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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心情驿站注册协议 [打印本页]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4-4-25 12:45 AM     标题: 心情驿站注册协议

1. 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心情驿站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的所有权、运作权和解释权归上心情驿站所有。用户通过点击本服务条款中的"我同意"按钮,并完成用户注册程序,表示用户与心情驿站达成使用协议,同意并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

2. 服务条款的完善和修改
  心情驿站有权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不断完善和修改本服务条款。心情驿站保留随时修改本服务条款或中断网络服务而不需事先通知用户的权利。心情驿站行使修改权或中断服务权利,无需对用户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在本服务条款修改后继续使用心情驿站提供的网络服务,视为用户无条件接受服务条款的修改。如果用户不同意修改的内容,可随时拒绝接受网络服务。

3. 用户提供的信息
  考虑到心情驿站网络服务的重要性,用户同意:
(1) 在注册时,按照注册提示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信息;
(2) 在用户个人注册信息发生变化后,用户有责任及时更新自己的注册信息;
(3) 所有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将视为准确地表示了用户的身份;
(4) 如果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不准确,心情驿站保留结束用户使用本网站提供的网络服务的权利。在用户需要帮助时,因不能确认用户身份及其帐号的使用权利,不能够向用户提供相应的帮助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己承 担。

  用户对本人的个人资料可随时进行查询或请求阅览、补充和更正。
  心情驿站不对用户发布的信息的删除、储存失败或丢失负责。

4. 用户隐私制度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心情驿站的一项基本政策。未经用户授权,天心情驿站不公开、编辑或透露其个人注册资料,除非基于下述原因: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及其他权力机构的要求,或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的要求;
(3) 为维护心情驿站的商标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4) 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其它社会个体和公众的安全;
(5) 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

5. 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保护
  心情驿站郑重声明:任何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参加网上活动应事先得到家长或其指定监护人(以下统称为"监护人")的可经查证的同意。 监护人应承担保护未成年人在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的首要责任。 监护人有权拒绝本网站与其未成年子女或被监护人做进一步的联络。

6. 用户的帐号、密码及其安全
  用户一旦注册成功,成为心情驿站的合法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用户名。用户将对其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每个用户都要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用户可随时指示变更其密码。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密码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知心情驿站。

7. 用户行为准则
  用户对其发表在心情驿站上的任何文字、信息、数据、图片、图表、照片、软件、声音、影像或其他任何储存形式或任何表现形式的资料(以下统称为"内容"),不论是公开发布或私下传递,负全部责任。 在任何情况下,心情驿站均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因内容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损害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必须遵循:

(1) 不在心情驿站上或通过心情驿站发布、传播或传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内容,或违反对其有约束力的合同性文件或单方承诺的内容;
(2) 不在心情驿站上或通过心情驿站发布、传播、使用或传输侵犯他人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或其他人身权利的内容;
(3) 不在心情驿站上或通过心情驿站发布、传播、使用或传输侵犯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财产权利的内容;
(4) 不在心情驿站上或通过心情驿站发布、传播或传输可能导致任何电脑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的功能中断、被破坏或被限制的含有电脑病毒或其他电脑密码的内容;
(5) 不在心情驿站上或通过心情驿站发布、传播或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侮辱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或淫秽的内容;
(6) 不在心情驿站上或通过心情驿站发布、传播或传输任何教唆他人犯罪或涉及国家安全的内容。


  用户违反上述行为准则,心情驿站有权立即取消用户服务帐号。用户需对自己在网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若在心情驿站上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内容,心情驿站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8. 责任限制
  心情驿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对与本网站链接的网站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片、图表、照片、软件、音像)和服务的合法性、完整性、时效性,心情驿站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9. 网络服务内容的所有权
  本服务条款提及的网络服务的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图像、图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 以及心情驿站为用户提供的其他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其它财产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心情驿站和广告商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发行、编辑或以其他方式非法使用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心情驿站所有文字作品版权归原文作者或心情驿站所有,任何人需要转载心情驿站的文字作品,必须征得原文作者和/或心情驿站的同意。

10. 负责
  心情驿站对下述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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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由于与本网站链接的其它网站所造成之用户个人资料泄露及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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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法律适用  
  用户和心情驿站一致同意本服务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级别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如本服务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则以法律规定为准,其它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对用户的约束力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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