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读书时间--《黄金故事》---转载完毕 [打印本页]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5-5-1 02:48 PM     标题: 读书时间--《黄金故事》---转载完毕

读书时间 活动的一点说明
1 在没有转载完文章内容前,禁止大家回复。(转载完毕后会自动开放权限 大家可以尽情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感受)
2 读书时间转载的文章,版权全部归作者本人所有。发生版权问题与心情驿站无关。
3 由于转载的内容过多,希望大家自己安排时间,分次阅读。(记得保护自己的眼睛哦)
=============================================
常被人问及:那么多卫斯理故事中,你自己最喜欢哪一个?喜欢,是每一个都喜欢的,但只问那人非有一个答案不可,就会回答:寻梦。再要追问下去,会补充:黄金故事,一样喜欢。

黄金故事在写作上很有些游戏笔法──例如在根本没有需要的情形之下,加进了大量实用科学的名词,读者诸君一定可以注意到这一点。有一些人,认为科幻小说所有大量的科学事实不少,这就故意开开这种意见的玩笑。

黄金故事也写了人性的残酷和不良,但是更写出的,是在漆黑的环境中那一段凄艳的爱情,美丽得使人心酸。

极喜欢《黄金故事》这个故事。

                             倪匡
                            一九九○年一月一日
                               香港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5-5-1 02:50 PM

第一章 大厮杀(上)



这个故事,极之特别,看的时候,要小心一点。

尤其是第一部分,由于是在一种相当特殊的情形之下和我发生关连的,所以叙述的方法,也比较特别。至于究竟是在甚么样的特殊情形之下和我有了关连,以后自然会说明。现在不说,一来,免得破坏了第一部分所应有的那种特殊诡秘的气氛之外,也是说故事的手法之一。

在第一部分之中,有一些叙述,是我看到的,有一部分,是我想到的,有一部分,是我知道的。我并不参与其中,但是却又像是正和所发生的事在一起一样──这是其特殊之处。更多的是和白老大商讨时他告诉我的资料。

所以,需要先说明一下,那么各位在接触这个故事之际,就可以知道,在第一部分,哪些是我的联想,哪些才是真正发生着的事。

听起来好像很复杂。其实一点也不,看下去,自然条理分明,十分容易了解──我已叙述了那么多故事,大家都应该对我叙述故事的本领,有一定的信心了,对不对?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       ※       ※

月黑风高,大约有二十个人,一色黑布包头,黑羊皮紧袄,结着绑腿,穿着快鞋,在滩上疾走。

滩,是江滩。

江,是金沙江。

金沙江全长超过两千公里,是长江的上游,整条江,江水汹涌澎湃,在崇山峻岭之间奔驰,像这样满是卵石的江滩,随处可见。尽管有着江滩,可是江水还是急湍,凶狠,在黑暗之中,翻腾的江水,喷出一层一层的白沫,犹如一个硕大无朋的怪物,正在舐舌,溅出唾沫,要把它能吞噬范围之内的一切都卷吞下去。

在那群疾走者的身后不远处,沿着江滩,可以看到密密麻麻搭建着的窝棚。

窝棚是用木板、草苫、芦席搭成的一种居住的所在,虽然是供人居住的,住在窝棚中的,什么样的人都有,最多的,自然是来自川西,向西走,进入西康境内之后,再一直向西,来到这段金沙江的穷人,成千上万的穷人,一直向西徙移,来到了这个他们简单的生活之中,以前从来也没有听说过的地方的原因,是为了黄金。

         ※       ※       ※

黄金!

这种自古以来,就引起了不知多少争掠抢夺,引起了不知多少纷争纠缠,几乎把人性丑恶的一面全都引发出来的矿物,周期系第一类副族化学原素,原子序数第七十九,摄氏在二十度时比重十九点三二,熔点是摄氏一○六四点四三度,有着许多其他物质所没有的特性。

例如它的延展性,它的不易变,自然,更重要的,是它一直被人类当作是衡量价值的标准。

它的另一个特性,是在所有的金属之中,只有它可以独立地出现,其他金属,皆和许多别的物质共存,共存体的矿石,要经过提炼,才能是金属独立出现,黄金自然也有和其他物质共存的矿石,但是它也以独立的形态存在,纯度极高的天然金块,在世界各地,都有发现,一到手,就是纯金,不必经过提炼的手续。

发现纯金块的地域,多半是有着湍急水流的河滩、峡谷,北美洲西部地区,是著名的纯金块出产地区。另一个盛产纯金块的地区,由于交通不便,文明闭塞,而且由种种恶势力蒙上了一层极度神秘的色彩的,则是在中国西康省的那一段──金沙江从青海省和西康省交界处的特利彭渡口向东南延伸,蜿蜒一百五十公里,到卡松渡口为止。

这一百五十里的江流,是名副其实的“金沙”江,江水在非泛期,最深处也不会没顶,湍急的江水底下,全是大小不同的鹅卵石。早年,据说,只要淘起一箩鹅卵石来,其中就必然有闪闪生光、夺目生辉的大大小小的金块。

大的金块,可以比人拳还大,小的,可以小如粟粒,不知道在多少万年之前,它们在高山峻岭之上,或者在岩石的缝里,或者在古树盘虬的树根之中,作为地球无数组成部份之一,存在于地球上。然后,湍急的水流,把它们冲刷下来,在汹涌翻滚的江底,随着泥沙或石块滚动着,在不知什么所在,它们停止了移动,就此默默躺在江底,再也不动,直到被人发现。

人类最初是如何在江底发现这种闪闪发光的金块的?这已经不可考据了,或许在几万年之前,江边有了原始人的足迹时,这种闪亮沉重的金属块,就已经引起了原始人对它的好奇和珍爱。

原始人要金块来作什么呢?由于它的沉重?拳头大小的金块,比起同样大小的石块来,要沉重不知多少,在抛掷出去的时候。也能产生更大的力量,击中目的物的时候,也就有更大的杀伤力。原始人用金块来狩杀野兽,一定比石块有效得多。

这可能就是原始人珍爱金块的原因之一?

别笑,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价值观,在原始人的时代,能使猎物增加,食粮不缺的一切,在原始人的生命中,就有着至高无上的价值。

在人类逐渐进化的过程之中,总有些特别聪明的才智之士,会把许多偶然的发现,逐点逐点累积起来,变成智慧,不知自什么时候起,人类发现要熔化这种闪亮的金块,并不是太难,许多米粒大小的小金块,可以在熔化了之后,变成大金块。

大金块可以再融化,可以通过一定的工艺程序,变成任何形状。

于是,黄金的用途便不单止于投掷野兽了,它有了新的价值。再久而久之,当人类发现这种闪亮的东西,它的光辉,竟可以经年累月,绝不减退时,它的价值,自然又进了一层。

几万年下来,终于有一天,几个披着兽皮的边民,偶然拿着在河滩上捡来的金块,遇上了穿着衣服的,来自遥远的中原的文明人,发现文明人对金块的喜爱,远在他们的想像之外的时候,黄金的现代价值观,就开始确立了。

幸运的土著,在文明人处,用金块换到了他们所需要的物品;不幸的土著,由于手上有着金块,遭到了文明人的杀害──他们之中,有的只怕至死也不明白,何以那种在江边随手可以捡到的东西,会引得一些人起了杀机。

又不知过了若干年,这段江的江滩和江底,有着大量金块的消息,终于传了出去。

遍地黄金,随手可拾啊!

还有什么比这个现象更吸引人的?于是,开始是一小批一小批,攀山越岭,千里跋涉,远赴这满是黄金的地域,终于,一大群一大群,成千上万的人,各种各样的人,都涌向那里。

如果人类是一种理性的生物,是一种天性和平的生物,是一种不带侵略性的生物。如果人性中有公平。不贪婪、不凶残、不自私……简单说—句,如果人类不是人类,而是一种秉性和人类截然相反的生物的话,那么,情形就十分好。

再多的人涌到江边来,大家各自把自己捡到的金块收起来,谁肯起早落夜,谁肯冒险涉到水深及腰的急流中去,谁机敏过人,凭脚趾踩踏的感觉就可以辨出那是卵石还是金块来,谁肯向江水更汹涌的上流去,谁就可以得到更多的金块。

得到更多金块的人,会引起其他人的艳羡,但人人只要肯付出,也一定可以得到更多的金块。

那有多好。

只是,可惜的是,人类是人类。

于是,当大量的人涌到江边的时候,人类必然的行为就发生了。

有的人,自己不辛辛苦苦地去捡拾金块,当他人半个身子浸在冰寒彻骨江水中的时候,他们在火堆旁喝酒取乐,磨着他们的利刀,然后,当人家带着金块,抱着疲乏欲死的脚步,蹒跚地沿着江滩,回到简陋的栖身所的时候,利刀挥动,结束了地人的性命,他们得到了他人的金块。

也有的人,拥有更多的杀人利器,更多持有利器的人,冲进了一段江流,在利刀挥动之下,声称这段江是他的私产,任何人要在这里捡抬金块,必须听从他的分配。

自然会有人不同意,可是不同意的人,唯一的结果,是他的冒着鲜血的尸体,顺着急湍的江水翻腾出去,清澈的江面上,白色的水花上,溅起鲜红的血水,等到血水越翻越多时,自然而然,这段江流,就属于私产了。

真正捡拾金块的人,依然在豁出生命捡拾金块,但是他们得到的,却再不属于他们自己所有的了。

更有的人,运用更强大的力量,抢夺已有人占领了的地区。—切全是在弱肉强食的法规之下自然进行,优胜劣败,好像谁也未曾发出过什么怨言,都认为天下事,就是应该这样的。

于是,在众多的人之中,就产生了一种特殊的人,这种人,生在世上,唯一的行动,就是杀人,奉命杀人,杀了人之后的后果如何,杀人的目的如何,他们一概不理,他们只知道,当需要他们杀人的时候,他们就只有两个选择,杀人或被杀。

即使是这种人,也不会选择被杀的,所以,杀人其实是他们的唯一选择。

这种人,在江域,有一个特别的称呼:“金子来”。

金子是不是来,来得是多还是少,就得看他们杀人是不是够狠、够快、够多。

“金子来”,多么动听的一个名称,可是这个名字,是浮在鲜血上的,就像浪花浮翻在江水上一样,也正像浪花一样,眨眨眼就会消灭,而又一定有新的浪花替代。

在经过了几百年,或者上千年的弱肉强食之后,江边的形势,几乎已经固定下来了,形成了一种“社会组织形态”──这是人类秉性的最伟大的发挥,就像金字塔是人类最伟大的建筑一样。自基层起,一层一层上去,到最顶,就只有一块石块,这块石块,是真正的统治者,下面一层一层,各有使命任务,自然有种种法规,令得连最底下的一层,一动也不能动。

经过几百年或上千年的混乱残杀,自人的身体中迸溅出来的鲜血究竟有多少,也无可追究,总之,如果那么多的鲜血,是在同一时间涌出来的话,那么,清碧的江水,肯定会成为一片赤红。

至今,河滩上和河底的鹅卵石中,还有一种,全部或局部,呈现一种暧昧的、诡异的赭红色——不信可以比较一下,这种赭红色,和干了的血迹,简直一模一样。据说,那就是历年来在江边流血的人的血凝结而成的,这种石头,倒没有什么特别动听的名称,就简单地叫着“凝血石”。

到了大约距今不足一百年之前,在金沙江那一百五十公里的江岸,大约有了三座“金字塔”──三股庞大的势力,控制着一切发现金块行动的运作进行。

势力最庞大的一股,来自四川西部的秘密结社组织:“哥老会”。

另一股,是康藏边境的土著,成分十分复杂,包括有当地土司的势力、宗教的势力,和彝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头领所组成的一股联合势力,自称“西鹰真煞”,那是彝族人之中,最凶狠的一支,黑彝人的语言,意思是“江的主人”,表示整个金沙江,原来就是他们的,别人全是入侵者。这一股势力之中,也不乏有精通文墨汉语的人物,就为之定下了一个相当有气派的名称:“鹰煞帮”。

另一股势力,组成份子更是复杂,几乎全是来自全国各地的亡命之徒,听说有一条金沙江,遍河滩全是黄金,把他们吸引了来的,也有作好犯科,身上背着血债的,也有的是逃兵,也有的是穷得走投无路的,形形色色的亡命之徒,涌向金沙江,发现自己不属于任何势力,于是自然而然,形成了一帮,其中,甚至有印度的和西方的亡命之徒在内。这一帮,被称为“外帮”,人数虽然较少,但其中不乏聪明才智之士,懂得如何争权夺利,所以可以和哥老会、鹰煞帮鼎足而三。

至于地方官府,不是震慑于这三股势力的庞大,就是干脆结伙,坐地分赃,那里还顾得什么秩序法律,那一带江域,在这个时期,可以说得上是世界上所有罪恶的大集中,在诡异、神秘、罪恶的气氛之中存在,和原始森林一样。

         ※       ※       ※

在那疾走向前的二十个人身后,密密层层的窝棚,本来,就算是夜深了,总还有点点灯火在黑暗之中闪烁的──那里聚居了将近三万人,总不可能在同一时候,都进入睡乡。

从各地来的娼妓要迎客送客,赌馆更是通宵挤满了人,没有筹码,来来去去的全是金块,掌骰的人已练成了本领,用手一掂,就知道手上的金块有多重,比用秤来称还准,有酒馆子,红着眼的汉子一面撕着野兔腿,一面喝着酒,话题不离那里来了一个婊子,功夫好得叫人吃不消,或是什么什么人,找到了一块比搏浪鼓还大的金块。

可是,今天晚上,自从那二十条汉子一离开这一区,四方八面,响起了一阵急骤的铜锣声之后,一切全都黑了下来,静了下来。

就算这时,有人在窝棚和窝棚之间,慢慢地走着,也会有一种这里根本没有人的感觉,虽然明知有三万多人正在黑暗之中。

哥老会的一队“金子来”出动了。

“金子来”一出动,关系着整帮人的命运,在行动还没有结果之前,整帮人,或是聚在这一区的所有人,不论是身怀绝技的赌场郎中,还是颠倒众生的标致娼妓,或是才带了一大箱烟土前来换取金块的商人,全得在黑暗之中静下来,用自己所信仰的各种神佛之名,为“金子来”祈求胜利。

在这种情形下,不论是大人小孩,没有人会轻易出声,婴儿除非是熟睡了,不然,做母亲的,都会把乳头塞进婴儿的口中,阻止他们啼哭。

二十条剽悍绝伦的汉子,在默默向前疾步赶路,江水奔流的哗哗声,伴随着他们有节奏的脚步声,他们的脸上,刻板而没有表情,看起来,个个都如同是一尊塑像,甚至他们走路的姿势也是一样,右手放在腰后,手中执着一个长条形的、用黑布套着的东西,左手随着步伐,急速地摆动。

而他们二十个人,心中所想的,也是一样的:今夜出动,最好的情形是,二十个人之中,有一个人还能活着。

这种最好的情形,其实和最坏的情形,也没有什么大的差别,因为最坏的情形,也只不过是连那一个也不能活着而已。

他们甚至根本不必问:为什么要出动。他们只知道,自己活过今夜的可能,只是六十分之一。

是的,是六十分之一,不是二十分之一。

因为另外还有两队“金子来”,每队二十人,这时也正从他们所属的区域出发,三队“金子来”,各自代表自己的势力,会在一处地方会合。

那处地方在江边,是一个大自然创造的奇迹,一块方方整整的大石台,一半伸进了江心之中,令得江水更是湍急,撞击在约有一人来高的石台上,溅起老高的水花,再洒落下来,所以石台有一大半面积,是终年湿滑积水的,遇上寒冬腊月,石台上会积起一层厚厚的冰,由于冰是薄薄的一层一层凝结起来的,所以看起来绝不晶莹透明,而是一种异样的惨白色。

这个石台,叫做“神牙台”,据说,不知在多少年前,有一个天神,掉了一颗牙齿,落向凡间,就化成了这个石台。

(大凡传说,都是不可深究的,例如天神,怎么会忽然掉了颗牙齿呢?)

而石台的整个形状,看来也的确有点像是硕大无朋的一颗臼齿──在它的中间部份,微微凹陷下去,那一部分,也就终年积聚着溅起来的江水。

这时,在神牙台上,有十一个人,三个人一组,分三个方位站立,另外两个人,分别站在石台的两个角落上。

站在角落上的两个人,年纪都相当大,胡子头发,全都白了,一个较胖,面色红润,把双手拢在长袍的衣袖之内,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一个较瘦削,虽然年老,可仍然是一脸的剽悍之色。

另外三人一组的九个人,各种外形都有,都神色凝重、紧张,像是焦急地在等待着什么。

石台相当大,看起来,不会比一个网球场更小,呈长方形,像是上天所赐的一个大舞台,好供人类作演出残杀同类的精采戏剧之用。

除了江水撞向石台的水声和江流声之外,没有别的声响,然后,有急骤的脚步声传来。急骤的脚步声,自不同的方向传来,开始,还很有节奏的,但随着脚步声渐渐接近,相互之间,便扰乱了节奏,单是在脚步声中,已经使人感到了杀戳之意,一下子一个方向的脚步声,盖过了另一个方向的,而另一个方向的,再盖过了这个方向的。

很快地,在星月微光之下,自三个不同的方向,都出现了人。

除了最早的那一队之外,自另一个不同方向疾走过来的那一队,全是一色暗红色的衣裤,那种暗红,在黑暗之中看来,和黑色的也就没有什么分别。

另外一队,自中间打横赶来,身上是灰色的衣裤,像是所有的人,都是从和他们的衣裤同色的灰蒙蒙的黑暗之中,突然冒出来的幽灵一样。

三队人一到了石台边,就停了下来,挺立着,一动也不动,只有他们的眼珠子,在闪闪生光,闪耀着的,是一种死亡之光,他们分别在石台的三边。

站在石台角口的那个胖老者在这时开口,声音并不宏亮,但是足可以听得清楚,他说的话,内容十分奇特:“也不知道上流是不是真有那么只有金块没有石块的一段,就算原来有,我看也早叫人捡拾得差不多了,依我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免得再添冤魂,大家各站前一步,就算听我的劝了。”

他的话讲完之后,有大约十秒钟的沉默,然后,又是他发出了两下嘿嘿的干笑声:“照例要说,也照例没有用。”

在那十秒钟之内,分三组站立着的人,一动也没有动过,别说踏前一步了。

紧接着,在另一角的那个瘦老者,缓缓扬起手来,在他的手中,拿着一件奇特的东西,实在是无以名之,那东西像是一柄相当大的梳子,可是每一根“齿”,却有尺许长。

他才一扬起那东西来,台上的所有人,除了那两个老者之外,就一起跃下石台,各自奔开了几步站定。然后,瘦老者陡然伸左手,手指在那一列竹齿上挥过,随着他的动作,发出了一下奇特之极,但是却又极其响亮的声音,嘎然划破了寂静,听得人心为之悸,血为之凝。

随着这一下声响,列队在石台三边的那三列人,右臂齐齐一震。

本来,在他们的手中,各有长条形,套着布套的东西执着的,在他们的手臂一挥一震之下,布套飞开,刹那之间,寒光夺目,原来布套之内,是一式的利刃,三尺长、三寸宽,厚背,薄刃,方头,没有护手刀柄,刃口闪耀着寒芒。

利刃的形状说明了这种利刃,是何等锋利,也说明了它是最直接的,使人的身体裂成片片的利器,它碰手断手,碰腿断腿,横扫过来,绝不令人怀疑可以把人一下子断为两截,直劈下去,也一定可以教人想到能把头颅剖成两半。

那瘦老者发出的第一次划空巨响的余音,悠悠不绝,在夜空中荡漾了许久,才算是静了下来,但是才一静下,他再度挥手,那怪异的声响,又一次响起。

这一次,随着那声响,石台三边列队的六十个人,动作矫捷得看起来全然不像是人,而像是在黑暗之中,忽然会闪电也似移动的怪物,他们身子向上一拔,六十个人,几乎在同一个十分之一秒内,就已经上了几乎有一人高的石台。

他们上了石台之后,紧贴着石台的边缘站着,站得极其整齐,每一个人的脚后跟,都恰好是在石台的边上。然后,在余音袅袅之中,他们的姿态有了改变,双脚仍然钉在原来的位置不动,可是身子都倾向前,而且,把手中的利刃扬了起来。

石台面积相当大,可是就在他们身子向前略倾之际,陡然之间,像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拉近了许多;或者说,利刃与利刃之间的距离,陡然拉近许多,更可以说,死亡与生命之间的距离,接近了许多。

石台上的每一个人,脸上仍然一无表情,但可以看得出,他们都屏住了气息。

第二下声响的余音,嗡嗡不绝,直到细微到不能再听到,那老者第三次浑动他的手,手指在竹齿上划过,发出了第三下如同千匹布帛一起被撕裂似的声音。

那一下声响才起,大厮杀这就开始了。

在石台上的人,以极快的速度冲向前,长刃挥动,迸射出夺目的凶光,每一次利刃的光芒一闪,都有血珠喷洒,而随着血珠四溅,在空中飞舞着,又跌向石台,或是甚至于飞出石台之外的,全是各种各样的人的肢体。

人的身体的每一部分,本来应该是全都联结在一起的,可是这时,却无情地分离了,由于人制造出来的利刃,由于另一个人挥动着利刃而分离了。

断手、残足,带着血花,四下飞溅,甚至听不到利刃相碰的锵锵声,带着死亡的光芒的利刃,在划破人的身体,剖开人的皮肉,切断人的骨骼之际,所发出的是诡异绝伦、暧昧得几乎和耳语相类似的刷刷声。石台的中间微凹部分,本来是积着一片江水的,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中,江水就被染红,至多不过半分钟,积聚着的已全是血,全是浓稠之极的血,在星月微光之下,鲜血泛着一种异样的红色。

一条断臂,跌进了积血之中,断臂的五只手指,还紧握着刀,甚至有单凭一条手臂,也要再挥动利刀之感。

另一条齐膝断下的小腿,立时压了下来,溅起几股血柱。

所有的人,全都在疯狂地砍杀,真难明白在这样的大残杀之中,他们如何还分得清谁是自己人,谁不是自己人。

或许,他们根本不在乎谁是自己人,谁不是自己人!如果在这样的厮杀之中,他们还能思想的话,他们所想的,一定是如何多砍死一个人──多砍死一个人,就是减少了一柄砍向自己的利刃,自己就多了一分生存的机会,所以他们疯狂地挥着手中的刀,虽然他们挥出手去,连手带刀断下来的机会是如此之高。

在石台上的人迅速减少──或者应该说,还在活动的人迅速减少,而已经不能再动的,似乎也不能再算是人,只是一块一块的肢体,残缺不全的程度,超乎人的想像能力之外,人类在肢解其他动物的身体作为食物的时候,一定想不到一旦人的肢体被分割开来,也就和其他的动物没有什么分别。

有两个人在各自砍倒了一个人之后,飞快地接近,脚踏在积血上,发出“拍拍”的声响来,积血早已溅得他们一身满脸,当他们接近到了挥出利刃可以接触到对方身体的时候,一个由下而上,一个由上而下,挥出了他们手中的利刃。

于是,一个手中的利刃,自另一个的胯下直插进去,在腹际停下;而另一个手中的利刃,自一个的头部直劈而下,停在胸际。

另一个的脸上,现出极其怪异的笑容来,血像是倒翻的一桶水一样,自他的胯下喷出,而头被劈开的那个,两粒滚圆的眼珠,自他的眼眶之中,跌了出来!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5-5-1 02:50 PM

第二章 第一次“暂停”

我陡然大叫起来:“停止!停止!”

白素一伸手,按了“停止”的掣钮,画面停止,恰好停在那人在头被劈开两半之后,眼球掉出来的那一霎间,真难以相信,人的整个眼球,体积竟然如此之大,在平时可见的部分之外,还有一大团血肉模糊的球状体,而已然跌出了眼眶的眼珠,似乎还闪着光,还想在最后一刹间,再看看这个世界。

我忙又叫道:“我的意思是,关掉!关掉!”

白素再按下一个掣,眼前可怕的情景,瞬间消失,变成了灰蒙蒙的一片。

我在“第一部份”开始的时候,已经说过,“第一部份”有点乱,其中包括了我所看到的、想到的,以及事后得到的资料等等。其实,说得明白一点,事情其实也很简单,只不过是:我和白素在观看一盒录影带。

“观看录影带”这种行为,在如今而言,真是普通之极,所需要的,只是一架录影机,一架电视机就可以了。

有的电视机将之合而为一,那就更加方便。

我这时所使用的,是一架投影式电视机,把画面形象投射在银幕上,可以有如同看电影一样的效果,虽然是新科技产品,可是也十分普遍了。

对了,那一队黑衣人,在江滩疾走,层层密密的窝棚,奔腾的江水,跳跃的浪花,那个石台,胖老者的话和瘦老者手中那怪东西发出的声响,以及接下来的那场如此可怕,看得我在停了机械运转,视像消失之后,身子仍禁不住有点发抖的厮杀,全是出现在银幕之上的形象。

在银幕上只剩下了灰白色的一片之后,我转头向白素看去,看到在投射灯银白色的光芒照映之下,她的面色,也十分苍白。

显然,她也因为刚才看到的景象,而受到了相当程度的震撼。

我吸了一口气,用力一拍椅子的扶手:“太过分了,什么人,拍出了这样的东西来?”

白素过了半晌,才道:“拍得真好,是不是?”

我闷哼了一声,拍得自然再好也没有,那场大厮杀,想起来都令人心悸,我还没有看完,而且,也不能确定我是不想再看下去,还是不敢再看下去。

现在,我闭上眼睛,眼前晃动着的,还是那些断肢残体,天!有一只手,落在血泊之中,五只手指甚至还在扭动着,想再去抓住在离它不远处的一柄利刃,还有被斜斜砍成了两截,自身体中喷出一大堆内脏来的景象,还有那两粒跌出眼眶来的眼球……

我再度道:“太过分了,不论这是电影还是电视节目,世界上绝不会有一个地方,可以让它公开放映。”

白素缓缓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我们静了一会,我才道:“拍,是拍得真好,有这样功力的人,应该是一级电影大师了。”

白素又缓缓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我用力一挥手:“不知是哪一个电影鬼才的杰作?就算不能公开放映,也可以作不公开的试映,何必鬼头鬼脑,把录影带送到我这里来?”

白素皱着眉,没有说什么,过了片刻,她才道:“那是什么江?那些人,是什么人?”

(那时,只是我和白素两人在看,而我们看到的画面,只是在江边,而且,看到眼球跌出来为止,也只有胖老者的几句对白,所以当时,我们只知道那是发生在江边的一次大拼杀,来龙去脉,全然不知。)

(而在第一部分的叙述之中,却把来龙去脉说得相当清楚,那是后来请了白老大来看,白老大曾经身兼江湖上七帮八会的大龙头,自然一看就知道是什么事之故。)

(白老大一面看,一面向我们解释,我们才得以明所以,所以在第一部分的叙述之中,就加了进去。)

(现在,对第一部分的情形,是不是明白多了?)

当下,我想了一想:“那条江的江水那样湍急,那老者的口音,又是一口川西土音,又提到了金块,会不会是金沙江?”

白素“嗯”地一声:“大有可能,这是三帮人,在争夺一段有大量黄金的地段。”

我再拍了一下扶手:“对,如果这是一部武侠片,那单是这场大厮杀,已经可以说是电影史上从来也未曾出现过的逼真场面了。”

白素道:“导演的意图,如果是想表现人与人之间互相残杀的可怕,那么他百分之一百达到了这个目的。”

那时,我和白素都没有想到要请白老大一起来看,白老大在法国南部享清福,请他也未必会来,我们同时想到的是:这位导演,倒是可以认识一下的人物。虽然他的行事方式,有点鬼头鬼脑。

我一再用了“鬼头鬼脑”这个形容词,是因为这盒录影带到我手中的方式,实在不能算是正大光明的缘故。

我在那鲁岛见了陈长青回来之后,陈长青自然跟着天池老人他们,不知道到什么“云深不知处”的崇山峻岭之中,去参透生死之谜去了。我回来之后,连日来,倒也清闲无事,于是,和白素、温宝裕三人,以猜测陈长青的前生,究竟是什么人为乐。

我把陈长青在提及他前生之际的忸怩神态,和他所说的话,全都详详细细,向白素和温宝裕描述了一遍。(当时的情形,记述在“生死锁”这个故事的结尾部分。)温宝裕一听,就哈哈大笑了起来:“不消说,他的前生,一定是女人。”

白素微笑着:“是女人又怎么样?也没有什么关系。”

我笑着:“这一世是男人,忽然上一世是女人的记忆,全部回来了,这也真够尴尬的了。”

白素瞪了我一眼,我分辩了一句:“本来就是这样嘛。”

白素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肯定了是女人,而且,十分出名,想想看,有什么名女人,是在三十年前逝世的?”

温宝裕叫了起来:“这范围太广了,灵魂不受时空的限制,也就是说,上下五千年,纵横十万里,那一个名女人都有可能。”

我道:“他说,说了我也不会相信,那一定是有名之极了。”

温宝裕吐了吐舌头:“克利奥帕屈拉?海伦?玛丽皇后?希特勤的情妇伊娃?”

白素笑道:“你怎么尽往外国人处去想?”

温宝裕道:“再说下去,就轮到中国人了:妲己?吕后?梁红玉?李清照?慈禧太后?鉴湖女侠秋瑾?”

我忍不住又道:“什么啊,乱七八糟的!”

温宝裕突然拍手笑起来:“他如今上山学道去了,说不定前生就有慧根,会不会是那个女道士鱼玄机?也有可能的是——”

我连忙阻止他:“别胡猜了,陈长青要是在,听你这样乱猜,保证气得口吐白沫!”

白素却护着小宝:“每一个都有可能,也不是说乱猜的,他今生一直独身,只怕在潜意识中也受了前生的影响,这倒是一条线索——”

温宝裕有人仗腰,更加大大发挥了他的想像力:“唔,对了。有可能是那个留下了‘人言可畏’自杀的那个……女明星!阮玲玉!”

我双手掩住了耳朵,表示不愿意再听下去,温宝裕自己想着,也觉得太滑稽了,便笑作了一团。

一连三天,在无所事事中打发过去,那是难得的清闲,温宝裕一有空就来,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找了那么多女人的名字来,一来就报了一大堆,若非玛丽莲梦露自杀身亡时陈长青已出世,温宝裕会一口咬定就是她。

一直到我忍无可忍,下了逐客令:“去!去!回你的乐园去。”

陈长青的住所十分大,他自己一无牵挂,上山修道去,托我把他的住所交给温宝裕,由得温宝裕如何处理。试想,陈长青一生之中,古灵精怪的嗜好何等之多,他那幢房子之中,真是要什么有什么。有一次温宝裕气咻咻地奔来对我说,他打开了一间大房间的门,里面全是各种各样的昆虫标本,为数超过一万只。

对温宝裕这样的少年来说,陈长青的屋子,实在是一个蕴藏着无限乐趣的乐园,他也这样称呼着陈长青的屋子。

当赶走了温宝裕之后,我想到图书馆去找一下资料,离开住所之后,就在我车子的挡风玻璃上,发现了这盒录影带。

录影带的外形,是十分容易辩认的,我一看就知道那是一盒录影带。可是记录在磁带上的,却可以是任何的画面和声音。

我小心地先用一根细铁枝拨动了一下,然后再取在手中。

只有一盒没有外封的录影带,没有任何字条说明录影带是由谁放在车上的,放置录影带的人,显然对我有相当程度的了解,不但知道我的住址,而且知道我的车子停在什么地方。

我闷哼了一声,对于这样子的行径,我一向不是十分喜欢,我几乎顺手就要把录影带抛掉,但我忽然想起了一个人来:曾是苏联黑海舰队的将军,巴曼少将,会不会在他那个海底岩洞之中,又有了什么新的发现,记录了下来交给我看的呢?

如果是,那我极有兴趣。

所以我就回到屋子中,告诉白素这盒录影带的来历,一起观看。

却不料看到的,竟然是这样血肉横飞,惊心动魄的厮杀场面。

当我叫了“暂停”之后,我们讨论了一会,白素道:“怎么样?看来片子相当长,我们要不要再看下去?”

我皱了皱眉:“如果全是这样的血腥场面,我没有什么兴趣。”

白素道:“血腥场面若是太过分,可以快速前卷过去,跳过去不看。”

我苦笑了一下:“只怕它拍得太好,又不舍得不看。”

白素笑了起来:“那看看又何妨,照你看,片子的时代背景是什么时候?”

我“嗯”了一声:“很难讲,多半是民初装。”

白素想了一想,她的态度十分认真,我全然不知道她的态度为什么那样认真:“当然不会是古装,金沙江淘金的事,爸爸倒是很熟悉的。”

白素口中的“爸爸”,自然就是白老大,这是我们在讨论之中第一次提到白老大。我道:“看来,片子的编剧和导演,更加熟悉。刚才那瘦老头手上拿的是什么东西?怎么会发出那么骇人的声音来?”

白素道:“是啊,那是下厮杀号令用的,这种声音,就像是地裂了开来之后从地狱中直冒出来一样。”

我伸了伸双臂:“好吧,看下去吧,如果片子的长度正常,我想我们刚才看了,还不到一本戏。”

是的,刚才我们看的,只怕还不到一本戏。在第一部份之中,叙述很长,那是加上了我称白素的感想,和后来白老大提供的资料,以及后来又通过许多途径,得到了许多资料之故。

下面,第三部份的叙述,仍然将照这个方式进行,因为若单是叙述看到的画面,是弄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毕竟发生的事情,已经有七、八十年,而且,绝不是我们现代人所能了解的一个时空背景。更重要的是,在那个时间,那个地方所发生的一切,都被重重神秘原始野蛮的黑幕罩着,不作说明,难以明白。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5-5-1 02:50 PM

第三章 大厮杀(下)



眼球跌出了眼眶的那个人,身子陡然挣了一挣,仆向前,和另一个几乎被利刃自胯下从中剖开的那个人,身子相碰,两个人一起倒下去,可是身子又各自被他们手中的刀所阻,未能完全倾跌,于是,以一种怪异之极的姿态斜倾着。

鲜血已完全离开了它应该循环的轨迹,向外急不及待地喷冒着,看来有一股挣脱了轨迹的疯狂。

石台上还在活动的人已不多了,这时,已根本分不清三方面各剩下多少人。

大约还有八九个人,正在飞快地闪动,脚踏在残断的肢体上,手中的利刃,霍霍地挥动着,杀伤他人,也保护自己。

天上本来有团团云块,这时都散了开去,冷冷的下弦月,和着闪耀的星光,使得石台上的厮杀,看起来更是露骨,利刃和利刃相碰的机会多了起来──这是很自然的,因为人少了,碰到人体的机会自然也少了。

他们绝无法分辨自己人和敌人,就算平时再熟悉的熟人,这时一定也无法认得出对方是什么人来。谁能认得出从额到颊,有一道裂口,正在冒血的一个人是谁?谁又能认出一个头皮被削去了一大半,血珠子在他的头脸上不断洒落的人是谁?谁又能认出一个面上肌肉全都变成扭曲的人是谁?

而事实上,他们也根本不需要认出谁是谁来,参加这场大厮杀的六十个人,心中都知道:厮杀的结果,活下来的只能是一个人。

谁叫他们是“金子来”?“金子来”参加一场有六十分之一生存机会的厮杀,已经算是极好的情形了,还能期望什么?

被削去头皮的那个,一定是刀术虽精,但是疏于防范头部,或是太急于进攻他人,陡然之间,电击也似的光芒一闪,他的头颅的整个上半部不见了,在那时候,他张大了口,居然还有一下惨叫声发出来。

是的,人体的发声器官是口部和喉部,他又不是整个头颅被刀削去,也不是被割破了喉管,当他的生命还有那么十分之一秒的存在时,他自然可以发出叫声来。

那是什么样的一下叫声?听了之后,叫人全身的血液,都会凝结,叫声真的不到十分之一秒,他整个人冲向前,冲出了石台,仆跌下来,跌在三个正在石台边观看着大厮杀的人的面前。

在石台旁观看着厮杀的,一共是十一个人,除了三个一组的三组之外,便是那一胖一瘦的两个老者。十一个人盯着台上,神情反映,甚至及不上在观看一场演出,全是一副漠然。

那头被削去了一半的人,倒在三个人面前,三个人甚至不低头看一看,那人居然还撑起了一下身子,自他半边头上,冒出一大团又红又白的东西来,然后,没有再发出任何声音来,就再倒了下去。

直到这时,那三个人中的一个,才陡然一抬腿,踢向那人的身子,这一脚的力气好大,把那人的尸体,踢得直飞了起来,跌进了江中,湍急的江水,立时将尸体卷走,翻翻滚滚,不知卷向何处去了。只有江滩上的不少鹅卵石,染着他的血迹。

(那些石头,不知道会不会因此变成赭红色?)

而到了这时候,石台上还站立着的人,只有三个了。

这三个人一面挥动着手中的长刃,一面在石台上游走着,行动快得根本叫人看不清,只看到他们手上的刀,发出闪耀的光芒。

他们不约而同地,把在石台上的残碎的肢体,在一面迅疾的奔走间,踢下台去。由于他们的动作快,一时之间,残肢乱飞,有的腿是整条的,有的还带着肚子的一部份,有的比较大块,是一半的上半身,或一半的下半身,有的十分小件,只是一只脚,或是半只手掌,全都在黑暗之中飞舞着,而且,全向着石台的一个方向飞落下去。

那是石台临江的一个方向。

断肢残体跌进了湍急奔流的江水之中,溅起一阵又一阵的水花来,然后,水花消失,作为生命存在的最后象征,也随之消失。

这三个人清理石台,只花了极短的时间,就将石台清理干净,只有积聚在石台中间凹进去部份的鲜血,是无法清理的。

这时,积血已呈现一种半凝结状态──人的鲜血是一种十分奇特的东西,在离开了人体之后,会变成胶冻状的血块。

血液在离开了人体之后,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是活的,如果采用适当的方法来保存,例如加进微量的腺膘吟,可以活到六十天,那时其中的一种成分,叫作血小板的,就开始发生作用,那是极复杂的生物化学变化过程,使血液从流动的状态变为凝胶状态:血浆中的溶解性纤维蛋白转变为不溶解的纤维蛋白,呈细丝状,交织成网,将血液细胞网在里面,于是液体的血,在脱离了人体之后,成了另一种形态的独立的生命。

人类一直在追寻生命的意义和目的,可有想到过,单独活下来的鲜血,血的生命,又有什么意义?那么多人的血混在一起,聚在石台的凹痕之中,生命是不是还分你我他?还分你的我的和他的?

血液细胞既然已被不溶解的、丝状的蛋白纤维网了起来,所有的积血,自然也成了冻胶状,所以,当那三人,在石台上的断肢残体,一起飞落进江中之后,再迅速地向石台的中间部分聚拢之际,他们的脚步,重重地踏在积血之上,再没有血花溅起,而是在凝胶状的积血上,出现了一个又一个深浅不同的脚印。

那些脚印看起来像是活的一样,一个脚印形成了,就开始蠕动、变形,由大变小,终于又消失,而另一个脚印,又迅速地印了上来。

杂沓而迅速出现的脚印,表示了这三个最后生存的人,正在进行激烈无比的争杀。

这三个人,能在大厮杀的第一节过程中存活下来,自然各有其精湛的刀法技艺和矫健绝伦的身手,这从他们在一秒钟之内,至少可以在凝胶状态的积血之上,留下超过三十对脚印这一点上,得到证明。

每一次添上一对脚印,就代表了一次闪避,一次腾挪,一次进攻,一次跳跃,一次接近死亡,或是一次令他人接近死亡。

三双脚,踏在凝胶状的积血上,发出一种奇异的,虽然不是很响亮,但是却震人心弦的“拍拍”声,大堆的凝血在颤动,没有机会停止,因为践踏是来得如此之快速。

在下弦月清冷的光芒下,凝血已不再红色,而是一种令人恶心的暗红色,这种颜色和形状,使人联想起血腥味,那是一种可以由鼻端迅速传遍身体每一个细胞,使人体每一个细胞都发出颤栗的气味。

也正由于凝血的颜色和鲜血不同,所以,当又有大量的鲜血洒下来,加入了凝血的行列之际,很容易分辨得出来:是的,两股血流洒下,很快就注满了几个正在逐渐变小的脚印。

在脚印变小的时候,注进去的鲜血被挤出来,冒着血沫,四下流散。

然后,是“拍”地一响,一条齐肩被削断的手臂,落在积血之上,手指还在迅速地伸张,像是想抓到一点什么,自然,手指抓到的,只是凝胶状的血。

在台上的三个人,其中一个,同时遭到了两个人的进攻,一个一刀斜砍进了他的腰际,刀刃直剖进他的身体,从腰到小腹,还留在他的身体之中,而另一个,则一刀削下了他的左臂。

削下了别人左臂的那人,长刃向下一沉,在断臂落下,才一落到积血的同时,已飞快地一翻手腕,长刃再度扬起,反削向那个手中的刀还留在别人身上的那个人。

那人陡然后退,长刃自人体中,带起一股血泉,抽了出来,“铮”地一声响,及时挡开了攻来的一刀。

而那同时遭到了两个人攻击的一个,右手仍然紧握着刀,月色映在他的脸上,他脸上竟然一点也没有痛苦的神情,只是有着几分凄然,他仍然挥起手中的刀来,冲向前。

而当他冲向前的时候,他再度受到另外两个人的同时攻击,两柄利刃,分别自他身子的两边砍到,砍进了他的身体。

两柄砍进他身体的利刃,在他的体内相交,甚至还发出了一下闷哑的金属相碰撞的声音。

那人向前冲出的势子被止住,攻击他的两个人,并不立时抽刀后退,显然是在等待他的死亡。

那人的双眼睁得极大,他自然必死无疑,可是这时,他显然还没有死。

血像是喷泉一样,自他身上的伤口处喷出来。血液在人体内循环不息,主要的功能之一,是把氧气输送到脑部去,维持脑部的存活。

而人的脑部,如果三分钟之内,得不到新鲜氧气的供应,就会停止活动。

人的脑部停止活动,就代表了这个人的死亡。

这个壮健的汉子,在他左臂还在身上的时候,至少有一百六十斤重,根据血液和人的体重的比例是十三比一来计算,这人体内的血,约有十二斤,这时,涌出体外的,至少超过了十斤,再也无法供应他脑部以新鲜的氧气了。

但是,他的脑部活动,还可以维持一两分钟。

这时,他甚至还是清醒的。

他在想什么呢?脑部活动的最大功能是思想,这时,他双眼瞪得如此之大,他在想什么呢?

他看来绝不会超过三十岁,他是不是正在想自己这短暂的一生呢?据说,人在临死之际,一生中的一切经历,或者是一生中重要的经历,快乐的和痛苦的,欢愉的和忧伤的,深爱的和痛恨的,光明的和黑暗的,都会飞快地一幕一幕清楚地出现在脑际,犹如重新再经历一遍一样。

自然,这是谁也无法证实的说法,因为就算真有其事,曾经其事的人都已死了,而死人是无法告诉别人任何事的。

那人瞪大了的眼睛,突然之间,开始迅速转动,转动得如此快速,是不是他一生经历都出现了?眼珠的一次转动,就代表了他生命中的一个片段?或许,他曾深爱过一个俏媚动人的姑娘而她却不爱他,或许,一个俏媚动人的姑娘曾深爱过他而他却不爱她;又或许,两人互相深爱过?

又或者,他积聚了不少金块,已准备离开这满是金块的金沙江,回到他来的地方,用他性命博取来的金块,过安静的日子?

(不,不,这个可能不大,没有人肯离开这里的,这里有拾不完的金块,谁会离开一个有拾不完的金块的地方?金块更不会嫌多的,绝不会嫌多,最好多得在眼前堆成一座金山,不,一座不够,最好是十座,百座,千座,万座……为了能拥有越来越多的黄金,做什么都是值得的,离开?笑话!)

真是笑话,看,那人的口角,居然牵起了一个笑容。

他在笑什么呢?在这样的情形之下,还有什么可笑的呢?他的笑容之中,甚至还带有嘲弄的神色,他在嘲弄什么人?是他自己?金块再多,也用不上了,是为了这个在嘲弄自己?

他最后的思想,很可惜,并没有能维持那么久,那两个人陡然抽刀后退,同时起脚,踢在他的身上,把他的身子踢得直飞了起来,仆跌进了江水之中。天上神明共鉴,他的情形算是不坏了,他的身体算是最完整的了,在他的身子跌进江水之前,他的断臂,也飞了起来,在他的身体上碰撞了一下,像是再想长回他的身上一样,然后才一起堕进了江中。

虽然他是最后生存的三个人之一,可是奔腾的江水,并没有给他什么特别的优待,一样在一瞬之间,就把他卷得消失不见了。

在这最后的一刹那,如果他还在思想的话,他在想些什么,自然也是永恒的秘密了。

石台上,只剩下了两个人,两个人各自退到了石台的一角。

大厮杀已经接近尾声了,或者说,大厮杀已经结束了,因为再接下来,必然是单对单的决斗。

两个人的动作一致,一手仍紧握着刀,一手在脸上抹拭着,把脸上的血污和汗水抹去了一些──没有法子沫得干净,因为他们的手上全是血污,身上的衣服,也早被鲜血浸透。

月色更诡异幽寒,这两个人,一个年轻得叫人吃惊,虽然他的身形,看来是如此壮硕高大,可是那张脸,年轻得还有稚气,这时,是稚气和杀气的结合。这是多么奇怪的一种结合,可是却又出奇的调和,并不使人觉得怪异,只使人觉得惊讶──在这样的结合上,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人类的本性来,根本不必有什么复杂的解说和说明。

而另一个人,是饱历风霜的,有着比月色还要清冷的神情和比岩石还要无情的眼神,在他的脸上,找不出半丝的纯真,他用他的神态,直接他说明了人应该怎么生活: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他们两人都凝立着不动,隔着那一大滩凝血,凝血的表面十分平滑,甚至能把斜挂在天际的半月,清晰地反映出来。

刚才血肉横飞的大厮杀已经过去,可是如今静止的场面,却更令人喘不过气来。

胖老者的声音打破了静寂,他的声音全然是例行公事,不带任何感情的:“报所属帮会。”

那年轻的一个先开口,可是他张开口,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年长的一个后开口,先发声,声音低沉,两个字自他的喉际运气吐声,再加上胸膛的共鸣,虽然低沉,却有着绵绵不绝的气势:“外帮。”

这时,那年轻的一个,才发出了嘶哑之极的声音:“哥老会。”

胖老者和瘦老者同时转向一组三个人,胖老者道:“鹰煞帮已没有人剩下,那段江流,是没有鹰煞帮的份了。”

那三个人一声不出,转身便走,步履十分矫捷快速,转眼之间,已没入黑暗之中。

那瘦老者再度扬起手中那个手指一挥上去就会发出怪异声响的东西来。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5-5-1 02:51 PM

第四章 第二次“暂停”

我又叫了起来“停──”

实际上,只是我一张开口,声音才一吐出之时,银幕上的景象就已消失,按掣的自然是白素,她不可能是听到了我的叫声才行动的。

人脑对于外来的反应,授受极快,但自大脑中枢下达行动的命令到达需要行动的身体部分,却需要一定的时间。反应再快的人,在听到了命令之后,再由手指去完成指令,至少也要二十分之一秒。

所以,显然白素是和我同时想到要再来一次“暂停”,她的行动和我的叫喊,是同时发生。

我和她都不出声,都大口大口吸着气。

过了一会,我才道:“我要暂时停一下,是为了可以喘几口气。”

白素道:“我也是。”

我的呼吸已不再那么急促:“这……这片子,简直是儿童不宜到了极点。”

白素很少用那么强烈的语气说话:“这片子的导演,简直……简直……”

在“简直”之下,自然不会是什么赞扬溢美之词,但白素一直温雅过人,不是很善于运用这一类的名词,所以变得说不下去。

我则不然,立时接了上去:“简直是心理变态之极的血腥狂魔。”

白素吁了一口气:“那也不至于这么严重,只是……实在太过分了一些。”

我苦笑了一下:“可是,也真能震人心弦。”

白素道:“是啊,看得人气也喘不过来。”

我过去斟了两杯酒,递给了白素一杯,我则喝了大大的一口:“哥老会,外帮,鹰煞帮,看来你说对了,是在争夺一段有金块的江流,那个哥老会的刀手,年纪轻得不像话,看起来,像是只有十五、六岁。”

白素道:“当然不止十五、六岁了,导演为什么选他?”

我摇头:“那怎么知道,我平时很少看电影,这年轻的演员叫什么名字?演技真好,稚气和杀气,竟然在他的表情上,有那么怪异的结合。”

白素道:“我也很少看电影,不过问问就可以知道,小宝或许就知道。”

我大摇其手:“这种片子,怎么能给小宝看。”

白素笑了一下:“你不是一向观念开放的?什么时候也变得保守了?”

我立时道:“在看了这样血腥的大厮杀之后。”

白素沉吟着:“是谁送这盒录影带来的?要我们看的目的是什么?”

我道:“是啊,我又不写影评──这片子,看来是超级大制作,打听一下,不会是难事,托小郭好了。”

白素笑了起来:“这样的小事去麻烦郭大侦探?”

我道:“他不会亲自出马,自然有他手下的虾兵蟹将,去为他跑腿。”

白素忽然叹了一声:“刚才看到的那两个老者,好像是这场厮杀的公证人。”

我苦笑了一下:“这样的残杀,还亏你用了‘公证人’这样的名词。”

白素的神情有点无可奈何:“帮会中的残杀,一直在发生着,上万人的大场面也有,这只不过是小场面,只是被拍得特别逼真……帮会与帮会之间,争码头、争地盘,争的无非是一个‘利’字——”

我插了一句口:“岂止帮会之间的争夺而已,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环绕着一个‘利’字在进行的,‘上下交征利’是人性的正常表现,‘仁义而已’是不正常的。”

白素笑了起来:“我是想说,厮杀尽管血肉横飞,但也有一定的守则的,你没见那三个人一声不出离开?他们派出来的刀手失败了,他们就得退出,而且,也不能胡乱捣乱,不然,就会受到制裁,这两个老者的身分,一定相当高。”

我“嗯”地一声:“争夺一段江流,帮会的头子,悠然观战,刀手在石台上拼命,这——”

我讲了一半,陡然想起白老大曾身为七帮八会的大龙头,是典型的“帮会头子”,下面一些非议的话,自然也不便说出口了。

白素瞪了我一眼,侧着头:“这场大厮杀,看来只是片子的开始,剩下的两个,不知哪一个是主角,主角是一定胜利的。”

我一挥手:“当然是年轻的那个,谁会用一个三十来岁的当主角?”

白素抿着嘴:“真有点不想看下去,可是片子又拍得那么好,一个镜头,可以给人无穷的联想,你有没有注意到,在凝结了的血上面,居然有月亮的反影。”

我不由自主打了一个寒噤:“是啊,反影出来的月色,是如此可怕,像是整个月球表面都满是鲜血,随时会洒向地球一样。”

白素吸了一口气,又叹了一声。从一开始起,她的态度就有着异样的认真,这时,似乎又进了一步。我喝干了杯中的酒:“轻松一点,我们只不过是在看一部片子,一部拍得极好的片子。”

白素勉强笑了一下,又深深吸一口气,看她的样子,像是要充分地作好心理准备,以迎接等一会来自银幕上的那股巨大的冲击力一样,她这种神情,有点好笑。可是我却笑不出来,因为我自己同样也在深深吸气,在作好心理准备,谁知道那个“心理变态嗜血大狂魔”的导演,又会再弄出什么样令人震撼而吃不消的场面来。

我们互望了一眼,我道:“好,决斗场面开始了。”

白素咕浓了一下:“奇怪,刚才两个人,只报所属帮会,不报他们的名字。”

我道:“名字?他们的名字有什么意义?他们虽然是人,可是实际上和他们手中的刀子,没有分别,他们是所属帮会的刀子。”

白素仍然不去开启按钮,虽然她已伸出了手去,可是有点犹豫不决:“你不觉得,仅存的两个人,面目之间,颇有相似之处?”

我先是一愣,随即明白了白素的意思,哈哈大笑了起来:“我是编剧,一定不会用那么老套的情节:父子或是兄弟,投入了不同的帮会,命运安排他们互相要残杀──”我用力一挥手:“这样的情节,太残旧了,这个导演既然能拍出这样的场面来,就不会采用这种陈旧的情节。”

白素低声反对:“陈旧的情节,正是人类生活的常见部份。”

我应声道:“对,他们是两兄弟,弟弟在决斗中不得已杀了哥哥,哥哥有年轻的妻子,又有幼儿,弟弟感到内疚,尽力照顾嫂嫂和侄儿,不意年轻的寡嫂爱上了弟弟,侄儿长大了,又投了相反的阵营,杀了叔叔,言情文艺伦理武侠大悲剧。”

我说着,哈哈大笑了起来,白素仍然十分冷静:“一点也不够复杂,实际上,人类的生活,比你刚才编的故事复杂多了。”

我摊了摊手:“何必争下去?只要看下去,就知道怎样了。”

白素默默地点了点头,伸手按下了掣钮。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5-5-1 02:51 PM

第五章 决斗

石台上的两个人,如同石像一样地站着,仿佛他们本来就是石头的突出部分,亘古以来,就固定在石头之上一样。

他们两人的面目,其实并不相同,年轻的一个有着弯度相当大的眉毛,这使他整个脸,看起来显得佻皮,而年长的一个,眉准高耸,使他看来忧郁。

令人觉得他们相似的原因是,他们的神情是完全一致的:盯着对方,紧抿着嘴,在刚才的大厮杀中,他们一定已经交过手,这时是不是在揣摸对方的弱点,好作进攻的准备?还是感到自己没有胜过对方的希望,而又没有法子奔逃?──别讥笑临阵逃脱的人!在明知没有胜利的可能时,逃走并不是悲剧,连逃都无法逃,这才是真正的悲剧。

石台上一切全是凝止的,积血凝止了,人凝止不动,半扬起来的利刃凝止不动。只有刃口上的光亮,在作出闪动,幽秘而不怀好意。

瘦老者手指挥出,那种像是可以把人撕裂的声响,再次传出,悠悠不绝。

这一次,决斗的号令发出之后,决斗的两个人,没有立即行动,仍然凝立着。

这好像很有一点哲学上的道理:如果不动,就算有缺点,也不容易暴露,一动,缺点掩饰得再周密,也总有暴露的时候。

听说过“呆若木鸡”的故事吗?这句成语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起被误用,它原来的意思是,最好的斗鸡,训练成功时,像木头刻出来的鸡一样,上场之后,一动都不动,别的斗鸡再凶狠,见了它也只好望风辟易。

由石台上的这两人,这时就是那样,纹风不动,甚至连眼睛都不垂下,可是渐渐地,可以看出,他们两人的眼神之中,现出了杀机。

杀机本来是深藏不露的,这时,渐渐现了出来,而且越来越浓了。

石台边上的观战者,视线也一直停留在石台上,奇怪的是,他们的视线,一致望向石台的中间部分。两人个分别站在石台的一角,中心部份是没有人的。

当然他们都不是第一次旁观决斗了,所以他们才不盯着那两个人,而只是盯着石台的中间部份,他们知道,一方动,另一方必然跟着动,双方会迅速地在石台中间会合,然后,决定性的攻击,就会在那里发生。

没有人知道这一击会在什么时候发生,所以他们必然把目光一直停在那里。如果不是那样,目光跟着移动的人移动,那将追不上两个人移动的速度了。

在两人眼神中的杀机逐渐增浓之际,虽然一切全是凝止的,可是连空气也像是绷紧了的细弦一样,只要有一点轻微的力量,弦就会断。

年长的那个,眼神之中的忧郁,被一股阴森的、可怕的、闪烁的杀意所替代,杀意在充满了他身体的每一个细胞之后,自他的双眼之中,满溢了出来,他再也无法等待了。

就在这时候,胖瘦两个老者,迅速互望了一眼。石台上的两个人虽然还没有开始行动,但是他们已经判定了生死胜负。

杀机先满溢者死。

因为他已经不能再控制自己:在这种生死一线的决斗之中,不能控制自己的人,自然必败无疑。

陡然间,闷雷也似的一声巨响,震破了寂静,呼喝声才发,年长的一个身形闪动,渐向前,年轻的一个几乎在同时,也迎向他的对手。

两个人的行动,都是如此之快,当他们疾冲向前之时,由于人类眼睛的视网膜,可以把看到的景象,滞留十五分之一秒的缘故,所以两个人在冲向前的时候,身子带起了一片叠影,分不清何者是虚,何者是实。

两人迅速接近,年长的一刀先劈,刀刃划过空气时,发出了尖厉的啸声,他自然是望准了对手,才先发制人,劈出那一刀的,可是他这一刀却劈空了,刀光长长地,有一霎间停留在黑暗之中。

他的对手行动太快了,他以为对准了对手,实际上,一刀劈出时,他劈向的却是一个虚影,眼睛视网膜所形成的错觉,使他一刀劈空。

他当然知道再也没有劈第二刀的机会了,他唯一的机会,是继续维持极高的速度向前冲,希望可以避得开对手的一刀。

在那一霎间,由于他进发着全身的气力向前冲,上身俯向前,面上肌肉的每一股纤维,都在剧烈地跳动,像是会散落下来,使他的整个头部,变成一具骷髅一样。

从他的年纪来看,他作为“金子来”,自然是经验十分老到的了,他的一生之中,不知道曾经历过多少次的残杀,被他手中的利刃砍开的人体,也不知道有多少。在经历过了那么多次的厮杀之后,他依然活着,自然有他的独到之处。

所以,他这时的行动是对的。他的对手,出刀再快,如果是攻向他的头,削向他的颈,砍向他的背,甚至于劈向他的腰,都将落空,因为他的上半身,由于迸发了全身力量的迅速前俯,已经脱离了对方的攻击范围。

他的这个行动如果成功了,那就可以把他刚才所犯的错误,弥补过来。

可是,犯了错误之后而可以弥补的机会,实在是极微极微的。错误是已经发生了的事,一定将永远地留在那里,就算有能力倒转时空,到了一定的时间,错误还是会出现,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把已发生过的事抹掉的。

所以,最好别犯错──一失足成千古恨!

年长的“金子来”,已经做了他思想和体能所做到的巅峰了,可是他的对手,一刀横劈,却劈向他的小腿。

闪电似的一刀。

他的上半身,比闪电还快地脱离了攻击的范围,可是地心吸力却使他的双脚,比闪电略慢一点离开。

刀风倏然,利刃划破了皮肤(表皮的角质层、透明层、颗粒层和生发层,真皮的结缔组织和脂肪层),利刃切开了肌肉(平滑肌、骨骼肌、肌膜、肌纤维),利刃割断了神经和血管,利刃削断了骨骼(骨膜、骨密质、骨松质、骨髓膜)。

于是,他的右小腿,在膝盖以下约一掌处,断了下来。然而那一刀的余势未尽,一切经过,又在他的左小腿的同样部位上,重演了一次,重演的结果十分正常,他的左小腿,也离开了他的身体。

人体的结构何等复杂,但这时,刖去了双足的过程,又何等简单。

年轻的那个一刀削出之后,身形立即凝止不动,不必再发出第二击了,他半垂着头,汗水和着他脸上的血污,在大滴大滴落下来。

双腿被刖断的那个,身子还在向前仆出去,仆出了相当远,才重重跌在石台上,这仆向前的势子,是他刚才动用了全身精力蓄起来的,并不因为他双腿离开了身体而减弱,使得他看起来方如同飞窜出去一样,而在他的断腿处,则喷出两股又粗又急的血泉。

刚才,他的利刃,使别人流血,现在,别人的利刃,使他流血。

他的那一双断腿,仍然停在原来的位置上。物体各部分所受重力的合力作用点──重心,未曾离开物体底部的面积之外,物体是不会跌倒的。所以,他的一双断腿,仍然直立着,奇诡而固执地直立着,血在溢出来,看起来像是满溢了的两大杯血红色的酒一样。

在那一刹间,是完全寂静的,然后,是一组三个旁观者,发出了一下欢呼声,另一组三个人,一声不出,转身疾走开去的脚步声。

再然后,是那断了双腿的人,一个翻身,转过身来,非但转过身,而且坐起身来,双眼盯着自己的断腿处,现出一种古怪之极的神色,手指松开,握着的利刀,跌进了积血之中,慢慢陷进去,他竭力弯着腰,双手在原来该长着小腿的地方摸着,甚到于一直摸到了原来长着脚的地方,但,他当然什么也摸不到。

接着,他眼光抬了起来,看到了自己那一双仍然直立着的小腿,仿佛直到这时候,他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于是,他陡然叫了起来:“救我!救我!我不要死,我不要死,救我,我有很多金块,谁救我我就给谁,我不要死,我要离开这鬼地方,我要活着离开。”

他的叫声,简直是嗥叫,凄厉绝伦,就算打开十八层地狱,把所有的恶鬼全放出来(像当年目莲为了拯救母亲所做的那样),所发出的号叫声,也不会有那么刺耳难听,不会有那样像是有无数条无形的毒蛇,钻进入身体的每一个毛孔之中。

然而,他的呼叫声,没有引起任何人的反应,他所属的“外帮”的三个头子,在他仆跌之后的第一时间已经离去──断了双腿的“金子来”,比喝干了酒的空瓶子更没有用。

胖瘦两老者,也各自走了开去,那个年轻的胜利者,脸上的汗珠在飒飒的清风之下,渐渐减少,他十分缓慢地站了起来,跳下了石台,在哥老会的三个头子的簇拥之下,一样迅速离去。

他还在叫着,不但叫,而且向前爬着,爬到了他那一双断脚之前,陡然又发出了一下撕心裂肺的嚎叫声,把他那一双断腿,紧紧抱在怀中。

只可惜,“断肢再植”这四个字,在他的那个时代,连想都未必有人想到过。

他抬起头来,月色清冷而没有反应,江水奔流而没有变化,岩石屹立而无动于衷。

他是失败者,决斗中的失败者,除了死亡之外,他还能祈求什么?

然后,怪镜头出现了。

在叙述出现的怪事之前,先说明一下。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5-5-1 02:52 PM

第六章 怪镜头


一直到决斗结束,受伤的那个,抱着他的断腿,向天嚎叫为止,所看到的一切,就电影文法而言,实在是无懈可击的。一切的发展,全是那么紧凑,镜头的运用,简直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特写也好,中镜也好,都恰到好处,所以,才能形成如此慑人心魄的震撼力,使得我和白素在看的时候,曾两度不得不停止下来,喘一口气。

可是这时,所看到的情形,却怪异之极──所看到的情形,其实一点也不怪,只不过是绝不应该出现的一种情形却出现了。

随便举一个例子来说,西瓜,一点也不怪,寻常之极,但是一只西瓜,如果出现在正在向大法官宣誓就职的美国的总统的头上,自然怪异之极了。

这时,首先是镜头的角度,出现了不寻常的变化,像是摄影机的支架,忽然缩短,短到了几乎贴地的程度。

接着,镜头一转,对准了黑暗的江滩,自此之后,就不再移动,而只有断腿者的嚎叫声。

江滩上什么也没有,能看到的,只是鹅卵石,和卷上来的江水。导演运用了这样的镜头,想表现什么呢?表现生命的消失吗?是为了让观众在刚才的震撼之下,松一口气吗?是一种新鲜的中场休息的手法?

当这个静止不动的镜头,持续了二十秒钟以上之际,我和白素都开始觉得怪异,我首先道:“怎么一回事,一个天才导演,忽然之间成了白痴?”

白素则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刚才那断腿的经过……拍得太真实了!”

我随口应道:“电影的特技,可以令任何假的情形,看来如同真的一样。”

白素没有什么表示,但她立时又道:“断口处的肌肉收缩,以致皮肤都倒卷了起来,连这样的细节都如此有真实感。”

我道:“是啊,刚才的一切,真是拍得好,可是现在这样,算是什么玩竟?静止不动的画面加上嚎叫声,观众可以忍受多久?”

我这句话才出口,嚎叫声陡然停止,变成了十分浓重的呼吸声,我道:“嗯,电影新手法。”镜头仍然未变,却听到了那断腿者浓重胶东口音:“你们是谁?你们──”

接着,是布被撕开的声音,还有一些难以辨别的声音,例如踏在积血上的脚步声,就十分难以辨得出,断腿者还在问:“你们是谁?”

看到的仍然是江滩,可以想像的是,在石台上,一定出现了一个以上的人,出现的是什么人?在做什么事?导演为什么不让人看到,如果说这种是制造悬疑气氛的新手法,那么,最可能发生的效果,多半是观众忍无可忍,中途离场而去。

镜头还是没有动,断腿者在喘气:“你们是谁?为什么……要救我……我可以把金块全给你们,我有许多金块,给你们……我还能活么?”

哦,原来来的人,是来救他的,刚才听到的撕布声,可能是撕裂了什么衣服,用来作包扎伤口之用的。但断腿的伤口如此之甚,怎能那么容易止得住血?要有效地止血,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在腿弯处施用“紧扎法”,把血管在腿弯处紧扎起来。

但是这样子,又会使腿弯以下的残腿得不到血液的供应而组织坏死,将来还要再进行一次切割的手术──齐膝把坏死部份切除。

而刚才,伤者的失血极多,他在这种情形之下,还可以支持下去,自然是他的体能过人之处,但是他自己对自己能不能活,还是没有把握,所以才在问他是不是能活下去。

那一个似正在救他的人,却一直没有出声,可恶的镜头,居然就这样摆着,一动不动。

断腿者的喘息声,含含糊糊的讲话声持续着,自然是感激不尽的说话,他居然能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保持清醒而不昏过去,我认为十分不通,道:“人对痛楚的忍受是有极限,超过了这个极限就会昏过去,这个人在这种情形下,应该昏过去了,导演在这里,脱离了真实。”

白素却道:“在真实的生活之中,人忍受痛楚的程度,也各有不同。”

我哼了一声:“对,关云长刮骨疗毒,还谈笑自如哩,艺术的夸张,倒也可以允许,不过不能视为真实。”

白素忽然又道:“那个断腿人,是怎么化装的?他的一双小腿,不是齐膝断去,如果是那样的话,可以把小腿屈起来,藏在大腿之后,可是……像他那种情形,是如何处理的呢?”

我回想着刚才的情形,挥了一下手:“真绝,一定是找了一个真正的一双小腿断去的人来演这个角色的。”

白素“嗯”地一声:“可能之一。”

我叫了起来:“什么可能之一?可能之二是什么?是真的当场把那人的一双小腿砍下来?”

白素没有出声,这时,虽然镜头还没有变,可是又有声音发出来,所以我也就不说什么。仍然是断腿者那一口胶东话:“谢谢你们,谢谢,你们……究竟是什么人?”

他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回答,看来那出现的一个以上的人,是立定心意,不肯出声的了。

接下来,又是喘息声,我忍不住站了起来:“能不能快速前卷,谁耐烦看这种白痴处理法。”

白素道:“我看快完了,紧扎伤口,也差不多是这样的时间。”

我正想说什么,果然,谢天谢地,总算有了变化,江滩不见了,忽然是夜空,但一下子,又回到了石台上,是断腿者的近镜,腿弯处有布条紧扎着,赫然就是紧扎止血法,在断口处也包上了布,布原来是什么颜色已经完全无关重要,因为已叫血浸透了。

他的脸上,是可怕的一条一条的赭红色的条纹,那是汗水流下,刷淡了血污形成的结果。

他手撑着石台,伏着,可是却昂起了头,向上望着,一脸的感激之色,但是神情之中,却又有着一种异常的诧异,那些替他包扎伤口,救了他的人,却始终没有出现。

他脸上的那种诧异表情,越来越甚。照说,一个人在重伤之后,不知能不能逃生,在如今这样的情形下,是绝不应该现出这种奇讶的神情来的,可是他居然就现出了这种神情来。

他一直向上望着,救他的人虽然未曾出现,但可想而知,他一定是望着他们。然后,他忽然喘着气,伸手。颤抖着,向他望着的方向,指了一指,道:“那是什么?你手里拿着的是什么?为什么把它对着我?”

人家才救了他,可是他这时,却大有责问之意,而在积血上,这时却出现了脚印,脚印是倒退的,看得出是两个人的脚印,一双较大,一双较小。

那些脚印在出现之后,又迅速消失,而那个断腿人,看起来也渐渐变远了一些。

接着,断腿人的神情,更是诧异,一连问了好几次“你们是谁”,才低下头去,喘着气,神情像是在思索着。在经历了那么巨大的创伤之后,当他在思索之际,居然神色阴沉,由此可知他平时为人,一定是老谋深算,阴森无比的了。

他想了一想,又慢慢抬起头来,扬起的手也放了下来,支持着身子。

他伏着的地方,正是石台的中间部分,那里的积血相当深,他的双手按着,凝胶状的血,没过他的手腕。

他用一种十分诚恳的声音道:“你们过来点,我好把我藏金块的地方,告诉你们。”

可是,看到的是由近镜变成了中镜,如果那代表主观镜头的话,那么,是救他的人,正在倒退着离开他。

他忽然又叫了起来:“你们过来啊,我有很多金块,藏在——”

他讲到这里时,声音变低,有点含糊不清。

我“哼”地一声:“这家伙不怀好意。”

白素道:“是,他那柄刀,在积血下面,这时他一定握住了刀。”

我道:“人很难抵抗黄金的诱惑,救了他的那两个人,以为他会感恩图报,会走向他……他伤得那么重,还能杀人?”

白素摇了摇头:“他心里准备杀人,就等于是杀人了。”

我知道白素的意思是说,不管这家伙是不是有能力杀人,只要他有杀人的意念,如果有一种裁判力量,可以判决他的罪行的话,那么,他的罪行,就应该和真正杀了人一样。

试看看刚才的情形,他的同伴,他的敌人,人人都把他当成尸体一样,离开了他。而这时,在得到救援,刚有了一线生机之际,他却又倒转过来,想去杀救他的人了。

我吸了一口气:“看下去,或许我们冤枉了他,人性不致于……那么坏吧。”

白素的声音有点紧张:“要看那两个人能不能抵抗他发出的黄金诱惑了。”

在我们讨论的时候,断腿的人继续用听来极急切的语调,形容着他是如何感激,他有多少金块。“最重的一块,足有三斤三两,是整个金沙江上找到过的有数的大金块,因为他的身分特殊,我是‘外帮’之中最好的‘金子来’,所以才能拥有这样大的金块。”

他又在说,请救他的人“带了金子,带了他一起离开,金子三个人平分”。

他又说了一句话,倒很有助于了解始终未曾露面的救了他的人的身分:“那些金子,够你们小俩口儿一生吃用的了。”

“小俩口儿”,那么,救他的人,一定是一男一女,而且年纪很轻,一定也有一点亲热的动作的了。

他的话讲得那么动听,我不禁有点不想看下去的感觉,因为那一双青年男女,要是相信了他的话,那下场可能就极其悲惨。

可是,却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那一双青年,显然并不受诱惑,因为他们并没有走近那断腿者,反倒看来像是越退越远,因为看来,断腿者由中镜,变成远镜了。

断腿者失去了耐性,突然十分凄厉地叫了起来:“你们过来!我有金子!人人都要金子的,我可以给你们金子,过来!过来!”

他叫得声嘶力竭,可是听到他叫喊的人,显然无动于衷,他在急速地喘了一会气之后,又嚎叫了起来:“你们不是人!不是人!”

他一面叫,一面扬起沉在积血中的手来,果然,他早已握刀在手,一扬起手来,利刃带起血团,寒光闪闪,在月色下挥舞着,他的神情看来可怕之极,如果他不是断了双腿,这时一定会飞扑上去杀人。而这时,他却不能。

这时,他是不能杀人,不是不想杀人。

对于一个一生之中,只有杀人意念的人来说,要他悔改,是不可能的事。这可以是一个公式,可以用任何字眼来替代“杀人”,例如说:对于一个一生之中,只会争权的人来说,要他悔改,是不可能的事……

或许,只有在濒临死亡之前的一刹那,才会有一丝悔意,然而,一当有了一线生机,原来的意念,立时又会掩盖一切。

当他手中的长刃挥动了一会之后,镜头已离开了他,转向江滩边上的一大丛芦苇,这时可能是深秋时分,洁白的芦花,在微微摇曳,看来轻柔怡人,和刚才的血腥大厮杀,成了一个强烈的对比。

接着,银幕上黑暗了一下,再有影像可看时,却是密密层层的窝棚之内的景象,是窝棚与窝棚之间狭窄的通道,有铜锣声“当当当”地传过来,原来是漆黑的各个窝棚之中,陆续有亮光透了出来,一闪一闪的昏黄色的亮光,透过窝棚的隙缝和棉纸糊着的窗口传出来,看来朦胧不清,跳动不停,犹如一朵一朵不知从何处冒出来的幽冥之火。

我松了一口气──这时看到的情形,是可以令人松一口气的:“我知道了,救了那个刀手的一双青年男女,才是主角,导演为了保持他们的神秘性,所以故意不让他们露面。”

白素没有说什么,想了一想,突然按下了“快速回卷”钮,银幕上一片混乱,不论是人是物,在快速回转之中,都变成一片混沌:正邪不分,善恶难辨,生死交杂,强弱一气的混沌。

我向白素望去,看到她的神色相当认真,我知道她是想把某些片段再看一遍,可是却不知道她的用意何在。

白素一直把录影带回卷到了那断腿者伤口被包扎好之后出现的第一个镜头,然后停在那里。

她并没有望向我,只是道:“你看,这个人,是真的断了小腿的。”

银幕上的那个断腿者,看得相当清楚,确然是真的断了小腿的,再高明的特技处理,也无法把人的一双小腿隐藏起来而如此不露马脚。

我道:“是啊,我早就说过,为了这个角色,专门找了一个断腿人来。也更有可能,是由于有一个现成的断腿人,触发了导演的灵感,所以才创造了这样的一个角色。”

白素接受了我第二个假设:“可是你再看。”

她让录影带继续放映,一切又重复了一遍,然后她又停止,停在应该是那“小俩口”在离开,在积血上留下脚印那里。

我仍然不知道她想发现什么,她道:“两个人,救了人之后,准备离开,可是,为什么倒退着离开?”

从脚印上看来,很容易分辨得出,是两个人倒退着在离开的。

我摊了摊手:“这有什么关系?”

白素继续放录影带:“那人在问:你手里拿的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对着我?”

我有点想笑:“那怎样?”

白素向我望去:“发挥一下你的想像力,‘手里拿的’是什么?”

我愣了一愣:“可以是任何东西。”

白素摇头:“不,是那个断腿人没有见过的一样东西。”

我笑了一下:“那也几乎可以是任何东西了。”

白素侧着头,我忍不住道:“你究竟想找出什么来?”

白素有点惘然:“我也不知道,可是这一组镜头,从一直对着江滩开始,显得很怪,是不是?”

我同意:“不但怪极了,而且,风格一点也不统一,可能换了导演的原因。”

白素又想了一会,欲语又止,神情十分疑惑,显然她是想到了什么,但是却又说不上来。我有点心急:“看看下面的发展怎样。”

白素再接下了掣钮。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5-5-1 02:52 PM

第七章 逃亡(上)


窝棚之间的通道极狭窄,这时,已经有人从窝棚中走了出来,铜锣不急不徐地传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铜锣在中国就成了讯息传递的工具,而且不论在什么地区,都有一套相同的讯息传递的方法,类似印地安人的“鼓语”。不急不徐的铜锣声,代表着召集。急聚而凌乱的,那是紧急事故的发生,许多铜锣一起敲,是有了大喜事等等,凡是熟悉中国农村生活的人,自然而然可以接受铜锣声所传递的讯息。

自窝棚中出来的人,自然都是听到了召集的讯息而出来的。

天色十分黑暗,狭窄的通道之中,连星月的微光都被掩遮住,看来格外阴暗,所以出来的人,看起来也只是许多晃动着的人影。

摹地,有一小队人,提着火把,为首的一个敲着锣,吆喝着:“我们的‘金子来’打赢了,快到江滩去集合,整段江,全是金块,等着我们。”

这一小队人,约有七八个人,全是一色的劲装,看来神情十分威武,一手执着火把,在他们扬起的手臂上,扣着雪亮的短刀,腰带之上,人人都有两个连着铁链的铁圈,在他们过去时,黑暗之中,鬼魅一样的人影,一起闪开让路。

这一队人,在金沙江边,是特殊人物之一,像这里,聚集了三万多人,自然有人统领,统领的最高层,哥老会派下来的一个龙头,和遍布四川全省的哥老会的组织一样,下设十二堂,每一堂都有一个掌舵,掌舵的下面,又有一层一层的组织。

而这些组织,掌舵的权力,龙头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就由这些刀手来维持。

这是人类的一种传统的统领方式:武力作为统领的保证,制订了一套规矩,由武力来保证这些规矩的实行,要是有什么人,觉得自己的脑袋比雪亮的钢刀来得硬,大可以去碰一碰试试。

只不过,在人类的历史上,还没有脑袋碰赢过钢刀的例子,要碰赢钢刀,唯有更利的钢刀。一次一次下来,人类的文明,遂得以进步,从石块到铁器,从铁器到火器,乃至今日的火箭大炮核弹,花样翻新,科学进步,可是原则却一直存在,没有变过。

每一个堂,像这样的刀队,有十队左右,他们的任务,是维持秩序,执行规矩,还有非常重要的一项,是防止逃亡。

逃亡的,自然不会是龙头堂主,而是淘金的苦工。

苦工不是自己愿意来的吗?江滩上,湍急的江水之下,有着无数金块,那么多吸引人,把成千上万的人,从千百里外,吸引到这里来,人人都以为在这里捱苦,只是十分短暂的时光,一年半截之后,就可以带着整袋的金块,离开这里,告别苦难,回家乡买田置屋,娶妻生子,生活从此改观。

一到这里之后,他们就发现,生活的确改观了,但是绝不是照他们自己的意愿改观,而是另一些人的意愿,那些人订下的规矩,突然之间,以无可抗拒的力量,套向他们的身上,开始的时候,自乡间来到的、淳朴的、头脑简单的农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一切全像是一场幻梦一样,彻底地迷失了。

人是有弱点的,在极度的迷失之中,除了默默承受之外,少会有别的反应。但逐渐地,当环境熟悉了,在极度的慌乱过去之后,慢慢定下神来,总有一些人会开始想想,觉得这样下去,一辈子也不能有出头的日子,于是自然而然,就会有人逃亡。

刀队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阻止逃亡,尤其是偷带着金块的逃亡。

淘金工的劳力,使金块得以从几万年之前就躺着的江底,进入库房。所以掏金苦工也等于是金块,等于是财富。在风闻随处有金块可拾的乡间,贫苦的农民,多半还是将信将疑的,而且,要农民离乡背井,非得叫他们下最大的决心不可,绝不是容易的事。

于是,为了招募淘金的苦工,就有一队一队的人,到各处乡间去游说宣传。

宣传,也是古已有之的,白的说成黑的,方的说成圆的,无变成有,苦变成乐──谎言说上一千遍,就变成了真理,头脑简单,生活苦困的乡下人,怎经得起这样的引诱?而且,许下的条件,听来就令人怦然心动:

动身之后,路上的费用,全有人代支,到了那里,第一个月管吃管住,等找到了金块,自然自己顾自己了,那里有的是大鱼大肉,连成都的标致娘们儿,都全到那里去,那里,人人都怀着金块哪。

干上一年半载,金块存多了,只怕赶你回来,还不肯回来哩。

那种话,动听得能叫小伙子听得全身发热,三更半夜从梦里乐得醒过来。仿佛身子的左边,堆满了金块,身子的右边,偎依着乡下人做梦也想不到有那么好看的小娇娘。

世世代代,人类受着美丽的谎言的欺骗,甚至同样的谎言,可以反覆使用,依然有效的原因,最主要的是被骗人自己的错误,不肯稍为去探索一下美丽的许诺的背面,隐藏着什么。到了一定的阶段,骗人者甚至可以收手,被骗者会继续自己欺骗自己,在这时,就算有人大声疾呼,揭穿真相,被骗者也不会相信。

因为被骗者已经陷进了他们自己编织成的美梦之中,陶醉憧憬着虚幻的希望和想像之中,在这种情形下,他们根本无法脱出自己编织的罗网。

到金沙江去,那里有金块,有好酒,有鱼有肉,有美女,什么都有。

年轻力壮的踊跃向前,年老力衰的还为自己不能入选而伤心。

于是,人群涌进金沙江畔,自然也有成了刀队的成员的,成了“金子来”的,但是大多数,绝大多数,都知道了美丽的许诺后面的真相。

有一点,至少是真实的,那就是:确然有着大量的金块,闪闪生光的黄金。

来到这里的人,第一次在石块之中拾起一块金子来的时候,都会自然而然,发出欢呼声:金子!黄澄澄、重甸甸的金子。金子代表了一切,手指甲大小的一块黄金,代表了十头二十头壮健的水牛,代表了一片田地,代表了一间房子,代表了吹吹打打,花轿抬一个新娘子进门。更多的黄金,自然代表了更多的一切。那一霎间的快乐,简直教人飘然欲仙,连奇寒彻骨的江水,也会变得温暖──江水永远是那么冷,那全是抬头可见的山顶积雪溶化下来的。

快乐对人类来说,实在太吝啬了,就是那么短暂的一霎间。

接下来,他们就发现,不论一天找到多少金块,结果都是一无所有。在家乡可以换一条水牛的金块,在这里,只能换一碗饭,而且,不知自什么时候起,欠下了许多债,债项包括那仅可凄身的窝棚,比乡间的三间青砖大屋还值钱在内。

一辈子也还不清的债,难得有一点金块存了下来,用一个小皮袋放着,紧贴着肉藏起来,宁愿睡觉的时候,让坚硬的金块把自己的身体弄得生痛,但这小金块,也还不是自己的。

不能拒绝赌博的引诱的人是三分之一,余下那三分之二中,有一半却拒绝不了软玉温香的引诱,真是大地方来的小娇娘,瞧你一眼就能让你瘫着,当她投怀送抱时,小皮袋中的金块,也就自然而然,由粗糙的大手之中,转到了柔软的小手里,换来的是粗糙的大手,可以恣意地在细皮嫩肉上搓揉,在销魂蚀魄之中忘掉了自己究竟是为什么到这里来的。

三分之二的一半是三分之一,再余下的那三分之一,别有所好,鸦片成了他们的精神食粮。

一切全由各堂控制,上面有龙头掌舵,进来了,出不去,就不必出去了吧,人是有惰性的,至多三五年,再精壮的小伙子,也会变得走一步喘一喘,那自然是没有用的了,没有用的人,自然下落不明,谁也不会去追究一下他们的下落。

但是,还是有人会逃亡的。

逃亡的人,大部在一开始觉得如果人间有地狱,这里就是(重覆三次)之后开始行动的,他们都偷偷地把较大的金块藏起来,尽管每晚列队收工时,都要经过彻底的全身检查,但当人要藏起一点什么的时候,总有方法可以达到目的的。

等到有了心目中足够的金块之后,就会开始逃亡,崇山峻岭之中,出路总共只有那几条,那几条出路,都有刀队扼守,苍蝇都飞不过去,所以,逃亡者只好拣人迹不到的小路,那种小路,根本无法知道下一步会遇上什么。

有没有人逃出去过,不得而知,捉回来的,倒是经常有,自然要受极严的酷刑。

在持着火把的刀队过去之后,黑暗之中,幢幢人影,又开始向江滩边上移动。或许是由于生命已没有了希望的缘故,在移动着的人群,自始至终,都给人以幽灵的感觉。刚才,在火把光芒照耀下,可以看清几个人的脸,一色的神情木然,眼光空洞。

然后,忽然来到了一个窝棚之内。

那窝棚看起来相当宽敞,而且居然有着一张床,床上的被子,看起来居然也柔软。而更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在三枝蜡烛的烛火照耀之下,一张桌子上,居然有着一面一尺见方的镜子。

镜子背面的水银,已经剥落了不少,所以在镜面上反映出来的一张脸,看来也有点残缺不全之感。

然而,在镜子中反映出来的,却是一张极其俏丽的脸,即使烛光并不明亮,但是俏脸上那一双明亮的眼睛,也足以补光线之不足。这样一双澄澈明亮的大眼睛,是即使在黑暗之中,也可以感到它们的存在的。可惜的只是,眼神之中,有难以掩饰的疲倦,当眼脸下垂之际,有一种永远也不想再睁开来的意味。

在镜中反映出来的一双手,肌肤莹白,看来也十分动人,这时,这双手中的一只,正捏着一柄小小的镊子,另一只手按在额上,用那柄小镊子,小心地在拔着眉毛,好使本来眉梢略粗的眉目,看来更纤细,那么,在眼波流转之际,也就益增风情。

在这种地方,有一个这样,一望而知,显然不用干粗活的女子,又长得这样俏丽,她的身分是什么,自然不问可知了。

就当她在专心一致,修整她的眉毛的时候,忽然传来了一阵轻轻的拍门声,她的这个窝棚,居然有一扇看来相当结实的门。

她转身向门望了一眼,现出犹豫的神色,就势用手中的镊子,夹灭了一朵烛火,用一种懒慵慵的声音说话:“走吧,今晚不行。”

门外略静了一静,响起了一个又急促又低沉的声音:“开门,是我。”

她显然对门外的声音十分熟悉,人脑中的听觉神经部分能分辨出各种不同的声音来,而每一个人发出的声音都是不同的。她才修整好的细眉,动人地弯了一下:“进来吧,门没有锁。”

门推开,一个人一闪而入,那是一个相当高大的身形,当他进来的时候,烛火陡然向上扬了一下,他进来的动作十分快,带动了空气的流动,空气的流动形成风,风能使火焰闪动,火焰本身也是一种空气的异常现象。

那人一进来之后,就顺手拿起一根杠子,顶住了门,才转过身来。

那是一个看起来老实木讷的一个汉子,约摸二十三、四岁,这时,在他那张普通之极的脸上,有着一股掩不住的、异样的兴奋。

她再扬了扬眉──她一定知道自己这个动作,相当动人──身子向后略斜,她穿着一件薄薄的棉袄,紧裹在她的身上,使她看来诱人。

他不由自主喘着气,迅速地接近她,她有点习惯地解开了领口的第二颗扣子(第一颗本来就没有扣上),他却作了一个手势,拉开了自己的棉袄,指着腰间所系的一条看来涨鼓鼓的腰带。

她立时现出了十分疑惑的神情来,伸手在腰带上捏了一下,神情更是惊疑。

他把声音压得极低:“一共三十斤,是我三年来,千方百计藏下来的。”

她陡然站了起来,捏熄了另一朵烛火,窝棚之中,立时黑了下来,在黑暗中,她和他对立着,可以看到他们两人胸脯都在起伏着,那自然是由于他们的心情紧张,导致他们呼吸急促的缘故。

她的声音有点发抖:“你想死!”

他立时道:“我不想死,我想带着这些金子,带着你,一起逃走。”

在黑暗之中,这“逃走”两个字,自他的口中吐出来,真有石破天惊的力量,仿佛是宇宙中最大的隐秘,被这两个字戳破了一样。那是绝对禁止,绝不能犯,连想也不能想一下的天条,而居然认他的口中,讲了出来,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吃惊的事?

她没有出声,他气咻咻地说着,不觉得自己即将犯禁,会被陷入天罗地网之中:“这时机,我等了好久了。‘金子来’争到了新的江段,龙头召集所有人,宣布这件事,会有一天让大伙歇着……”

他讲到这里,突然住了口,接着又颤声问:“你怎么啦?你不在听我说,你在想什么?”

问别人“你在想什么”,这大抵可算是天地之间,宇宙之中,最最愚蠢的一个问题了。

这是一个永远得不到正确答案的问题,因为人无法真正判断另一个人在想些什么。问这个问题所能得到的答案,也就永远无法判断它是真实的或是虚假的。

她并没有回答,可是呼吸却更加急促,他伸出双手,紧抓住她的手臂,她并没有挣扎,只是微微抬起头来望着他。

在黑暗之中,可以看出她俏丽的脸上,神情镇定,她的年纪并不大,大约是二十出头,可能比他年纪小些,但是成熟程度,显然还在他之上,这时,他的神情慌乱而焦躁,他用力摇晃着她,她像是劲风中的柳枝一样,随着他的摇晃而柔软地前后摆动。

他的气息更急促:“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一个‘金字来’得胜归来,你在想……你想被他选中,变作他的女人,你在想这个。”

“金子来”在大厮杀中,生还归来,为本帮本会带来了胜利,那可以使他的地位,提高到空前的地步,得到帮会上下的无限崇敬,如果是争夺江段的大厮杀的胜利者,他可以得到第一天在新江段找到的全部金块,那可能超过一百斤,自然也可能更多,可能不足。

这些金子,是他应得的,因为他在出发之前,明知生还的机会,只是六十分之一,五十九个人的死亡,换来了他的胜利,这又岂是侥幸得来的?

除此之外,自然,他还可以得到女人──自古以来,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三样东西,是不可或缺的,就像要植物生长茂盛,必须土壤之中有氮、磷、钾三种元素一样,男性要的是:权力、黄金和女人。

他得到女人,是由他自己选择的,在他所属的帮会的势力范围之内所有的女性,任凭他选择,不必通过任何过程,只要他伸手一指:这个。

那么,这个女人,就是他的了,仿佛那个女人不是有思想的生物,甚至不是有生命的,从此,就归属于另一个人,这是他的特权。

当然,也有乐意被得胜的“金子来”选中的女人,这时的地,显然就是这样,所以,当他向她提出指责的时候,她把饱满的胸脯挺得十分高:“是,又怎么样?”

他像是突然气馁了,双手垂了下来,喃喃地:“他……会拣中你的……你是那么美丽动人……可是不要跟他,他们……那些‘金子来’,只不过全是杀人的刀,他们和他们手中的刀一样,只会伤人,不会……爱人,跟我……我有足够的金子,只要逃得出去,我们可以好好过日子。”

她的两弯细眉,在他说话时,连续扬了好几次,然后,又紧蹙在一起:“是,只要逃出去,你可知道,如果逃不出去,会怎样?”

他一听,身子忽然像筛糠一样,发起抖来,张大了口,喉际发出一种奇异的“咯咯”声,脸色在黑暗中看来,也是一片煞白,像是涂上了一层白垩粉一样。

她的声音却十分快速:“你连想一想也不敢,是不是?别说你逃走教抓回来,就算现在,叫人发现你私藏了那么多金块,金块有多重,就得在你身上砍下同样分量的骨肉,刚才你说多少斤?三十斤,砍下你一条腿,也够了?”

他抖得更厉害,她却在继续着,她的声音听来是无情的:“要是你带着三十斤金子逃走,被捉住了,那三十斤金子,倒是你的,永远是你的——”

他终于进出了一句话来:“别说了。”

可是她却一伸手,推得他退开了一步:“他们会把三十斤金子溶成汁,从你的口中灌下去,那三十斤金子就永远归你所有了。”

他抖得更剧烈:“也有……逃出去的。”

她发出了嘲弄似的冷笑:“只是没有教抓回来!谁知道是跌死在什么峭壁下了?谁知道是叫什么豹狼嚼吃了?谁知道是冻死了还是叫土匪杀了?”

他忽然不再抖:“这机会我已等了好几年,人人都涌到江滩去,人人心中都生出了一个新的希望,以为新的江段会使他们得到金块,可是我看透了,要趁这个机会逃走,要带你和我一起走。”

她缓慢而坚决地摇着头,他忽然跪了下来,双手紧环着她的双腿,把脸靠向她的小腹,鸣咽着:“你不跟我走……就算我能逃得出去,又有什么意思?难道你愿意在这里一直下去?”

他昂起了头来,双眼之中,充满了深切的期望:“在这里,你觉得你在过的,是人的日子?”

她闭了眼睛,两颗晶莹的泪水,在她颤动的睫毛之中迸了出来,接着,就串成了两串泪珠,她胸脯起伏着:“不用你提醒我过的不是人的日子。”

她倏地睁开眼来,低下头,望着那张也凝望着她的,恳切而又坚决的脸,深深吸着气:“好,走,大不了,是死!”她迸出了这句话之后,忽然笑了起来,笑得十分凄然,他在一听到她的承诺之际,全然不敢相信,虽然这是他一直在恳求的,但也现出了一丝惘然的神情来,有点不信自己的恳求,已得到了承诺。

然而,那只是极短暂的惘然,他立时明白了发生了什么事,他站起来,把她紧拥在怀中,她的反应看来极自然,也拥住了他。

那是她的自然反应:男人抱住她,她一定回抱,表示热情,尽管她的心是冰冷的。

她当然不知道什么叫作“绝对零度”,那是在她这时至少四、五十年之后的事,一九五四年第十届国际计量大会,才确定负摄氏二七三点一六度为绝对零度。可是她知道的是,她的心,比世上任何东西都冷,冷到了没有任何力量可以使之改变的程度。

不论她在外表看来多么热,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是冰冷的,是冰中之冰,冷中之冷。

这时,他的哀求,他的热诚,能使她内心的严寒冰冷有所改变吗?当然不能,因为她早已知道,世上没有可以相信的人。

自人的口中吐出来的声音,在几千年的习惯之中,成为谎言,那是最不可靠的一种声音。当听到江水奔流声加急时,可以肯定春汛将开始;当听到狗只吠叫时,可以分辨出它是因为惊觉还是在欢迎主人;甚至,当听到昆虫发出的“沙沙”的呜叫声,也可以知道这种渺小的生物是为了什么才发出声音来。

然而,只有人类的语言,却是全然无可捉摸的,完全不知道这些声音所代表的真正意义。最美丽动听的话,实际上是最恶毒丑陋的阴谋的开始。

她用冰冷的心情,发出了急促的呼吸:“要走,别婆妈了。”

他连连点着头:“你有什么要带的,也带着。”

她语音木然:“有什么要带的?到这里,足七年三个月了。留在我枕边的金块,加起来少说也有好几百斤,当然全叫堂口收走了。”

他十分怜惜地紧握了一下她的手,快疾地闪向门口,向门外倾听了一会,门外传过了一阵杂沓的脚步声,当脚步声远去之际,他向她招了招手,打开了门。在他们两人闪出门去的时候,还听到他低声道:“大大方方地走,人人都在外面,先不必怕什么。”

然后,门关上,他们开始了逃亡。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5-5-1 02:53 PM

第八章 根本不存在这部片子


银幕上又出现了一片灰蒙,我向白素望去,她作了一个手势,表示她并没有做过什么。我道:“什么意思?正看到紧张的时候。”

白素道:“录影带并没有放完,可是,看来像录到这里为止了。”

我按下“快速前卷”,可是却一直到完,再也没有画面出现。

我不禁又好气又好笑:“嘿,这真是吊胃口,我承认这是好片子,设法和导演或电影公司联络,我们才看了多少?四分之一左右吧,我要看其余的。”

这一次停止,当然是完全被动的,因为余下来的录影带,只是空白。

我拿起了电话来,打了一个电话给小郭,把情形大略告诉他,问他要多久才查得出来,他的声音之中充满了自信:“三分钟到十分钟。”

我放下了电话,道:“那个女人好像是一个妓女,那年轻人偷偷藏着金块,约她一起逃亡,只怕不会有好结果,妓女看透了人生,根本已不相信世上有爱情这回事。”

白素喟叹了一声:“这……部片子真可以说深入生活得很,你有没有注意到,那女人的桌上,放着一些罐子、盒子?其中有一罐是刨花,那是以前的女人用来梳头用的东西,还有一个盒子里,一块白色的东西,只怕你也说不出那是什么来。”

我并没有注意到那些细节,反正录影带在,可以再看一遍,我倒转录影带,使之停止在那女人修整自己眉毛的那个镜头上,果然看到了桌上、镜子旁的那罐“刨花”,也看到了那块不规则的白色的东西,有一半浸在水中,我真是不知道那是什么。

白素笑了一下:“那是水粉,要用的时候,拿出来放在一块细滑的石上磨出粉来,搽脸用的。”

我不禁哑然失笑,又指着一小盒红色的东西:“那么这一定是胭脂了,等一等,看,墙上好像挂着一张月份牌,看看是什么年代?”

墙上可以看到,挂着一个月份牌。月份牌,就是月历自从有这样东西出现之后,形式一直和现在的没有什么大分别,无非是彩色的图画,加上年月日而已,这时可以看到的月份牌,图画是一个美人头,不是很清楚,可是年月日的字,却无法看得清楚。

白素看了一会:“这个美女的头,好像是一种香烟牌子的商标。”

我陡然一挥手:“不错,‘美丽牌香烟’,宣传口号是‘有美皆备,无丽不臻’,那是民国初年左右盛行的牌子。”

白素“嗯”的一声:“那就可以假定,时间背景就是那个时候。”

我让录影带缓慢地转动,在银幕上搜寻着刚才第一次看的时候所忽略了的细节,又发现了一张年画的一角,好像画的是一条鲤鱼。

十分钟后,小郭的电话来,口气不像刚才那样自信了:“能不能再提供一些资料?”

我道:“片子的对白,全用角色所用的方言,很多川西的土话,男女主角都是我陌生的,当然是中国人拍摄的,不,我不认为是中国大陆的出品,他们就算拍得出来,也不会拍成这样子,好的,再给你十分钟。”

我放下电话,白素道:“他找不出这部片子的来源?”

我有点不满:“我看他退步了,这样大场面的电影,到电影界去打听一下,一定立刻有人知道的。”

在再等小郭的电话期间,我们再重看一些片段来打发时间,一再重看之下,仍然可以感到那股巨大的震憾力。白素一再重覆地看着那组怪镜头开始时的情形,眉心打结,不知她在想些什么。

又过了十分钟,小郭的电话又来,他的声音,简直有点狼狈:“没有人知道有一部这样的电影,你说看的是录影带,会不会是专门为录影带而拍摄的?最近有许多这一类的制作。”

我有点生气:“我知道那一类制作,全是一些低成本的粗制滥造,而我看到的是超国际水准的大制作,就算是录影带,你不会向那一方面去查吗?”

小郭的声音十分懊丧:“好,再给我……二十分钟。”

我大声道:“谢谢你。”

我放下了电话,白素还在翻来覆去看那几个镜头,那是摄影的角度忽然改变的那一组,我忍不住问:“你想发现什么?”

白素再重放了一遍:“你看这种变化,像不像是摄影机忽然放到了地上──我的意思是,放到了石台上?”

我摇头:“摄影机是有架子的。”

白素立时道:“有时,导演为了追求动感,会要摄影师把录影带放在肩上,进行拍摄。”

我一听,就明白白素想证明什么了,不禁笑了起来:“你想说什么?想说摄影师在这时,放下了摄影机,去替那人止血裹伤?”

白素并没有笑,而且,居然承认了她正是如此想,缓缓点了点头。

我挥了挥手,说不出话来,那是不可理解的,片子中有人受了伤,不论是什么人来救他都有道理,由摄影师来救他,就没有道理。

我道:“当然不是,那是导演故意安排了两个神秘人物,虽然这种安排并不是很好,要摄影师放下摄影机来治伤,就只有一个可能──”

白素道:“是,只有一个可能:必需四周围再也没有别的人了。”

我哈哈大笑起来:“还有,就是那个人是真的受了伤,不是电影上的受伤。”

白素又没有再说什么,她的那种思索着一个十分难以有答案的神情,我自然再熟悉也没有,可是我实在不明白她有什么好想的。

小郭的电话又来了,这一次,他的声音,叫人联想起丧家之犬的哀鸣:“对……对不起,各方面都查过了,连以色列方面都去问过──”

我大声道:“以色列人不会费那么大的成本去拍金沙江淘金,他们会去拍摩西的神迹。”

小郭慌忙解释:“我的意思是,凡是可以查问的,我们都查过了,没有这样的一部片子。”

我当然不会有好声气:“你不会是想告诉我,我看到的是一部超八厘米的实验电影吧。”

小郭忙道:“当然不……照你的形容,这是一部大片,有可能是在拍摄的过程中,绝对的保密所致。”

我叹了一声:“小郭,查不出就查不出,别替自己找理由,电影拍出来是要给大量观众看的,宣传是极其重要的一样,鬼头鬼脑保密,为了什么?”

小郭的声音极之狼狈:“再给我……”

我道:“四十分钟?”

小郭叹了一声:“不够,给我四天时间,我会带一批电影界的朋友,来看看这套片子。”

我只好道:“这倒不失是一个好办法,可怜的是,我的书房要变成试片间了。”

小郭不理会我的讽刺,急急忙忙,放下了电话。我提议再从头到尾看一遍,白素同意,约莫二十分钟之后,我再一次肯定,这样的片子,如果不为世人所知的话,那么这个天才(或疯子)导演的际遇,实在未免太令人同情了。

在接下来的三天中,小郭约来的电影界人士之多,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一批又一批,包括了导演、编剧、演员、制作、各电影公司的监制、电影史研究者、电影资料的搜集者、影评人、电影电视界的专门记者、摄影师……凡是和电影专业搭上一些关系的人,超过一百人,来看这卷录像带。

这些人对于电影的知识之丰富,加起来,可以说是世界之最了,他们之中,有的可以随口说出四十三年之前某部片子中的一个镜头,有的知道斯里兰卡现在正在摄制中的几部电影是什么,有的可以叫出二十六年前曾在某部德国片中客串过一场戏的演员的名字,有的能够记起各大公司历年来的每一部出品。

电影绝对吸引了前来观看的每一个人,有几个监制,连看了十多遍,狂叫道:“这导演是谁?能使从来没有演过戏的人有那样的成绩?”

是的,片子中每一个演员,都曾逐个加以研究,证明了从主要人物到次要角色,没有一个是曾经在任何电影之中参加过演出的。

所有人也同意我的见解,那个断腿人是真的断腿人,电影史上有过这样的例子。

大家也一致公认,那一组“怪镜头”完全不合理,有的提出,那可能是“毛片”,片子全部拍好之后,在剪接的过程中,一定会将那一段剪去。

一个权威影评家说:“这部片子,拍出了人类行为中最直接的丑恶。”

影评家续说:“不过,它根本无法上映,因为人类不愿意看到自己的丑恶,或者说,如今有着统治权的人,不愿意全人类知道这种丑恶。”

我在这三天之中,讲得最多的一句话是:“照你们说,这片子是根本不存在的?”

这实在是说不过去了,录影带明明在那里,通过一连串的机械运作,人人都可以看到这部片子,片子却又像是不存在一样:什么人投资的?什么人摄制的?什么人演出的?何时何地拍成的?都一无所知。

实在是不可能的事,可是又的确发生了。

对于我的问题,几乎每一个人都摇着头,没有人答得上来。

在这三天中,温宝裕来了几次,每一次我都把他挡在书房之外,告诉他里面正在放映一部片子,“绝对儿童不宜”,他不能看。

前几次,温宝裕听了,神情有点鬼头鬼脑,误会了“绝对儿童不宜”的意思,到最后一天,他在离去的人不住的交谈中,也从报上的报导中,知道了那是一部什么的片子了。

(在开始有人来观看之后的第三天,报上就有了报导:神秘电影,震撼人心。内文详细说了片子片段的内容,并且也说明了根本不知是什么人拍摄的。)

温宝裕于是坚决要求观看,他的理由极充分:“哼,不过是血腥片,那有啥稀奇,就算血流成河,也全是红色的染料,历史上又不是没有发生过真正血流成河的事,难道我们就不用读历史了?”

这小子本来就能说会道,现在益发口齿伶俐,我没有再拒绝他的理由,只好让他也看了一遍,他一面看,一面不断发出赞叹声来,等到看完,他才松了一口气:“和真的一样,简直像是记录片。”

当时,另外还有一位在电影界资格十分老的制片在,听得他这样说,笑了起来:“小朋友,你以为记录片就一定真实?弄虚作假的记录片,不知多少。”

温宝裕侧头想了一想:“我的意思是,这片子真的像是真有其事发生着,一旁有人将之偷拍下来一样。”

那时,白素也在场,她听了温宝裕的话之后,向他望过去:“小宝,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温宝裕道:“因为一切看来太真实了。”

我不禁笑斥:“你知道什么真实不真实?你对这片子的时间地点背景,对那时的真实情形,一无所知。”

温宝裕不眼:“用刀杀人,不论在什么时间地点,总是一样的,我们看到的厮杀,难道还不够真?”

我笑了起来:“看起来再真,结果也还是假的。”

那个电影制片忽然道:“在美国,曾发生过这样的事,由于当时性虐待的小电影有大量的观众,观众又要求电影拍得真实,所以有不法之徒,掳劫了少女来,作真正的虐待,然后拍摄下来,根本是真实发生的事,看起来自然逼真之极。后来破了案,还真有少女被虐待得致死的。”

温宝裕和白素,听得入神,我有背脊骨发凉的感觉:“难道为了拍这场大厮杀,真的死了五十八个人,伤了一个?”

制片忙道:“当然不致于,我只不过是忽然想起有这样一件事来而已。”

一直沉默着的白素忽然道:“有一个人,最应该请他来看一看这部片子。”

我和温宝裕异口同声问:“谁?”

白素道:“爹!我知道他早年,曾经到过金沙江的淘金地区,是作为哥老会龙头的上宾而去的,他对那里的一切,十分熟悉,该请他来看看。”

白素提出请白老大来看看,我自然同意,由于根本找不出这片子的摄影人来,事情变得十分扑朔迷离,神秘之极,白老人对电影未必熟悉,但是他见多识广,听听他的意见,自然有用。

我一面点头,一面道:“只怕他不肯来。”

白素道:“我拟一份电报拍给他。”

由白素出面,请白老大来,自然再好没有,白素去拟电报,那位制片告辞。这时,该看过这片子片段的人,几乎都看过了,连不该看的,如温宝裕,也看过了,就是没有一个人得出片子的来龙去脉来。

白素去拍发电报时,小郭来了,他坐下之后,半晌不说话,温宝裕见过小郭几次,看他的神情,颇想调侃几句,但看到小郭神色不善,倒也未敢造次。

过了半晌,小郭才闷声闷气道:“这样大阵仗,还找不出这套片子的来历,我只好说,片子可能不是在地球上摄制的。”温宝裕笑了一下:“摄制是一定在地球上摄制的,有可能,拍摄者是外星人。”

这几天,为了应付那么多来看片子的人,我实在感到十分疲累,挥了挥手:“算了吧!不论怎样,有人送了这盒录影带给我,有头无尾,如果他想让我看完,一定还会把其余部分送来给我的。”

小郭又发了一会闷,才道:“我还会继续去查,一有结果,就会告诉你。”

温宝裕抢着说:“这片子有了下集,我还要看。”

我无可无不可地点着头,温宝裕又喃喃自语:“可惜陈长青上山学道去了,要不然,让他开开眼界,也好听听他有什么意见。”我没好气:“他的意思,只怕和你一样:片子是外星人拍下来的。”

温宝裕口唇掀动了一下,说了一句什么话,我刚好在这时,大大打了一个呵欠。人打呵欠的时候,由于大量舒气,耳鼓会被空气的舒出而膨胀,在那一霎那,听觉受阻,所以我并没有听清他说了句什么,我也没有问,他也没有重复。

又过了两天,小郭那里,音讯全无,也未见再有录影带出现,白老大那里,却来了电报,电文十分简单:“请查全唐诗卷……”

白素和我,取出了全唐诗,一查白老大电文上所说的第几卷第几页,不禁为之气结,原来那是王维的两句诗:“晚年唯好静,万事不关心。”

那自然是他表示对这件事,一点兴趣也没有。

这本来是意料之中的事,在通常情形下,我和白素一定互相对望,一笑了之。可是这次,白素却表现了出奇的固执:“他不来,我们去。”

我吃了一惊:“万里迢迢,请他看二十分钟录影带?他农庄里根本没有电视机。”

白素淡然道:“我们带去。”

白素很少作这样意外的决定,既然决定了,也没有什么力量可以使她改变主意。于是,在购置了小型的录放影机和小型的电视机之后,就远赴法国,请白老大看这卷录影带去。

在机上,我觉得事出有因,但是我又不知道“因”是什么,所以问了白素。白素吸了一口气:“我也说不上来,但是我总觉得,他老人家看看,会有根多帮助。”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5-5-1 02:54 PM

第九章 白老大的话

白素说得不错,白老大看了之后,的确对了解这片于的背景,大有帮助。

白老大的话,大多数已融进了我前面的叙述之中,但也还有许多没有用进去,所以要再说清楚。

白老大一见我们专程前来,十分讶异,尤其是当他知道这次竟然是白素的主意时,更是诧异,因为知女莫若父,他自然知道白素平时不是那样有兴趣做这种事情的。

我把情形简单地向他说了一遍,他呵呵笑道:“那一带的事情,我相当熟悉,现在知道的人已经很少了,要拍金沙江背景的电影,应该找我做顾问才是。”

我苦笑道:“片子是谁拍的,怎么查也查不出来。”

白老大望向白素:“你想要我解决什么疑难杂症?”

白素笑吟吟道:“一切。”

白老大也笑着,我赶紧寻找电源,幸好,农庄中是有电的,白老大看我忙着,有点感慨:“录影带?这东西现在发展得这样迅速,嘿,不知多久未曾看电影了,人老了,只是好静。”

我把一切都弄好,请他坐下来,然后,开始播映那卷录影带。

白老大一看到二十个劲装黑衣人,在江滩疾走,就“啊”地一声:“这是一队‘金子来”,贴在他们背后的是一种锋利之极的长刀,这种刀有一个专门的名称,叫作‘碎雪’。”

惭愧得很,我直到那时,才第一次听到“金子来”这样的名称。刀手称作“金子来”还有点道理,利刃竟然叫“碎雪”,真有点匪夷所思了。

我道:“这杀人利器的名称,何其大雅?”

白老大道:“这种刀,背厚,刃薄,全是用百淬精钢作刃口的,锋利无比,可以轻而易举,把一个人不论从什么方位,劈成两半。”

我早已看熟了录影带,对这种刀的锋利,更无疑问。白老大又道:“刀法纯熟的人,在下雪天舞刀,一刀劈出,能把轻飘飘落下来的雪花,劈成两半,所以才有了这样的名称。当然不是人人能做到这一点,但要舞这种刀,非有极大的膂力不可,这队‘金字来’,是准备去参加大厮杀的吧,不论有多少人参加,结果一定只有一个人能活着回来,这个人是唯一的胜利者。”

白老大一面看,一面滔滔不绝他说着,他的话,有的解释了许多看不明白的现象,有的带着这个地区久远的掌故和传说,有的涉及帮会在金沙江欺压前去淘金的苦工的情形,他所说的一切,我都已经摘要在前面夹在我的叙述之中了。

等到看到那瘦老者扬起手上的那怪东西之际,白老大指着萤幕:“这东西叫‘响茄’,专为公证人发令,厮杀开始之用,所以有一句话,叫作‘响茄一响,准有不见孩子的娘’。真怪,这片子是谁拍的?他一定曾到过金沙江,而且曾经看过大厮杀的场面,不然,不会知道有‘响茄’这样的东西。”

他讲到这里,顿了一顿,又道:“由于那东西一响,必然有大量人死亡,所以被当作是囚器,平时由威望极高的人密密收着,不到帮会之间,真要拼斗时,是不会拿出来的。”

白素问了一句:“这两个老者就是威望极高的人?”

白老大道:“当然,他们担任着大厮杀的公证,要是没有威望,谁服他们?他们的身分地位,十分特殊,自然也都是帮会中人,但绝不能和参加厮杀的帮会沾上任何关系,当年我在川西,被哥老会的龙头请到金沙江去,也作了一次大厮杀的公证。”

我不禁大是骇然:“真是那样血肉横飞?”

白老大深深吸了一口气:“那还有假的,这片子……真……我看是实地拍摄的。大厮杀在江边的‘神牙台’上举行,这石台,就是‘神牙台’,要不,就是照足了‘神牙台’的形状,搭出来的布景。”

我听得更是骇然,我绝不否认片子拍得真实,可是也绝未想到竟真实到了这一地步。

白老大提出了“实地拍摄”的可能性,莫非真有此可能?

白老大继续看下去,一面看,一面发出“啧啧”的称奇声,而且,在石台上还有十来人在混战时,他已指着其时行动如闪电的那个看来脸上还带着稚气的年轻人道:“这娃子会是唯一的生存者,所有人之中,只有他能活下来!”

我一听得他这样说,开始,只是佩服他目光如炬,因为到最后,确然只是这年轻人一个人活了下来。可是继而一想,却觉得其中有大大不对头的地方在,刹那之间,思绪变得极乱。

但是我很快就捕捉到了我感到不对头的主要原因,我忙道:“停一停,我有点疑问。”

白素按停了机,白老大想是看得出神,陡然被截断,神情有点不满,向我望来:“你想问什么?”

我抬着石台上一片混乱的凝止画面:“你怎么肯定是这年轻获胜?”

白老大“嘿”地一声:“我是学武的人,怎么会看不出来?这小伙子,不但出手如鼠,而且他腾挪闪避向他攻击的利刃,身手灵巧得像燕子,滑溜得像泥鳅,那么多人,没有一个能及得上他,优胜劣败,自然是他一个人活下来!”

他解释了原因之后,又瞪了我一眼:“以你在武术上的造诣,你也该可以看出这一点。”

我吸了一口气,这就是我感到不对头的由来了,我道:“我在看的时候,只当在厮杀的是演员,没想到他们全是真正会武术的。”

白老大听得我这样说,“哦”地一声:“我看得太投入了,片子拍得真好,我可以肯定,那些人全都有极高的武术造诣,尤其那小伙子,他的身手……我想我在精力最充沛的时候,在刀法上,也未必及得上他!”

能得到白老大这样的赞扬,这实在是非可小可的事。我知道现在有很多动作片,请的演员都或多或少有点武术根基。但如果一个人的武术造诣高到了这种程度,而又藉藉无名,那是不可思议的事。可是,却又偏偏那么多人看过录影带,没有一个人认得出这个小伙子是什么人来。

白素在这时,忽然又问了一句:“爹,你到金沙江去的时候,在哪一年?”

白老大道:“民国二十一年。”

白素再问:“那时,金沙江最著名,刀法造诣最高的高手是谁?”

白老大道:“很有几个,哥老会,外帮,鹰煞帮都有,鹰煞帮有两个彝族刀手,刀法也十分出神入化。”

白素扬了扬眉:“真正堪称刀法第一的呢?”

白老大道:“那是哥老会的张拾来──这个人的一生,充满了传奇性,是哥老会的一个堂主在江滩边捡到的一个弃婴,那堂主姓张,就跟著姓张,名字就叫拾来,没有张拾来,这种刀也不会叫‘碎雪’,就是因为张拾来有本事,把细小的雪花,劈成两半!”

白素一直追问下去:“你见过他?”

白老大摇头:“没有,说张拾来这个人充满了传奇性,是因为他在二十四岁那一年,忽然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到哪里去了,那是我到金沙江前七八年的事,他一失踪,哥老会就在一次厮杀中败下阵来,教鹰煞帮抢走了一段盛产金块的江段,那江段是他在一次厮杀中为哥老会夺来的,那次厮杀,三方面都出动了精英高手,张拾来在得胜后,身上竟然一点伤痕也没有,真是奇迹——”

白老大一口气,津津有味地在说着往事,我听到一半,已经呆住了,白素也现出异样的神情来。

紧接着,白老大也陡然停了下来,挥着手,失声道:“天!这……这……”

他一面说,一面指着萤幕上凝止的画面,又好像很难开口,又不知怎样说才好:“这……这……听说张拾来长了一副娃娃脸,这小伙子……他们在争上游的江段,这小伙子就是张拾来?”

我“嗖”地吸了一口气:“拍的是张拾来这个充满传奇性的刀手的故事!”

白老大抿了一会嘴:“再看下去!”

他再看着,一直看到那年轻人取胜,然后,又重看了一遍,然后停了播映,站了起来,背负双手,来回走动,几分钟之后,他才站定了身子,神情充满了疑惑:“这小伙子的身手……看起来真有点像传说中的张拾来,上哪儿找来那么好身手的人!”

我道:“电影在拍摄的时候,可以玩弄许多花巧,使人的身手看来高超无比!”

白老大闷哼了一声:“看下去。”

再看下去,就是那组“怪镜头”了。

老头子性子还比我急,当萤幕上只见江滩的时候,他连问了十七、八声:“怎么一回事!”

我示意白素把这一段跳过去,可是白素不肯,那时,对白还是有的,白老大一听得像是有人在救那个断腿者,就哈哈大笑了起来:“是不是该请我去做顾问,是不是?”

我忙道:“有什么不对?”

白老大道:“三帮‘金子来’厮杀,只能剩下一个活的,难就难在这里,要是最后剩下的两个,全是一个帮会的,也照样得拼个你死我活!”

我骇然:“那是为什么?”

白老大道:“规矩是这样。所以,‘金子来’在互相之间,是绝没有交情,甚至连话都不多讲一句的,你没见过这些人的神情多冷漠,就是为了不知什么时候,你会把我劈成两半,我会把你砍成三段的缘故。受了伤的‘金子来’,比泥还贱,这人断了腿,临死之际,想有人救他,绝不会有人肯出手,救了他,等于得罪了张拾来——我先假定那小伙子是张拾来。试问,谁敢得罪他?所以,绝不可能有人救他!”

白老大在大发议论之际,画面已出现扎好了伤口的断腿者。

白老大叠声叫:“不通,不通!这导演不懂,算是懂得多的了,但这一点,绝对不通!”

白素道:“或许是两个过路人,发了善心,也没有可能吗?”

白老大笑了起来:“那是什么地方,是通衢肠大道吗?连他外帮头子都瞧也不瞧他就走了,哪有什么人经过?就算有人经过,也断然没有不懂规矩之理……难道真是贪他的金子?哼,我看要是那样的话,那两个人,金子没到手,就得死在这断腿人刀下!”

白老大也真有点料事如神,可是看到那两个救人者,始终未曾露面,并不是贪断腿人的金子,他又连连叫起“不通”来。

我也道:“这一节最是奇怪,拍片的人,像是从天才忽然成了白痴。”

录影带继续放着,白老大在一段时间中,相当沉静,只是略加评语:“逃走?要是那么容易逃走,还会有人留下来么?”

“嘿,抄小路,那是人走的路吗?猴子也翻不过!”

“带着娘们一起逃,堂口养的那些獒犬,全是假的吗?十里外就能闻出气味来!”

“这小伙子,真是活得不耐烦了,你看,那女人在答应和他走的时候,眼珠子乱转,哪里会安好心!”

“唉,小伙子身上有三十斤黄金,在那地方,三两黄金已经可以叫人谋财害命了!”

白老大的评语,相当中肯,在录像带放完,又重看了一遍之后,白老大取出了一瓶好酒来,分斟给我们,慢慢喝着,又说了不少金沙江旁淘金的典故,说着说着,脸上现出了极度疑惑的神情来,几度欲语又止。

白老大是一个十分爽快的人,敢作敢为是不消说的了,我从来也未曾见过他有这样犹豫的神情过,这时,他像是有了极度的疑难一样,紧蹙着眉,两道银白色的浓眉高高耸起,看来相当威严。

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白素也十分讶异,可是在讶异之中,她却又有着一种焦切的期待,像是在等着白老大说些什么。

过了好一会,白老大才大大喝了一口酒,然后又长长吁了一口气,看来他是准备说什么了,可是也就在这时,急骤的车声,和在农庄工作的人的呼喝声传来,向外看去,看到一辆轻型吉普车,几乎像是疯了一样,直驶了过来,几乎没把几个想阻止它前进的人撞倒!

车子在急刹车声中停住,打了半个转,幸好未直撞进屋子来。

屋中的我们都是见惯大场面的,自然处变不惊,连站也没有站起来。只见车子一停,自车中跳下一个年轻人来,手中举着一包东西,大声嚷着:“对不起,我受委托,要以第一时间,将这包裹送到卫斯理先生手中。”

我一看那包裹的扁方形状,不禁大喜,忙叫:“快进来,下集到了!”

在临走的时候,我吩咐过老蔡,如果再发现有神秘录影带出现,要他立时和小郭联络,派人专程飞快送来。看来,我们才走,神秘录影带就出现了,所以我们到了之后不到三小时,录影带就来了!

那小伙子一面抹着汗,一面走了进来,把包裹交了给我:“郭社长派我来的,说是十万火急!”

我道:“谢谢你,你——”

那小伙子道:“我立即要赶回去,请恕我好奇,那是什么重要文件?”

我笑道:“是一部很好看的电影的下集。”小伙子现在不相信的神情来,自己打了自己的头一下:“我真笨,不该问的!”

他转身走了出去,我拆开包裹,果然是一盒录影带,我一面装带,一面道:“这人虽然给我送东西来,可是实在行动太鬼崇,给我查出了他是什么人,总要给他吃点小苦头。”

按下了掣,萤幕上在一阵花白之后,就出现了画面。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5-5-1 02:54 PM

第十章 逃亡(下)


江滩上有得是空地,把窝棚起得如此密集,自然是故意的,目的是为了缩小面积。在一个较小的面积中围住三万人,自然比在一个大面积中,容易控制得多。

在棚与棚之间狭窄的通道中,人潮默默地向着同一个方向流动着,乍一看来,像是一股脏不可言的泥浆水。那一男一女,也在人潮之中,男的紧握着女的手,神情有异乎寻常的紧张。

然后,他们突然脱出了人群,在不为人注意的情况下,闪进左首的一条通道中,一进了那条没有人的通道,男的拉着女的,向前急奔。

由于他的腰际,缠了一条暗藏着三十斤金块的腰带,所以他向前奔动的姿态,看来十分怪异,像是一只吃得太饱的鸭子一样。

纵横交错的,月色映不进,阳光一定也照不进的狭窄的通道,像是迷宫,两个人在黑暗中移动,看来像是两个阴影,更多于像两个生命。

迷宫像是无穷无尽,但两条阴影终于在铜锣声变得渐渐疏落时,突出了它的羁绊,江水奔腾声在他们的前面,那是一个在江水下有着嶙峋突起的怪石的江中急滩,江水在急滩上旋起无数水涡,喷起的浪花,互相撞击着。

水是如此柔软,岩石是这样坚硬,就在这急滩上,极度的柔软和极度的坚硬,在进行着亘古以来持续着的周旋。流水胜在滔滔不绝,永无尽止;岩石胜在屹立不倒,绝不低头。

急滩占据了整个江段,这一个江段,是人为防守的缺口,防守的责任,交给了自然。江水虽然不深,但是水流如此湍急,没有人可以在江流中站得稳──站不稳的后果,是被急流冲走,被急流冲走的后果是,身体不知道哪一部分,会无可避免地撞在奇形怪状的岩石之上,再接下来的后果一定是撞上去的肢体碎裂,而绝不会是岩石受损。

而且,急滩下的江底,也是极度凹凸不平的,一个漩涡的下面,可能是一个大潭,一个不小心踏了进去,再浮上水面的机会等于零。

而且,就算给你过了江,又怎么样?除非你有巨鹰的本领,才能振翅飞越几百尺高的峭壁,若是慢慢向上爬,如果有一定的工具,自然也可以,可是整幅延绵千尺,直上直下的峭壁,暴露在成千上万人的视线之下,有什么法子爬到了一半而不被人发觉呢?

好了,就算翻过了峭壁,峭壁那面是什么样的情形,根本没有人知道,传说,是成群结队的黑彝部落,那是凶悍之极的土著,他们使用的武器,包括了一种专挖人目的小弯刀在内。

不论是哥老会、外帮或是鹰煞帮,对这种凶狠的黑彝人,都十分客气,偶然有一些这样的人,全身武器,闯进了各帮的地盘,都能受到好酒好肉的招待,一则避免结仇,二则,黑彝人并不在乎金块。他们会说,在人迹不到的高山溪涧中,金块和鹅卵石一样多,只是这种地方,连他们也只有族中的超级勇士才能上得去!

总之,这个江段是死路,自然环境封死了一切出路,人是无法和自然环境赤手空拳搏斗,所以这一带,从来不设守卫巡逻。

就是这个原因,他竟然选择了这里,作为逃亡的途径。

或许他认为,自然环境再险恶,也比人心好一点。

如果他真的这样想,他是对,还是错?

当他和她走到江滩上时,她踟蹰了一下,月色下,可以看到她的神情,充满了恐惧,他也紧张得可以,一面紧握着她的手,一面颤声道:“这是唯一可以逃出去的路。这江段,没有人敢下水淘金,我敢,三年来,我摸熟了江底的情形,一定可以过江去。”

她用灵活的,惊疑的眼神,代替了问题:过了江段之后又怎样?

他伸手向前指了一指,耸天的峭壁就在对面,将整个江面遮掩得阴森无比:“我也踏勘过了,峭壁那头,有一道极窄的缝,可以挤进人去,有一次我趁人不觉挤了进去,那是一个大洞,可以通到外面去。”

他勉力吸了一口气:“一到外面,我们……就活了。”

他在这样说的时候,显然自己也不是十分相信自己的话,不然,他又何必语气迟疑?

她没有表示什么,他又紧紧的握了她一下手,走前几步,在即使是在江边水流也十分湍急的江水中,俯身捞起了一堆奇怪的东西来。

那东西是竹片编成长筒形竹篓,篓中全是石块,一共四个。

他俯身,把其中一个绑在自己的小腿上,示意她也那样做。

她弯弯的眉毛向上一扬,提起了相当沉重的载满石块的竹篓,也绑上了小腿。

这东西的作用,自然是使人的重心向下移,每一步踏出去,虽然艰苦,但是不容易跌倒,不会被激流冲走。等到他们都绑好了装满了石块的竹篓,他们在江滩上,困难地挪移着双腿,甚至要俯下身,双手抱住了自己的小腿,将之提起来,使之向前。

但等到双腿一起浸入水中之后,就可以勉强起步了,水的浮力减轻了重量,所减轻的重量是浸入水中的物体所受水流静压力的向上合力,等于被物体排开水流的重量。

浮力的作用使他们不致寸步难移,可以使得他们前进。一进入急滩的范围,轰轰发发的水声,已使他们无法交谈──当然他们可以大声呼喊,但是别忘他们正在逃亡,逃亡的人,心头总有恐惧的阴影,会不由自主在说话的时候压低声音。

他用手势,向着她,要她每一步都跟着他,于是,变成了他在前,她在后。等到走出了几步,离对岸还相当远,江水只不过浸到他们的腰下,可是江水撞击在他们的身上,也几乎每一秒钟都淹没过他们的头顶之际,他在前面,看不到她已经缓慢地,困难地,但是坚决地自腹际取出了一柄十分锋利的小刀来。

小刀极小,不会比一只手指更大,而且,还是她那种纤细的人的手指,可是刀锋闪着光,一看就知道那是日日在磨着,一直保持着最锋利状态的小刀。

然后,她左手搭上了他的肩,他转过头来,她身上早就全湿透了,湿衣服紧贴在她的身上,湿发贴在额头,脸上全是水珠,她的双眼,看来也更像露珠中的花朵,他看得有点发痴,显然浑忘却自己是在一种什么境地之中了。

就在这时候,锋锐的小刀,已割断了他腰中的腰带,当他觉出身上一轻,意识到有什么事发生时,已经迟了。

人的意识先知道了什么,要传送给肢体去做反应来应付,需要一个时间,时间虽然短,可是往往就在那一霎间,肢体已经无法接受脑部的命令了。

他这时的情形就是那样,当他意识到不妙时,小刀已经扬了起来,几乎是毫无偏倚地,自他胸前第五和第六条肋骨之间刺了进去,准确无误地刺中了他的心脏。

他似乎还未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只是瞪大了眼睛望着她。

她则有点不忍观看似的,微微垂下了眼睑,长睫毛颤动间,有水珠自上面轻轻掉下,看来神态动人。

又一个浪头涌了过来,江水涌过他们的头顶,她轻巧地抽出了小刀,她的身子因为浪头轻轻晃动了一下,他的身体却已失去了抵抗浪头冲击的力量,倒了下去。尽管他双腿上绑着沉重的竹篓,但那时却也帮不了他什么了,他倒下的身子,在急流里打了一个转,肩头先撞在一块岩石上,骨裂声在水流的轰发声中,居然砉然可闻,然后,又是一个转,他的头又撞在一块岩石上。

一直大大瞪着的眼睛,在这一撞之下消失。然后,又是打转,又是碰撞,在柔软和坚硬的亘古以来的周旋之中,他做了莫名其妙的牺牲品,等到江水冲出这个急滩之后,他还能剩下什么,那只是天晓得了,或许,绑着满是石块的竹篓的那只小腿,会在急滩下沉上一些日子,当然最后的结果,是一切回归自然。

她半转了身,背对着浪流打过来的方向,趁下一个浪头未打过来的,吁了一口气,缓缓移动,走回江岸去,一到滩边,她俯身割断了绑在小腿上的竹篓,整个人躺在鹅卵石上。一手执着利刀,一手执着那条内藏三十斤金块的腰带。

江水涌上来,有时还会淹过她的身子,这时的江水,应该是彻骨的寒冷的,可是在她悄丽的脸庞上,一点也没有寒冷的神色,反倒是一种狂热的兴奋。

她才杀了一个人,抢了那人的三十斤金块,可是她一点也没有内疚的意思,杀人的勾当每天都有,一刀刺心,立时死亡,总比叫人抓住了把三十斤金块熔了从口中灌进去致死的好。

所以她的神情,似乎是才救了一个人一样,感到安祥和满足。

她双足双肘撑着江滩,向上挪移了一下身子。然后,半转过身,准备起来。

而也就在那时候,她看到,在她的眼前,有着半截人影。人影投在满是鹅卵石的江滩上,看来虽然有点歪曲,但那仍然是不折不扣的人影。

没有人,不会有人影,有人影,自然一定有人。不但有人,而且那人一定距她十分近,因为她看到的,只是人影的上半截。人影的下半截,在她的身上!那人,就站在她的身后!

她的动作陡然僵凝,鼻孔异常地翕张,呼吸停止,在那一刹那,只怕她全身血液都是僵凝的!

她不动,那人影也不动。

仿佛连时间也凝止了,然后,是人影先动,变得慢慢地在缩短,那是说,在她身后的那个人,正在缓慢地俯下身来!

这时,她才感到寒冷,因为她的身子发起抖来,抖得如此剧烈,以致她想扬起手中的小刀向后刺去也做不到,在剧烈的颤抖之中,她的手才抬了一抬,那柄锐利的小刀反倒跌落在鹅卵石上。

她的脸部,这时也因为猛烈的颤抖,而变得扭曲。人类脸部的肌肉,可以作出多种多样的变化,地球生物之中,只有人类有这种本领,所以人的脸上,就有了千变万化的表情,那使得一张俏丽的脸,在有的时候,看起来也会恐怖无比。

她那时候的情形,就是这样。

在她身后的那个人,正缓缓地俯下身子,看他的动作,像是想在俯身之后,去看一看她的脸。

而她只看到影子正渐渐缩短,知道身后那个人在渐渐接近她,本来,她在任何情形之下,都不会怕有人接近的──不论是什么样的方式接近,那根本是她生活的一个主要的内容!

可是,在如今这样的情形之下!

她才杀了一个人,手里还提着抢来的金子,她又离开了堂口规定她活动的范围,忽然在她的身后,悄然无声地出现了一个人,这一切,都是意味着一件事:死亡!

死亡若是突如其来,在人还未能觉得恐惧之前就来到,那实在一点也不算什么,因为这是生命的规律,任何生命,都必然会死亡。但如果死亡是缓慢地前来,清楚地前来,那么,对一个将死的人来说,心头所产生的恐惧,其痛苦的程度,远较死亡为甚!

当影子越缩越短的时候,她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陡然转过身来,面对着本来在她身后的那人。

这时,也分不清是汗珠还是水珠,早已使她的视线模糊,她一转过身来,只看到一张她不是看得很清楚的人脸。

那人脸离她极近,可是却倏然后退,她用手背抹了抹眼,当她看清了那张脸的时候,她的惊恐,加上了极度的惊讶,更令得她的俏丽一扫而空,看来变得可怕之极!

那个在她身后出现的人,本来已经俯下身在看她,是看到她陡然转过身来之后,才吃惊地直起身子来的,神情也惊讶莫名。

看他的神情,分明是他以为在江滩上的是一个熟人,所以才悄悄地接近她,谁知道一看之下,是一张全然肌肉扭曲的脸,根本不认识。

美人不必等到死后,由肌肉纤维组织形成的动人线条消失之后变成白骨,才会叫人感到红粉骷髅,一线之隔。美人只要处在她现在这种情形之下,也已经是人鬼之间,一线之隔了。

美人要使自己变成丑恶,可以运用自己脸部肌肉的变化,来达到目的,表情可以使高贵变成卑贱,使柔情变成杀机,使美丽消失,可以达到任何目的。

她毕竟是十分善于控制自己的心绪的,几乎在刹那之间,她脸上可怕的神情消失,双眼又眼波横溢,小嘴又似开如闭,像有无数甜言蜜语要倾诉,甚至身子也不再发抖,双肘撑着,胸脯挺起,头向后微垂,更有空轻轻掠了一下凌乱的头发。

那突然出现的人,这时也收起了惊讶的神色,刚才她那种可怕的形象对他来说,可能只是一场噩梦。他看起来身形挺拔,全身都蓄着一股要随时迸发出来的力量,可是他看起来却那么年轻,他的脸面甚至有娃娃一样的纯真。

他迅速脱下了身上的羊皮袄,向她扬了一扬,她站起来,当着他,脱下了身上的温袄,脱下了温透的衫衣,清冷的月色下,她的身体发出柔和莹白的光芒,那是美丽之极的女体,虽然柔腻的皮肤上,由于寒冷刺激了竖毛肌,全竖毛肌收缩,而使得汗毛竖起,并且在表皮部份形成了小小的硬粒,看起来显得不那么光滑,但是情景却也更加动人。

在穿上了羊皮袄之后,她偎进他的怀中,在温柔地微微发颤。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5-5-1 02:55 PM

第十一章 一场小讨论

白老大又叫了起来:“不通!不通!”

我按停了录影带,向他望去,他指着停止了的画面,指着那个娃娃脸的年轻人:“这小伙子,就是刚才硕果仅存的得胜者,是不是?”

那小伙子一在萤幕上露出脸来,我就认出他是什么人来了。

如果片子拍的就是超级刀手张拾来的传奇,那么他自然就是饰演张拾来的那个人。

白老大道:“这小伙子为帮会立了大功,召集了所有人去,他怎么可以不在场,跑到江滩上来干什么?不通。”

白素道:“不是说他有权选择一个女人,永远归他所有吗?”

白老大一愣,“哈”的一声:“他会拣她?她是干什么的?像她这种土娼,在金沙江畔,一天接十个八个客,还算是少的,那小伙子怎么看中她?”

白素的声音很平静:“爱情是无可捉摸的,你没见他们拥抱的情形,多么自然!那女人本来多么恐惧,可是一看清了是他,立时笑容满面,可见他们是早就相识了的,不是偶遇。”

白老大摇头:“还是不通,那小伙子应该是早来到的了,急滩上的谋杀,他应该目击,还不怵目惊心?”

这一次,我同意白素:“就算目击了,也起不了作用,小伙子心里会想:她杀了那男人,正因为她心里有我。在恋爱中的人,对自己所爱的对象,总是向好的方面去想,不会向坏的方面去想的。所以才说爱情是盲目的,心灵上彻头彻尾的盲目。”

白老在闷哼一声:“打打杀杀,变成情情爱爱了。”

我道:“电影总是这样子的。”

白老大托着头,翻起眼来望着我,忽然又要我把第一卷录影带拿出来放,然后在那个断腿人处停下,他指着他,说了一句意想不到的话:“这个人,我见过。”

我一听之下,不禁大喜过望:“那太好了,只要找出其中的一个人来,就可以知道整个片子的来龙去脉了。”

白老大盯着萤幕,又重复道:“错不了,这个人我见过。”

他见过这个人,照说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可是这时,他脸上现出了极其古怪的神情来,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像是在怀疑他是不是真的见过这个人。

我在等着他说出这个人的来历,想催他,可是白素却轻轻碰了我一下,不令我出声。

过了一会,白老大才道:“是他……不过我见到他的时候,他至少有五十岁了。”

我呆了一呆:“这……是一部旧片子?”

白老大的神情更疑惑:“有点不对,我是将近五十年之前见过他的。”

我有点生气,但是在白老大面前,自然无法发作,只好道:“这不是太戏剧化了吗?”

白老大瞪了我一眼:“那年,我到金沙江去,受哥老会的龙头招待,住了一个多月,见识了不少在江边发生的事,这个人——”

我听到这里,有点骇然:“你不是在那个时期中见到这个人的吧?”

白老大却点了点头:“就是那次,在金沙江边,我见过这个人,一定是他,虽然他那时断了腿,坐在一块有小轮子的木板上行乞,一副潦倒不堪的样子,连小孩子都可以用石块掷他,他也不反抗,我那时年轻,看出这个断腿乞丐虽然污秽不堪,给人当狗一样呼喝,可是眉宇之间,另有一股非凡的忧郁,想来未曾断腿之前,也是一条汉子,所以──”

我实在忍不住了:“你见到的那个断腿乞丐,不可能是这个人。”

白老大茫然笑了一下:“是不可能,但是,我还是说就是这个人。”

我还要开口,白素道:“你让爹说下去好不好?”

我向她看了一眼,她神情像是十分兴奋,好像是有什么新发现一样。我没有再说什么,自然瞥了一肚子的气,要不是白老大所说的十分有趣,我一定要大声打呵欠,表示抗议。

白老大道:“我向身边的人一问,人家告诉我,这乞丐本来也是一个极出色的‘金子来’,属‘外帮’,在一次决战中,他的双腿断在张拾来闪电一样的快刀之下。”

我趁白老大略停之际,插了一句口:“片子拍的是张拾来的传奇,那是可以肯定的了。”

白老大没有答腔,自顾自说下去:“他断腿之后,居然没有死,爬回‘外帮’的地区,‘外帮’的人一见他没有死,又是这副德性,引为奇耻大辱,把他赶了出来,他只好来到哥老会的地盘,挣来的金子也叫外帮收了去,就只好靠行乞和讲故事为生。”

我又问了一句:“讲故事?”

白老大仍然不理我:“他是唯一能在张拾来刀下活下来的人,哥老会觉得自己很有面子,也就由得他去,他讲的那一口胶东话,在全是四川人的哥老会中,也没有什么人听得懂,可是他一直重复着同一个故事,久而久之,自然也弄清了内容。”

白老大说到这里,才向我望了过来:“想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故事?”

我无可无不可地应了一句,心中自管自在想问题。

我想的是:假定片子所拍的是张拾来的故事,那么,在张拾来的传奇冒险生涯之中,曾被他削断了双腿而又活下来的一个对手,自然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又假设片子是大部分依据事实来拍摄的,那么这个断腿人自然也是一个真正的存在。

所以,白老大曾在金沙江畔见过一个断了双腿的“金子来”,也就不是什么出奇之事。

想到这里,咕哝了一声:“这片子只怕真实的程度相当高。”

白素道:“你不听爹说下去?”

白老大在这时,神态有点怪异,一副不知道是说好还是不说好的样子,或许是由于我的态度不是十分热衷,扫了他的兴,所以他才不想说的。

虽然我不认为他当年在金沙江畔曾见过一个断腿的“金子来”有什么重要,但是在这样的情形下,我还是不得不装出十分有兴趣的样子来:“那个断腿人说的是什么故事?一定极有趣的了?”

白老大狠狠瞪了我一眼:“别装著有兴趣了。”

我只好尴尬地笑了一下,事实上,我正心急地想看片子,看看接下去发展的情形怎么样。

白素却道:“别理他,爹,你管你说。”

白老大又想了一想:“我才不理他,只不过这件事有点怪……还有一个我想不通的关键,等我想通了再说。我遇到过一个断腿人,他的腿断在张拾来的刀下,我们看到的情景,是照当年真实发生过的事情拍下来的,那是可以肯定的事。”

这一点,我和他的看法一样,刚才已惹得老头子有点不愉快,此时不再一迭声说“是”,更待何时。

白老大又瞪了我一眼:“我知道你心急想看下去,不过,张拾来在哥老会的地位十分高,虽然那女人样子很俏,张拾来也是没有道理爱上她的。”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5-5-1 02:55 PM

第十二章 男人和女人


这一点,我和白素的意见相同:爱情是盲目的,全然没有道理可讲的。不过自然也不必长篇大论地发表爱情观了,所以我立时又换上了第二卷,在刚才停止的所在,接下去播放。

在江边的画面,在那一男一女的相拥后不久就没有了,接下来是一片黑暗。

黑暗之中,有着男人的喘息声,和一种十分暧昧的声音,那种声音,即使是成年人听了,也得运用一下想像力,才可以断定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之下,才会有这种声音发出来。

声音的本身其实并不奇特,可以想像为任何声音,想像是每一个人脑部的思维活动,每一个人的想像力,由于每一个人的生活背景,教育程度,性格差别而不大相同,淫亵者在任何情形之下,都会想到淫亵,邪恶者即使看到了一张白纸,也可以在洁白的纸面,看出邪恶来。

所以,在很多情形下,若是联想到了什么淫亵或邪恶,不要怪看到的或听到的使人触发联想的事物或声音,要明白一切全是从联想者自己的脑袋中产生的思念。

画面一直在黑暗中,喘息声和那种声响也在持续着,然后,突然听到了男人的语声:“不必……不必了……”

然后,是女人的声音:“我不信,我……不信,你是那么精壮……我再试试。”

男人的声音变得十分粗鲁:“不必了。”

接下来,就是一个短时期的沉默。那一男一女的声音,倒是熟悉的,男的就是那个有娃娃脸的“金子来”,大厮杀中唯一的胜利者。女的,就是那个娇丽娇媚的妓女,他们两人刚才在江边,现在来到了黑暗之中,这样的漆黑,看来不会是在大自然的情境之中。如果是在自然环境中,苍穹之下,大地之上,就算再漆黑无光,也不会黑到这种程度,那一定是在一个人为的密封的空间之内,譬如说,是在一间房间中。

果然,就在这时,有火光闪了一闪,一枝火柴被擦着了。

擦着的火柴,点燃了一枝蜡烛,烛光闪耀,看得出那的确是一间房间,不是窝棚,是一幢砖屋中的一间,屋中的陈设,很中规中矩,有一张挂着夏布帐子的床,还有桌椅和柜子。

点着了蜡烛的,正是那个娃娃脸的金子来,这时,在他稚气的脸上,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愤然,而且满面全是汗珠,看起来,像是比他在“神牙台”上参加大厮杀时,更加疲累,他一定曾十分努力,用尽了他全身的气力想做一件事而未能完成,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神态出现。

他点着了蜡烛之后,面肉跳动着,盯着灯火,一动也不动。

而从帐子里,则传出了女人的声音:“你……一直是这样的?”

男的现出十分愤恨的神色来,口唇掀动了几下,没有回答。

帐子撩开,只松松系着己褪了色的红肚兜的女人,现身出来,有烛光映照之下,她裸露在外的粉臂玉腿,有着夺目的光采。

她的语音十分诚恳:“只要你和我在一起……一定会好的……除非你对我……根本一点也不喜欢。”

男的仍然没有动,可是脸上的肌肉颤动得更厉害,他赤着上身,身上肌肉也在颤动,看起来精壮无比。虽然他静止不动,但是那势子,和一头在疾驰中的豹子,也没有多少分别。

他突然站了起来,走向一只箱子,箱子是加着一柄相当大的铜锁的,他伸手一扭,就把锁扭断,女人在这时,现出吃惊的神情来。

男人用力抹了一下自己脸上的汗,声音变得很柔和:“你来看。”

女人离开了床,来到男的身边,身子像是没有骨头一样地靠在男人的身上,双手勾住了男人的肩头。男人打开了箱盖,箱子中,全是大大小小的金块,烛光虽然闪耀不定,光线也不够明亮,但是,映在金块之上,还是发出令人窒息的光芒。

黄金的光芒。

那种光芒,可以使人的眼睛明亮,但是也可以使人心灵蒙垢,那女人刚才就为了三十斤黄金,而不动声息地杀了一个相约她逃亡的年轻人。

女人的眼睛睁得极大,她漆黑的眸子,似乎也被灿然的金光填满,看起来成了奇异的金黄色。

人的眼珠子是人体构造中最精密的一部分──其实,人体的每一部分,有什么是构造不精密的?比如头发、指甲,就绝对无法用人工一模一样制造出来──在眼球的内腔,充满了眼泪水、玻璃体和晶状体,来自物像的光线通过它们到达视网膜,视网膜将光的刺激转变为神经冲动,影响视神经,转而传递到脑部,于是视觉产生,人看到了眼珠对准了的物体的形象,再由早已储存在大脑皮肤中的记忆和知识,来判断看到的是什么东西。

一连串的过程,听起来像是很复杂,但几乎任何正常的成年人,就可以在一刹那之间完成。

女人盯着小半箱金子看着,呼吸不由自主有点急促:“怕……怕有两百斤?”

男人的声音有点苦涩:“过了三百斤了。”

女人的呼吸更急促,张大了口,一时之间,像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男人叹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反手抓住了女人腴白的手臂。他的手指十分修长,看起来有点像钢琴家的手,或许正是由于这一点,他才能把沉重的利刃,作出神入化的挥动。

这时,他的手指,陷进了女人丰腴的手臂,喃喃地道:“我愿把这些金子,换一次——”

他讲到这里,面肉又抽搐起来,手指捏得更紧。女人的眼光始终未能离开过那些不规则的金块,可是声音之中,却充满了对男人的爱怜:“你能的,一定能──”她的声音之中,还有着异样的媚荡:“当然不止一次。”

男人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偏过头来,望着他身边的女人,他的脸型看来仍是充满了稚气,可是眼睛之中,却充满了奇异的色彩,那真是奇怪之极的一种眼神,像是他的全身都充满了欲火,欲火本来想从眼中喷射而出,而却又被什么东西阻住了一样,无法得到宣泄,所以看起来是这样的沉郁和痛苦,一种不由自主、无可奈何的压抑,得不到宣泄。

女人略抬了抬头,接触到了他的这种眼光,倏然低下头去,后颈在发脚之下,是雪白的一大截,看起来十分诱人,男人先是盯着看,接着,突然张开了口。

他的牙齿本来很洁白整齐,可是这时,或者是由于他那种怪异的神情,或者是由于掩映的烛光,使他的牙齿看来有一种森然之感。

他张开了口,喘了两口气,陡然向女人雪白的后颈咬了下去。

他咬得十分用力,女人才一被咬中时,吃了一惊,但随即现出十分娇媚的神态来,反手勾住了他的脖子,声音腻得又浓又甜:“咬吧,小冤家,只要你喜欢,咬死我也甘心。”

她说着,眼珠之中,却仍然反映出黄金的色泽来,但尽管如此,她的声音还是十分甜腻动听,荡人心魄。

画面突然又变成一片漆黑。

等到又有了画面时,已经换了一个场景了。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5-5-1 02:55 PM

第十三章 又一次小讨论


白老大看到转换画面时,闷哼了一声:“这小子,不能人道。”

刚才看到的那一场,虽然不是很直接,堪称含蓄,但自然也可以看得懂是怎么一回事。正如白老大所说,那么精壮的一个小伙子,是一个性无能患者。

这或许正是他在他一世中一个荣耀之夜,选择了一个妓女作为他女人的原因,他希望凭借妓女的性经验来医治他的无能,不过,看来,他失望了。而那个妓女虽然使出了浑身解数,而且,软言温语在安慰他,不过她的心中,显然只有箱子中的金块,因为自始至终,她的眼珠都反映着黄金的光泽──如果不是她的视线一直停留在黄金上,是不会有这样的情形发生的。

我和白素都没有说什么,我在想:这部片子的导演,究竟企图在一部电影中表达多少意念?这一场男女在一起的戏的目的是什么?是想表示人拼命追求黄金,可是等追求到了,一样没有快乐?

还是导演想说明,追求黄金的欲望,有时会及不上人生理上的原始欲望?

那小伙子的演出,真是精湛之极,将一个原始欲望得不到发泄的男人的那种神态──尤其是那种满溢了而无法宣泄的眼神表现无遗,看来令人心悸。

白老大又道:“倒未曾听说过张拾来有这个毛病。”

白素道:“这种事,当事人怎会自己到处去宣扬?”

白老大笑道:“那么,这部片子的编导是如何知道的?还是凭空捏造的?幸好现在时代不同,要是当年在金沙江畔,谁敢这样说张拾来,只怕一句话未说完,脑袋已成了二十八瓣。”

在白老大的话中,听得出他对张拾来这个传奇性的人物,有着相当的崇拜。白老大的崇拜,可能来自他对张拾来出神入化的刀法的仰慕。一个毕生沉醉在武术中的人,知道有人可以用沉重的利刃,把轻柔的、毫不着力飞堕的雪花,碎成两半,自然不免心向往之。

白老大一定不会欣赏张拾来的为人,因为他虽然曾经是七帮八会的大龙头,可是他本身是一个现代知识培育出来的人,对于黑暗的、落后的、神秘的、野蛮的帮会,不会有崇仰的心情,只会有改造的意顾。白老大见我和白素没有多表示什么,转过头来:“这小子的无能,可能是由于长期处于精神的极端紧张状态所形成的结果。”

我道:“可能是,像他这种身分,无法知道自己下一分钟的生命历程会怎样,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提心吊胆中渡过,自然会有各种各样的精神病。”白老大侧着头:“张拾来当年神秘失踪,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这部片子如果拍的是张拾来传奇,希望能揭开这个秘密。”

我笑了起来:“只怕有结局,也是虚构的,你到金沙江畔,离他的失踪不到十年,事情已神秘莫测,如今事隔多年,谁还能知道。”

白老大叹了一口气:“说得也是,那时候,那地方几乎一切全被原始的神秘所笼罩,不知有多少事的内情,再也不会有人知道的。”

白素低声道:“这种黑暗的历史,就这样过去了也罢。”

白老大瞪大了眼:“那时那地所进行的一切,其实现时现地也一样在进行着,手段或许更卑鄙,但没有那么直接和赤裸而已。”

白老大的话是无可反驳的,人类社会现在号称文明,可是争夺财富的过程,原则上,和当年金沙江畔发生的一切,在运作上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只不过花样翻新,披上了文明的外衣,和非洲土人的笑话差不多:食人族进步了,用刀叉来吃人肉。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5-5-1 02:56 PM

第十四章 密谋


白素追问一句:“爹,那个你遇到过的断腿人,讲的是什么故事?”

白老大道:“我还是没有想通关键,暂且不说,再看下去。”

白素没有再催,看她的神情,像是十分关注这个断腿人,我想不出她关注的理由来。

镜头一转,转到了一间陈设相当简单的房间中,看起来已经是白天了,不过窗上糊着的棉纸相当厚,所以室内光线有点阴暗。

先是那个娃娃脸的“金子来”,正在急速地来回踱步,每一步,都是他全身肌肉弹跳的结果,看来极有节奏,一种力的节奏。

在一张竹椅上,则坐着一个中年人,那中年人的神情极其阴森凶狠,脸上轮廓分明,所以明暗对比也十分鲜明,看来尤如雕像一般。

年轻的杀手陡然止了步,神情木然:“你吩咐我这么做,我就怎么做。”

中年人牵了一下口角:“那当然。”

年轻人双眉不被察觉地扬了一下,那表示他心中对中年人的话,并非十分同意,但是却忍着,并没有表现出来,那中年人也没有察觉。

中年人的声音有点夸张:“想当年,我要是迟一刻经过,你已叫江水冲走了。”

年轻人的脸上又闪过了一丝不耐烦的神色。

中年人的对白,在肯定了这是“张拾来传奇”之后,不难明白,张拾来是被一个姓张的堂主在江滩边上捡来的弃婴,这个中年人,自然就是那个姓张的堂主了。

年轻人的声音听来木然:“是,堂主,要不是你发现了我,我早叫江水冲走,要不就叫野狗叼走了。”

中年人神情满意,但转眼之间,他的神倩又变得阴骛之极,眼中闪耀着森然的凶光。

(由于这一段录影带,是和白老大在一起观看的,白老大在观看之际,不住发出他的看法、批评和对画面上的一切作出解释,所以我把他说的话,和故事有关的重要之处,叙述出来。凡是在括弧中的,都是白老大,白素和我的观感。)

(白老大说:“这个人是子字堂的堂主,龙头下的十二堂,用地支来排,子字堂的堂主,地位仅次于龙头。你看,他的房间中,有着鼠的图案。”)

的确,陈设简单的房间中,灰色的墙上,有着深灰色的鼠形图形。由于只是深浅不同的灰色,若不是他特别指出,并不很引人注意。

(白老大又说:“这个人对拾来提及当年他发现婴孩的经过,是希望想感恩图报,他一定有一椿十分重要的事叫拾来去做。”)

(白老人认定了那个娃娃脸的“金子来”就是张拾来,为了讲话方便,自然并无不可。)

那中年人陡然站了起来,盯住了年轻人,一字一顿地道:“我要你杀了老头子。”

这句话的语气,听来的确十分骇人,虽然只是一句话,但无疑是一个送命的令符,每一个字的音节之中,都盖满了死亡的阴影。可是那年青人的反应,还是出乎意料之外。

青年人是“金子来”,曾见过他在血肉横飞的大厮杀之中,他的娃娃脸上,也没有任何惊讶的神色,他是为了杀人而生的,他和他手中的刀,已经在物质上和精神上浑为一体。

这样的一个人,听到了一个杀人的命令,应该是再平常也不过的事情了吧。然而,这时他却现出了极度的震惊。由于他的脸容本来充满了稚气,在这样一张稚气的脸上,忽然现出了惊悸的神情,也就格外使人震撼,格外使人感到他的心中的那种极度的彷徨无依。

他张大了口,眉毛不由自主跳动着,眼中流露出了惊恐和疑惑交织的惶恐,望定了那中年人,双手紧握了拳又放开来,然后又抓紧,一点声都发不出来。

那中年人发出了一连串“嘿嘿”的冷笑声:“不敢吗?只要你一挥刀,老头子必死无疑。”

青年人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可是……可是……”

中年人陡然一伸手,用力拍了一下桌子,他们虽然在讲话,可是四周围实在十分静,那突如其来的“拍”的一下响,十分令人吃惊:“你害怕?你不敢?算了,只要你有这种念头,你非但杀不了他,还会死在他手里。算了,当我没有讲过。”

他一面说,一面挥着手,现出又卑夷又厌恶的神情来,令那青年离去,青年的脚步踟蹰,和他在“神牙台”上的那种矫健灵敏,简直有天壤之别。

(我忍不住道:“他真的感到害怕,那‘老头子’……是什么人?他应该算是杀人不眨眼的了,怎么一听说要杀‘老头子’,就怕成那样?”)

(白老大闷哼一声:“子字堂堂主要犯上作乱,‘老头子’是总坛派下来的龙头。”)

(白素道:“他如果不答应,只怕凶多吉少,那堂主把这样的大事讲给他听了,会那么轻易放过他?”)

(白老大又闷哼了一声:“他如果答应了,不论事情是不是成功,也一样是凶多吉少。”)

白老大的话,是十分容易理解的,主今中外,只要人性不变,历史也一直在重覆循环着。有机会参与密谋的人,在当时,一定会感到自己受了重视,能够参曮而高兴,但结果,不论密谋是否成功,参与者的下场,都几乎是可以预测的。

密谋是失败了,那自然不必说,密谋若是成功了,参与者由于知道得太多,并且曾实际参加进去过,也就在以后的时间中,成为主谋者的眼中之钉,一样有别的密谋在等着把他除去。

密谋无分大小,大到一个国际权力的转移,小到微不足道的利益的争夺,莫不遵循着这个规律在运行,鲜有例外。

(我明白白老大的意思,可是还是说了一句:“恐怕不会吧,堂主和拾来,应该是情同父子的。”)

(白老大看得比我透彻:“就算是亲父子,那又怎样?中国历史上,父亲杀儿子的例子还少了吗?”)

(我和白素都不再说什么。)

青年人来到了门口,看来已经要开门出去了。那中年人的脸色,难看之极。人的情绪会影响人的脸色,这是动物之中,只有灵长类的人才有的反应。人体内属于自主神经系统的交感神经和副交感神经的神经纤维,由脊髓起,分布到平滑肌、心肌和腺体,神经纤维在人的心意起变化时,会产生交感素,交感素刺激腺体,又产生肾上腺素,使心跳加强加快,小动脉收缩,小支气管舒张,竖毛肌收缩,瞳孔扩大,血糖升高……这一连串在人体内进行的生理运作,很快地,无可掩饰地反应到人体的外面来。

于是,那中年人脸色发青,眼中的凶光更甚,气息也急促了起来,双手紧握着拳,额上的青筋绽了出来,在表皮之下剧烈跳动。

青年人背对着中年人,已经要打开门了,可是却陡然愣了一愣。那时,在他脸上,有极细微的神情变化,可以知道,他已经明白自己处在一个极危险的境地之中了。

他背后没有眼睛,自然不能看到中年人双眼之中射出来的杀机和凶焰,恨不得立时就在他的后心上穿上两个洞。但是,他却可以感觉得出来。

他从小就被训练成为“金子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挥着利刃,夺走了他人的生命,在他年轻的生命之中,也是十分遥远和模糊的记忆了。在那年轻的生命之中,几乎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生和死的边缘打转,这也就培育成了他敏锐无比的感觉,这种敏锐的感觉,在五感之外,是第六感。

第六感是一种十分特别的感觉,又可以分为预感和实在的感觉两类,青年人这时的感觉属于后者,那不是平空而来的感觉,而是实实在在受了外来力量的影响而产生的一种感觉。

那种实实在在的外来力量,自然来自那个中年人。这时,中年人虽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任何行动,他外形上的变化也不曾被青年人看到。可是,他全身的细胞,由于情绪上的兴奋──欢乐和震怒,同样都是兴奋──而产生了变化。

人体细胞的细胞膜,内外有电位差,叫“膜电位”,细胞在兴奋时,膜电位发生变化,由静息电位变为动作电位,由此产生放电现象。这种生物电的电源,自然微不足道,但对于感觉特别灵敏的人来说,就可以凭借第六感,清楚明白地感到这种生物电的放射,并且可以在直觉上判断是吉是凶。

青年人陡然停止了开门的动作,在那一刹间,他也开始保护自己,他的声音听来极平静:“本来我不该问,可是事情不平常,堂主,不能犯上作乱是帮规中的头条,为什么要除去老头子?”

中年人的神情,在那一刹间,也完全回复了阴骛,自然,曾在他体内发生的一切生理上复杂之极的运作,这时也停止了。

他的声音很低沉:“老头子私吞黄金,不听命令,尾大不掉,要脱离哥老会另组新帮,罪该万死,总坛给我的密令要除他。”

年轻人静静地听着,一点反应也没有,只是嘴唇掀动了几下。

(白老大怒气勃勃,大喝了一声:“子字堂堂主胡说八道。总坛若有密令要杀龙头,总坛刑堂堂主必然亲临,哪会这样私相授受。这小伙子自然知道,我看他要抗命。”)

(我道:“他不会抗命,看来他也要保护自己,只有等先牺牲了‘老头子’再说。”)

青年人缓缓转回身来,中年人一副殷切盼望之色:“老头子一去,我就是龙头,我保你为亥字堂堂主。”

青年眉毛一扬:“老头子自己的身手不说,他身边六个刀手,也个个是一流的功夫,非得出其不意下手才好。”

中年人瘦削的脸上,泛起笑容,那笑容十分难看:“好孩子,正跟我想的一样,就算是出其不意,除了你之外,也无人可以下手。”

青年脸脸上稚气全都回来了,他甚至有点靦腆地笑了一下,犹如受了夸奖的孩子一样:“其余各堂堂主,全知道么?”

中年人一扬眉:“事成之后,各升一级,我看没有什么人会替老头子说话。”

中年人的话,讲得再直接也没有,只要有好处可以堵住别人的口,谁会为一个已死了的人出头?

(白老大摇头:“我明白了,张拾来没有成功,因为我到金沙江畔的时候,并没有听说有这么大的变动。张拾来一定是在行动中失败了,反而被杀,哥老会为了顾全自己的面子,所以秘而不宣,说他神秘失踪了。”)

(他说了之后,我和白素还没有什么反应,他陡然直跳了起来,嚷道:“不对,不对!”)

(我和白素也不知道“不对”有什么所在,只好眼睁睁望着他,听他说下去。)

(白老大搓着手:“我到金沙江畔的时候,龙头姓胡,是才从子字堂堂主升上去的,说起上一任龙头,他告诉我,上一任龙头姓张,和他一样,也是子字堂堂主升上去的,那时他是丑字堂堂主,由于老龙头突然暴死,才有了这样的升迁,而姓张的龙头在调回总坛时,带走了两千斤金块,可是,他的尸体却在百里开外叫人发现,随行的金块不见,随行的三十人,无一幸免,全都是死在刀下的。”)

(我和白素面面相觑,我道:“那样说来,张拾来成功了?老龙头被杀,对外宣称暴死,张堂主在几年之后,带了大量黄金离开,又在半途被杀,那是遇到了不卖哥老会的帐的土匪?”)

(白老大道:“当时我问过:‘会有这样的事?在这一带,谁敢向哥老会的龙头下手?”得到的回答,是所有听了这个问题的人,都现出了十分神秘和不想回答的神情来。我知道其中必有隐秘,我的身分只是贵宾,自然不能再问下去。现在看来,大有可能杀了张堂主,抢走了金子的,就是──”)

(白老大讲到这里,略顿了一顿,我和白素同时道:“张拾来。”)

(白老大道:“大有可能,来,看下去再说。”)

(每当我们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的时候,就停止了机械的运作,以免一面讲话,一面分了心,不能细心观看。)

青年人双手交叉着放在身前:“什么时候下手?”

中年人吞了一口口水,喉核在他细长的脖子上,上下移动,看来如同一个邪灵正要夺口而出:“明天一早,会出发去勘看我们争到的江段,半路上,随时可以下手──”他略顿了一顿:“一个活口都不能留,剩下的只是我和你。”

青年人深深吸了一口气,点了点头。

中年人长长吁了一口气,又笑了起来:“银花儿怎么样?你也真会拣。说来也真奇怪,她就像是乌木一样,越擦越亮,到这里几年了,越来越好看,一点也没有残老,这下叫你拣了去,不知道有多少人眼红哩。”

青年人的神情有点心不在焉,眉心之间有着淡淡的忧郁。

银花儿自然就是那个妓女的名字了,青年在她那里,并没有能使自己的缺陷得到满足,这可能就是他神情忧郁的原因。

中年人又凑近去,在青年人的耳际低声讲了几句话,却听不真切。

接着,青年人就走了出去。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5-5-1 02:57 PM

第十五章 女人和男人


接下来,看来是黄昏时分,残阳如血,在江边的一块平整的石块旁,青年人在磨着他的利刀,他磨刀的动作,是那样专注,那样轻柔,每磨上几下,就用他修长的手指,轻轻地在刀身上抚拭着,口角向下微弯,使他孩子气的神情更加显著。

在离他不远处,另一块大石上,坐着那女人──已知道她的名字是银花儿——江水溅上来,令得她身上的衣服有点点的湿痕,她也不在乎,她手中拿着一枝折下来的芦花,缓缓地转动,她不时噘起那诱人的红唇,向芦花吹上一下,看着雪花般的芦花离开枝梗,随风飘荡开去。

江边十分宁静,如果不是不时有磨刀的砰然声,和那柄利刃上所发出的光芒实在太令人震慑,这样的画面,实在十分美丽恬静。

那年轻人磨了又磨,银花儿看来有点不耐烦,嘟起了嘴,腻声道:“瞧你,摸刀的时候,比摸我还多。”

青年人的目光停留在刀锋上,夕阳的光芒,在闪亮的刀身上,映起一片红光,又再反时到了青年人的脸上,也就有了一抹红艳。

他听来有点不经心地道:“刀比你靠得住,刀不会令我失望,你会,刀有用,你没有用。”

银花儿现出佻皮的神情来,在这种神情下,她看来实在十分娇丽动人,她回答得很快:“没有用的是你,不是——”

她下面一个“我”字,还没有出口,青年人整个人,陡然弹起,刀扬处,闪起一道暗红色的光芒,就像是夕阳之中突然有一股光华飞堕一样,又像是一股暗红色的闪电,刀光本来是闪亮的,暗红,是由于刀身上反映了夕阳余晖的缘故。

她和他之间,本来至少有三四步的距离,可是一闪之间,刀光已然到了她的头顶,她整个人都愣呆了,刹那之间,不但再也出不了声,而且一切神情,都在那一刹间僵凝,刀光的闪动是如此突然,如此的快,可是由极动到极静,也是快疾绝伦,陡然之间,刀光凝止,刀锋恰好停在她的头顶上。

锋利的刀锋,将她簪在头上的一朵不知名的野花剖成了两半,花瓣正顺着她乌亮光滑的头发滑落下来,散落在她所坐的大石上。

刀停,人也停,他仍维持着一刀劈落的姿势,一动也不动,她自然早已吓僵了,花瓣无声的滑落,江水撞击在江滩上的声音格外震耳。天上的晚霞,由红变成紫色,反映在刀身上的光芒,也渐渐变得诡异而幽暗。

时间也像是凝止了一样,过了不知多久,甚至紫色的余霞也渐渐被暮色所侵吞,他才缓缓收回刀来,用一种听来异样温柔的声音道:“以后,再也不要说这样的话。”

她在这时才定过神来,还未曾出声,他的语音更是轻柔:“求求你。”

她陡然跪了下来,抱住了他的小腿,把脸紧贴在他的腿上,呜咽着哭了起来,然后,她抬起头,满脸泪痕,可是却一脸的欢畅,她道:“你……你对我真好。”

他的神情中,有着深切的悲伤,半转过脸去,她提高了声音:“你对我真好。”

他的口唇颤动着,没有出声,那种深切的,无可奈何的神情更甚。她不断在流泪,泪珠一颗一颗涌出来,看来极其晶莹。

她一面流泪,一面又在不断地诉说着:“你真好,你不要以为……我实在……你想想,过去几年,我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那么多男人……男人的手一碰我,我就会……五脏六腑想翻转过去一样,你现在……等过些日子,你会好起来,我们实在是真正的一对,要是我说的不是真心话,就让你手中的刀,把我劈成两半。”

青年人一缩手臂,把刀收到了背后,她的话一定令他感到了激动,因为他低头望向她,和她的目光接触,而且两个人的眼光,很快地交融在一起,在浓浓的暮色之中,交融在一起。

他伸出手将她拉了起来,她靠在他的身上,两人都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天色已全黑了,在黑暗中,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紧靠着,站在江边,湍急的江水,不时翻起白花,他们一动不动地靠着──男的刚才还曾向女的劈出一刀,女的生命在那一霎间,就可能了结,但结果是连一根头发也没有掉下来。

在这由生到死,由死到生的一霎间,使这个本来心中已冷到了绝对零度的女人,知道了一个男人对她的心意,那实在是一种十分奇特的男人使女人明白心意的方式,也只有在这种地方,这种人身上,才会发生。

而且,男的绝不是有心想表示自己的心意,但是,他的行动,却使一个饱经忧患,几年来受尽了男人斯躏,早已视男人为妖魔,自己心冷如冰的女人,明白了他的心意。

女人和男人之间的关系,有时就是这样微妙而不可理喻。她的话使他心中激荡,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沉默之后,他才喃喃地道:“离开这里,我知道,离开这里,我会好起来。”

女的连半秒钟都没有犹豫:“你到哪里,我跟到哪里,这辈子我跟定你了,你把我两条腿砍下来,我用手爬,也跟着你。”

她转了转身子,使自己面对着他,在黑暗中看来,她俏丽的脸庞上,闪耀着一种异样的光辉,那种光辉,使得原来在她脸上满布风尘的痕迹一扫而空,使她看来犹如一个纯洁的少女。

她笑了起来,笑容佻皮又充满着欢乐:“就算你把我杀了,我的鬼魂也将跟着你。”然后,她不经意地咬了咬下唇,语意也变得更加坚决:“告诉你吧,这一辈子,你别想能躲开我。”

她的话虽然是软言俏语,可是听起来却又那样斩钉截铁,没有丝毫可以转圜的余地。

他也笑了起来,笑意使他看来十足是一个小孩子:“你才想哩,小淫妇。”

她的两道细眉倏然扬起:“我手里没有刀,不然,也照样砍你。”

他笑得更欢:“好啊,把我砍成两半,我照样阴魂不散缠着你。”

她的声音变得十分低微,喃喃地:“缠着我,缠着我,我要你缠着我。”

他伸开有力的手臂,抱紧了她。当他抱着她的时候,利刃自他的手中落下来,刀尖插进了江边的大地之中,刀身在神秘幽暗之中轻轻晃动,闪着微光,在这样的境地之中,连这可怕的杀人利器,也给人以一种出奇的温柔之感。

他们相拥了很久,在江水的奔流声中,他们两人的气息听来如此和谐宁静。在同一时候,普天之下,不知有多少男女在相拥,他们也只不过是女人和男人,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如果硬要找出什么特别之处来,那或许是女的在历尽沧桑之后,至少暂时有了平静的感觉,而男的,享受着这一刻的宁静,可是在他生命中的惊涛骇浪,却在等着他去闯。

是不是闯得过去,根本不在他的思考范围之内,因为他必须去闯,没有任何退缩回避、犹豫推却的余地。也许正由于这一点,所以他对这时的宁静,更全心全意地投入,完全融入其中。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5-5-1 02:58 PM

第十六章 密谋的实行


一行人在江边疾行,江边根本没有路,全是嶙峋崎岖的怪石,有的石块拔地而起,足有两三个人那样高,横亘在前,阻住去路,以一种天兵天将也无法将之挪动的气势耸立着,于是,要向前去的人,就只好攀过它,才继续前进。

一队是九个人。

在前面开路的是三个精壮的汉子,深秋的天气虽然已经很凉,他们还是敞开了皮袄的襟,现出衬在下面的结实的胸膛来。他们的袖上,扣着短刀,腰际,系着长刀。

在他们的身后,是一个一脸精悍之色,身形相当矮小的老者,头上的帽子略向后,现出光秃的前额。这老者大约六十以上,可是步履依然极其矫捷,他身形十分小,全身上下看来没有一点累赘。在他的靴帮子上,插着一柄匕首,匕首的刀身看不见,柄露在外面,在白铜的刀柄上,盘着一条金光灿然,一看就知道是足金打就,再精上镶嵌上去的五爪金龙。

那柄匕首象征着权力和地位,那是龙头才能拥有的荣耀,有了它,就等于有了主宰几万人生死的权力。

权力本来是无形的,人类社会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起,产生了权力这种无形的、但却又无所不能的力量。在最初,只怕是纯气力的角遂,到后来,逐渐加上了运气、智慧、计谋和策略、到再后来,就建立了一整套的规则和法典。

于是,权力的拥有者就不再依靠原始的力量,即使他弱不禁风,也可以通过一切权力的运作,而驱使在他的权力统御范围之内的人去做任何事。

于是,人类的社会结构就形成了,在形成的过程中又越来越成熟。

于是,权力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是也成为人类心向往之,拼命去追求的目的。同时,也发明了一连串象征权力的器物,像帝皇手中的权杖和印玺,像龙头靴帮上镶有金龙的匕首。

在那老首身后,又是同样的三个精壮汉子,六个人前后保护着那个老着。尽管江边的地形使他们无法保持固有的队形,但不论江边石块的布排如何不规则,他们六个人都能巧妙地把老者拱围在中心。

这是他们的职责,他们是龙头的近身保镳,要是龙头有了什么不测,他们也绝无颜面再苟活于世。

龙头的腰际,在深紫色缎子面,上好的紫羔里子的皮袄,随着他急速地走动而掀起时,可以看到一枝乌黑漆亮的枪,枪柄上同样是深紫色的穗子,飘动着,看来十分轻柔。

但是看到这柄枪的人,自然都知道这种枪的威力。

这种枪械,是当时人类致力于杀人武器的发明和制造过程中的杰作,是轻型杀人武器中最有效的一种,它首先由德国人制造出来,迅即流传世界各地。

它有着特殊的性能──可以扳一下枪机,只射出一颗子弹,也可以推动一个掣钮,使扳动一下枪械之后,把膛内的一梭二十发子弹,在极短的时间中,一下子发射出来。所以,它的名字,叫作“快慢机”。

它通常又有一个木制的枪盒,可以把枪柄部份接驳到枪盒上,利用枪盒靠在肩下,使得更能射中射击的目标,所以,它又有一个名称,叫“驳壳枪”。

枪法好,而惯于将之随身携带之人,大多数嫌那个木盒太重而不够灵活,所以将之弃而不用,他们又给了这种枪一个十分威武的名字:“盒子炮”。

龙头腰际所挂的,就是一枝真正德国造的盒子炮。几乎同样的盒子炮,在子字堂堂主的腰际,也有着一枝。子字堂堂主跟在后面,而走在最后的,就是那个有着一副娃娃脸的“金字来”(假定他就是传奇人物张拾来)。

张拾来一样在赶着路,他有点神思不属,不时,会在口角无缘无故泛起一个笑容,又不时,会在眉心之间深深地打着结。

天色相当灰暗阴沉,看不出是上午还是下午,在阴暗的天色之下,翻腾着的江水溅起的水花,看来有一种异样的洁白。

九个人中没有人出声,只有子字堂堂主不时向张拾来投以一个眼色,张拾来虽然心神不属,可是也总能及时表示知道,同时回以眼色,表示自己并没有忘了在适当的时候,发动密谋要进行的事。

由于知道会有事发生,所以气氛相当紧张,而且镜头的角度也变化多端,一下子在前面,一下子在后面,一下子又在侧边,变换快速。

(白老大沉声道:“这一段江段已经离开神牙台很远,我都未曾到过,你们看,沿途多么荒凉,像是亘古以来都没有人迹的样子。”)

(我叹了一声:“实地拍摄的。”)

(白素道:“我早已肯定了这一点。”)

这时,一行人在翻过了一堆崎岖的怪石之后,面前出现的是一个江湾,江湾相当平坦,全是大大小小的鹅卵石,在石缝中长着一簇又一簇的芦苇,比人还高,有的疏落,有的十分茂密,过了江湾,前面又是一堆接一堆更高的石块。

(白老大失声道:“要动手的话,这里是最理想的地点了。”)

(他一句话还没有说完,看到的情形已经有了变化,白老大估中了。)

先是张拾来陡然加快了脚步,张拾来和那六个保镳不一样,他的刀一直握在手中,只不过刀上套着深蓝色的布套。他一加快脚步,迅速越过了子字堂堂主,接近在龙头后面的三个保镳。

那三个保镳,看来立时察觉到了身后传来的迅疾的脚步声太特异了,陡然身子在相当快疾的前进中没有停止就疾旋过身来。

他们已经够警觉的了,但是毕竟是在最后的一刹间,才知道了有异样,并且,在最重要的一霎之间,他们还无法判断他们感到的异样,是一个致命的危机──这种失误,就决定了他们的命运。

张拾来不等他们全转过身来,蓄满了全身的劲道,陡然发挥,足尖地鹅卵石上一弹,整个人像是燕子般轻巧,向前掠了出去,手臂挥动,刀上的布套飞开,刀光闪耀,紧密无比的“刷刷刷”三下响,他已掠过了那三个保镳,到了龙头的背后。

那三个保镳,急速转过身子来的动作并没有停止,仍然继续了下去,而且得以完成。

当他们完成了转身的动作之际,他们自然变得面对着子字堂堂主了。他们只看到子字堂堂主一面在急促赶向前,一面已伸手将腰际的盒子炮握在手中,并且立即作出了要射击的姿势。

也就在那时候,那三个人多半已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们还想转回身子去,但是,在他们有脖子上,先是出现了一股血线,接着首先是他们的眼睛,眼白陡然成了一片血红色。

这时,他们一定已经看不到什么了,而在不到半秒钟的时间内,他们脖子上鲜血大量涌出,血浓稠得像是浆一样,而且,他们的头,也可怕地向着一边侧倒了下去。

他们头部的侧倒,并不是由于他们头骨弯曲的动作,他们的脖子还是直的,可是头却侧倒向一边──张拾来疾逾闪电的三刀,已将他们的头骨削断,断得恰如其分,不曾浪费一点气力和一点时间,颈际被利刃剖开的部分,就到头骨断开为止,所以,他们的头只是向重心不稳的那一边侧倒下去,而不是滑跌落地。

他们的头向旁一侧,颈际的伤口扩大,血如同泉水一样喷出来,喷出来的血泉足有碗口粗细,可不是么,早就有人叫过:“头砍了,不过碗大的一个疤。”

和这三个人的死亡同时发生的,还有着其他许多事,简直看得人屏气静息,目为之眩,神为之夺,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就像是也在那险恶的江滩上,直接参加了密谋的实行一样。

子字堂堂主显然对张拾来的刀法,有着极度的信心,当那三个人在中了刀之后,仍然转过身来之际,在极短的时间之中,根本看不出他们的身上有着什么损伤。可是子字堂堂主已绝对肯定地可以知道:张拾来一出刀,这三个人必定无一幸免。所以,他连看也不向那三个人看一眼,就在那三个人身边掠过,而他在张拾来一掠向前之际,已经把盒子炮抓在手中。

那时,张拾来早已到了龙头的身后。

一个人能够当上哥老会派在金沙江畔的龙头,不消说,他的一生之中,不知道曾经过多少大风大浪,而在大风大浪之中能够活下来,保持着他如今至高的地位,自然一定也有他过人的本领──求生的本领。

自他身后传来的急促的脚步声,张拾来手中利刃挥动的声音,已经全然可以令得他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并没有学那三个保镳一样转身来,而是突然之间,右腿向后一踢。

他那一踢的姿态,真是漂亮俐落到了极致,踢起的只是小腿,小腿踢出,弯到了脚底向上的程度。

(我和白老大异口同声叫了出来:“好!”)

小腿一踢,插在他靴帮子上的那柄匕首,倏然飞起。

那一定是他毕生功力所聚,千万次锻练而成的功夫,匕首一飞了起来,一首晶光便疾射向后,迎着疾窜过来的张拾来,像是匕首上长着眼睛一样,直射张拾来的心口。

张拾来手臂向下一沉,本来扬起,已向前劈出的利刃,跟着向下沉了一沉,一下“铮”然悠扬响亮的金铁交鸣之声过去,匕首立时斜刺里飞了出去,落进了湍急奔流的江水之中。

而张拾来手中的利刀,也在这时,带着长虹一般的晶光,扬了起来。

然而,龙头所需的,就是那十分之一秒的阻挡,那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已使他能够一探手,握住了击在腰际的盒子炮。

如果──如果──他带着的那柄盒子炮,不是系在腰间,而是一直握在手中的话,那么他便不需要这十分之一秒了。

可是他却不是那样,所以需要那十分之一秒的时间,把盒子炮攫在手中。

十分之一秒,对任何人的一生,都是微不足道的一个时间,在正常的情形之下,没有人会去注意十分之一秒的时间的。

虽然,在剧烈的争斗中,十分之一秒,却极其重要,代表着胜利或失败,荣誉或蒙羞。例如一百公尺的短跑,维持在十秒整的纪录上相当长一个时期,以致有人认为人的体能,已无法突破十秒这一极限了。

可是,九秒九的记录终于出现,就是那十分之一秒使人知道,人的体能是几乎可以作无穷无尽,没有止境的发挥的。

而在这时,十分之一秒的意义更是重大,代表了死和生的界限。

龙头攫枪的动作再快,毕竟也花了他十分之一秒的时间,于是,就在这十分之一秒内,一切该发生的都已发生了,刀光与血光并闪,龙头的手才一攫枪在手,张拾来的刀,已在这十分之一秒内砍倒,血光迸现,龙头的右臂,齐肩被砍下。

龙头一定是准备一攫枪在手,立即射击的,所以,当他的手臂脱离了肩头,虽然万有引力在地面上两物体之间的作用力极小,但是牛顿的开普勒定律的公式,还是在起著作用,所以,离开了肩头的手臂,绝无例外地向着地面跌落下来。

然而,在手臂还未曾跌落在鹅卵石上时,手指还是扳下了枪机,一梭子弹迸射而出。

于是,看到的景象,真是奇诡莫名,一条断臂,断口处喷着血,手中扳着枪,手指居然弯曲,触动了机枪,子弹呼啸而出,枪口冒着火苗,这已经够令人吃惊的了,再加上牛顿第三运动定律的作用:作用等于反作用,不论是什么枪械,在发射的时候,都有一定的反挫力。

若是手臂还留在肩头上连结着,人体的肌肉所产生的力量,可以抵销这种反挫力,可是这时,手臂却已经离开了人体。

再由于手臂离开人体之后,虽然手指还及时勾动了枪机,但是重力作用已使得枪口向下,射出的子弹全都落在鹅卵石上,而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且在同一直线之上,所以,断臂在反挫力的作用之下,一下又一下向上跳着,坚决不肯落到地上。

虽然只是那极短的时间,可是真正是诡异绝伦,使得汗毛直竖。

在断臂诡异而固执地还在空中跳动的第一下开始,张拾来手中的刀,已向横一伸,利刃的刃口,无声无息地自龙头的右胁之下切了进去,其顺利的程度,一如一柄烧红了的刀,切进一块牛油之中一样。

也就在第一下断臂所射出的枪响的同时,也就是利刃切进了没有了任何阻挡的龙头的右胁的同时,又有一下额外的枪响,一颗子弹,自子字堂堂主手中射出,射向张拾来。

当子字堂堂主掠过那三个已死的保嫖,握枪在手,准备发射之际,就可以知道他射击的目标是张拾来了。若是为了万无一失起见,他其实可以利用盒子炮上的“快机”,一下子把一梭二十发子弹一起射出去。

可是,他的密谋,是经过不知多少次反覆思索的,在一发动之后会发生的事,一切最微末的细节,都在他事先的千百遍思考之中。

他知道,当张拾来逼近龙头时,龙头会反脚踢出匕首,而他也知道,张拾来必能挡开那柄匕首,他更知道,在那十分之一秒的时间之中,龙头会攫枪在手,张拾来的一刀,就必然攻向龙头的右臂。

他甚至算定了,龙头的右臂虽断,还是能使枪机触动,子弹飞射。

正由于他计得如此精密,所以,他才决定,在第一下枪响之后,他只射出一枚子弹──这样,自他手上发出的枪响,就夹杂在接之而来的一连串枪声之中,不会为张拾来所觉察。真要杀人的话,一颗子弹已经足够了。

反而,如果他射出一梭子弹,额外的枪声会引起张拾来的注意,反倒使行动如鬼魅一般的张拾来,有了趋避的机会。

这一切,他都经过缜密之极的筹划和计算,当事情一开始,一切正如他所料的丝毫不差之际,他几乎已经认为自己的计划,已经成功了。

可是,子字堂堂主却犯了一个错误,错误是在他缺乏常识之下形成的,他顾忌到了自己手上所发出的枪响会引起张拾来的注意,却不知道,盒子炮子弹在枪管来复线的作用之下,自枪口射出之后,前进的速度,远远超过了声音传播的在摄氏零度的气温下,在空气中行进的每秒钟三三一点三六公尺的速度,就算这时的气温在摄氏零度以上,每秒钟再加上每度零点六米的速度,枪声还是及不上子弹前进的速度。

若是他知道这一点,他就会不去考虑枪声──只要子弹射中张拾来,张拾来要在中弹之后,才能听到他手上所发出的枪声。

而如果他不考虑发自他手中的枪声会引起张拾来的注意,他一定不会只射出一颗子弹,而会利用枪上的快射设备,把一梭二十颗子弹,一起发射出去。

如果是那样的话,一切结果自然大不相同。

就在他一枪射出之际,张拾来的利刃,切进了龙头的右胁,利刃一定已将龙头的心脏割成了两半,张拾来已经完成了他所要做的事。

他根本不可能知道在背后发生的事,但是多年来的厮杀生涯,却使他养成了一个奇异的保护自己的习惯:他极不喜欢自己的背后有人。

当他掠向前的时候,他知道自己的背后有四个人:三个保镳和子字堂的堂主,三个保镳不要紧,他确知他们已经死了,他不在乎背后有死人,只是在乎背后有活人──不管这个活人是他的什么人。

所以,他不会允许背后有人的情形存在,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一有机会,他一定在第一时间,绝不犹豫地去改变这种处境。

所以,当他手中的利刃砍进了龙头的右胁之际,他的身子,已自然而然转了过来。子字堂堂主的那一枪,本来是对准了他左后心射出的,可是就在这一刹间,他转动了身子。

他没有能避开那一颗以比音速更高的速度向他射来的子弹,但由于他正好在这个时候转动了身子,所以子弹不是射中他的左后心,而是变得射中了他的右胸,严格地来说,应该是右胁──在左乳旁边几寸的所在。

看他的神情,他像是根本没有感到疼痛,也没有察觉到他自己的幸运──他真是幸运之极了,同样是被子弹射中了身体,射中了左后心和射在现在这个部位大不相同,人体之中,心脏是最重要的器官之一,而心脏就在身体偏向左方的胸膛之内。那一颗子弹本来就是准备射中他的心脏的,一枪毕命,再也没有任何存活的可能。

这时,子弹并没有射中预计的部位,他虽然一样也受了伤,可是绝非致命。

子字堂堂主显然未曾察觉到这一点,一切实在发生得太快了,他的一切行动,都是按照他思考了千百遍的计划在进行的,而且一直未曾出错,在他手指扳动枪机之前,他已经运气吐声,在断臂手中的枪还在枪口冒火,发出震耳的枪声之际,他的叫声已经响起:“张拾来,你胆敢犯上作乱。”

子字堂堂主的计划,实在再周密也没有了。

按照他的计划,这时龙头死在张拾来的刀下,张拾来死在他的枪下,前面三个保镳在这时,也恰好转过身来,看到了一切,再加上他叫出来的那句话,那么,一切都圆满了。

唯一不圆满的,是这时,张拾来居然没有死。

(“张拾来”这个名字,自子字堂堂主口中叫了出来,确确实实证明了,这是张拾来的传奇故事。)

子字堂堂主叫出了一句话,他预期的,万万不可能出错的、应该发生的事没有发生,这今得他在刹那之间慌乱莫名。

他在这时候,非但无暇去后悔为什么不利用这盒子炮上的“快机”──如果是二十发子弹连发的话,张拾来必然难以活命。他甚至忘记了急速地再向张拾来补上一枪。不但是事情未能按照计划实行令他震惊,而且,张拾来向他投来的,那两道冷电也似的目光,简直令他震骇。

这时,走在最前面的三个保镳早已转过身来,他们看到了跌倒在血泊中的龙头,直到这时,断臂也才跌落在鹅卵石中,他们也看到了背对着他们的张拾来左胁之下有鲜血涌出。

他们自然可以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三柄利刃像旋风一样卷到,攻向张拾来。

张拾来反手横刀,三柄利刃,一起砍在他的刀上,他就势子一个旋转。由于他的每一动作,都是蓄足了全身的劲力发出来的,所以随着他身子的旋转,他右胁下的弹孔中,血泉直喷,喷得那三个保镳一头一脸。

子字堂堂主在那一霎间,自极度的震骇中镇定下来,他自然知道,要是这时候不解决张拾来,那么在他以后的日子里,将不会有一分一秒的安宁,所以,他迅速地推上了盒子炮上的“快机”,食指已然扳动了枪机。

可是就在这一刹间,张拾来的身子已经斜窜了起来,血花随着他的上窜疾洒而下,血花尚未落地,枪声响起,张拾来的身子,已经重重堕进了奔湍的、急速的江水之中,溅起了老高的水花来。十九响紧密的枪声过去之后,一下子变得什么都静了下来。

那三个保镳满头满脸是血,扬着刀,愣愣地站着。子字堂堂主手中握着枪,枪口在冒着烟,他也是愣愣地站着。曾因张拾来的跌堕而溅起的水花,早已平复,张拾来消失在急流之中,江水依然奔腾,在江边的,开着雪白的花的芦苇,由于江水的奔流,而来回摇曳。

子字堂堂主陡然转过头,望向江面,江面上除了急湍的江水之外,什么也看不到。

他只知道张拾来中了枪没死,不知道原因,因为当时发生的一切,实在太快,他不知道为什么张拾来会不立即命丧当场,他只好希望,张拾来虽然在中枪之后,还能跃入江中,但是仍然逃不过死神的追索。

他心中电火火石间所想到的是:在这样湍急的江水之中,全然没有受伤的人尚且难以和湍急搏斗,何况是一个受了伤的人。

想到了这一点,他才能吁出一口气来,而直到这时,那三个保镳也才像是死而复苏一样,吁了一口气。

子字堂堂主倏然转过身来,声色俱厉,那种尖厉的声音,令人听了心中发毛:“你们全看到了?你们是张拾来的同谋?”

三个保镳身子陡然一震,他们也不是等闲之辈,过的也是刀头上舔血的日子,能够熬过了那么多年,当上了龙头的近身保镳,又岂能是愚鲁之人?

在那一霎间,他们想到了子字堂堂主指控的严重性,想到了这件突然的变故,必然另有蹊跷,想到了龙头的死,他们脱不了干系,想到了在目前的境地之中,他们可以有两个不同的选择。

第一个选择,自然是把一切推在已经消失了的张拾来的身上;第二个选择,是出手把子字堂堂主杀了,立刻远走高飞。

如果眼前不是有三个人,而只是一个人的话,相信必然会选择第二条路,可是这时,却有三个人,三个人念头一闪之间,又都一起想到了一点,自己一出手,那两个人一阻拦,那又怎样?必然是命丧当场,他们都不相信三个人会一起出手,所以就不敢出手。

而事实上,三个人若是一起出手,子字堂堂主手中的枪是空枪,必然无法抵挡他们三人的进攻。

可是他们却不相信另外两个人会采取一致的行动。

人类行为之中,有无数次可以成功,但终归失败的例子,都是由于和这时三个保镳同样的心态所产生的,一个人可以完成的事,两个人就要失败,人越是多,就越是失败。

在子字堂堂主严厉的目光逼视之下,三个人在同时弃刀下跪,异口同声地叫:“张堂主,那是张拾来犯上作乱,不关我们事。”

子字堂堂主的脸上,泛起了一个阴森的笑容来,他心中所想的一定是:只要张拾来死在江中,一切计划,就都已圆满实行了。

(白老大用力一敲沙发的扶手:“这三个人不齐心,他们可以有足够的力量对付张堂主,然后把事情编一下,推卸自己的职责,或是远走高远。”)

(我道:“现在,他们不也是可以保存自己。”)

(白老大闷哼了一声:“他们是龙头的贴身保镳,龙头叫人杀了,他们怎么还活得了?他们不是不知道这一点,可是,落进了张堂主的圈套之中,脱不出去。”)

(白素的声音之中,有着不必要的担心:“张拾来跳进了江中,又受了伤,不知怎样了?”)

(我哈哈地笑了起来:“原来真有人‘看戏掉眼泪──替古人担忧’的。”)

(白素瞪了我一眼,用相当低的声音道:“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我没有和她争论下去,白老大吸了一口气:“看来,张拾来没有那么容易死,不过也绝看不出他有什么翻身的机会,张堂主只要一回去,有三个保镳做他的证人,全会上下认定了张拾来杀了龙头,而且事实也确然如此,张拾来本领再大,只要一露面,也不免尸骨无全。”)

(白素又叹了一声:“他要是不死,我想他一定会去见银花儿。”)

(我又笑了起来:“照剧情的发展来看,应该这样,我想,张堂主也应该想到这一点。”)

江滩的鹅卵石上,染着血迹已开始变色,张堂主和三个保镳正在离去,龙头的断臂由张堂主用龙头的皮袄裹着,龙头的尸体由一个保镳背负,四个人在嶙峋崎岖的怪石堆上攀着,攀过了那堆怪石,看不见了。

然后,随着翻腾奔流的江水急速前进,一个又一个江湾、江滩飞快地掠过,在一个突出江面的浅滩上,长满了密密的芦苇,在芦苇中,突然惊起了一大群水鸟来,高而密的芦苇颤动着,在芦苇丛中,看到一个人挣扎着站了起来,又跌倒下去。

(白老大,白素和我三个异口同声叫了起来:“张拾来。”)

(刚才我还笑白素看戏掉眼泪,可是这时一看到张拾来重新出现,心中也忍不住高兴得叫了起来。)

(整个录影带看到了这里,我相信任何看到的人,都无法不关心张拾来的命运,张拾来在整个过程之中,不能算是一个可爱的人,他是一个“金子来”,活着的使命就是杀人,但是一切细节,又铺排得他是一个人,扣人心弦的一切过程,使得人不由自主关心受了伤,又几乎跌进了天罗地网中的他会怎么样。)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5-5-1 02:58 PM

第十七章 “人”


张拾来跌在芦苇丛中,脸贴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气,他全身都是湿的,头发黏在他白得可怕的脸上,在这样的情形下,他脸上居然还带着稚气,可是死亡的阴影,使他的稚气,看来极其凄然。

自他的右胁下,还有淡淡的血丝在渗出来,他伏了一会,又挣扎着坐了起来,这时才看清,他的右手,仍然紧握着那一柄利刃。

而且,在他坐了起来之后,将那柄利刃紧紧咬在口中,双手扯开了湿衣,一直扯到上身肌肤显露,看到了他左乳房的那个枪洞。

他取下了利刃,先用手在伤口附近按着,然后,陡然用刀尖插进了伤口之中,手腕一振,一颗子弹已给他挑了出来。

他的动作变得十分快,用利刃剖开衣服,割成布条,紧紧地扎起了伤口。

然后,在剧烈的呛咳声中,他缓缓站了起来。

这个人的生命力,居然如此之强!

枪弹一定伤及了他的肺叶,所以在他剧烈的呛咳中,口角有血沫子迸现,肺自然是人体器官中极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组织相当奇特。正常人有五个肺叶,左边三个,右边两个,并不左右对称,这时张拾来自然是左边三个肺叶之中的一个受了伤。由于肺叶中布满了支气管和血管,所以受了伤之后的张拾来,才会一面剧烈呛咳,一面咯血。

但由于每个肺叶都分成若干肺段,在肺段和肺段之间的结缔组织分隔,所以一个肺段受了伤,伤势一时之间不易扩展,其余部分还在进行正常的运作,所以张拾来暂时不会有性命之忧,将来如何,自然要看他能得到的调理程度如何了。

他蹒跚地向前走着,芦苇秆子擦在他的身上,芦花黏在他的湿脸上,他什么都不顾,只是紧咬着牙向前走着,高一脚低一脚,眼不看地,直视着前面,目光之中,闪耀着极其难测的光辉,那种光辉,竟然和他手中的利刃,刀身上所闪起的光辉一样。

当他走进了更茂密的芦苇丛中,隐没不见之后,是相当长时间的静止──不是真正的静止,只是芦花在微风中摇曳,不见人迹。

(白老大道:“子字堂堂主后来当了龙头,当了龙头几年之后,在离开才被杀的,可知张拾来虽然没有死,可是并没有机会报仇。几年之后张堂主的死,也未必是张拾来下的手。”)

(白素有点固执:“可是张拾来必然应该回去的。”)

(我还没有出声:白素又补充了一句:“为了银花儿,他应该回去。”)

(我不同意:“这基本上是一部动作片,拍的是人在黄金面前的种种丑行,拍的是人在自相残杀行为中的种种残酷,不是爱情文艺大悲剧。”)

(白素却不同意:“拍的是人类行为,爱情正是人类行为中极其重要的一环。在真正相爱的男女之间,人性丑恶一面,是不存在的。”)

(我又不同意:“你说的是真正的爱情,我不认为在一个性无能的杀手,和一个妓女之间,会有真正的爱情。”)

(白素再不同意:“你错了,越是心态不正常的人,有特殊的情形之下,越是会产生至死不渝的真正爱情。”)

(白老大嚷了起来:“别争了,怎么一回事,看那些芦苇有什么好看?”)

(白老大才一嚷,画面就变了。)

江流更是湍急,两边全是悬崖,江面相当狭窄,奔流的江水简直就像是瀑布一样地冲刷着,在江水中,齐胸浸着许多人,许多人之中,大多数是手拉着手,身上都缚着绳子,用以固定身子,不被急湍的水流冲走。

每隔几个人,就有一个身子可以作局部的活动,他们的动作几乎是一致的──深深吸一口气,然后弯下腰,整个人没进水中,手中有竹子编成的一种篓子,用力地再直起身来,竹篓中全是自江底下铲起来的石块,然后他们又摇幌着竹篓,让石块在江水中滚动,然后,拈起一小块一小块闪闪生光的金块来。

在他们的面前,有着一股绳索在来回牵动着,绳索的两端,连接在江岸木桩的滑轮上,有人扯动绳索,绳索移动,而在绳索上,有着皮制的皮兜,自竹篓中取起闪亮的金块的颤抖的手,当皮兜移动到了他们面前的时候,就把金块放进皮兜之中,然后再重复着那种动作。

在江段上,这样一排一排浸在水中的人一直伸延开去,看来无穷无尽,他们动作的幅度,并不是太大,所以若不是可以看到近处,他们看来绝不像人。但是在近处看,他们当然是人,尽管他们目光呆滞,脸色发青,嘴唇发黑,肌肤上全是一颗一颗的肉痱子,可是他们当然是人。

皮兜在不断扯动着,到了江岸,自有人把皮兜中的金块取出来,放进一种硬木制造的木箱之中。

在江滩上的人,看来可比浸在寒冰一样江水中的人像人多了,他们动作矫健,还不时向浸在江水中的人,发出阵阵的吆喝声。

等到金块装满了箱子,盖上盖,有几个外形更像人的人上来监秤,加上封条,抬过去,给坐在竹椅上的另一个人过目。

那坐在竹椅上的人,自然有超乎寻常的神气,拿着珠笔,在箱子上的封条上画着花押。

人和人之间的实际距离,不会超过五十公尺,可是人和人之间的真正距离,就像是超过五十万公里,穿着细毛皮袄,翻卷袖子,细毛在风中吹散开来,形成美丽图案的手,在箱子的封条上画着花押,怎知道浸在冰一样冷的江水中的人这时所受到的是什么样的苦?

箱子一箱一箱由人抬着,由刀手押着,向下游走去,抬箱子的人发出有节奏的呼叫声,浸在江水中的人,连看也不看一下──那是他们从江底上捞起来的金块,也可以说是他们的生命换来的──没有人能长年累月浸在这样寒冷的江水之中而得享正常的寿命,他们的生命变短,换来了金块离开江底,可是金块却根本不属于他们。

装载金块的箱子,最后被运进了巨大的石块筑成的库房之中,在日落时分,库房的门上了锁,上锁的是原来的子字堂堂主。这时,他的靴帮子上,扣了那柄柄上有盘丝金龙的匕首,看来,他已经顺理成章地当了龙头,在他阴骛的脸上,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得意之色。

然后,天色突然黑了,画面上出现的是曾经见过的一个窝棚──银花儿原来的窝棚。门外有十来个汉子,有的双手交叉倚着门,有的蹲成一个圈子正在掷骰子,有的来回走着,人人的脸上,都有着十分凶狠的神情,贴着他们的手臂,都有短刀。

在门内,有近乎兽叫声的男人声音传出来,等到这种声音静寂后不久,门打开,一个壮汉出来,另一个在门外的壮汉走了进去。

那出来的壮汉在门外站定,低着头,另一个壮汉慢慢走近他的身边,他抬起头来,苦笑道:“几个月下来,已经不像是人了,真……唉,张拾来一定死了,不然,银花儿是他拣的人,受这样折磨,他不能不出面。”另一个把声音压得极低:“一出面就是死,他会吗?”壮汉难过地摇着头:“我才巴望他别出面哩,他来,他死,可我们这里能剩下多少个,谁知道?”

另一个一脸的骇然之色,缩了缩头。

(我忍不住叫了起来:“这……太过分了吧,就算真有这样的事实,也可以改动一下,何必拍出来?”)

(白老大道:“已经算是暗场了。”)

(我不禁打了一个寒噤,真的,已经是暗场了,若是把窝棚之中,银花儿受这些壮汉轮流摧残的情形拍出来,那又是什么样的情景?)

(我向白素看了一眼,她紧抿着嘴,现出了罕见的一种怒意。)

(窝棚之中忽然传来了一声凄厉的叫声,那是银花儿的声音,叫声之可怖。尖厉,令得我们三个人,不由自主站了起来。)

(画面在这时,突然变成了一片空白。)

没有声音,没有影像,大约有一分钟之久。

在那一分钟之内,银花儿的惨叫声,似乎还在耳际萦回着。

然后,是蓝天白云,看来十分平静的天空,天空中,一群大雁正在振翅南飞,在天空上,排成了一个巨大的“人”字。

那群大雁渐渐飞远,它们排出的“人”字,有时稍稍变了一下形,但是看起来始终是一个“人”字,一直到了大雁飞得更远,由它们排列成的“人”字已越来越小,可是依然是一个“人”字。

持续的时间相当长,我道:“导演是有意摄入这群大雁的,雁排成了“人”字,表示导演的主观,想表示人的行为是如何不堪。”

白素只纠正了一点:“是想表示人的不堪的行为。”

听起来,我说的和白素说的差不多,但自然是颇有点差别的。

等到大雁飞得看不见了之后,我们都静默着,没有人想在这一刻说话。

刚才那一组大雁在晴空中翻飞的镜头,拍得十分优美,时间也相当长,足有五分钟左右。在一部片子中,有这样长时间的空镜头,本来应该是十分沉闷的。

然而,那和上次看到的那组“怪镜头”,对准了江滩十多分钟之久大不相同。在排列成“人”字形飞向天际远处,画面上一直看到那个“人”字,很能发人深省。

尤其,在看到了那么多激烈的厮杀,黄金的诱惑,人心的险诈,甚至还有在那么特异的情形之下产生的一段男女之情以后,看到了这样的画面,一点也不会觉得这时间长和闷,只觉得应该有这样的一个间歇,好让人一面喘一口气,一面好好想一想在这个神秘、原始、野蛮的地区发生的一切事,究竟是正常的人类行为,还是反常的人类行为。

在大雁终于消失,只剩下蓝天白云之后,是一连串天上的白云快速变化移动,这自然是利用慢格拍成,再以正常速度放映出来的特殊效果。然后,怪镜头又来了。

那真正是不应该出现的怪镜头,看得我、白老大和白素三人,目定口呆。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5-5-1 02:58 PM

第十八章 又一组怪镜头


我们已经领教过片子中的怪镜头,但是在又看到了这一组的怪镜头之后,还是惊诧莫名。上次的怪镜头全是空镜头,看不到人,这一次,也看不到人,可是镜头的角度一变,不再拍摄天空而变得又可以看到远山近水之后,忽然看到出现了一只手。

那只手,由于镜头相当近,所以在一出现的时候,占据了整个画面,但是看起来十分模糊,那是由于远镜到近镜,摄影机的焦距还来不及适应之故。

这种情形立即改变,焦距在经过了调整之后,变得十分清晰,连掌纹都清楚可见。那只手没有任何动作,就这样掌心向着镜头,五只手指张开着,一动也不动。

白老大可能是在片子上听到的四川话多了,忍不住也讲了一句四川话:“格老子,这算是什么玩意儿?”

我也正有伺感:那算是什么呢?

那只手,看来是一只男人的手,手一点也不壮大,看起来还相当秀气,应该是一个知识份子的手,我陡然想到了一点:“这是张拾来的手。”

白素立时道:“不是,张拾来的手不是那样的。”

我不服:“片子中并未曾出现过张拾来的手的特写,看到张拾来的手的机会并不多,你怎能肯定这不是张拾来的手?”

白素微笑道:“用你自己的话作前提,同样的,你如何证明那是张拾来的手?”

白老大加入了争论:“张拾来的手大得多,手指也比较长。”

我也知道自己可能判断错误了,因为张拾来的手曾给我以手指修长,类如钢琴家的手一样的感觉。但是我还是道:“这时候应该接上受了伤之后的张拾来,在芦苇丛中挣扎求生的情形了,自然可能是张拾来的手。”

我那样说法,显然没有什么说服力,所以白老大和白素,都以沉默来表示不想和我再争下去。

就在这时,那手有了动作,动作十分怪,五指又屈又伸,看来像是一个小孩子,伸出肮脏的手,作状想要抓向另一个人的脸,去恐吓人家一样,虽然只是手指的动作,可是看起来也十分佻皮。

我们更是看得惊异无比,而那只手的动作又有改变,这次,手的动作倒是一看就明白,是在向着镜头招手。然后,忽然又出现了另一只手,那突然出现的另一只手,是打横伸过来的,一出现,就想推开原来的那只手,可是原来的那只手却不肯相让。

于是,两只手发生了若干纠缠,互相推来推去,又互相轻轻地打着对方的手背。

这时候,我们早已看清,出现的另一只手是一个女性的手,腴白丰润,看来十分可爱。

这两只手虽然在互相推挡、击打,可是一看就看得出来,那是典型的一种打情骂俏,并非真正有什么争执,目的至多是为了独占镜头而已。

白老大闷哼了一声,我道:“这是张拾来和银花儿又见面了,导演用两只手的动作,表现了他们从此脱离了原来的生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像是一切大团圆的结局一样,是一种象征的手法。”

白老大和白素依然用沉默来表示不同意。

我则继续发表:“这种手法不算是新鲜,“梁山伯祝英台”中,相爱的男女甚至化成了一对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象征他们在另一个境界之中,得享永恒的爱情。”

白素笑了起来:“你可以改行去写影评。”

我道:“人人都可以写影评,只要说出自己的感受就可以了,甚至于不必去试图了解导演的原来意图是什么,只要观看的人,自己在画面上得到了样的感受,就可以振笔直书。”

白素仍是轻轻地笑着。

这时,看到的那两只手,看来都已放弃了独占镜头的欲望,不再互相推来推去,而是一起对准了镜头,作起招手的动作来。

白素带着微笑:“这又代表什么呢?大影评家。”

我一时之间,说不上来,只好干笑,幸而就在这时,两只手又作出挥手道别的动作来,我立时道:“片子完了,这是他们挥手,在向观众道别。”

白素没有说什么,白老大却抗议道:“什么?片子完了?故事才正开始,怎么就完了?”

我们才到的时候,白老大一副不起劲的样子,对要他看录影带,一点兴趣也没有,可是这时,却看出味道来了。

白素吸了一口气:“金沙江畔的故事,是永远也不会完的。”

我也道:“以黄金为主题的故事,也是永远不会完的,一直可以演下去。”

白老大咕浓着:“至少要有一个结局。”

他的话才一出口,两只在挥动的手也不见了,萤幕上只剩下了一片花白。

我们呆了片刻,才再倒卷过来,看江滩边上阴谋实行的那一霎间发生的事,看了好几遍,又利用了慢动作放映钮来看,一切发生的事,其实都只在至多三秒钟之内完成,真正是眨眼之间的事,但是我在叙述中却能叙述得如此详细,自然是来回看了几十遍的缘故。

白老大赞叹:“这张拾来的身手之佳,真是叫人惊叹。”

我道:“应该是饰演张拾来的这个演员。”

白老大和白素都不出声,我看出他们的神态怪异,道:“对我的话有异议,不妨提出来讨论。”

他们仍然不出声,过了一会,白老大才道:“总之有一个人,身手如此之好就是了。”

我转换了话题:“银花儿受到这样的折磨,一定是夺了龙头位置的子字堂堂主故意安排的了,目的是想张拾来知道,引他出来救银花儿。”

白素蹙着眉:“他是怎么知道张拾来没有死呢?”

白老大笑了起来:“张拾来是何等样人物,他活了下来,就算暂时没有能力报仇……”

白老人又道:“他必然会将自己活着的消息,确确实实让对方知道,好叫对方日夜提防,吃也吃不下,睡也睡不着,对方布下了天罗地网,放下了丰富的饵食等他来,他才不会上这种当哩。”

白素叹了一声:“可是对方也必然会把银花儿受虐的情形,加上十倍百倍渲染出去,他能忍得住不现身,也真算是忍心的了。”

我笑了一下:“放心,看来,应该还有一卷录影带才对,自然是张拾来伤愈出现,仗着手中的利刃,杀个落花流水,挡着披靡,尽歼仇敌,把银花儿从火窟之中救了出来,带了大量黄金,远走高飞。”

白素摇头:“刚才那一只手──”

我纠正她:“不是一双手,是两双手。”

白素改口:“刚才那两双手已经挥手说了再见,不会再有第三卷了。”

白老大也道:“就算有第三卷,也不会像你所说的一样,因为事实上,并没有这种事发生过,就算几年之后,子字堂堂主之死是张拾来下的手,那也更证明张拾来一直没有公开再出现过。”

我不禁呆了半晌,在电影中,看到主角人物在饱受折辱之后,或是遭到了陷害之后,或是受了重伤之后,又重振雄风,杀人如砍瓜切菜,排头儿砍将过去,一个不剩,虽然可以说是陈腔滥调,老套之极。但是,若是就此结束,却也无味得很。

我道:“那么,银花儿呢?”

我是自然而然问出这一个问题来的,因为在整个过程中,银花儿的遭遇十分惨,虽然她也会为了黄金而杀了一个约她一起逃亡的青年人,又曾得到了一段十分短暂奇异的爱情,但如果张拾来一直不出现救她,她唯一的下场,就是在极度残酷的虐待中,在难以想像的痛苦之中死亡。

没想到白老大对我这个问题,相当认真,想了一想才回答:“我不知道,在我到金沙江畔的时候,没听说过银花儿的故事。”

白素又叹了一声:“自然,英雄人物的故事才会传下来,像她这样一个卑微的女人,谁还会记得她呢?不过,她是值得纪念的,她竟然能在张拾来劈向她的一刀之中,知道了这样一个难以捉摸的心灵对她的爱意。”

我吸了一口气,望向白老大:“要是不会再有录影带,张拾来的传奇故事,只能要当时在那里生活过,或是到过那里的人来补充了。”

白老大想了—会:“我可以补充的不多,就是那个断腿人的事。”

他曾一再提及那个断腿人,又说有一些他想不通之处,所以还要想一想,这时看来他准备说了,可是却不然,他又转了话头:“我要发一封电报去找一个人,如果运气好的话可找到他。”

他说着,顺手拿起纸笔来,拟了一个电报。

我和白素在一旁看着,看到电报是打给一个叫作常福的人,地址是伦敦的一家中国餐馆,电报的内容是请他赶快来一趟。

我向白素望了一眼,询问她这个常福是什么人,白素摇了摇头。白老人叫来了农庄中的一个工人,吩咐他立时去拍发这封电报。

等他吩咐完毕,我正想问他这个常福是什么人,白老大已先开口道:“那个断腿人——”

他一提起那个断腿人,我就不再问下去,因为那断腿人在张拾来的传奇中,是一个相当传奇性的人物,而白老大又真的遇到过这样的一个断腿人,听听有关他的事,自然极其重要。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5-5-1 02:59 PM

第十九章 断腿人的故事

白老大道:“那断腿人本来是外帮的一个‘金子来’,断了腿之后,流落在哥老会的地盘中,那时,张拾来已失踪了,哥老会把张拾来失踪的消息隐瞒了很久,不让人知道。”

我扬眉道:“可能不是故意隐瞒,而是一种对付张拾来的方法。”

白老大皱眉道:“很难说,哥老会的新龙头,自然心中十分明白,张拾来不但掌握了他谋上叛乱的证据,而且必然会找他算账,所以,在张拾来未出现之前,他的日子只怕不是很好过,这种提心吊胆活着,也算是一种报应。”

我用力一挥手:“他用残酷的方法折磨银花儿,张拾来硬是不出现,也可以说同样是用残酷的方法在折磨他。”

白老大侧着头:“唉,不论如何,张拾来总是他捡来的弃婴,不过,就算有养育之恩,在他向张拾来的后心射出那一颗子弹之际,也已经恩断义绝了。”

白素立即道:“那当然,不过张拾来能忍得住不出现,这股狠劲,也算是太过分了。”

我道:“他自然知道,自己若是出现,非落入罗网不可,不作徒然的牺牲,这人颇有过人之能。”

白老大道:“可是消息始终瞒不过,极有可能是还活着的张拾来传开去的,鹰煞帮和外帮要求再进行一次决斗,哥老会逼得答应,重新决斗的结果是外帮获胜,哥老会的“金子来”全军覆没,江段易手,也使哥老会的人,格外怀念张拾来。

由于怀念张拾来的缘故,倒便宜了那个断腿的人,因为获胜的恰好是外帮,那人又是外帮的“金子来”,放他在,任由他逢人就说被张拾来刖断双腿的故事,也好使哥老会的人在失败之后,略为挽回一下面子,心里好过些。”

我闷哼了一声:“这个外帮杀手,真是可怜得很。”

白老大道:“这人所说的故事十分奇特……他在说故事之前,一定先叙述和张拾来在神牙台上决斗的情形,或许是藉此讨好哥老会——”

我性急地问:“他说的当时的情形怎样?”

白老大神情疑惑缓缓地道:“本来听他讲演过已事隔多年,也记不很清了,可是在看了片子之后,记忆被勾了起来,觉得他的叙述和片子所拍的,简直一模一样。”

白素在这时,发出了一下颇为怪异的声响来,我向她看去,看到她的神情也十分异样,可是又猜不透她心中在想些什么。

白老大又道:“那人叙述的细节十分详细,可是一讲到受伤之后的事,就没人要听。”

我讶道:“他受伤之后获救,应该十分奇特,怎会没人要听?”

白老大道:“他告诉人,他断腿之后,倒在神牙台上,叫人救命没有人听,以为一定死定了,在积血之中握住了刀,准备自行了断,免得受血流干了才死之苦,可是就在这时,忽然出现了一男一女两个怪神仙,帮他扎了伤口,止了血。”

我听得不住眨眼,白老大自然没有道理编一套谎言出来耍我的,可是,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白素问:“神仙就是神仙,什么叫怪神仙?”

白老大道:“是啊,当时我也过去问他,他的故事,想来不是很受欢迎,所以一见有人主动去问他,兴奋莫名,讲得十分详细,他说,那一男一女,说是凡人,实在又不像,但说是神仙,却又太怪,他说,那女神仙的头发,像是松毛狗身上的毛一样,身上的衣服也怪不可言,他从来也没有见过,男的衣服也怪,有点像他家乡威海卫教堂里的洋教士。”

我仍然眨着眼,白老大问:“照他的形容,你能想像这一男一女怪神仙是什么样子?”

我吸了一口气:“听起来,像是两个现代人。”

白老大大力点头:“当时,我也不知所云,但在几十年之后再想起来,他说的那一男一女,就是现代人,他还说,那男神仙手里拿着一样怪东西,在替他扎好伤之后,就用那怪东西对着他,那怪东西不知是神仙的什么法宝,有一只又圆又大、闪闪生光的眼睛。”

我笑了起来:“这家伙一定是在重伤之余,神智模糊不清了。”

白老大道:“是啊,听他讲故事的人,也都这样笑他,当时我虽然为了尊重他的过去没有笑,但是心中也在骂他胡说八道,可是他却赌神罚咒,说那两个怪神仙的确一直用那只会发光的怪眼睛对着他。”

白素低呼了一声,我也不禁“啊”地一声,道:“片子里,那断了腿的‘金子来’不是一直在问:‘你们手里的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对准了我?’哼,我情愿不再有录影带,不然,看下去有神仙出现,变成了神怪片了,我没有意思。”我在说了之后,又感到事情实在有许多不对头之处,所以不等白老大再开口,我又道:“不对啊,片子就算再照当年发生的事实拍出来,也没有道理连这点细节都注意到的。”

白素沉声道:“那断腿人获救,不是细节,而是十分重要的一环。”

我有所悟:“自然,那断腿人一定逢人就说他的故事,广为流传,知者甚多,所以片子里就把这个经过拍了进去。”

白素又问:“他的故事有没有说他不怀好意,人家──那两个神仙救了他,他反而还要害人家?”

白老大点头:“有,当他说到这一点的时候,他表示了十分痛悔,又把自己的头撞地,又打自己的耳光,旁观者都笑,他却十分认真。他说,当时,他想不到这一男一女是神仙,只当他们不知是什么来历的人,他知道自己受伤之后又被人救了,是难以令人相信的事,他说他开始只不过是想问明白那两个究竟是什么人。”

我“哼”地一声:“那是他在为自己撇清。”

白老大笑了一下:“人在说到自己的时候,总不会把全部事实全部说出来的,一定是拣对自己有利的才说,这是绝对可以肯定的事。”

我一挥手:“所以,千万别相信任何自传,没有一本自传所记的全是实话,更有可能,全是谎话。”

白老大停了一会,才道:“他说,后来由于这两人实在太怪,他才动了杀机,他一直握刀在手,就用他拥有的黄金去引诱他们,——当他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絮絮不休地诉说着他曾经拥有的金块,其中最大的一块,足有三斤多重,有拳头大小,听的人也都笑他,因为他现在正在乞食。

“而那两个‘怪神仙’却根本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一直倒退着在向后退开去,手中那个会闪光的眼睛,也一直对着他。

“那两个‘怪神仙’一直退着,已退到了神牙台的边缘,眼看他们再后退一步,就要跌下去了,而就在那一刹间,这两个‘怪神仙’突然不见了。

“由于两个人突然不见,他才想到他们不是人,是神仙,神仙才救了他,他却起了歹意。他说,这时候他心中惊恐莫名,以为自己再也活不成了,所以才挥着刀,大叫大嚷了一会,像疯子一样──他说的情形,和片子上所看到的,倒又是一样的。后来,他觉出神仙替他上的药十分好,断腿处的疼痛,居然可以忍受,他咬着牙爬过去,把自己的两截断腿搂在怀中,滚下了石台。

“他这样做,只怕是多年以来,第一次抛开了他的那柄利刃,他知道,能活下来已经算是神仙搭救了,那柄多年来和他寸步不离的利刃,对他今后的生活来说,一点用也没有了。他爬到了江边,费尽辛苦搬开了鹅卵石,把他一双断腿埋了起来,就昏了过去。

“当他再醒过来时,有人经过,他哀恳人把他带回外帮的地盘去,他回到了外帮地盘之后的遭遇,就没有什么可以再说的了。”

白老大一口气说到这里,停了一停。白素道:“当时那两个……神仙替他施行的是‘紧扎法’,会引致他膝盖以下部分的坏死,他没有说曾再进行的切除手术?”

白老大摇头:“他没有说话,想必是进行过的,我见他坐在有轮子的木板上的时候……他的断腿,像是齐膝断去的。土法截肢,在用利刃将残肢切下来之后,要用烧红的铁去烙切口,使切口得到消毒,不致发炎,那种痛楚要能熬过来,也等于是再世为人了。”

白素意犹未尽:“他只说了那些?”

白老大道:“只有那些,除此之外,他就没口称赞张拾来的刀法如何出神入化,他这样说,只怕是讨好哥老会哥儿们的成分居多,因为每当他说到这处时,给他的赐舍也特别多。”

白老大笑了一下:“我那时年纪轻,气盛,听了张拾来有这样的能耐,颇想和他较量一下,问起,这才知道张拾来已神秘失踪──哥老会看来向我隐瞒了张拾来杀死老龙头的事实,因为后来我对这人发生了兴趣,多方向人打听他的事迹,没有人告诉过我这一点。”

我道:“自然,这是极隐晦的事,知道的人不会多,也不会对外人提起。”

白老大这时想起来,还有点幸然:“格老子,那时他们可口口声声,把我当自己人的。”

我哈哈笑了起来。

白老大没有理由连这一点都不明白。口口声声说你是自己人的,心里一定不把你当作自己人,只不过是想你以为他把你当自己人而已。真正的自己人,双方心中全明白,根本不必放在口上,这是千古不易的处世之道,白老大怎会不明白?

果然,白老大随即失笑:“我打听到的张拾来的事,也不算太多。”

我道:“最神秘的是那两个一男一女‘怪神仙’,照断腿人所说的故事看来,他们像是现代人,会不会恰好有什么西方的探险团经过那里,救了那断腿人?”

白老大点头:“有这个可能,可是把这一节在片子中用这种方式表达出来,是没有意义的。”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5-5-1 02:59 PM

第二十章 白素的想象



我站了起来,来回走了几步,注意到白素的神情,越来越是怪异。

她这种怪异的神情,自从第一次看录影带之际,曾好几次现出来过,我知道她一定想到了一些什么关键性的问题,但是她不说出来,我自然也无法知道她心中想的是什么。

我又道:“如果那一男一女,是恰好经过那里的西方探险队员──在那时候,有许多大大小小的西方探险队在中国的边陲地区活动,有的是真正作学术上的探索,有的别有用心,像赫定的西方科学考察队之类。”

白素望了我一眼:“你长篇大论,想说明什么?”

我有点自鸣得意:“肯定了是探险队员,就可以解释一个疑点:断腿人一直在说,那两个怪神仙手中拿着一个会‘闪闪生光的眼睛’,并且一直‘对准着他’。我认为那是一具摄影机,断腿人没有见过,所以不知道那是什么,他所谓闪闪生光的眼睛,当然就是摄影机的镜头,那一男一女在救了他之后,把他摄入了镜头。”

白老大十分同意我的分析,立时道:“是啊,探险队员有了照片,一定又曾仔细打听过张拾来的传奇,记了下来,如今摄制这电影的,就是找到了那些资料,所以才拍出这样真实性极高的片子来的。”

老人家在说完之后,望定了白素。人到年纪大了,有时不免有点童心,自己说了一番意见之后,十分迫切希望得到同意。

白老大的分析十分有理,我想,白素自然是同意的了。可是白素却没有反应,只是淡淡地道:“能想到那是一具摄影机,想像力也算是不错的了。”

这一句话,要是出自另一个人之口,我就会直跳起来,但出自白素之口,自然大不相同。

(同样的一句话,不同的人说出来,会使听到的人有截然不同的反应。)

我笑了一下:“如果想像力足够丰富的话,应该设想那是什么?”

白素似笑非笑地望着我,又是那种异怪的神情,刹那之间,我把她在看了录影带之后,从头到尾的情形全都记了起来,我知道她在想什么了。我一想到了她在想的是什么,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白老大却有点莫名其妙:“你们俩个,究竟在打着什么哑谜。”

我指着白素,向着白老大,仍然笑着:“令千金的想像力真是丰富之极了,她认为那一双青年男女手中的东西,不是普通摄影机,而是电影摄影机,甚至,是电视录影摄影机。”白老大有惘然之色:“这是什么意思?”

我继续笑:“她的意思是,我们看到的一切,根本不是一部经过制作过程的电影,而是当时,有这些事发生的时候,一旁有人将之拍摄下来的。她认为那是真实情形的纪录片,而不是什么传奇性的故事片。”

我讲到这里,转向白素:“你真是这样想的,是不是?”

白素并没有什么反应,白老大已经笑了起来:“这怎么可能呢?”

白素仍然没有反应,我笑着:“片子拍得实在太真实,所以会导致这样的想像。”

白素不理我,转向白老大:“爹,你见过的那个断腿人,和萤幕上看到的,面貌是不是相似?”

白老大吸了一口气:“神气自然不同,但是相貌……极其相似,所以我看了之后,就感到自己是见过这个人的,这……难道真是真实发生的事情的实在纪录?”

我见到白老大局然有点倾向白素的设想,就用力一挥手:“很好的想像,可是忽略了极其重要的一点——”

我还没有说下去,白素已经淡然道:“是忽略了彩色摄影是什么时候发明的,彩色电视录像发明的时间更后,是不是?”

我大声道:“对了。”说了之后,我顿了一顿:“请问如何解释这一点?”

白素吸了一口气:“先不解释这一点──你别反对──不解释这一点,只有一个疑点,如果不作这样的设想,就有几百个疑点,几乎所有看过的人,都不知道片子是由谁拍,由谁演的,而且,那是实景拍摄的,你大概不会有异议吧?”

我道:“很多电影都是实地拍摄的,可是绝不证明那些电影就是事实曾发生过的纪录片。而且,你的假设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因为,在这事实发生的时候,根本没有一种设备,可以将之拍摄下来。”

白素的口唇掀动了一下,还没有出声,白老大已哈哈大笑了起来,指着我,一面笑,一面叫:“你怎么了,当然是外星人。”

他在“外星人”三个字上,特别加强了语音,自然有调侃我的意思在内。我反倒不觉得好笑:“不能排除这个可能,外星人科学进步,或许在那个时候,早已有了彩色摄影或彩色录影。”

(很多人问过同样的问题:为什么外星人的科学,一定比地球人进步?这个问题其实应该分两方面来说,外星人有的科学进步,有的落后。但如果有什么外星人能来到地球的话,他们的科学一定比地球人进步得多。因为地球人至今为止,除了有人到达过自己星球的卫星之外,还未曾到过别的星体。而别的星体上的高级生物如果能来到地球,他们的科学水准必然远超过地球人,这是毋庸置疑的了。)

白素却又摇头:“我又不以为那是外星人拍摄下来的实录。”

她简直认定那是实录,我知道要说服她不是容易的事,但还是举出了一点:“如果是实录,那场子字堂堂主和张拾来在密谋杀害龙头的经过,是怎样拍下来的?若是一旁有人堂而皇之在拍摄,他们两人竟然一无所觉,那是不可想像有事。”白素皱了皱眉,显然她也想不通这一点。

我扬起了手:“别告诉我那一男一女的神仙会隐身法,是隐形人。”白素笑了笑:“关于这一点,我还想不通,可是我想,拍摄者一定有方法使他们不被人察觉的,不单是那一场,就算是大厮杀的时候,他们也必然有办法掩饰自己不被发现,不然在这样的厮杀中,忽然多了两个外人而不被干涉,也是不可思议的事。”

我道:“这就是了,你才说只有一个疑点,现在看来,照你的设想,疑点更多。”

白素道:“其实还只是一个疑点。”我作了一个鬼脸:“可是这个疑点是根本无从解释的。”

白素十分有信心:“只是我暂时无法解释。把这些经过拍摄下来的人,是可以解释的。”

我和白老大同时笑了起来:“他们是谁?”

白素并不生气,也笑了起来,笑得有点无缘无故:“他们──我不能肯定,可是多半是他们。”

白素的话,真是听来玄之又玄,白老大笑骂:“你越来越玄了,究竟在说什么?”

白素笑着:“这一男一女两个人,在最后,曾向我们挥手致意──”

我“啊”的一声:“那……两只手?”

白素道:“是啊,那两只手,不属于曾出现过的任何人,自然就是拍摄者的手了,这两个人自然是我们的熟人,不然,他们把这种景象拍了下来,不会送给我们来看,而且在最后,也不会向我们挥手致意?”

我听得目走口呆,心中也隐隐想到了一些什么,可是却又捕捉不到一个实在的印象,因为一切实在太玄妙,一时之间,令人难以接受。

看到的一切,全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事,单是这一点已然令人难以接受了。可是,正如白素所说,若是承认了这一点,暂时不去追究解释,其余的许多疑点,就不再存在。例如实景拍摄,何以那么难拍的场面,会全然没有人知道是在什么情形之下拍摄的,所有的“演员”,每一个都如此出色,而绝没有人认得出他们是什么人来──一个也没有?

如果拍摄的根本是真实的情形,那么,看到的那些人,根本不是演员,而是真实的人,自然他们的“演技”无懈可击了。

(人生本来就如一台戏,人人都是演员,当一个人自己演自己的时候,自然是最出色的演员。)

背景的一切为什么那么真实,也不成问题,因为根本是真实的情形,为什么看到的人各操不同的方言,自然也不成问题,现场拍摄,现场收音,自然就是那样。

可是难以想像的是:在那个时代,如何有可能有人拿了几十年之后才出现的摄影器材去拍摄这些实际上发生过的事而又不被人发觉?莫非真是外星人干的事?

白老大闭上眼睛一会,“唉”地一声:“真是,没有一部电影可以拍成这样,应该承认那是实事的记录,可以等常福来了,再和他详谈。”

我和白素齐声问:“常福是什么人?”

白老大又闭上了眼睛,看来像是沉进了回忆之中。尽管他健康状况良好,也尽管他可以说曾有通天彻地之能,可是这时,无可避免地,他脸上有许多皱纹,当他闭上眼睛沉思的时候,皱纹更是明显,看起来,和一个普通的老人也没有什么不同。

白素一定也和我有了同样的感觉,所以她自然而然地向父亲靠近了一些,白老大觉察到了,睁开眼来,望着她,把她当小女孩一样,抚摸着她的头发,感慨地道:“许多年了,常福,是我在金沙江的时候认识的一个朋友,他是一个十分出色的厨子,当年是龙头的专用厨子,由于他的烹调术实在出色,我把他从厨房中请出来,表示对他技艺的赞赏,他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礼遇,所以和我成了好朋友,他一直到金沙江再也没有金块了才离开的。”

我大感兴趣:“这样说来,他对金沙江畔的事,可说再熟悉也没有了。”

白老大道:“现在还活着的人之中,不可能有比他更熟悉的了,当然,像外帮、鹰煞帮中的事,他还是不知道的,可是哥老会中的事,他一定知道。前两年我见过他,他的家族几乎包办了伦敦中菜馆中的川菜生意,一共有八家分店之多,他自己当然已经退休了。”

我道:“如果他不肯来,我们可以去看他。”

白老大十分豪气地笑了起来:“我请他来,他没有不来的道理。”

这个常福来了,自然可以替我们解决不少疑难,白老大道:“让他看一看录影带,他立即可以知道,那是拍出来的电影,还是实况的记录。”

我向白素望去,白素一副十分有信心的样子,还向我挑战也似地眨了眨眼睛。

录影带已经看了很多遍,几乎每一个镜头都熟悉之极,自然不必要再看,法国南部的农村风光十分好,我和白素手携着手,在农庄附近慢慢走着,走进了一个林子,踏着满地的落叶,听着叶子被踏碎的“刷刷”声,真有心旷神恰之感。

可是我心中有着疑问,叫我有点心神不定,终于忍不住问:“你说那一双青年男女,会是我们的熟人?”

白素微笑:“不是熟人,谁会那么空,拍了那些东西来给你看?”

我跳高了一些,在一根横枝上摘下一片树叶来,捏着叶柄转动着:“就算在那时有了这样的摄影设备,这人的年纪,至少和爸一样大,我们的熟人之中,只有卓长根有这年纪──”

白素笑了起来:“卓老爷子虽然九十高龄,仍然壮健如牛,可是那两只手之中,那只男人的手,像是一个老人的手吗?”

我想了想,也不禁失笑,那只手当然不是一只老人的手,可是我突然想到了一点:拍摄的是几十年之前的事,那时候,卓老爷子自然是年轻人。

白素点头:“有点意思了,可是有一点关键,你还没有想通,要再想一想。”

我恳求:“反正你已有了设想,把你的设想说出来吧。”

白素笑道:“不行,你越来越不肯用脑筋了。”

我撇嘴:“你的设想根本也是不成熟的,神气什么。”

白素一扬眉:“总比连不成熟的设想也提不出要好一些。”

她的神情中充满了挑战的意味,我自然有点不服气,所以不再问她,只是缓缓向前走着。

我想:就算卓长根曾到过金沙江畔,他也不可能有那种那个时代没有的摄影设备,他的父亲是秦朝的古人,又不是未来世界的人,不能提供他先进的超时代的设备的。

(卓长根这个人和他活了两千多年的父亲,构成一个十分曲折的故事“活俑”,记述过了。)

当我想到这一点的时候,我捕捉到了一点:能把实况拍摄下来的器材,是一个极重要的关键。

我在一株大树的树干旁站定,靠在树干上思索着,任由落叶飘下来,落在我的头上、肩上。

矛盾也是由此而生的,那个时代没有这样的器材。有了这种器材,就不是那个时代。

不是那个时代,我们看到的,自然不可能是实录,而只是制作出来的电影。

但是,我虽然和白素在争辩着,心中实在也倾向于那是实录,真是不可能有什么电影制作得这样逼真的,神牙台上的大厮杀,血肉横飞,肢体四溅,那种看得人连气都喘不过来的情景,现代电影的特技和剪接,可以做到这种的逼真程度吗?

那是真正的大厮杀。

这场大厮杀,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发生于金沙江畔的神牙台,任何电影制作人,不论动用多少人,都无法使之重现。

要使之重现,除非是时光倒流。

我一直在毫无头绪地思索着,思路也没有可以遵循的方向,但是一想到了时光倒流,我脑中陡然灵光一闪,刹那之间,我明白白素的想法了。

我立时向她望去,张大了口,一时之间,一句话也讲不出来的。白素用脚尖踢着落在地上的不知名的果实:“你想到了。”

我要好好地调顺呼吸,才能说话:“现代人突破了时间的限制,回到了过去。现代人自然有现代人的装备,回到了过去,用现在的装备,把过去发生的事,摄录了下来,就是我们所看到的。”

白素作了一个手势,她手势的意思十分明显:“是不是?一想到了,事情就是那么简单。”

我在明白了白素的设想之后,在观看录影带的过程之中,白素何以一再有相当怪异、令人难以明白的神态,自然也明白了,她是早已有了这样的设想之故。而且,她一定早已想到了,那一男一女年轻人是什么人:我们的熟人,可不是我们的熟人!

我想到这里,又是骇然,又是高兴,又觉得有趣,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我们的熟人之中,有能力在时间中旅行的,只有他们两个人:一个是白素的表妹高彩虹,一个是我的朋友,历史学家王居风。

他们能在时间之中来去自如,自然可以携带着最新型的录影设备,回到任何时间去,拍摄那个时代真实发生的一切,别说是金沙江畔神牙台上三个帮会的大厮杀,就算是拍到了唐朝初年的玄武门之变,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正如白素的手势所表示:一切想通了,就是那么简单。我们看到了神牙台上的厮杀,已经震撼得气也喘不过来,若是看到了活埋上万战俘的实况,那真不知道会受到什么样的震动了。

我不由自主地叫了起来:“应该设法通知他们,再拍到了什么历史上的事,千万别让我们看。人类的历史,实在是无法回顾的:充满了血腥和罪恶,再心理变态的嗜血大狂魔,也拍不出历史的血腥的万分之一。”

白素显然十分同意,我有点神经质地叫着,她不住点着头。

我喘了几口气,又道:“王居风和高彩虹这两个家伙在时间中旅行,只怕日子不很好过,要接触那么多可怕的事,现在,人类行为毕竟文明得多了。”

白素苦笑:“也没有好多少。”

我们两人都沉默了下来,好久没有说话,我才道:“他们能在时间中自由来去,必然也突破了空间的限制,他们处在另一个空间之中,拍摄记录另一空间中发生的事,在那些事中的人,自然看不到他们,碰不到他们。那不是隐身法,是两个不同空间的交错。”

白素点头:“我也曾作这样的设想,但那要他们自己来证实。”

我无意识地挥着手,陡然叫:“快去告诉爸。”

我一面说,一面向前飞奔而出,白素也飞快地跟在后面。

回到农庄,我急不及待地把一切告诉了白老大,白老大“哦哦”连声:“有这样的奇人?彩虹有这样的本事?”

(王居风和高彩虹两人,能在时间之中自由来去的经过,记述在“迷藏”这个故事之中。)

我和白素把王居风和高彩虹的经历,约略讲了一遍,白老大听得啧啧称奇,再把录影带最后两双手出现的那一段放出来看,虽然很难确定,但是也越看越像,尤其那只女人的手,动作之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顽皮,正是彩虹的性格。

白老大感叹道:“原来我们看到的一切,就是真实发生的事,这证明了真实的事,比任何戏剧电影小说,具有更强烈的震撼感。”

我也叹了一声:“自然,艺术作品总无法像真实一样地真实。他们两个人既然能把录影带放在我车子上,为什么不来和我们见见面?”

白素想了一下:“我想他们应该出现的,如果不出现,那一定又有什么事吸引了他们,人类历史近万年,他们能在时间之中,自由旅行,被吸引的事情实在太多。”

我苦笑一下:“他们应该至少让我们知道张拾来、银花儿结果怎样才是。”

白老大“哈哈”一笑:“结果?结果他们自然全部死了,管他是秦皇汉武,亚历山大凯撤,张拾来银花儿,到头来,都难免一死。”

白老大的话说得十分感慨,但这是无可反驳的实情。

接下来,我们又讨论了一些细节,承认了白素的假设之后,几乎所有的疑问都迎刃而解了,令人悬念的,就是张拾来和银花儿的遭遇,令人感慨的是在金沙江畔,为了争夺金块而发生的种种人类行为。

这些事,在整个人类历史之中,可以说是微不足道,但是在“争夺黄金”或本质上相同的类似事件上,人类行为却也脱不出这个范畴,我们看到的一切,是人类行为的一个典型,在金钱、权力面前,自有人类文明以来,一直都进行着同样模式的争夺和密谋。

第二天,常福就到了。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5-5-1 03:00 PM

第二十一章 常福的话


常福是由他的一个儿子陪来的,他儿子喜欢派名片,名片上印着许多衔头,证明他在英国的社会地位十分高,他儿子也将近六十岁了,常福看来个子瘦小,但是十分矍烁,精力旺盛,一来就向白老大行帮会的见面礼,声音响亮,十分健谈。

白老大告诉了请他来的目的,我约略解释了一下事情的经过,他有点无法接受:“几十年以前的事情,有人记录了下来?”

白老大笑道:“你看了再说。”

于是,我们又开始看录影带,常福在一开始,就不断发出惊叹声,指着那队在江滩疾行的“金子来”:“看,最后一个是张拾来。他永远是在最后,他最不喜欢背后有人,平时,就算是一个人,他也习惯背贴着墙,他几乎不和任何人讲话,只和我最谈得来,常说世界上大约只有我一个人不会害他。他那么能干,一柄刀像是他自己的胳膊一样,别人再也想不到,他心中竟是那么害怕和……那个新名词儿,叫空……空什么来着?”

白素道:“空虚?”

常福点头:“是,空虚,他不知道自己身世,由张堂主在江边捡来养大的,从小就机灵无比,他们两人也可算是情同父子了,真想不到张堂主后来竟然设下了天罗地网害他。”

我愣了一愣,这时录影带才开始,他不知道后面的情形,就知道了张堂主害张拾来?但继而一想,常福原是那时候的人,自然知道,可是再一想,又不对头,张堂主害张拾来这件事只有他们两个人才知道,事情发生之后,张拾来不知所踪,张堂主自然更不会说,那么,常福是何由得知的?

一想到这一点,我立时向常福望了过去,常福的年纪虽然大,可是反应十分快,立时道:“卫哥儿,拾来哥只有我一个朋友,人人不知他在什么地方的时候,他是躲在我这儿的。”

我、白素、白老大三个人,不禁一起“啊”地一声,心中都非常想问他,张拾来在受了伤之后,躲在他那里,情形究竟怎么样。可是那时又正在看录影带,看来他也不准备详细说,所以只好陪着他看下去。

一面看,一面他发表了十分多的讲话,一多半白老大也说过,不必重复,只是有些连白老大也不知道的,由他补充。例如那瘦老者手中会发出怪声作为发号施令用的那东西“响笳”,他就说:“这玩意我一辈子也才见过一次,听说,平时不用的时候,要每隔七天,放在人血里浸一浸,那种声响,真叫鬼哭神号。”等到张拾来和另一个人决斗时,他用力一击椅子的靠手:“没有人能赢得了张拾来的,就在那一晚,他赢了之后,什么女人都不拣,只拣了银花儿。”

接着,银花儿就出现了,他神情显得十分激动,又叫嚷,又喃喃自语:“银花儿,这就是银花儿,唉,一辈子没见过比她更好看的女人,可惜命犯桃花,听说也是好人家出身,她从来不说自己的来历身世,不管她心里多么伤心,含着泪对人,也是笑得甜甜的,叫人看了又是怜爱,又是心酸……拾来从来也没有在我面前提起过她,冷不防拣了她,人人都觉得怪……和银花儿睡过的人不知道有多少,拾来也不嫌,这可以说是缘分了。”

看到了张拾来和银花儿在一起的情形,常福连连叹息:“原来是这样,拾来他……原来有这个病,唉,要是真能离开,只怕也会好,他们真是一对儿,难怪拾来虽然躲着,每天都用拳头打墙,打得满手都是血,他不是不想去救银花儿,而是实在知道,只要一露面,他非死不可啊,唉,老天爷真叫会折磨人。”

我插了一句口:“不是老天爷会折磨人,那全是张堂主干的坏事。”

常福把头摇得跟博浪鼓一样:“不,还是得怪老天爷,怎么生出张堂主这样坏心肠的人来。人心哪,真是难测,唉,银花儿也作了孽啊。那约她一起走的小伙子我也见过。名字倒记不起来了,她就那么忍心,一刀就刺死了他。”

白素是“拥银花儿派”,她道:“这小伙子不死在银花儿刀下,只有死得更惨。”

常福不由自主打了一个哆嗦:“说得也是,我见过逃走又被抓回来的人所受的那种惨刑,嗳……真叫是──”

我听白老大提起过这种惨刑,也不禁打了一个寒战,问:“真是把逃亡者所带的金子全部溶了汁,灌进他的肚子去?”

常福的声音不由自主发着颤:“怎么不真?还得叫所有的人去看,那一回,一个小伙子,带了二十来斤金子逃,已快逃出去了,还是教抓了回来,教绑在柱子上,那种绑法,看了就叫人害怕,把人的脑袋扯向后,脸向着天,那小伙子直叫:“天!天!”可是天老爷哪听得到他的叫唤,行刑的把一只瓦做的漏斗,插进他的嘴里,他就叫不出来了。

“然后,就在他面前,把二十来斤金子全都熔了,向漏斗里一灌,人哪,在这时候,还会要金子吗?熔了金汁,从喉头起就熔穿了身体,向外流着,一直到胸口肚腹,没有一处不爆开来的,涌出来的是——”

我和白素异口同声:“常老爷子,行了,不必再说下去,已经够详细,我们知道了。”

可能是由于当时的景象实在太恐怖,给看到过的人心灵上的震撼,大到无与伦比之故,所以一开始忆想起来,就有一股难以压制的力量,要把它说出来。看常福的样子,他也并不愿意说下去,但要不是我们出言制止,他一样不会停止。这时,他被我们打断了话题,张大口,兀自满面惊慌地喘着气。

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都在庆幸王居风和彩虹没有碰上这样的场面,不然,他们一时兴起,也将之拍摄了下来的话,真不知看了之后,是不是能经受得起这样的残酷场面的刺激。

常福喘了几口气,才道:“人命比泥还溅,唉,真的,原来那山东佬,格龟儿子讲的故事是真的,真是有两个神仙救了他。”

自然很难向常福解释在地球上,有两个人能够有能力在时间中自由来去,所以我们都含糊其词,敷衍了过去。常福最后看到银花儿受折磨,又咬牙切齿,用川西土语骂出了一连串的脏话──自然没有必要一一记述下来了。

他道:“哼,张堂主这龟儿子,日子也没有过得很舒坦,拾来每隔些日子,就叫我偷偷弄张纸去警告他,要小心他的狗命,他打了一个大铁箱,晚上睡觉就只敢睡在那个大铁箱子里。”

这真是有点匪夷所思,张拾来虽然没有现身报仇,可是他这种给予对方极度的心理威胁的方法,也可以说是一绝了。

常福又道:“拾来胸口中了一枪,伤虽然好了,可是和以前相比就差得远了,老是喘气,到后来,更是瘦得不成样子,要是他还像以前那么精壮,只怕也早已露面去报仇了。”

我们都听得十分入迷,虽然那早已是过去的事,可是在看了录影带之后,对张拾来这个人,都已有了一定的认识,自然关心他的一切。

白素吸了一口气:“新龙头对付银花儿,是要把他引出来?”

常福恨恨地道:“可不是,那龟儿子知道拾来没有死,也知道他一定藏匿在附近,可就是千方百计找不出来。任他再思疑,也想不到是我收留了他,就在离他极近的地方,我和拾来商量过多少次,茶里下点毒,就要了龟儿子的命,可是拾来哥真……是好得没得说……”

他说到这里,语音哽咽,眼圈儿也红了起来。

我道:“他是怕连累你,所以不同意?”

常福长叹了一声:“可不是,要是那龟儿子中了毒,我第一个脱不了干系,他硬是不肯。那些日子,他难过得……甚至煎熬出来的汗不是汗,是血。”

我们都十分留意地听他讲述,他的话中或者有点夸张,可是张拾来躲藏着,心中所受的痛苦的煎熬是如何之甚,也是可想而知的事,听了之后,心情都不免沉重。

常福又唉声叹气:“自然,最难过的还是银花儿,大约过了一年多,银花儿忽然要见张龙头,说她知道张拾来在什么地方,只告诉张龙头一个人。那天,她打扮得花枝招展,可是我送菜进去,就吓了一跳,一个大美人,简直变成了一具活骷髅,哪里还有人的样子,越是打扮,越是可怕,真是,唉……真是。”我声音有点苦涩:“她当然是不想活了。”

常福道:“就是,可是这种‘费贞娥刺虎’的把戏,能瞒得了谁?张龙头像猫耍老鼠一样地耍她,最后,她倒是拿出了匕首,不过是一下子刺进了自己的心窝,中了刀之后,还叫着拾来的名字,说了一句:‘只有拾来才是人。’就咽了气。”

我和白素听到这里,不禁都闭上了眼睛片刻,想像当时的情景,然后,一起叹了一口气。

常福继续一面感叹着,一面说下去:“我把银花儿死了的事告诉拾来,拾来反倒吁了一口气,也没有哭,只是说:‘她错了,我才不能算是人,她是人。她是真正的女人,真正的好女人。’在说了这两句话之后,他足足有十来天不言不语,只是对着墙,也不知他的心中在想些什么。”

我忙道:“自然是在想着他和银花儿一起相处的那些时刻。”

常福点头道:“准是,他自然放不下银花儿,他离开的时候对我说,他一定要报仇,一定要。”

我诧异:“离开?他在你那里躲了多久?”

常福想了一想:“出事之后,大约……不到两年,他忽然要走,我劝他别走,他说他不能一辈子像老鼠一样地躲着,当晚就带了他的刀走了,那时他身子还不是十分好,在他走了之后,我提心吊胆地过了十来天,没听说抓到他的消息,才算是放了心,他也一直没有消息,一直到了几年之后,张龙头实在干不下去了——”

白老大扬眉问:“为什么?”

常福是一直在心情沉重的情形下叙述着往事的,可是这时,忽然哈哈大笑起来:“龟儿子受不了哇,拾来没有死,他不知道拾来什么时候会出现,虽然他布下了天罗地网等拾来上钩,可是经年累月下来,时时刻刻要提防拾来出现,你当每晚睡在铁箱子里,那滋味好受的么?他宁愿让出这好位置,回总坛去。临走的时候,报应,他的样子也比银花儿好不了多少。”

白老大吸了一口气:“他和他带的保镳,全都死在半路上,那是张拾来下的手?”

常福简直有点眉飞色舞:“除了拾来哥,还会有谁?”

我有点疑惑:“只知道所有人全死了,他带的金子也不知所踪,怎知一定是他下的手?”

常福沉默着,不出声。那和他喜欢说话,滔滔不绝大不相同,我们都觉得十分奇讶。过了好一会,他才道:“我不知该不该说。”

白老大连笑带骂:“常福,你在我面前,还想卖什么关子,小心你那几根老骨头。”

常福也笑了起来:“我在抗战胜利那一年,离开了金沙江的,那时,什么鹰煞帮、外帮,早已因为没有什么金块可捡,另谋生路去了。只有哥老会还有些人在,但是也零落不堪,和当年白老哥你来的时候,可大不相同了。”

白老大感叹地:“是啊,一切故事,都因为有金子才发生,金子没有了,自然故事也没有了。听说你离开之后,就到了上海,在虹口开了一家川菜馆?”

常福点头:“是,历年来,我积蓄不少,开一家饭店是有余了,就在我到上海的第二年,我见到了拾来哥。”

我们三个人一起“啊”地一声,叫了起来,这实在是太戏剧化了,我先问:“张拾来那时在干什么?”

常福犹豫了一下:“他没详细告诉我,只是看他的样子,像是在做大生意,做得很好,他派人来找我,派来了一辆大车子,在一所好大的洋房里见到了他,见到他的时候是冬天,那天恰好下着雪,他在花园里,穿着皮袍,双手笼在袖子里,愣愣地望着雪花,我来到他的面前,认出是他,一时之间,一句话也讲不出来。

“他先开口,叫着我的名字,说:‘你看这雪花,当年,碎雪刀法就只我一个人会使,唉,你再看,雪沾到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成了银白色,要是沾在花上,花儿就成了……’他没有说下去,可是我知道他想说花儿就成了银花儿,他一直没能忘记银花儿,我听得连眼都红了。

“我问他,是不是替银花儿报了仇?我们都知道张龙头出事的事,他呆了一会,才点着头说:‘是,那是我最后一次杀人,本来,我对付不了那么多人,离开之后,虽然我一直在静养,刀法也没搁下,可是总是大不如前,我用的方法……很……不值一提。”

“我当时,听说张龙头果然是让他干掉的,心中不知多兴奋,忙问他经过的情形。

“拾来他说:‘我一现身,先劈开了他装金子的箱子,上千斤金块滚了出来,他的保镳虽然明知箱子中装的是金子,可是看到了金块满地乱滚的情形,还是忍不住红了眼,这就叫我能下手,把他们全都解决了。’听,拾来哥一直是有智谋的。”

我们都不出声。

当时的情景如何,实在不难设想,闭上眼睛,可以凭想像使当时的情形活现出来。

看到了满地乱滚的金块,所有的刀手都贪婪地去抢夺,结果却毫无例外地一起死在张拾来闪电一样的快刀之下。

这种情景,可以说是“黄金故事”的外一章。

常福仍抑制不了他的兴奋:“我问他,把那龟儿子怎么了?一定痛痛快快地报了仇?他却只是淡淡地道:“我给了他一刀,没有多拿他怎么样。”我追问他为什么,他叹了一声:“多少年的恨意,不知想了多少法子要解除恨意,可是真到了那一天,也没有什么意思。他什么也没说,只说了一句:想想你自己是怎么来的。我就给了他一刀,算了。”

“我说,那真是便宜了他,拾来叹了一声:‘人其实也没有意思得很,连自己是怎么来的都不知道。’后来,他又告诉我,上海不宜久留,能走多远就走多远,他自己就准备到香港去,劝我也打点一下,能走就走,他又说他改了一个名字,不叫张拾来了。”

我问:“叫什么?”

我急急这样问,是隐隐感到,像张拾来这样的一个人,是不应该一生就此没没无闻的,在结束了他充满传奇的前半生之后,一定还会有极其精采的下半生。可是偏偏张拾来这个名字,听也没有听说过,所以一听说他改了名字,我自然十分注意。

常福用手指敲着自己的额角,在想着:“对了,想起来了,他改了一个名字,叫——”

他说出了一个名字来,这个名字一传入我们的耳中,我们三个人不由自主,都发出了“啊”地一声,而且,都不约而同地直了直身子。

我、白素和白老大三个人,自然都不是容易大惊小怪的人,可是这个名字还是令我们有了这样的反应,自然是有原因的。

原因之一,是这个名字十分熟悉,实实在在是一个人物——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恕我不写出来,因为就算不写出他的名字,只要一提起他的身分,他所做的事,也几乎人人可知他是什么人。而他这样处心积虑地埋藏了他的过去,自然是不愿意任何人再提起他的过去的,又何必去违反他的意愿呢?

原因之二,是由于实在太意外了,绝对无法将这个人物,和当年的哥老会的一个杀手联系在一起,想像力再丰富的人,也无法将之联系起来。

我们站起来又坐下,常福眨着眼,看看我们,道:“他后来真成了大人物,真不是?不过我一直没有再和他联络,因为他说过,他要把自己的过去彻底地埋葬掉。”

我挥着手,忽然想到了一点:“不对,不对,这个大人物我曾见过几次,也曾和他说过话,他样子和张拾来完全不一样。张拾来那一张娃娃脸,只怕到了七十岁,八十岁,就算脸上全是皱纹了,也难以改变,可是我见过的那个人,却全然不是这个样子的。”

白老大和白素立时附和,自然,他们也曾见过那个大人物的。

常福叹了一声:“你们别心急,他在告诉我要改名字之后,又告诉我,他要把自己的样子也改掉。我当时就嘀咕:人的样子是父生母养,一生下来就定了的,怎么能改变呢?他告诉我可以,并且说,我们在山沟子里长大,知道的事情太少了,出了山沟子,才知道外面的天地要多广阔就有多广阔,所有以前做梦想到的事都有,连做梦都想不到的事,也不知道有多少。”

我吞咽了一口口水,张拾来后来变了样子,那自然是经过了彻底的外科整形手术的结果了,难怪他看起来和以前全然不同。

我努力在记忆中寻找和把过去埋葬了的张拾来见面的经过,仍然无法将之和当年的张拾来——刀法如神的杀人作任何的联想。

白老大喃喃地道:“一个人能把过去埋葬得如此彻底真不容易。”

白素沉声道:“那也只能骗别人,绝对骗不过他自己,我敢说,他无时无刻不在思念银花儿。过去的事是已经发生了的,绝对无法消灭。他终其一生都是独身,就证明了这一点。”

我吸了一口气:“或许他生理上的缺憾,一直没有好过?”

大家都保持着沉默,那自然是由于张拾来的前半生,虽然充满了传奇,但只是局限在一个闭塞的、野蛮的“山沟子”里的事。而他的下半生的传奇,才真正精采绝伦,叱吒风云,非同凡响,惊天动地。

我们又沉默了一会,常福才又道:“那次在上海的会面,我们谈了很久,我曾问过他,他在上海做什么,他也没有回答,只是说他在做的事,我不会知道的。”

我自然而然地点着头,的确,那时的张拾来,已经改了名字,还没有改变外貌,但是他已经开始了他生命中下半生的传奇,他在做的事,不是常福所能明白的。常福虽然是一个技艺出色的厨子,但毕竟要了解张拾来下半生,还是相差太远了。

(常福的烹调手段简直出神入化,后来他露了两手,亲自下厨,一味茄子,就煮得叫人不会再去想大观园中的那味茄子,而茄子是最普通的菜蔬,唯其能把最普通的菜蔬,烹调出美味来的,才是真正技艺超群的厨师。)

常福又道:“他也有点感叹,他说,虽然外面世界的一切,看来和金沙江畔大不相同,但是……但是什么根本,根本……”

白素提醒了他一句:“根本原则?”

常福用力一拍大腿:“对,我也不懂什么叫根本原则,他说根本……原则是一样的,拾来那时和在金沙江边的时候大不相同了,他既然这样说,自然是对的。”

我早已听出,常福对张拾来,有一种异样的崇拜心理,这或许就是他当年拚着生命掩护张拾来的原因。而今经历了数十年,他崇拜的心情仍然不变。

这时,我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还是不对,你说的那个名字……他的过去历史,都有公开的记载,我看可能是同名同姓,恰好张拾来也改了这个名字。”

常福眨着眼,不知如何回答才好,显然他也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白素叹了一声,望着我:“你怎么忽然这样迂起来了?个人的出身、历史,以他这样的地位,要假造,还不是再容易都没有?连朝代、国家的历史都可以随意编写,何况只是个人,要假造,真是再容易都没有了。”

我有点迷惑:“虽然是,要是事情实在太匪夷所思,也难怪我生疑。”

白老大缓缓地道:“我有点明白了,在过去的时间中,发生过的事情不知道有多少,王居风和彩虹既然有能力在时间中自由旅行,为什么千不拣万不拣,只拣了张拾来的传奇来记录,自然是由于张拾来下半生的传奇,他们早已知道了的缘故。”

白老大这种分析,也有一定的道理,不过,也无从对证。

常福显然不明白我们在讨论什么,可以却又现出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情来。我们知道他还有话要说,就静了下来,听他还要说什么。

他双手做着没有意义的手势,又再敲着自己的额角,像是这样做,可以把他失去了的、或是凌乱的记忆弄回来一样。

过了一会,他才道:“拾来哥又对我讲了一番话,在他对我讲这番话的时候,曾一再叮嘱我,要我牢牢记着,说是也许不知哪一年,会有人问起我。”

我们一听居然还有下文,而且,可能是更重要的下文,不禁精神为之一振。

可是常福却道:“唉,老了,很多事老是想不起来,那么多年了。”

我耐着性子:“你慢慢想想,这些事……他对你说的那番话,可能极重要。”

常福忽然感慨了起来:“人都过世了,还有什么重要不重要的。对了,他对我说,若是有人问起他的事时,他还在世上,那就不能说。”

我急得连连搓手:“是啊,现在他过世了,你可以说出来。”

常福笑了起来:“好性急的小娃子。也好,叫你一催,我倒想起来了。他说,他离开了我之后,一样东躲西藏,想走也走不远,有一次,叫刀队的十来只獒犬钉上了,凭他的能耐,一连三天都没有法子摆脱,他攀上了一个绝崖,獒犬一直钉着,连犬吠声都可以听得到,他除了跳下悬崖去,别无他法可以逃避,而跳下去,也是一个死字,那时,他大仇未报,怎么也不舍得就这样死,真可以说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

常福的叙述虽然噜苏一些,可是一面听他说,一面想像当时张拾来的处境,也着实令人替他捏一把汗,试想在崇山峻岭之中,张拾来在中枪之后,体力又一直未曾恢复,虽然手中有着利刃,刀法依然出神入化,可是獒犬岂是容易对付的?

这种学名THIBET MASTIFF西藏獒犬,足有小马般大小,性子特别锲而不舍,嗅觉特别灵敏,猎物一教它们钉上,可以间关万里,不会舍弃。虽然和其他犬只一样,属于生物学中的脊推动物,有胎盘哺乳类食肉类裂脚类犬科,可是犬科生物,体型性格大不相同者达好几百种,就像同样是人,却大不相同一样,獒犬可以说是犬中之王,最勇猛的一种。

要是叫一只獒犬钉上了,真是没有生路的事,张拾来能逃避了三天,已是极不简单了。

虽然我们都知道张拾来还有灿烂的下半生,一定可以避过凶难,但也不免紧张,看他如何脱险。

常福舔了舔嘴唇:“就在他几次想要跳崖而又不甘心的时候,突然有一样东西平空出现,落在他的面前,他起先全然不知道那是什么,只是看起来像是一柄枪,他拾在手里,手指刚扣在那像是枪机的东西上,七八头獒犬已经冲了上来,他连想一想的时间都没有,就自然而然扳动了机枪。”

当他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心中自然知道,这种物体突破时间空间,突然出现,突然消失的情形,在欧洲中部的大公古堡中曾发生过,也正是导致王居风和彩虹有能力在时间中自由来去的原因。这时,自然又是他们两人在出手救人了。

常福继续道:“谁知道老天爷真有眼,那真是一枝枪,一枝比盒子炮厉害了不知多少的枪,他一扳枪机,子弹飞射,打得那些獒犬鬼哭神号,人仰马翻──”

白老大哼了一声:“哪来的那么多词儿。”

常福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听书的时候,说书的总是这样说的嘛。”

白老大笑了起来:“你照实说吧,别加油添酱的了,又不是叫你烧菜。”

白老大不该提起“烧菜”来,一提起,常福眉飞色舞:“你不叫我烧菜我也得露两手,让两个小娃子尝尝我的手艺。”

他一面说,一面就卷衣袖,像是立时就要下厨一样,我忙道:“尝是一定要尝的,也得等你把张拾来的事说完了再尝。”

常福有点不愿意,但是也无可奈何:“拾来哥那时也傻住了,虽然他一生精研的是刀法,不是很喜欢枪械,可是过的是刀头上舔血的日子,枪能杀人,他自然也有研究,但是从来不知道世上有那么好的枪,就在他发愣的时候,突然又平空出现了两个人,一男一女,模样儿稀奇古怪之极。”

他讲到这里,向我们望来,像是唯恐我们不信他所说的话一样。

但我们早就在白素的设想之中,肯定了那是王居风和彩虹两人干的事,自然没有不信之理,我作了一个手势,要他再讲下去。

常福又舔了舔嘴唇:“那一男一女……当时,拾来哥说,以为是神仙下凡了,他告诉我,他们对他讲了不少话,当时他连一半也听不懂,后来才慢慢明白的,拾来哥对我说,他们是……突破了……突破了……”

常福说到这里,现出尴尬的神色来,显然他记不起张拾来对他说过什么了。

白素又提醒他:“突破了时空限制的人?”

常福连连点头,又以十分疑惑的神情望着白素:“你什么都知道,那突破……时空限制……是啥花样?”

白素笑:“也没有什么,不必理会它。”

常福抹了一下脸:“那两个人对拾来哥说了好些话,拾来哥当时也不是很懂──”

我问:“说了些什么?”

常福神情有点扭怩:“拾来他没有告诉我,说是讲了我也不懂,所以……所以……”

他支吾着,我却知道,张拾来多半曾对他说了,但那些话的内容,全然超乎常福的知识范畴之外,当时听不懂,自然也无法记得住,事隔多年,他自然是再也想不起来了,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神情。

可是他忽然又高兴了起来:“拾来哥告诉了我那一男一女两个人的名字,我倒……记得……不,有点记得……一个叫什么风,一个叫虹彩。”
作者: 冷枫    时间: 2005-5-1 03:00 PM

第二十二章 等待


白素纠正他:“是彩虹,不是虹彩。”

这一次,常福更是惊讶得张大了口合不拢来,看他的神情,几乎把白素也当作神仙了。

常福又说了许多话,但大多数是无关紧要的。有的关于哥老会的一些秘辛,连白老大也不是十分了解的,和金沙江畔淘金生涯中的那些细节,以及他对银花儿美丽动人的怀念,我也已摘要加进了前面的叙述之中,别的也就不用再提了。

重要的是,在常福的口中,证实了白素的假设,那两卷录影带,是王居风和高彩虹两人拍摄的,所看到的一切,全是真实发生过的情形。我们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只是拍摄了片段,例如张拾来的匿藏时期的痛苦,逃亡生涯的惊恐,他们都没有再拍摄下来,银花儿的悲惨遭遇,也没有见诸于画面。想来,由于那些事实如果在画面上重现,更叫人抵受不住之故,所以连他们也放弃了。

那自然在他们的心中,含有“过去了让它过去吧”的意思在内,可是他们两人既然能在时间之中自由来去,人类的过去、未来所发生的事,都能作亲身经历式的冷眼旁观,自然应该知道,人类行为中,根本没有什么“过去了”的事。

尽管形式不同,进行时间地点有变,花样更是翻新复杂,工具更加先进文明,规模更加钜大或是更小,但正如张拾来所说:根本原则不变。

人类行为的根本原则,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还是这样。

回家以后,开始的日子,我还十分希望有第三卷录影带的出现,可是一直没有。温宝裕在知道了全部事实之后,日夜盼望王居风和高彩虹两人会突然出现,可是等来等去没有结果。最后,他上了一座高楼,作要跳楼状,希望像张拾来在绝境中的时候一样,王居风和高彩虹会突然出现搭救他,可是结果出现的不是王居风和高彩虹,而是大量的消防员和警员,自然不免被捉将官里去,我去保他出来的时候,美丽而又肥胖的温家三少奶奶,温宝裕的母亲指着我直嚷:“我家小宝本来再乖不过,就是认识了你这种神经病,才开始发神经的!”

我自然懒得开口说什么,一个年轻的警官仗义执言:“温太太,神经病不会传染,只会遗传。”一句话说得她脸上变色,温宝裕还没有来得及做完第二个鬼脸,就被她拖走了。

我也一直希望王居风和高彩虹两人会出现,可是又绝无法子通知他们我想见他们,只好等着,而等来等去,他们硬是不出现,也无法知道是什么原因。

那两卷录影带后来又看了几次,每次都几乎有同样的震撼力,而对于张拾来的下半生,除了称奇之外,我仍然不无怀疑。

故事应该结束了。最后,要说明一两点:在我记述的这个故事中,有关年月,看来有点混乱,那是故意的,作用是在掩饰张拾来易容改名之后的下半生生命。

而且,年月又有什么重要?王居风和高彩虹能在时间中自由来去,年月对他们一点也不重要,对于普通人来说,年月自然有重大的意义,但是人类的行为既然不受年月的限制,不会因为过去、现在、未来而有什么重大的变化,那么,含糊零乱和清清楚楚,自然也就没有多大的分别了。

最后,有几句忠告给读者诸君:看故事就是看故事,看完之后,可以再看一遍两遍三遍,但是大可不必去追究故事的“真实性”,例如,去估计张拾来的下半生,究竟变成了什么人之类。

真要这样做的话,那未免胶柱鼓瑟,刻舟求剑。所有的故事,大抵是虚构的,“黄金故事”,自然也不能例外,因为它也是一个故事而已。

至于故事之外还有一些什么,说故事的早在说故事的过程之中,全部讲了,看故事的,可以从头到尾,慢慢寻找,一定找得出一些什么来的。




欢迎光临 心情驿站 | 心情社区 (http://xin7.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