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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所谓她,所谓爱 [打印本页]

作者: liaofengwx    时间: 2005-4-26 06:41 PM     标题: 所谓她,所谓爱

她是什么?她自然是个女人,又是个爱人,我习惯这样称呼,不要加任何的修饰,这样会使生活简单许多.她就是她而已,一个普普通通的她,即使在我的眼里,也不可能变成一个超人或神,因为她就是她.

她走进我的世界,原因因为她是她,而她不是别人,我接纳了她,因为我是我,而我不是别人.

我常这样想,我就是我,一个人,不是猪马牛羊,因此我觉得活着很容易,觉得很自由,很洒脱,很逍遥,但我不把这些形容词加如自己的称呼中,譬如:自由的我,洒脱的我,逍遥的我,那样的我并不是我,内心深处也渴望着那样的称呼,但事实是,我就是我.

就像很多人爱在自己的称呼前加上一些形容词,郁闷的我,潇洒的我,帅气的我,固执的我,任性的我,伤心的我.一切完美又不完美的词汇成了一张张面具,笼罩着眼前的一切,使我辩不清什么是什么,你是什么?亦或我是什么?

"你是什么?"
"我是一个人."
"一个什么样的人?"
"......"

爱是什么?爱自然就是爱,当爱加上情,它是一个名词,当爱加上一个恋,它是一个动词,当爱加上性......给爱加了太多固执的因素,更让人觉得爱高不可攀.爱是拥有?爱是庇护?爱是放纵?爱是包容?其实爱什么都不是,爱就是爱,宛如她就是她,我就是我一样,太多的面具只会让爱也变得高深莫测,瞬间才明白原来爱是这么的难以言喻.

其实那又何必?我从心里知道自己爱你,这就是爱,再多伤心,再多烦恼,再多快乐,再多忧伤,都不能诠释它,更不能威胁它,爱,简单,爱就是爱.
作者: OWEN    时间: 2005-4-27 12:44 AM

爱上了,我的全部就是她了。
爱没了,我又是谁的呢?

[ 本帖最后由 liaofengwx 于 2006-3-4 04:12 AM 编辑 ]
作者: liaofengwx    时间: 2005-4-27 02:22 AM

还是我.............
作者: 飞侠虫子    时间: 2005-4-27 09:07 PM

这个分给的值!!好!短小精悍,说话幽默独特。哈哈。(不过还是那一套,前几句可以改成一首贫嘴的诗,天分啊。哎。。。嫉妒!)啧啧。问好老弟!思想成熟了不少啊。。一大截!
作者: liaofengwx    时间: 2005-4-27 11:58 PM

呵呵.....我的帖子就你们几位固定的前辈来打量,而我发现现在心情的很多新朋友都不爱看长的,你也知道没人回贴是件不是很爽的事情,所以我也想偶尔发展点水西西的东西吧,也许大家可以接受呢
作者: 粉色凝眸    时间: 2005-4-30 09:32 PM

窝窝还是来了,那我就是前辈哦?````呵呵```
快点喊前辈!!
作者: liaofengwx    时间: 2005-5-1 04:13 AM

是的前辈
...............
作者: 飞侠虫子    时间: 2005-5-1 03:14 PM

确实是这样的。写得人多,回的人少。呵呵。挺住寂寞。
作者: OWEN    时间: 2005-5-1 05:36 PM

可能是连载周期的关系吧。大家都是匆匆的来去,当然会偏向于一些篇幅较短的文章。等你的长篇写完,我把它们合并起来做个特辑。我想这样应该会好看一点。

不甘于寂寞的人,才是最醒目、最突出的。
别忘了你可是我们的NO.1哦!
作者: liaofengwx    时间: 2005-5-5 06:08 PM

NO.1啊?哈哈,那个长篇怕是还早得很哦,我本来想18岁前写完的,看来有点牵强了
作者: 侯子    时间: 2005-5-8 07:01 PM

她就是她!
我就是我!
爱就是爱!
很简单!
爱本来就是这样!
前辈,受教了!
作者: OWEN    时间: 2005-5-8 10:14 PM

没关系啦,你慢慢写。如果能写完当然更好,写不完也无所谓。如果真的想当作自己十八岁的纪念,那就加油吧。
作者: tata    时间: 2005-5-10 03:08 AM

我的十八岁都做了些什么....爱着他还是他的他,做着我还是我的我....?
作者: 曲终人散    时间: 2005-5-10 11:35 PM

简单爱!
很简单啊。。
作者: liaofengwx    时间: 2005-5-14 12:36 PM

是的,很简单
重复一句,我不是前辈..........
作者: 绿叶子    时间: 2005-5-18 01:37 PM

我就是我,他就是他,他不可能变成别人,我也不可能变成另外一个人,所以----------?!
作者: liaofengwx    时间: 2005-5-24 12:00 PM

还真说不上所以什么...............
作者: 绿叶子    时间: 2005-5-24 12:22 PM

呵呵 ,所以他走他的路,我走我的路!
作者: 121399974    时间: 2005-7-2 10:41 PM

以前看了没回,再仔细看看,很久没看到你写这么号的文章了。这篇比其他的好多了哦
作者: liaofengwx    时间: 2005-7-9 01:01 AM

呵...你要我怎么说勒,,,宝刀未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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