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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放弃宣言!!! [打印本页]

作者: 傻吖頭    时间: 2005-5-12 10:06 PM     标题: 放弃宣言!!!

经过本小姐清醒的思维思考及脑子里几亿个细胞几天来的刻苦钻研,本小姐----我痛苦+隆重的宣布,从今往后,脑子里再也不与细胞同志们争夺想念你的空地,本小姐要把你彻彻底底干干净净的从脑子里(八嘎呀路)赶走!我要忘记你的一切一切(给我一杯忘情水...),虽然你很帅(言承旭),很酷(周杰伦),很有型(谢霆锋),虽然你是本小姐我----第一次爱的人(失去第一次爱的人竟然是这种感觉...)but...but...你中看不中用,是个十足的猪八戒...百足的花心大萝卜,所以本小姐----我----决定----放...弃---你(好舍不得)!!!!!
   从今往后,我不再为你而左右自己,我要彻底改变自己,我要为自己而活,为自己而奋斗,为自己而精彩,没有男人,女人照样得活,地球照样得转,中国人口照样世界第一,太阳公公照样从东方升起,我家的狗狗照样汪汪叫...
  人们常说,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天,忘记一个人却要一辈子,但我不信这个传言,我要挑战这个极限,我要超越自我,虽然心会很痛痛...虽然会很舍不得...但我无路可选!我必须放弃你,我不能让自己越陷越深,不能让自己的爱陷入无结果的情感当中!你---不值得我爱,不值得我付出!世上好男人不计其数,不要再为你而沉沦!!!
  对你,我要彻底----心封绝恋!!!
                                                          2005、4、3/思
作者: 莉^莉    时间: 2005-5-13 10:26 AM

好感动,同样的观点,人也不可能永远生活在浪漫的爱情里。必须回到现实中来
作者: 苯苯妹    时间: 2005-5-13 08: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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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
谈和容易。
作者: 星晴    时间: 2005-5-13 10:05 PM     标题: 嘻!!!

没女人,男人一样活,
摆脱,那有那么容易忘的,要是我早忘了
但是有一点,“要为自己活着”!!!
作者: 苯苯妹    时间: 2005-5-14 08:36 PM

没男人
女人的生活一样精彩。。
作者: 焰火    时间: 2005-5-15 11:53 PM

看楼主说话的语气,猜得出虽然你现在骂他骂的很凶,但他在你心里仍可能是最好的。可能我这么说会让你再伤心,但我认为真正的忘记是不用宣言的。如果他还有一点点可取的地方,希望你可以给彼此个机会。毕竟忘一个人太难了,忘一个想忘记的人就更是难上加难!

[ 本贴由 焰火 于 2005-5-15  11:54 PM 最后编辑 ]
作者: 傻吖頭    时间: 2005-5-19 09:20 PM

焰火 在 2005-5-15 23:53:写道
看楼主说话的语气,猜得出虽然你现在骂他骂的很凶,但他在你心里仍可能是最好的。可能我这么说会让你再伤心,但我认为真正的忘记是不用宣言的。如果他还有一点点可取的地方,希望你可以给彼此个机会。毕竟忘一个人太 ...

你还蛮懂人的心嘛```对,我是爱他爱的很深,但我们注定没结果的,他变了,变得不是以前的那个他了```
作者: 苯苯妹    时间: 2005-5-31 07:53 PM

说他变拉
还不如说你自己变拉
人不能要求别人做什么
社会在变
人肯定在变
包括你自己在内
你也是会变
无非是变好还是变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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