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驿站 | 心情社区's Archiver

2003.10.17 发表于 2006-1-12 09:23 AM

不知道起什么标题(转贴(

公家人的规矩,干什么都可以借开餐的名义报销,包括到发廊里跟小姐睡觉,也是可以算作开餐,要了发票回去报销的。这也毫不奇怪,圣人云,食色,性也,食是开餐,色又何尝不是开餐?食不用多说,单看这个色字,就是几和巴合成的嘛,说穿了就是几巴。几巴是什么意思就不用我明说了。把圣人的话说成现在的大白话,叫做人有两个巴,上有嘴巴,下有几巴,嘴巴也好,几巴也好,饿了就要吃,这是人的本性或者天性。[font=宋体]Sample Text[/font][color=Orange]Sample Text[/color]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7.2  © 2001-2009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