是这一点已然令人难以接受了。可是,正如白素所说,若是承认了这一点,暂时不去追究解释,其余的许多疑点,就不再存在。例如实景拍摄,何以那么难拍的场面,会全然没有人知道是在什么情形之下拍摄的,所有的“演员”,每一个都如此出色,而绝没有人认得出他们是什么人来──一个也没有?

如果拍摄的根本是真实的情形,那么,看到的那些人,根本不是演员,而是真实的人,自然他们的“演技”无懈可击了。

(人生本来就如一台戏,人人都是演员,当一个人自己演自己的时候,自然是最出色的演员。)

背景的一切为什么那么真实,也不成问题,因为根本是真实的情形,为什么看到的人各操不同的方言,自然也不成问题,现场拍摄,现场收音,自然就是那样。

可是难以想像的是:在那个时代,如何有可能有人拿了几十年之后才出现的摄影器材去拍摄这些实际上发生过的事而又不被人发觉?莫非真是外星人干的事?

白老大闭上眼睛一会,“唉”地一声:“真是,没有一部电影可以拍成这样,应该承认那是实事的记录,可以等常福来了,再和他详谈。”

我和白素齐声问:“常福是什么人?”

白老大又闭上了眼睛,看来像是沉进了回忆之中。尽管他健康状况良好,也尽管他可以说曾有通天彻地之能,可是这时,无可避免地,他脸上有许多皱纹,当他闭上眼睛沉思的时候,皱纹更是明显,看起来,和一个普通的老人也没有什么不同。

白素一定也和我有了同样的感觉,所以她自然而然地向父亲靠近了一些,白老大觉察到了,睁开眼来,望着她,把她当小女孩一样,抚摸着她的头发,感慨地道:“许多年了,常福,是我在金沙江的时候认识的一个朋友,他是一个十分出色的厨子,当年是龙头的专用厨子,由于他的烹调术实在出色,我把他从厨房中请出来,表示对他技艺的赞赏,他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礼遇,所以和我成了好朋友,他一直到金沙江再也没有金块了才离开的。”

我大感兴趣:“这样说来,他对金沙江畔的事,可说再熟悉也没有了。”

白老大道:“现在还活着的人之中,不可能有比他更熟悉的了,当然,像外帮、鹰煞帮中的事,他还是不知道的,可是哥老会中的事,他一定知道。前两年我见过他,他的家族几乎包办了伦敦中菜馆中的川菜生意,一共有八家分店之多,他自己当然已经退休了。”

我道:“如果他不肯来,我们可以去看他。”

白老大十分豪气地笑了起来:“我请他来,他没有不来的道理。”

这个常福来了,自然可以替我们解决不少疑难,白老大道:“让他看一看录影带,他立即可以知道,那是拍出来的电影,还是实况的记录。”

我向白素望去,白素一副十分有信心的样子,还向我挑战也似地眨了眨眼睛。

录影带已经看了很多遍,几乎每一个镜头都熟悉之极,自然不必要再看,法国南部的农村风光十分好,我和白素手携着手,在农庄附近慢慢走着,走进了一个林子,踏着满地的落叶,听着叶子被踏碎的“刷刷”声,真有心旷神恰之感。

可是我心中有着疑问,叫我有点心神不定,终于忍不住问:“你说那一双青年男女,会是我们的熟人?”

白素微笑:“不是熟人,谁会那么空,拍了那些东西来给你看?”

我跳高了一些,在一根横枝上摘下一片树叶来,捏着叶柄转动着:“就算在那时有了这样的摄影设备,这人的年纪,至少和爸一样大,我们的熟人之中,只有卓长根有这年纪──”

白素笑了起来:“卓老爷子虽然九十高龄,仍然壮健如牛,可是那两只手之中,那只男人的手,像是一个老人的手吗?”

我想了想,也不禁失笑,那只手当然不是一只老人的手,可是我突然想到了一点:拍摄的是几十年之前的事,那时候,卓老爷子自然是年轻人。

白素点头:“有点意思了,可是有一点关键,你还没有想通,要再想一想。”

我恳求:“反正你已有了设想,把你的设想说出来吧。”

白素笑道:“不行,你越来越不肯用脑筋了。”

我撇嘴:“你的设想根本也是不成熟的,神气什么。”

白素一扬眉:“总比连不成熟的设想也提不出要好一些。”

她的神情中充满了挑战的意味,我自然有点不服气,所以不再问她,只是缓缓向前走着。

我想:就算卓长根曾到过金沙江畔,他也不可能有那种那个时代没有的摄影设备,他的父亲是秦朝的古人,又不是未来世界的人,不能提供他先进的超时代的设备的。

(卓长根这个人和他活了两千多年的父亲,构成一个十分曲折的故事“活俑”,记述过了。)

当我想到这一点的时候,我捕捉到了一点:能把实况拍摄下来的器材,是一个极重要的关键。

我在一株大树的树干旁站定,靠在树干上思索着,任由落叶飘下来,落在我的头上、肩上。

矛盾也是由此而生的,那个时代没有这样的器材。有了这种器材,就不是那个时代。

不是那个时代,我们看到的,自然不可能是实录,而只是制作出来的电影。

但是,我虽然和白素在争辩着,心中实在也倾向于那是实录,真是不可能有什么电影制作得这样逼真的,神牙台上的大厮杀,血肉横飞,肢体四溅,那种看得人连气都喘不过来的情景,现代电影的特技和剪接,可以做到这种的逼真程度吗?

那是真正的大厮杀。

这场大厮杀,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发生于金沙江畔的神牙台,任何电影制作人,不论动用多少人,都无法使之重现。

要使之重现,除非是时光倒流。

我一直在毫无头绪地思索着,思路也没有可以遵循的方向,但是一想到了时光倒流,我脑中陡然灵光一闪,刹那之间,我明白白素的想法了。

我立时向她望去,张大了口,一时之间,一句话也讲不出来的。白素用脚尖踢着落在地上的不知名的果实:“你想到了。”

我要好好地调顺呼吸,才能说话:“现代人突破了时间的限制,回到了过去。现代人自然有现代人的装备,回到了过去,用现在的装备,把过去发生的事,摄录了下来,就是我们所看到的。”

白素作了一个手势,她手势的意思十分明显:“是不是?一想到了,事情就是那么简单。”

我在明白了白素的设想之后,在观看录影带的过程之中,白素何以一再有相当怪异、令人难以明白的神态,自然也明白了,她是早已有了这样的设想之故。而且,她一定早已想到了,那一男一女年轻人是什么人:我们的熟人,可不是我们的熟人!

我想到这里,又是骇然,又是高兴,又觉得有趣,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我们的熟人之中,有能力在时间中旅行的,只有他们两个人:一个是白素的表妹高彩虹,一个是我的朋友,历史学家王居风。

他们能在时间之中来去自如,自然可以携带着最新型的录影设备,回到任何时间去,拍摄那个时代真实发生的一切,别说是金沙江畔神牙台上三个帮会的大厮杀,就算是拍到了唐朝初年的玄武门之变,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正如白素的手势所表示:一切想通了,就是那么简单。我们看到了神牙台上的厮杀,已经震撼得气也喘不过来,若是看到了活埋上万战俘的实况,那真不知道会受到什么样的震动了。

我不由自主地叫了起来:“应该设法通知他们,再拍到了什么历史上的事,千万别让我们看。人类的历史,实在是无法回顾的:充满了血腥和罪恶,再心理变态的嗜血大狂魔,也拍不出历史的血腥的万分之一。”

白素显然十分同意,我有点神经质地叫着,她不住点着头。

我喘了几口气,又道:“王居风和高彩虹这两个家伙在时间中旅行,只怕日子不很好过,要接触那么多可怕的事,现在,人类行为毕竟文明得多了。”

白素苦笑:“也没有好多少。”

我们两人都沉默了下来,好久没有说话,我才道:“他们能在时间中自由来去,必然也突破了空间的限制,他们处在另一个空间之中,拍摄记录另一空间中发生的事,在那些事中的人,自然看不到他们,碰不到他们。那不是隐身法,是两个不同空间的交错。”

白素点头:“我也曾作这样的设想,但那要他们自己来证实。”

我无意识地挥着手,陡然叫:“快去告诉爸。”

我一面说,一面向前飞奔而出,白素也飞快地跟在后面。

回到农庄,我急不及待地把一切告诉了白老大,白老大“哦哦”连声:“有这样的奇人?彩虹有这样的本事?”

(王居风和高彩虹两人,能在时间之中自由来去的经过,记述在“迷藏”这个故事之中。)

我和白素把王居风和高彩虹的经历,约略讲了一遍,白老大听得啧啧称奇,再把录影带最后两双手出现的那一段放出来看,虽然很难确定,但是也越看越像,尤其那只女人的手,动作之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顽皮,正是彩虹的性格。

白老大感叹道:“原来我们看到的一切,就是真实发生的事,这证明了真实的事,比任何戏剧电影小说,具有更强烈的震撼感。”

我也叹了一声:“自然,艺术作品总无法像真实一样地真实。他们两个人既然能把录影带放在我车子上,为什么不来和我们见见面?”

白素想了一下:“我想他们应该出现的,如果不出现,那一定又有什么事吸引了他们,人类历史近万年,他们能在时间之中,自由旅行,被吸引的事情实在太多。”

我苦笑一下:“他们应该至少让我们知道张拾来、银花儿结果怎样才是。”

白老大“哈哈”一笑:“结果?结果他们自然全部死了,管他是秦皇汉武,亚历山大凯撤,张拾来银花儿,到头来,都难免一死。”

白老大的话说得十分感慨,但这是无可反驳的实情。

接下来,我们又讨论了一些细节,承认了白素的假设之后,几乎所有的疑问都迎刃而解了,令人悬念的,就是张拾来和银花儿的遭遇,令人感慨的是在金沙江畔,为了争夺金块而发生的种种人类行为。

这些事,在整个人类历史之中,可以说是微不足道,但是在“争夺黄金”或本质上相同的类似事件上,人类行为却也脱不出这个范畴,我们看到的一切,是人类行为的一个典型,在金钱、权力面前,自有人类文明以来,一直都进行着同样模式的争夺和密谋。

第二天,常福就到了。

冷枫 发表于 2005-5-1 03:00 PM

第二十一章 常福的话


常福是由他的一个儿子陪来的,他儿子喜欢派名片,名片上印着许多衔头,证明他在英国的社会地位十分高,他儿子也将近六十岁了,常福看来个子瘦小,但是十分矍烁,精力旺盛,一来就向白老大行帮会的见面礼,声音响亮,十分健谈。

白老大告诉了请他来的目的,我约略解释了一下事情的经过,他有点无法接受:“几十年以前的事情,有人记录了下来?”

白老大笑道:“你看了再说。”

于是,我们又开始看录影带,常福在一开始,就不断发出惊叹声,指着那队在江滩疾行的“金子来”:“看,最后一个是张拾来。他永远是在最后,他最不喜欢背后有人,平时,就算是一个人,他也习惯背贴着墙,他几乎不和任何人讲话,只和我最谈得来,常说世界上大约只有我一个人不会害他。他那么能干,一柄刀像是他自己的胳膊一样,别人再也想不到,他心中竟是那么害怕和……那个新名词儿,叫空……空什么来着?”

白素道:“空虚?”

常福点头:“是,空虚,他不知道自己身世,由张堂主在江边捡来养大的,从小就机灵无比,他们两人也可算是情同父子了,真想不到张堂主后来竟然设下了天罗地网害他。”

我愣了一愣,这时录影带才开始,他不知道后面的情形,就知道了张堂主害张拾来?但继而一想,常福原是那时候的人,自然知道,可是再一想,又不对头,张堂主害张拾来这件事只有他们两个人才知道,事情发生之后,张拾来不知所踪,张堂主自然更不会说,那么,常福是何由得知的?

一想到这一点,我立时向常福望了过去,常福的年纪虽然大,可是反应十分快,立时道:“卫哥儿,拾来哥只有我一个朋友,人人不知他在什么地方的时候,他是躲在我这儿的。”

我、白素、白老大三个人,不禁一起“啊”地一声,心中都非常想问他,张拾来在受了伤之后,躲在他那里,情形究竟怎么样。可是那时又正在看录影带,看来他也不准备详细说,所以只好陪着他看下去。

一面看,一面他发表了十分多的讲话,一多半白老大也说过,不必重复,只是有些连白老大也不知道的,由他补充。例如那瘦老者手中会发出怪声作为发号施令用的那东西“响笳”,他就说:“这玩意我一辈子也才见过一次,听说,平时不用的时候,要每隔七天,放在人血里浸一浸,那种声响,真叫鬼哭神号。”等到张拾来和另一个人决斗时,他用力一击椅子的靠手:“没有人能赢得了张拾来的,就在那一晚,他赢了之后,什么女人都不拣,只拣了银花儿。”

接着,银花儿就出现了,他神情显得十分激动,又叫嚷,又喃喃自语:“银花儿,这就是银花儿,唉,一辈子没见过比她更好看的女人,可惜命犯桃花,听说也是好人家出身,她从来不说自己的来历身世,不管她心里多么伤心,含着泪对人,也是笑得甜甜的,叫人看了又是怜爱,又是心酸……拾来从来也没有在我面前提起过她,冷不防拣了她,人人都觉得怪……和银花儿睡过的人不知道有多少,拾来也不嫌,这可以说是缘分了。”

看到了张拾来和银花儿在一起的情形,常福连连叹息:“原来是这样,拾来他……原来有这个病,唉,要是真能离开,只怕也会好,他们真是一对儿,难怪拾来虽然躲着,每天都用拳头打墙,打得满手都是血,他不是不想去救银花儿,而是实在知道,只要一露面,他非死不可啊,唉,老天爷真叫会折磨人。”

我插了一句口:“不是老天爷会折磨人,那全是张堂主干的坏事。”

常福把头摇得跟博浪鼓一样:“不,还是得怪老天爷,怎么生出张堂主这样坏心肠的人来。人心哪,真是难测,唉,银花儿也作了孽啊。那约她一起走的小伙子我也见过。名字倒记不起来了,她就那么忍心,一刀就刺死了他。”

白素是“拥银花儿派”,她道:“这小伙子不死在银花儿刀下,只有死得更惨。”

常福不由自主打了一个哆嗦:“说得也是,我见过逃走又被抓回来的人所受的那种惨刑,嗳……真叫是──”

我听白老大提起过这种惨刑,也不禁打了一个寒战,问:“真是把逃亡者所带的金子全部溶了汁,灌进他的肚子去?”

常福的声音不由自主发着颤:“怎么不真?还得叫所有的人去看,那一回,一个小伙子,带了二十来斤金子逃,已快逃出去了,还是教抓了回来,教绑在柱子上,那种绑法,看了就叫人害怕,把人的脑袋扯向后,脸向着天,那小伙子直叫:“天!天!”可是天老爷哪听得到他的叫唤,行刑的把一只瓦做的漏斗,插进他的嘴里,他就叫不出来了。

“然后,就在他面前,把二十来斤金子全都熔了,向漏斗里一灌,人哪,在这时候,还会要金子吗?熔了金汁,从喉头起就熔穿了身体,向外流着,一直到胸口肚腹,没有一处不爆开来的,涌出来的是——”

我和白素异口同声:“常老爷子,行了,不必再说下去,已经够详细,我们知道了。”

可能是由于当时的景象实在太恐怖,给看到过的人心灵上的震撼,大到无与伦比之故,所以一开始忆想起来,就有一股难以压制的力量,要把它说出来。看常福的样子,他也并不愿意说下去,但要不是我们出言制止,他一样不会停止。这时,他被我们打断了话题,张大口,兀自满面惊慌地喘着气。

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都在庆幸王居风和彩虹没有碰上这样的场面,不然,他们一时兴起,也将之拍摄了下来的话,真不知看了之后,是不是能经受得起这样的残酷场面的刺激。

常福喘了几口气,才道:“人命比泥还溅,唉,真的,原来那山东佬,格龟儿子讲的故事是真的,真是有两个神仙救了他。”

自然很难向常福解释在地球上,有两个人能够有能力在时间中自由来去,所以我们都含糊其词,敷衍了过去。常福最后看到银花儿受折磨,又咬牙切齿,用川西土语骂出了一连串的脏话──自然没有必要一一记述下来了。

他道:“哼,张堂主这龟儿子,日子也没有过得很舒坦,拾来每隔些日子,就叫我偷偷弄张纸去警告他,要小心他的狗命,他打了一个大铁箱,晚上睡觉就只敢睡在那个大铁箱子里。”

这真是有点匪夷所思,张拾来虽然没有现身报仇,可是他这种给予对方极度的心理威胁的方法,也可以说是一绝了。

常福又道:“拾来胸口中了一枪,伤虽然好了,可是和以前相比就差得远了,老是喘气,到后来,更是瘦得不成样子,要是他还像以前那么精壮,只怕也早已露面去报仇了。”

我们都听得十分入迷,虽然那早已是过去的事,可是在看了录影带之后,对张拾来这个人,都已有了一定的认识,自然关心他的一切。

白素吸了一口气:“新龙头对付银花儿,是要把他引出来?”

常福恨恨地道:“可不是,那龟儿子知道拾来没有死,也知道他一定藏匿在附近,可就是千方百计找不出来。任他再思疑,也想不到是我收留了他,就在离他极近的地方,我和拾来商量过多少次,茶里下点毒,就要了龟儿子的命,可是拾来哥真……是好得没得说……”

他说到这里,语音哽咽,眼圈儿也红了起来。

我道:“他是怕连累你,所以不同意?”

常福长叹了一声:“可不是,要是那龟儿子中了毒,我第一个脱不了干系,他硬是不肯。那些日子,他难过得……甚至煎熬出来的汗不是汗,是血。”

我们都十分留意地听他讲述,他的话中或者有点夸张,可是张拾来躲藏着,心中所受的痛苦的煎熬是如何之甚,也是可想而知的事,听了之后,心情都不免沉重。

常福又唉声叹气:“自然,最难过的还是银花儿,大约过了一年多,银花儿忽然要见张龙头,说她知道张拾来在什么地方,只告诉张龙头一个人。那天,她打扮得花枝招展,可是我送菜进去,就吓了一跳,一个大美人,简直变成了一具活骷髅,哪里还有人的样子,越是打扮,越是可怕,真是,唉……真是。”我声音有点苦涩:“她当然是不想活了。”

常福道:“就是,可是这种‘费贞娥刺虎’的把戏,能瞒得了谁?张龙头像猫耍老鼠一样地耍她,最后,她倒是拿出了匕首,不过是一下子刺进了自己的心窝,中了刀之后,还叫着拾来的名字,说了一句:‘只有拾来才是人。’就咽了气。”

我和白素听到这里,不禁都闭上了眼睛片刻,想像当时的情景,然后,一起叹了一口气。

常福继续一面感叹着,一面说下去:“我把银花儿死了的事告诉拾来,拾来反倒吁了一口气,也没有哭,只是说:‘她错了,我才不能算是人,她是人。她是真正的女人,真正的好女人。’在说了这两句话之后,他足足有十来天不言不语,只是对着墙,也不知他的心中在想些什么。”

我忙道:“自然是在想着他和银花儿一起相处的那些时刻。”

常福点头道:“准是,他自然放不下银花儿,他离开的时候对我说,他一定要报仇,一定要。”

我诧异:“离开?他在你那里躲了多久?”

常福想了一想:“出事之后,大约……不到两年,他忽然要走,我劝他别走,他说他不能一辈子像老鼠一样地躲着,当晚就带了他的刀走了,那时他身子还不是十分好,在他走了之后,我提心吊胆地过了十来天,没听说抓到他的消息,才算是放了心,他也一直没有消息,一直到了几年之后,张龙头实在干不下去了——”

白老大扬眉问:“为什么?”

常福是一直在心情沉重的情形下叙述着往事的,可是这时,忽然哈哈大笑起来:“龟儿子受不了哇,拾来没有死,他不知道拾来什么时候会出现,虽然他布下了天罗地网等拾来上钩,可是经年累月下来,时时刻刻要提防拾来出现,你当每晚睡在铁箱子里,那滋味好受的么?他宁愿让出这好位置,回总坛去。临走的时候,报应,他的样子也比银花儿好不了多少。”

白老大吸了一口气:“他和他带的保镳,全都死在半路上,那是张拾来下的手?”

常福简直有点眉飞色舞:“除了拾来哥,还会有谁?”

我有点疑惑:“只知道所有人全死了,他带的金子也不知所踪,怎知一定是他下的手?”

常福沉默着,不出声。那和他喜欢说话,滔滔不绝大不相同,我们都觉得十分奇讶。过了好一会,他才道:“我不知该不该说。”

白老大连笑带骂:“常福,你在我面前,还想卖什么关子,小心你那几根老骨头。”

常福也笑了起来:“我在抗战胜利那一年,离开了金沙江的,那时,什么鹰煞帮、外帮,早已因为没有什么金块可捡,另谋生路去了。只有哥老会还有些人在,但是也零落不堪,和当年白老哥你来的时候,可大不相同了。”

白老大感叹地:“是啊,一切故事,都因为有金子才发生,金子没有了,自然故事也没有了。听说你离开之后,就到了上海,在虹口开了一家川菜馆?”

常福点头:“是,历年来,我积蓄不少,开一家饭店是有余了,就在我到上海的第二年,我见到了拾来哥。”

我们三个人一起“啊”地一声,叫了起来,这实在是太戏剧化了,我先问:“张拾来那时在干什么?”

常福犹豫了一下:“他没详细告诉我,只是看他的样子,像是在做大生意,做得很好,他派人来找我,派来了一辆大车子,在一所好大的洋房里见到了他,见到他的时候是冬天,那天恰好下着雪,他在花园里,穿着皮袍,双手笼在袖子里,愣愣地望着雪花,我来到他的面前,认出是他,一时之间,一句话也讲不出来。

“他先开口,叫着我的名字,说:‘你看这雪花,当年,碎雪刀法就只我一个人会使,唉,你再看,雪沾到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成了银白色,要是沾在花上,花儿就成了……’他没有说下去,可是我知道他想说花儿就成了银花儿,他一直没能忘记银花儿,我听得连眼都红了。

“我问他,是不是替银花儿报了仇?我们都知道张龙头出事的事,他呆了一会,才点着头说:‘是,那是我最后一次杀人,本来,我对付不了那么多人,离开之后,虽然我一直在静养,刀法也没搁下,可是总是大不如前,我用的方法……很……不值一提。”

“我当时,听说张龙头果然是让他干掉的,心中不知多兴奋,忙问他经过的情形。

“拾来他说:‘我一现身,先劈开了他装金子的箱子,上千斤金块滚了出来,他的保镳虽然明知箱子中装的是金子,可是看到了金块满地乱滚的情形,还是忍不住红了眼,这就叫我能下手,把他们全都解决了。’听,拾来哥一直是有智谋的。”

我们都不出声。

当时的情景如何,实在不难设想,闭上眼睛,可以凭想像使当时的情形活现出来。

看到了满地乱滚的金块,所有的刀手都贪婪地去抢夺,结果却毫无例外地一起死在张拾来闪电一样的快刀之下。

这种情景,可以说是“黄金故事”的外一章。

常福仍抑制不了他的兴奋:“我问他,把那龟儿子怎么了?一定痛痛快快地报了仇?他却只是淡淡地道:“我给了他一刀,没有多拿他怎么样。”我追问他为什么,他叹了一声:“多少年的恨意,不知想了多少法子要解除恨意,可是真到了那一天,也没有什么意思。他什么也没说,只说了一句:想想你自己是怎么来的。我就给了他一刀,算了。”

“我说,那真是便宜了他,拾来叹了一声:‘人其实也没有意思得很,连自己是怎么来的都不知道。’后来,他又告诉我,上海不宜久留,能走多远就走多远,他自己就准备到香港去,劝我也打点一下,能走就走,他又说他改了一个名字,不叫张拾来了。”

我问:“叫什么?”

我急急这样问,是隐隐感到,像张拾来这样的一个人,是不应该一生就此没没无闻的,在结束了他充满传奇的前半生之后,一定还会有极其精采的下半生。可是偏偏张拾来这个名字,听也没有听说过,所以一听说他改了名字,我自然十分注意。

常福用手指敲着自己的额角,在想着:“对了,想起来了,他改了一个名字,叫——”

他说出了一个名字来,这个名字一传入我们的耳中,我们三个人不由自主,都发出了“啊”地一声,而且,都不约而同地直了直身子。

我、白素和白老大三个人,自然都不是容易大惊小怪的人,可是这个名字还是令我们有了这样的反应,自然是有原因的。

原因之一,是这个名字十分熟悉,实实在在是一个人物——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恕我不写出来,因为就算不写出他的名字,只要一提起他的身分,他所做的事,也几乎人人可知他是什么人。而他这样处心积虑地埋藏了他的过去,自然是不愿意任何人再提起他的过去的,又何必去违反他的意愿呢?

原因之二,是由于实在太意外了,绝对无法将这个人物,和当年的哥老会的一个杀手联系在一起,想像力再丰富的人,也无法将之联系起来。

我们站起来又坐下,常福眨着眼,看看我们,道:“他后来真成了大人物,真不是?不过我一直没有再和他联络,因为他说过,他要把自己的过去彻底地埋葬掉。”

我挥着手,忽然想到了一点:“不对,不对,这个大人物我曾见过几次,也曾和他说过话,他样子和张拾来完全不一样。张拾来那一张娃娃脸,只怕到了七十岁,八十岁,就算脸上全是皱纹了,也难以改变,可是我见过的那个人,却全然不是这个样子的。”

白老大和白素立时附和,自然,他们也曾见过那个大人物的。

常福叹了一声:“你们别心急,他在告诉我要改名字之后,又告诉我,他要把自己的样子也改掉。我当时就嘀咕:人的样子是父生母养,一生下来就定了的,怎么能改变呢?他告诉我可以,并且说,我们在山沟子里长大,知道的事情太少了,出了山沟子,才知道外面的天地要多广阔就有多广阔,所有以前做梦想到的事都有,连做梦都想不到的事,也不知道有多少。”

我吞咽了一口口水,张拾来后来变了样子,那自然是经过了彻底的外科整形手术的结果了,难怪他看起来和以前全然不同。

我努力在记忆中寻找和把过去埋葬了的张拾来见面的经过,仍然无法将之和当年的张拾来——刀法如神的杀人作任何的联想。

白老大喃喃地道:“一个人能把过去埋葬得如此彻底真不容易。”

白素沉声道:“那也只能骗别人,绝对骗不过他自己,我敢说,他无时无刻不在思念银花儿。过去的事是已经发生了的,绝对无法消灭。他终其一生都是独身,就证明了这一点。”

我吸了一口气:“或许他生理上的缺憾,一直没有好过?”

大家都保持着沉默,那自然是由于张拾来的前半生,虽然充满了传奇,但只是局限在一个闭塞的、野蛮的“山沟子”里的事。而他的下半生的传奇,才真正精采绝伦,叱吒风云,非同凡响,惊天动地。

我们又沉默了一会,常福才又道:“那次在上海的会面,我们谈了很久,我曾问过他,他在上海做什么,他也没有回答,只是说他在做的事,我不会知道的。”

我自然而然地点着头,的确,那时的张拾来,已经改了名字,还没有改变外貌,但是他已经开始了他生命中下半生的传奇,他在做的事,不是常福所能明白的。常福虽然是一个技艺出色的厨子,但毕竟要了解张拾来下半生,还是相差太远了。

(常福的烹调手段简直出神入化,后来他露了两手,亲自下厨,一味茄子,就煮得叫人不会再去想大观园中的那味茄子,而茄子是最普通的菜蔬,唯其能把最普通的菜蔬,烹调出美味来的,才是真正技艺超群的厨师。)

常福又道:“他也有点感叹,他说,虽然外面世界的一切,看来和金沙江畔大不相同,但是……但是什么根本,根本……”

白素提醒了他一句:“根本原则?”

常福用力一拍大腿:“对,我也不懂什么叫根本原则,他说根本……原则是一样的,拾来那时和在金沙江边的时候大不相同了,他既然这样说,自然是对的。”

我早已听出,常福对张拾来,有一种异样的崇拜心理,这或许就是他当年拚着生命掩护张拾来的原因。而今经历了数十年,他崇拜的心情仍然不变。

这时,我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还是不对,你说的那个名字……他的过去历史,都有公开的记载,我看可能是同名同姓,恰好张拾来也改了这个名字。”

常福眨着眼,不知如何回答才好,显然他也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白素叹了一声,望着我:“你怎么忽然这样迂起来了?个人的出身、历史,以他这样的地位,要假造,还不是再容易都没有?连朝代、国家的历史都可以随意编写,何况只是个人,要假造,真是再容易都没有了。”

我有点迷惑:“虽然是,要是事情实在太匪夷所思,也难怪我生疑。”

白老大缓缓地道:“我有点明白了,在过去的时间中,发生过的事情不知道有多少,王居风和彩虹既然有能力在时间中自由旅行,为什么千不拣万不拣,只拣了张拾来的传奇来记录,自然是由于张拾来下半生的传奇,他们早已知道了的缘故。”

白老大这种分析,也有一定的道理,不过,也无从对证。

常福显然不明白我们在讨论什么,可以却又现出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情来。我们知道他还有话要说,就静了下来,听他还要说什么。

他双手做着没有意义的手势,又再敲着自己的额角,像是这样做,可以把他失去了的、或是凌乱的记忆弄回来一样。

过了一会,他才道:“拾来哥又对我讲了一番话,在他对我讲这番话的时候,曾一再叮嘱我,要我牢牢记着,说是也许不知哪一年,会有人问起我。”

我们一听居然还有下文,而且,可能是更重要的下文,不禁精神为之一振。

可是常福却道:“唉,老了,很多事老是想不起来,那么多年了。”

我耐着性子:“你慢慢想想,这些事……他对你说的那番话,可能极重要。”

常福忽然感慨了起来:“人都过世了,还有什么重要不重要的。对了,他对我说,若是有人问起他的事时,他还在世上,那就不能说。”

我急得连连搓手:“是啊,现在他过世了,你可以说出来。”

常福笑了起来:“好性急的小娃子。也好,叫你一催,我倒想起来了。他说,他离开了我之后,一样东躲西藏,想走也走不远,有一次,叫刀队的十来只獒犬钉上了,凭他的能耐,一连三天都没有法子摆脱,他攀上了一个绝崖,獒犬一直钉着,连犬吠声都可以听得到,他除了跳下悬崖去,别无他法可以逃避,而跳下去,也是一个死字,那时,他大仇未报,怎么也不舍得就这样死,真可以说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

常福的叙述虽然噜苏一些,可是一面听他说,一面想像当时张拾来的处境,也着实令人替他捏一把汗,试想在崇山峻岭之中,张拾来在中枪之后,体力又一直未曾恢复,虽然手中有着利刃,刀法依然出神入化,可是獒犬岂是容易对付的?

这种学名THIBET MASTIFF西藏獒犬,足有小马般大小,性子特别锲而不舍,嗅觉特别灵敏,猎物一教它们钉上,可以间关万里,不会舍弃。虽然和其他犬只一样,属于生物学中的脊推动物,有胎盘哺乳类食肉类裂脚类犬科,可是犬科生物,体型性格大不相同者达好几百种,就像同样是人,却大不相同一样,獒犬可以说是犬中之王,最勇猛的一种。

要是叫一只獒犬钉上了,真是没有生路的事,张拾来能逃避了三天,已是极不简单了。

虽然我们都知道张拾来还有灿烂的下半生,一定可以避过凶难,但也不免紧张,看他如何脱险。

常福舔了舔嘴唇:“就在他几次想要跳崖而又不甘心的时候,突然有一样东西平空出现,落在他的面前,他起先全然不知道那是什么,只是看起来像是一柄枪,他拾在手里,手指刚扣在那像是枪机的东西上,七八头獒犬已经冲了上来,他连想一想的时间都没有,就自然而然扳动了机枪。”

当他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心中自然知道,这种物体突破时间空间,突然出现,突然消失的情形,在欧洲中部的大公古堡中曾发生过,也正是导致王居风和彩虹有能力在时间中自由来去的原因。这时,自然又是他们两人在出手救人了。

常福继续道:“谁知道老天爷真有眼,那真是一枝枪,一枝比盒子炮厉害了不知多少的枪,他一扳枪机,子弹飞射,打得那些獒犬鬼哭神号,人仰马翻──”

白老大哼了一声:“哪来的那么多词儿。”

常福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听书的时候,说书的总是这样说的嘛。”

白老大笑了起来:“你照实说吧,别加油添酱的了,又不是叫你烧菜。”

白老大不该提起“烧菜”来,一提起,常福眉飞色舞:“你不叫我烧菜我也得露两手,让两个小娃子尝尝我的手艺。”

他一面说,一面就卷衣袖,像是立时就要下厨一样,我忙道:“尝是一定要尝的,也得等你把张拾来的事说完了再尝。”

常福有点不愿意,但是也无可奈何:“拾来哥那时也傻住了,虽然他一生精研的是刀法,不是很喜欢枪械,可是过的是刀头上舔血的日子,枪能杀人,他自然也有研究,但是从来不知道世上有那么好的枪,就在他发愣的时候,突然又平空出现了两个人,一男一女,模样儿稀奇古怪之极。”

他讲到这里,向我们望来,像是唯恐我们不信他所说的话一样。

但我们早就在白素的设想之中,肯定了那是王居风和彩虹两人干的事,自然没有不信之理,我作了一个手势,要他再讲下去。

常福又舔了舔嘴唇:“那一男一女……当时,拾来哥说,以为是神仙下凡了,他告诉我,他们对他讲了不少话,当时他连一半也听不懂,后来才慢慢明白的,拾来哥对我说,他们是……突破了……突破了……”

常福说到这里,现出尴尬的神色来,显然他记不起张拾来对他说过什么了。

白素又提醒他:“突破了时空限制的人?”

常福连连点头,又以十分疑惑的神情望着白素:“你什么都知道,那突破……时空限制……是啥花样?”

白素笑:“也没有什么,不必理会它。”

常福抹了一下脸:“那两个人对拾来哥说了好些话,拾来哥当时也不是很懂──”

我问:“说了些什么?”

常福神情有点扭怩:“拾来他没有告诉我,说是讲了我也不懂,所以……所以……”

他支吾着,我却知道,张拾来多半曾对他说了,但那些话的内容,全然超乎常福的知识范畴之外,当时听不懂,自然也无法记得住,事隔多年,他自然是再也想不起来了,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神情。

可是他忽然又高兴了起来:“拾来哥告诉了我那一男一女两个人的名字,我倒……记得……不,有点记得……一个叫什么风,一个叫虹彩。”

冷枫 发表于 2005-5-1 03:00 PM

第二十二章 等待


白素纠正他:“是彩虹,不是虹彩。”

这一次,常福更是惊讶得张大了口合不拢来,看他的神情,几乎把白素也当作神仙了。

常福又说了许多话,但大多数是无关紧要的。有的关于哥老会的一些秘辛,连白老大也不是十分了解的,和金沙江畔淘金生涯中的那些细节,以及他对银花儿美丽动人的怀念,我也已摘要加进了前面的叙述之中,别的也就不用再提了。

重要的是,在常福的口中,证实了白素的假设,那两卷录影带,是王居风和高彩虹两人拍摄的,所看到的一切,全是真实发生过的情形。我们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只是拍摄了片段,例如张拾来的匿藏时期的痛苦,逃亡生涯的惊恐,他们都没有再拍摄下来,银花儿的悲惨遭遇,也没有见诸于画面。想来,由于那些事实如果在画面上重现,更叫人抵受不住之故,所以连他们也放弃了。

那自然在他们的心中,含有“过去了让它过去吧”的意思在内,可是他们两人既然能在时间之中自由来去,人类的过去、未来所发生的事,都能作亲身经历式的冷眼旁观,自然应该知道,人类行为中,根本没有什么“过去了”的事。

尽管形式不同,进行时间地点有变,花样更是翻新复杂,工具更加先进文明,规模更加钜大或是更小,但正如张拾来所说:根本原则不变。

人类行为的根本原则,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还是这样。

回家以后,开始的日子,我还十分希望有第三卷录影带的出现,可是一直没有。温宝裕在知道了全部事实之后,日夜盼望王居风和高彩虹两人会突然出现,可是等来等去没有结果。最后,他上了一座高楼,作要跳楼状,希望像张拾来在绝境中的时候一样,王居风和高彩虹会突然出现搭救他,可是结果出现的不是王居风和高彩虹,而是大量的消防员和警员,自然不免被捉将官里去,我去保他出来的时候,美丽而又肥胖的温家三少奶奶,温宝裕的母亲指着我直嚷:“我家小宝本来再乖不过,就是认识了你这种神经病,才开始发神经的!”

我自然懒得开口说什么,一个年轻的警官仗义执言:“温太太,神经病不会传染,只会遗传。”一句话说得她脸上变色,温宝裕还没有来得及做完第二个鬼脸,就被她拖走了。

我也一直希望王居风和高彩虹两人会出现,可是又绝无法子通知他们我想见他们,只好等着,而等来等去,他们硬是不出现,也无法知道是什么原因。

那两卷录影带后来又看了几次,每次都几乎有同样的震撼力,而对于张拾来的下半生,除了称奇之外,我仍然不无怀疑。

故事应该结束了。最后,要说明一两点:在我记述的这个故事中,有关年月,看来有点混乱,那是故意的,作用是在掩饰张拾来易容改名之后的下半生生命。

而且,年月又有什么重要?王居风和高彩虹能在时间中自由来去,年月对他们一点也不重要,对于普通人来说,年月自然有重大的意义,但是人类的行为既然不受年月的限制,不会因为过去、现在、未来而有什么重大的变化,那么,含糊零乱和清清楚楚,自然也就没有多大的分别了。

最后,有几句忠告给读者诸君:看故事就是看故事,看完之后,可以再看一遍两遍三遍,但是大可不必去追究故事的“真实性”,例如,去估计张拾来的下半生,究竟变成了什么人之类。

真要这样做的话,那未免胶柱鼓瑟,刻舟求剑。所有的故事,大抵是虚构的,“黄金故事”,自然也不能例外,因为它也是一个故事而已。

至于故事之外还有一些什么,说故事的早在说故事的过程之中,全部讲了,看故事的,可以从头到尾,慢慢寻找,一定找得出一些什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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