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朋友会 属于您自己的私密空间讲出你的真心话看看我们的生日能不能占有366天关于我的你不知道的五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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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地方见(完结)

第一章  梦醒时分

    二十六岁生日这一天,我跟我男朋友张家豪相约到四年前我们第一次约会的
淡水去重温旧梦。

    五点下班後,家豪开著他那辆福特来出版社接我,被同事逮到,玩笑地问我
何时请喝喜酒。

    我用一个笑容将这问题打发掉。

    家豪没有向我求婚,我想,也许还不是时候,可我又想,虽然还不到那时候,
但也应该快了,毕竟我们已交往了四年。

    四年不算长,但以现代人速食爱情的态度来说,已经是一个奇迹。

    我对我们的未来颇有信心。

    我觉得我们会一直走下去,就如同这一路上顺畅无比的车行。

    淡水这几年改变不少,过去古色古香的味道渐渐被商业观光的气息所掩盖。

    记得我们第一次到淡水来时,晚餐是铁蛋跟阿给,时隔四年,旧地重游,今
晚,我们的晚餐却是自助式的蒙古烤肉。

    在现代化的餐厅吃著烤牛肉片的同时,我心里有些怅然,好似沧海桑田、物
换星移而人事全非这种诗人时常感叹的情绪突然从诗句里蹦到眼前来。

    我不由得深深叹了口气。

    家豪察觉了,问我:「叹什麽气?」

    我摇摇头,说:「没什麽。」

    於是我们又低下头各自解决自己面前的食物。

    填饱肚子後,我们沿著河堤散步。

    夏夜的风徐徐拂在脸上,有一丝凉意,但还不到冷的地步。

    我穿著单薄的短袖上衣,家豪要把外套脱给我,我说不用,他也就没特别坚
持,只说:「冷要告诉我。」

    我点点头。

    他是了解我的,他知道我不是那种嘴里说「no」,心里却喊著「yes 」的人。

    所以我说不用,就是不用,很单纯,没有其他的意思。

    我们没有牵手,只是肩并著肩,慢慢地走。彼此的体温透过一点点身体上的
接触传到对方身上,在这微凉的傍晚,平添一丝温存。





    不知道走了多远,家豪突然握住我的手,我们停了下来,眼眸专注的看著对
方。

    家豪的眼睛透露出一种我从来没发现过的感情,那是什麽我不知道,我只知
道,此时此刻的他与以往似乎有些不同。

    他要做什麽?或者,要说什麽呢?

    我耐著性子,等待他开口。

    风吹乱我的发,他伸手将那绺顽童似的发往我耳後拨。

    他的手粗糙且指节分明,是一双惯於劳动的手——我判断他是个殷实而脚踏
实地的好男人,正是从认识他这双手开始。

    他的手让我安心的把感情放在他身上。爱情是女人一生里最大的赌注,最好
是赢,因为我不是输得起的那种人。

    我捉住他欲收回的手,放在脸上轻轻地摩掌。此刻的我像一只渴望主人垂爱
的猫,我想找到一个能够令我安心地依偎著的男人,我不需要他用金钱供养我,
因为我有工作,我能负担自己的生活,我只希望他能给我真挚温柔的呵护——

    我渴望被爱。

    「亚树。」他唤我。

    我抬起头,仰脸看他。

    家豪却在这时抽回他的手,我有些愕然,但随即平复过来。

    「什麽事?」我故作轻松地问,尽管我心里渐渐紧张起来,胃部开始纠痛了。
我有预感,今晚将是我俩关系产生变化的关键。

    也许他……他准备向我求婚了!

    我为这想法紧张到手心冒汗。

    若他开口了,我是不是就答应……

    倘若他果真开口,而我也打算点头,那麽我该表现得很欢欣,还是很讶异?
或者,受宠若惊……也许也故作一点矜持?

    我的脑袋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齐亚树,你千万要镇定!我告诉自己。不管今天张家豪这个人跟你说了什麽,
你都要好好的、慎重的考虑、回应。

    家豪有些吞吐,我鼓励他:「家豪,有话直说啊,认识我这麽久了,你还担
心我会笑你吗?」其实我心里也忐忑不安得很,但此时此刻,我必须要表现得大
方一点。

    家豪眉头纠结地看著我,眼底仍有几分迟疑。

    我握住拳,多希望我有一眼看穿人心的能力,这样我就能知道他究竟有什麽
话要跟我说,我也就不必猜得这麽辛苦,等得这麽无措——偏我没有那种特异功
能,我只好静静地等下去。

    也许是没有走动的关系,这时候吹到身上的风令我觉得有些冷了。

    我用手臂环住自己,就在这时候,我听见他说:「冷吗?我送你回去吧。」

    我错愕的瞪大眼。

    这不是他原来想说的话吧!什麽缘故让他突然把话吞回肚里去?

    我欲追问,但一阵阵的海风让我颤抖不已,我沉默的跟著他走回到停车的地
方。

    上了车,气氛变得有些怪。

    心里烦恼著该不该问,最後,还是决定放弃了。我心想:如果家豪想说,他
自然会开口的,不必我逼他。

    回到熟悉的地方,家豪把车停在我公寓门口。

    我拉开车门,回头问:「要不要上来喝杯咖啡?」平常我不常邀他进我房子,
因为工作太忙,房间常常乱七八糟,没时间整理——我哪里好意思请男友参观狗
窝。

    但今天不一样,今天是我二十六岁生日,而昨天我才刚整理过房子,所以可
以招待客人。

    家豪迟疑了一下,点头,跟我上楼。

    公寓有六层楼高,我住五楼。

    由於公寓的建筑年代有些遥远,所以没有装设电梯,上下楼都得爬楼梯。

    五楼高耶,所以我每次出门回来,都累得像条狗。

    回头看家豪,他默默跟在我身後,大气不喘。

    总算爬上了五楼,我从皮包里掏出钥匙,开门,在玄关处脱下鞋,请他进屋。

    让他随意坐,我闪身到厨房烧开水。

    从橱柜里找出两包即溶咖啡,翻出两只杯子,洗杯、热杯後,就直接冲咖啡。

    端著咖啡走到小客厅,家豪正翻看著我出版社出版的书。

    一本被政治人物与新闻媒体以偏概全地批评到体无完肤,有著美丽的插画封
面和天马行空的内文的那种书籍。

    我把一杯咖啡放到他面前,他搁下书,说:「你打算一辈子待在这家出版社?」

    我耸肩,喝了口咖啡,说:「没有意外的话,或许。」

    他拿起咖啡,间:「结了婚以後呢?」

    结婚?这是暗示吗?我屏气凝神,小心翼翼地答他:「你不认为双薪比较适
合两个人的小家庭吗?」我偷偷打探他的心意。

    「嗯。」他淡淡哼了声,再没其他表示。

    我有些失望,端著咖啡慢慢细啜,偶尔偷偷瞄他一眼。

    「亚树。」他唤我。

    「嗯?」我立刻又精神抖擞起来。

    他从外套口袋掏出一只方盒来,递到我面前。

    「生日快乐。」他说。

    「啊,你记得。」我有些感动,尽管早知道他并没有忘记今天是我生日,但
过去他从未送我礼物,虽然说是我要他不必破费,不过收到礼物的感觉还是很棒。

    我收下那只盒子,问:「可以拆开来吗?」

    他点点头。

    我小心地拆开精美的包装。

    里头是一只绒布锦盒。

    我猜想盒里是珠宝或首饰之类的。

    这想法令我又紧张起来。会是一只戒指吗?求婚的暗示?

    家豪向来不善於言词,所以想到趁著我生日用指环来向我求婚?

    我双手微微颤抖,打开那只盒子——

    「喜欢吗?」他问。

    不忍令他失望,我说:「很漂亮,谢谢你,不好意思,让你破费了。」

    「我帮你戴上。」他说。

    我点点头,让他替我戴上项链。

    原来盒子里不是指环,而是一条白金镶蓝宝石项链。

    家豪替我将项链戴上,蓝宝石紧贴著我胸前的肌肤,传来冷凉的温度,我不
禁打了个哆嗦。

    我将宝石拈在手指上把玩。天蓝色的宝石约有花生米大,成色透明无瑕,像
黑夜里的一点寒星,吐息冷冽;又像一颗人鱼的眼泪,盈满哀愁。

    他的手搁在我颈後,若有似无的摩挲著。

    我有些迷醉,恍惚里仿佛听见他的叹息。

    一个男人的叹息……

    男人的心思往往隐藏得很缜密,他们不轻易在人前泄漏自己的情绪。

    如果没有特别留意,也许这叹息,就只是叹息。

    但我留意到了。

    因为今天较以往格外不同。

    今天是我二十六岁生日。

    今天我们又回到了昔日约会时的淡水河边。

    今天他除了一声「生日快乐」的祝福外,还送了一条蓝宝石项链给我。

    今天……今天他欲言又止,话语吞吐中分明透露出不寻常的气息,虽我不知
这究竟意味著什麽。

    我感觉到他的手离开我的後颈,从肩背缓缓游移到我腰侧,随即他轻抱住我
的腰,我们贴近著的身体有燃烧的趋势。

    过去我们的交往纯情得像五十年代的情侣,亲密的接触除了牵手、拥抱以外,
就只剩几个礼貌性的吻。今晚,要跨越这界线了吗?

    我僵直著身体,留意他进一步可能的举动。

    时间一分一秒在等待的过程里流逝。

    末了,他强健有力的拥抱从我身上离开。

    说不出此刻我的感觉是什麽,有些失望,但也好像是松了口气——也许我还
没有准备好在身体上与一个男人有亲密的接触,但他没有继续,我却不免感到失
落。

    他突然开口说的话更令尚在魂游太虚的我措手不及。

    我听见他深吸一口气,然後下定决心似地说:「亚树,我对不起你。」

    我惊讶地瞪大眼,不很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

    他狼狈的避开我质询的目光,急急起身,我捉住他一条手臂。

    「家豪,什麽意思?你把话说清楚。」

    他伸手抚了抚我的脸颊,神情抑郁。

    看在眼底,我心一惊。

    怪哉,怎麽他今天心情不好我现在才发现?他是不是遇到了什麽困难,还是
在工作上遇到了挫折?

    「家豪?」我担忧地看著他,伸手想摸他的脸,他避开了。

    他深深看了我一眼,终於说:「我们分手吧!」

    我一时还反应不过来,乾笑道:「别开玩笑了,如果你只是想试探什麽,你
大可直接问我。」

    他纠结的眉头并未因我的话舒展。

    我这才察觉到事情不对劲,想著他那句分手的话,脸色由红转白。

    他带著歉疚的眼神凝著我,声音沙哑地道:「是我的错,亚树,我遇见了一
个人,我发现,我爱她……」

    青天霹雳,我没有戏剧化的尖叫、昏倒,却也完全不能反应。

    我讶异我的理智竟然让我能够这样冷静,说实在,我颇佩服自己。

    但……但家豪他要和我分手了!怎麽会?事前完全没有徵兆,太令人意外了!

    我怎麽能接受!

    我呆住,无法说出任何话出来。

    家豪见我不说话,他既懊恼又担忧的看著我,轻捉著我的肩,摇晃我。

    「亚树,你别不说话,你怪我吧!这件事从头到尾部是我不好,是我的错,
我喜欢你,以为那就是爱,却没想到……」

    没想到会遇见一个比喜欢还要喜欢的人。

    我突然有点想哭。

    眼泪就这样掉出来了。

    我哽咽著,家豪把我抱在他怀里,像安抚幼儿那样,轻抚我的背脊。

    我将脸埋在他胸膛上,眼泪一串串地流淌。

    我们……很奇怪吧,哪有人分手时是像我们这样子的?

    但我实在是不知该怎麽做,也不知该说什麽话,我只是想,如果一个人要变
心,你拦著他,求他不要变心,有用吗?

    更何况他刚刚才说他喜欢我,只是喜欢而已,不是那种刻骨铭心的爱。他没
有爱过我,我又怎能指责他负心?

    我哭到喘息困难,我把他推出去,要他走。

    他不放心我,不肯离开。

    我想笑给他看,好要他走,但我做不到。想想,这样难堪的景况下,我又怎
笑得出来?若真笑了,恐怕只是比哭还难看。

    我还是要他走。

    我要一个人好好哭一场,再仔细想想以後该怎麽办。

    他终於被我请走,我关上门,躲回房间里,蒙起棉被就肆无忌惮的嚎哭起来。

    是的,是该哭一场的。

    哭累了,我睡了。

[ 本贴由 OWEN 于 2004-1-21  07:35 AM 最后编辑 ]

就这样分手了。

    分手後,家豪反倒比以前还常来探望我。

    也许是良心不安,也许是怕我做傻事,他时常出现在我身边,带著赎罪的眼
神祈求我的原谅。

    我不知道该不该原谅他,因为我并没有很恨。

    还不到恨的地步,我认为没有必要给他我的原谅。也或许,我对他还是有些
怨的。

    我怨他既然不爱我,为何还要对我好。

    我怨他既然不爱我,就不应跟我交往,不应该蹉跎我四年青春,他应该早点
让我知道……他不爱我。

    分手後,下意识里,我不想再跟他有牵扯,所以对他的关心都觉得不稀罕,
甚至有种想逃避的欲望。

    生日那晚,哭过以後,隔天我醒来,有些恍惚。

    感觉昨晚发生的一切可能是一场梦,然而紧贴在我颈项上的项链又冰冷的提
醒我——一切都是真的。

    我怔忡了好半晌才下床梳洗,然後,到出版社上班。

    同事都没看出我的异状,我想我把失恋的悲伤掩饰得很好。

    这世上最不需要他人施舍的就是对失恋者的怜悯。

    我在社里负责审稿的工作,一天要看上数十万字。

    来稿堆积如山,上班看不完,下班後还得带回家继续拼命。

    金钱逼迫社会,社会就逼迫我们。我们汲汲营营於谋生,完全丧失自我的意
志与自由。

    工作占据了我下班休息的时间,这种情形,前些日子也许我会在乎,但如今,
我只想把失恋的伤痛埋藏在忙碌的工作里,让自己没时间去想太多已经结束的过
往,於是我也就没出声抗议。

    然而我想得太美,繁重的工作并没有让我自伤痛中恢复过来,反而还加重了
我的创伤——

    问题就出在我审的稿件,是一桩桩骗死人不偿命的糖衣爱情。

    故事里,当男人爱上女人,是坚定不移。

    故事里,当女人爱上男人,是一生忠贞。

    一辈子只爱一次的爱,是寻常小说的公式。原本我希冀爱情就该是这样的面
貌,直至如今,我方知这样的爱有多麽地困难。

    不……也不是没有,家豪不就找到了他一生中的「唯一真爱」吗?而我的爱,
在他离开我之後,就死了。我爱过他,我无法爱一个人而不求回报,但他不爱我,
所以我得不到一辈子只爱一次的爱情。

    看著稿件里所铺陈的动人恋曲,我既想笑,又想哭,最後我掩著脸,在忍不
住放纵大笑的时候,偷偷流下眼泪。

    同事关心地问我怎麽回事。

    我一手掩住肿胀的双眼,一手指著稿件说:「这故事太感人了,作者前途不
可限量。」

    同事信了,要了我刚看完的稿子去看。我把稿子奉上,心思再度被失去爱情
的痛苦占据。

    我难过得几乎无法再工作下去,但我一次又一次地提醒自己:工作吧!只有
工作才能忘记不想记得的一切。

    如果连工作都不能埋葬失去的恋情,那麽我的爱,会有多麽寂寞?

    我就这样伪装下来,事隔一个月,我终於见到家豪口中比喜欢还要喜欢的那
个人。

    家豪带她来见我,据说是她主动提出来的要求,她说她要当当面我道歉。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嘛,家豪当然答应了,所以在我丝毫没有心理准备的情
况下,我见到了她。

    我一看到她就傻眼了。

    我从没见过像她那样动人的女人。

    她灿如一朵初初绽放的玫瑰,平凡如我,与她站在一起,就像一株小小的、
不起眼的蒲公英,与美丽的玫瑰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一股前所未有的挫败袭上心头,突然间,我失去自信,觉得自己真的就像一
朵随风飘荡的蒲公英,永远都在寻找著根的土地,但却永远寻找不到属於我的地
方。

    我总算明白何以家豪要她不要我了。

    换作我是男人,也会选择美丽可人的荷丽,而不要平凡庸俗的齐亚树。

    我突然有些憎恨起帮我起名的算命仙,他不该给我这样一个男性化的名字。

    亚树亚树,听起来就不像是男人最爱的那种小鸟依人的典型。

    像玫瑰一般的她是一剂猛药,将我昏头昏脑的病全治好了。我看清楚我自己,
也明白我必须有成人之美。

    过去四年的付出根本不值得一提,就让它随淡水河的河水流进大海里吧!

    我弄不清自己是否怪罪他们,但为了让他们不再有罪恶感,我假装大方的「
原谅」了这两个人。

    雨後,下班後不再有男人的邀约,回到家,面对寂静冷清、空荡荡的房子,
我常有此身疑似在梦中的感觉,而梦醒後,发现面对的是自己必须排遣的寂寞,
我顿失所措。

    我从不知原来我是这样一个畏惧寂寞的女人。

    我变得不爱回家。

    从不加班的我开始主动要求加班,这让很多同事很高兴,因为出版社编辑的
工作实在太重,很多同事常常要把工作带回家做,现下有个加班大王出现了,理
所当然可以把做不完的事往我桌上推,然後她们每个人都回家去当贤妻良母。

    这是个皆大欢喜的结果——

    有情人终成眷属。

    有家庭的人可以准时回家。

    而寂寞的人也可以把时间用在工作上,暂时忘却那令人畏惧的寂寞。

    月初五号发薪,发现薪水袋里多了好几张千元大钞,竟也觉得加班颇合算值
得。我拿著这笔额外的津贴,一时不知该怎麽花用,便存进银行里买了两支海外
基金。

    三个月後,家豪与荷丽的喜帖从邮差的手中送达。

    我看著那印制精美的大红喜帖以及喜帖上烫金的字样,左胸口微微抽痛。

    原以为情伤已愈,可,若真痊愈了,看到喜帖心头怎还会揪紧?

    捏著那张红色的纸片,我考虑著要不要参加婚宴。

    我坐在窗边,望著灰蒙蒙的天空,心中举棋不定。

    §§§

    周末晚上,我打扮妥当,从住处叫了计程车直奔家豪与荷丽的喜宴会场。

    喜帖上的地址是一家高级酒店,在前往的途中,我努力想找出一个赴宴的理
由。

    我找到了一句话——败,也要败得光荣。

    今天我得不到你,但我可以大方的祝福你,让两方都没有遗憾,我才有可能
真正从失恋的伤痛里解脱。

    所以主要是为我自己。我还要继续活下去,我不能让自己时时沉浸在自艾自
怜情绪中。

    我很有勇气的来了。我告诉自己说:亚树,你是个勇敢的人,你绝对度得过
这一切,你要相信自己。

    我相信自己,所以我来了,正式地来结束过去的恋情。从今以後,齐亚树将
会成为一个焕然一新的人。

    怕被熟识的人看见,而引起不必要的尴尬,我悄悄退到一处隐蔽的角落,远
远地观望婚礼的进行。

    当新郎跟新娘出现在大家面前时,礼炮的巨大声响令我不自觉捂起了耳朵。

    女方家显然来头不小,婚礼上有很多气派、称头的宾客,个个是西装笔挺、
衣装华丽,反观我身上一袭深紫色连身裙装,显得寒伧十足。

    我笑了,自嘲的意味很浓。

    婚宴采自助式中西合并的餐点,我没有食欲,退在一旁观看著。

    当敬酒的新人走到我这方向来时,我下意识地更往角落里缩——

    不料撞上一堵墙,我差点被反弹出去。

    好不容易稳住身体,我回过头,想看清我撞到了什麽——

    只见一双寒星般的眼眸紧紧锁住我,我撞到一个男人!

    没料到有人在这里,是以我一时反应不过来。

    就在这时,新人端著酒杯来到我面前三尺遥的地方,我心陡然一跳,想都没
想就往後头钻。

    身後的男人传来闷哼一声,一双手几乎在同时扣住我的腰,我从慌忙逃避的
情绪里回到必须面对的现实中——

    我的鞋跟踩到我身後这男人的脚,而他正不悦地瞪著我,我歉疚地、不住地
向他道歉。

    他冷哼一声。

    「对不起。」我垂下头。

    「嗯哼。」是他的回应。

    「真的很抱歉。」我只差没向他弯腰鞠躬敬礼。

    他总算消了些气,没再给我一声冷哼——我很讨厌听这种不礼貌的声音,令
人非常不舒服。

    「算了。」他说。

    我松了口气。总算。

    但他接下来的一句话却又激起我心湖的波动。

    「看在你与我是同一路人的分上。」

    「同一路人?什麽意思?」

    「少装了。」他推开我——我这时才发现他的手刚刚一直摆在我的腰侧。

    我眯起眼,不高兴他随意揣测我的心思。他凭什麽?他不过是一个陌生人,
他知道什麽?

    无视於我不满、忿懑的眼光,他挑起眉,有些懒洋洋地靠在墙柱上,双臂环
在胸前,挑衅似地说:「不同意吗?」

    我扬起下巴,骄傲地说:「你根本什麽都不知道。」

    「哦?你不是因为不敢面对新人所以才躲到这里来吗?」

    我脸色倏地发白,却强硬地反驳:「才不是。如果我不敢面对新人,我根本
连来都不会来。」我只是稍微胆怯了些,所以才会想隐藏自己。

    「是吗?那麽你敢到新人面前敬酒吗?」

    他看穿了我的脆弱。

    在他迫人的目光前,我无所逃脱,不知所措。

    「敢吗?」他拉起我,似要将我带到灯光下,带到新人面前。

    我死命拖著他,不肯往前走,无奈他不肯放手,我低叫道:「不是说我们是
同一路人吗,为什麽要这样逼我?」

    他闻言,顿时松开我的手,我看见他脸上的一抹狼狈。

    我突然有点想笑,但哭意更浓。

    我站了起来,走向他,很自然地轻轻拥住他。

    「同路人」这三个字轻易地解除了我对陌生人惯有的防备,我抱他,也许是
想安慰他,也许是希望藉由同情他人来安慰自己。总之,是个很自私的举动。

    他挥开我的手,不满地道:「我不需要同情。」

    我了解地笑了,伴著笑容而来的,是成串的珠泪。

    唉,同是天涯沦落人,实在不必太去深究彼此的伤心事啊!

    但我仍然忍不住想说:「交往四年,我一直把他当结婚的对象,四年後却发
砚,他从来没爱过我。」

    很明显他是听见我的话了。

    他静静地看著我。我也回视他。

    孰料他开口竟说:「我只是有点不甘心,还不到伤心的地步,你却像失了心
的一抹幽魂。」

    我发觉我开始能够掌握他说话的逻辑,我冷冷回他一句:「少装了!没有伤
心过,你会跟我一样站在这里?」死爱面子的男人。

    他仿佛是被我激怒了。「我们又不认识,你说话干麽这麽狠?」

    我眯起眼。「我狠?也不想想你自己有多毒,一字一句都刺伤人。」

    「言者无意,听者有心。」他说。

    「就是有心才会痛,你碰触到别人的痛处还振振有词。」我不悦地道。

    他闻言,差点没跳起来。「你这女人!」

    我插腰迎敌。「我怎麽样?」

    「若你平常都这样伶牙俐齿,也难怪新郎结婚了,新娘不是你。」

    我受到重重的打击,立刻反驳道:「并不是每个男人都像你一样没有眼光,
不懂得体贴的男人第一个要被女人抛弃!」我疯了!我大概是伤心过了头,才会
口不择言,豁出去了,什麽都不顾。

    「住嘴。」他恼羞成怒,伸手扣住我左手腕。

    「你先跟我道歉。」我坚持要他先补偿我心里因为他恶毒的话所受的伤。

    他看著我,阴狠地咧嘴。「该是你先道歉吧!」

    「我不。」我有骨气。

    「真的不?」他眼神益发阴狠。

    我哪里怕他,我说:「不。」

    「好。」他说。

    但,我不懂。「好什麽?」

    他突然拉著我往明亮的大厅走去。他要做什麽?

    拉拉扯扯间,我与他已暴露在灯光下。

    他回过头——此际我才看清楚他的长相,他高大、英挺,一套铁灰色的亚曼
尼西装衬托出他修长的身形。

    他耙耙有些不羁的发,脸上哪里还有为情而苦的伤痛。

    我只在他脸上找到报复的意图。

    报复?报复谁?

    「再给你一次机会。」他冷酷地道。

    我硬脾气被他激出来了,我说:「不。」

    他压抑住额上青筋,叹道:「真是不听话。」

    我还未从他那句话反应过来,就被他强势地拖到新人面前。

    他一手捉住我的手腕,一手扣住我的腰,让我不得不跟著他走。

    太过分了!我终於领悟到他要做什麽,但……太迟了!新郎和新娘已经看到
我们了。

    家豪深情的眼眸投向我,荷丽明艳的丽容令我自惭形秽,我难堪地想在地上
挖一个洞好躲进去。

    一只高脚酒杯突然被塞进我手里,我讶异地抬起脸,看著强将我从暗处拉到
灯下的陌生人。

    杯里晶莹的酒液尝起来有千万分苦涩,不知是否是掺入我泪水的缘故。

    担心失态,我不由得伸手摸了摸脸颊。是乾的,我放心了。

    我端起酒杯,吞下眼泪,努力扯出一抹微笑,语调持静地向新人祝贺:「恭
喜了,祝你们白头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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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嗨!陌生人

    「你真会演戏。」他笑我。「明明不甘愿,还说得像发自真心。」

    我咯咯笑地回敬他一句:「你还不是一样,我可听得一清二楚,是谁说的,
祝你们永浴爱河?」

    他勒住我脖子,道:「你听错了,爱河的水那麽脏,我才没那麽缺德叫人去
跳。」

    我抗议地双手挥舞。「还说你不缺德,你要跳爱河,自己跳就好了,干麽找
人陪你一起跳。」而我,就是那个被拉著跳河的倒楣鬼。

    「嘿嘿,有伴才不会寂寞啊!」他松开勒住我的手臂,端起吧台上的酒杯豪
饮。

    寂寞……我对它有著特殊的感度。

    他就坐在我身边,我看著他豪饮的姿态,笑了,觉得挺不真实。

    我竟然这麽随便,跟一个初次见面、连名字都不晓得的人单独来到酒吧喝酒。

    在婚宴,硬著头皮敬完酒以後,他拉著我离开了现场。我很感激他没有把我
丢在原地,否则我真不知该何去何从。

    我们拦了一辆计程车,就到这家地下酒吧来。他似乎常来这里,我看见他跟
酒保有说有笑。

    他帮我叫了玛格丽特,自己则叫了伏特加。

    我抗议,他笑了,吩咐酒保也给我一杯伏特加。

    我也要醉。醉一次,把今晚的一切都忘掉,明天再做一个焕然一新的齐亚树。

    我捧著酒,浅浅尝了一口。只一口,就辣得我蹙眉。

    第一次喝烈酒的我开头呛了几次,他皱著眉看我,那双眼好似在陈述著一句
话:啧,有够没用。

    我不甘示弱,硬是灌下一大杯烈酒。这回呛得更厉害了,五脏六腑仿佛都燃
烧起来。我的胃热烫得难受,但奇异的,随著时间过去,难受的感觉渐渐消褪,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飘飘然、仿佛在云端的奇妙感觉。

    好舒服啊!原来酒精真的有浇愁的用处。

    我放下身段,与他如此肆无忌惮的调笑,大概也是因为有酒精在体内挥发的
关系吧。

    尽管从一开始遇见他到现在,不过短短几个小时,但我已认清楚他这个人正
是那种典型「金玉其外,败絮其内」的草包男,一身昂贵的西装所包裹住的,不
过是一个恶质的灵魂。

    但这个「恶灵」却让我没有任何负担——因为我们不认识,又有类似的境遇,
我若情不自禁哭了,他不会笑我,我很放心;他若敢笑,我同样可以嘲笑回来,
报一箭之仇。但没必要……已经受伤的人何必再去揭旧时的疮疤?嫌疤痕还不够
多吗?

    我大概真有些醉了,身体失却了平衡,一直摇晃。

    一会儿倾向西,一会儿倾向东。

    在我往後倾去的时候,一只手掌从背後托住我。

    他的脸靠近过来,鼻息喷在我脸上,同样是浓浓的酒味。

    「醉了?」

    「大概吧……」我意识一阵清楚,一阵飘忽。

    「你住哪?我送你回去。」

    「嗯,我想想……」我皱著眉,努力想著我住处的地址,但脑袋昏昏,实在
想不起来,末了,我放弃。「忘记了。」我说。

    我有点想睡,便合上了眼。

    「喂喂,你还不能睡。」

    他推我、摇我,但我没力气理他,此刻我只想睡。

    恍惚里,好像听见他跟酒保交谈了几句,我不清楚他们在说什麽。一会儿,
我腾空起来,感觉好棒,好像在云端上,但我又有些怕摔下去,所以我很自动的
攀住离我最近的一根大柱子。

    噢,这根柱子还挺暖和的,我心满意足的攀住它,在云端上飞。

    不知过了多久,我陷进一朵好软好软的大云里,但柱子突然不见了,我有些
惊慌,勉强睁开眼。

    一条湿毛巾突然覆在我脸上,粗鲁的在我脸上乱抹一通,我顿时清醒了些。

    我看见那个陌生的男人,但周遭的环境已经改变,不是在酒吧里。

    「这是哪?」我还晓得要问。

    「饭店。」他回答我。

    他又拧了把毛巾,这次是抹他自己的脸。

    抹完後,他丢开那条白色的毛巾,在我身边躺下来。

    我这才发现我不是在云上,而是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上。

    「走开,别靠我这麽近。」我排挤他。

    他起先是不动如山,後来我开始推他的脸,他不耐烦地低吼一声:「烦死了,
给我闭上眼睛,睡觉。」说完他又闭上眼,脸埋在一只枕头上。

    我想他是累了,他的疲倦都写在眼下,我瞧见了。

    我不好意思再吵他,可我又想:可以吗?这样子……跟一个陌生人共躺一张
床,恐怕不太好吧?

    我半睁著眼,看著天花板,想到过去的种种如今都要抽离出我的身体,渐渐
遗忘,心里顿生某种不知名的情绪,有点哀伤,又有点释然,但都很不踏实。

    均匀的鼻息从身旁传来,我翻转过身,看见他的睡颜。

    他紧闭著眼,那张老爱说一些不中听的话的薄唇微微张开,呼息中带有酒气。

    像个大孩子一样。

    原来外表再怎麽刚硬的男人也会有这样放松的时刻。

    他的轮廓鲜明,五官出色。

    我不禁好奇起他所经历的是怎样的情伤。

    我伸手摸他的脸,他没有醒,我更肆无忌惮的用手去感觉他脸上的每一个线
条,揣想男人的心灵世界。

    我不懂男人。

    就是不懂,所以家豪才会离开我吧,因为我不懂他。

    此刻我有种同病相怜的心情。

    突然觉得好寂寞,我叫醒他:「喂,你醒醒好吗?」

    连续叫了几次,他才苏醒过来。他揉了揉惺忪的眼,乍然在黑暗里见到我,
他似乎忘了我这个陌生人是谁。

    他叫我滚,说:「我今天没兴趣。」

    没兴趣?真不晓得他把我当成了什麽。

    我提醒他:「你带我来的,忘了吗?」

    他仿佛有了点印象。说:「是吗?」

    我肯定他的疑问,见他眼皮又合上,我连忙又推他,怕他睡了。我需要人陪
伴。

    他勉强又睁开眼,眼里透著不耐烦。

    「喂,陪我。」我说。我讶异我怎会这麽说。大概是喝了酒的关系吧,我脑
袋有些混乱。

    「别烦!」他冷硬地拒绝,并且翻过身去睡。

    我挨上他的背,摇晃他。「不要睡啦,陪我说说话。」

    他卷起床上唯一一条棉被蒙住脸,不搭理我。

    渴望著人体的温度,我不顾羞耻的贴住他的背。

    「棉被分我。」

    他被我烦到火大,索性把整条棉被扔给我,自己抱著枕头,蜷著身体睡。

    我得到了棉被还觉得不够,我把棉被分一半给他,跟他交换条件说:「陪我
说话。」

    他没有反应。

    我则当他听见了,自言自语:

    「他是我第一个男朋友,我真的信任他……」

    我开始叨叨絮絮地把过去我跟家豪的交往经过一点一滴地向他倾吐:

    「我们第一次约会是到淡水,那一天傍晚突然下起了两,我们都没有带伞,
被雨淋得一身湿,风一吹就冷得直发抖。家豪他怕我冷,将我抱进他怀里,用他
的体温温暖我,那时候我页的觉得自己好幸福,我甚至认为这幸福能一直持续下
去,直到,直到我们都老得不能动的那一天……」

    我一直讲一直讲,讲到喉咙乾了、哑了还停不下来。

    不晓得为什麽,我想让人知道我曾经爱过,我很怕错过了这个机会,以後说
不定连自己都不能够确定我是否真正爱过一个人。

    我边讲,眼泪忍不住边流下来。

    我讲到分手的那一天,家豪送我的那条蓝宝石项链。

    我说:「如果早知道那是分手的礼物,我就不收了……」

    我知道我又哭了。

    一只手臂突然横了过来,揽住我的腰,将我抱进一具温暖的胸怀里。

    暖意随即包围住我全身,我不再颤抖,依偎著那具陌生的胸怀,停止了断续
的抽噎和我几乎以为即将要流乾的眼泪。

    我捉著他的衣襟,问说:「你呢,为何她不选你?」

    他抱著我,似乎没有回答的打算,正当我这麽想的时候,他开口了。

    但我怀疑他曾经说过话,因为他的声音低沉沙哑,轻得像一片在春天随风飘
舞的白棉絮。他仿佛是这麽说的:「也许是因为我不够好吧。」

    不晓得为什麽,他的话令我有些鼻酸,或许这正是天涯沦落人大多能够互相
怜惜的缘故吧!某一方面来说,我们有著共通的心灵。

    家豪不爱我,也许也是因为这原因

    而一个人要承认自己不够好,需要勇气。

    我伸出我的手,抱住他的腰。

    他也抱住我,互相依偎取暖与舔舐伤口的感觉让一切不踏实的心情渐渐得到
平复、补偿。

    我在他的拥抱里渐渐睡去。

    从前我一直很难睡得安稳,但奇异的,在这个陌生人的怀里,我好像找到了
我一直在追寻的、某种我还不知道那究竟是什麽的感觉。

    这感觉,令我异常心安。

    §§§

    早晨,秋阳从未拉紧的窗帘缝隙透了进来。

    我醒过来,偌大的床上只有我一个人,没留下任何一丝有其他人曾经存在的
痕迹。

    显然,他走了。

    我与他只是偶然遇见,不曾有过念头要认识彼此,所以以後大概也不会再有
见面的机会。

    我低头打量自己——

    身上的洋装绉得像一团咸菜乾,头发也像个疯婆般披散著。

    宿醉延续到今晨,我揉著额际企图减轻头痛,但显然没什麽用。

    我挣扎著走下床,到浴室做了简单的梳洗。经过水蒸气一番蒸腾,四肢百骸
感觉精神许多。

    回到床边,发现我的小提包就搁在床头柜上,我怔愣愣的在床边坐了好一会
儿,细想昨晚所发生的一切。

    尽管醉酒,但我隐约还记得某些片段。许多画面在眼前闪烁而过,认真想捕
捉,却无法完整的拼凑。

    微凉的风从半敞的窗子吹进来,我起身将窗帘拉开,看著天空的云朵与骄阳。
前阵子灰蒙蒙的天气已经转晴了,现实与梦境不断地交错重叠,一切都显得不真
实。

    我抚著额头,幽幽叹息一声。

    是否昨夜的经历只是另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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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饭店,室外的阳光和煦地照在我身上。

    我看著闪烁在身上的光辉,突然觉得应该要打起精神来。

    是啊,天地万物是这麽样的美好,我为何不能保持开朗的心情来欣赏呢?

    只不过是一次失恋,总不能老在追悔过往的回忆,我该认真地计画自己的将
来才对。

    於是我下定了决心要好好地一个人过。

    我打电话到出版社请了一个礼拜的假。

    我觉得自己需要出去走走,转换心情,摆脱掉过往的阴霾与不堪。

    出版社正缺人手,本不欲放行,但我请假的决心坚定如山,老编拿我没辙,
批了我三天假,还嘱我尽快归队。

    我可不会自作多情的以为他有多器重我,他不肯放行,只是因为社里的工作
量太大,人手又不足,新进员工大多进来不到一个礼拜便喊吃不消,纷纷走人,
再加上经济不景气的关系,薪资大大缩水,很多老手乾脆退休回家给老公养,不
愿再卖命……种种因素凑合著,我又有去意,突然间,我这只不老也不菜的中鸟
在老编心中的地位便膨胀起来了。

    我只拿了三天假,没再跟老编讨价还价。事实上,人家难处也不少,我讨了
便宜也就不再卖乖。三天就三天,不过三天後回不回来,要看本姑娘高兴不高兴。

    回头便打理几件简单的行李,旅行去。

    没有特别的目的,只想一个人躲起来几天。

    很文艺小说式的选择。大概是审了太多这样的稿件,连带著我的行为也跟著
文艺起来。小说里的爱情看来总是那麽缥缈不真,每个人心底也都清清楚楚的,
但又有哪个女人愿意放弃作梦的权利?真若有,也只是少数吧。大多数女人有著
不切实际的幻想,做著悖离现实的梦。

    我亦不例外。

    我从台北车站搭北回线接花东,往东海岸的方向走。

    来到东台湾,在宜兰租了一辆汽车,接下来的几天,我沿著太平洋海岸漫无
目的地开。

    公路傍山而筑,一侧是陡峭的山壁,一侧是险峻的山谷与断崖,断崖下方就
是浅浅深深、琉璃色的太平洋。

    山里气候变化莫测,在山下时,阳光仍明媚;到了半山腰,山岚云雾渐渐往
山谷拢聚;继续开往更高的山路,蒙蒙山雨已经下了一段时间。

    刚巧碰上雨停,我将车停在公路的休息站,走到车外,在避雨亭下看著远处
的山海景观。

    阳光从云层後又露出脸来,远远的,一道弧形的虹就跨在海平面上。

    我呼吸著带有水气的风,整个人觉得清爽许多。

    冷不防,山岚冷雾向这边飘来,四周便笼罩在一片灰蒙蒙的雨雾中。我回到
车里,打开车灯,破雾而行。

    一路上我开得惊心胆颤,因为下过雨的缘故,地面湿滑,有时一不专心,车
子便险些要冲出公路的围栏,飞进太平洋里。

    我在浓雾中小心翼翼地驾驶。浓浓的雾气不再如远望时妩媚,反而一改形象,
化作追逐旅人的魔鬼。

    突然,身後一束刺眼的探照灯打照过来,从後视镜看去,只看见两只圆圆的,
散发著诡异光芒的眼睛,不怀好意地朝我奔来。

    是一辆大卡车。

    车道很窄,大车却有要强行超车的意图。

    我才将车速加快到一百四,大车却已等不及地要超越。

    「叭叭叭!」催魂一般的喇叭声刺耳地鸣起,我吓了一大跳,握住方向盘的
手打滑,整辆车失去控制地往断崖边滑去——

    §§§

    趴在方向盘上,我惊魂未定。

    看著大车超车後还得意洋洋地扬长而去,心里悄悄地诅咒它一百回。

    老天!就差一点点,差一点点我就要摔下去了。

    幸亏煞车踩得及时。

    我的心跳到现在还未能恢复正常,我抚著胸口,很讶异地发现我对生命竟还
有这样多的眷恋。真正是死里逃生,我的天……

    我交臂环抱住自己,在车里待了好一阵子,等到气息平稳,才重新发动车子
上路。

    这回在浓雾中,我更加小心翼翼地驾驶。

    公路沿著山势蜿蜒,随著车行,我来到一处山谷。

    山谷的气候跟山上又大不相同。

    如台湾一般荒溪型的河川面貌,乾枯的河床上只有几道细细的流水。鹅卵石
遍布整个河床,河床两岸是灰色的沙地,沙地上种植了不知名的爬藤类瓜果,正
开出小小的黄花,为深秋增添不少媚妩。

    我将车停在路旁,滑下小山坡到河床上闲步。

    附近有几间屋舍,我猜想是住家。

    沿著河床走了一小段路,远处几个原住民孩子看见我这陌生来客,漆黑的大
眼追著我的身影,那带著好奇的善意眼神似在询问:你是谁?为什麽来到这里?

    但我不知道我是谁,我不知道我为什麽到这里。

    我对他们微微笑,孩子腼腆地跑开了。

    没留意到时光的流逝,黄昏在无声无息中到来。远方天际被夕阳染成红紫色,
馀晖从浅浅的云层缝隙透出,一束束金色的光像洞开的天门,无私而慈悲地洗礼
这一片大地人间。

    我深深为眼前所见的景象感动。

    二十六个年头,我忙碌於生活里大大小小的琐事,在遇见家豪之前,我的生
命只是为求生活的短暂安定。

    我曾经有疼爱我的父母,也有一个可爱的小弟,但九年前一场空难意外,夺
去他们的生命,也夺走我的幸福——就在东岸的这一片太平洋上,一切灰飞湮灭。

    十七岁那年,我无法承受失去亲人的打击,精神恍惚了一段时间,在疗养院
待了半年。

    出院後,我用父亲生前为我置的一笔基金完成学业。半工半读拿到大学学位
後,我便出社会工作,用我的双手,一点一滴地将破碎的过去搜集、缝补,但我
仍严重缺乏安全感。

    我寂寞。

    家豪是我另一段生命的开始,他带著阳光般的温暖走进我寂寥惨澹的生命里,
所以失去他我才那麽难以承受。

    但是此刻我却觉得,再怎麽样难以承受的伤痛,时间久了,也会渐渐褪色,
不再是痛在表皮,而是沉淀进心灵的深处,原来无法承受的,这时却能够承受了,
我想这就是生命的韧度吧。

    原以为我已是一条弹性疲乏的橡皮绳,遇到紧要关头,才发现我还有办法弹
痛最脆弱的心。

    我蹲在乾涸的溪床里,看一株从石缝里钻生出来的不知名小花。

    我静静地看著。

    突然有只手拍了我肩膀一下,我抬起头,迎向一双友善的黑眼眸。我从他眼
角的细纹得知,这双眼的主人是历练过风霜的。

    眼睛的主人已有些年纪,深邃的轮廓应是遗传自山胞的血统。

    他开口说:「小姐,风雨要来了。」他指指後边山头一片黑压压的天空。

    我站了起来,顺著他指的方向看去——

    云层很低,分明山雨欲来。

    §§§

    我在新结识的阿美族朋友雅各家中滞留了一个礼拜。

    雅各年近四十,汉姓是黎,他是一个小村落的族长,他的妻子尼桑也是阿美
族人,据说是个公主,年纪大约三十五、六岁,皮肤黝黑健康,笑容像太平洋上
升起的朝阳一样灿烂。

    他们的孩子——隆多和雅美——名字是从他们父母亲的父母亲得来的,这是
原住民命名的传统——孩子继承祖父母的名字,父亲的名字则传给孩子的孩子,
所以有一天,等雅各有了孙子,也会叫雅各,代代相传的血缘变得浓郁而化不开。
这种传统对我来说是非常稀奇而令人讶异的,因为我是一个没有传统可以继承的
人。

    雅各一家四口在花莲山区经营一个小型果园,种植文旦柚和释迦。他们还有
一片山坡地,种植金针花,每逢夏季金针开花,他们全家人便会和工人一起上山
采金针。我不是夏季来访,没能亲眼看见那满山都是金针花的景象,但雅各一家
人都是说故事的高手,透过他们生动的描述,我仿佛真见到那片夏季的金色花海。

    他们的生活简单而充实,我在他们热情的招待下,过了一周与城市生活截然
不同的山居岁月。

    白天,我随雅各家人上山照顾果树;夜里,雅各偶尔会领著族里的壮汉上山
猎飞鼠,好奇之馀,我跟去了一次。

    那是个令人难忘的经验——我被迫生吞下一块飞鼠的肝脏,新鲜肝脏的腥味
我想再过十年我也忘不了。

    一个星期的滞留,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规律生活让我几乎忘了怎麽去做一
个都市人。

    我想我的生命在这一星期中已经全然不同了。

    我以为我已经摆脱掉过去存在的那些阴影,假若没有,我也应该能克服它们。
我的心灵意外的平静。

    夜里,大夥聚在小院里围火、饮酒、唱歌。

    雅各刚刚高歌完一曲,赢得众人掌声,一个英俊的年轻人接著唱了一首传统
歌谣。我听不懂他们的母语,只能感受旋律在空气中跳动的感觉。这时候,若说
有精灵的存在,我相信,因它仿佛就在我眉梢、我发上调皮地跳动。

    年轻人歌声未歇,又跳起舞来。

    他舞著舞著,舞到了我面前,预藏在他背後的小花突然地降落到我眼前。我
讶异地看著雅各,怕这举动於他们别有意义,但他只是微微一笑,我於是呐呐地
接过那朵花。

    年轻人露出一朵灿烂的笑容,身边的人挪出一个空位,他就在我左手边坐下。

    他的表演结束了,紧接著是一个妙龄少女展现她的歌喉。

    在我凝神倾听的时候,身旁的他碰了碰我的手臂,我偏过脸,挑了挑眉。

    他倾靠向我,用压低的音量说:「我们送花给心仪的人,如果对方收下,就
表示她愿意接受他的追求。」

    「啊?」我吃惊地看著手中的花,突然觉得它有些烫手。果然是有问题的,
雅各怎麽不告诉我?

    我的手被他握住,我忧虑地看著他。

    他低声问:「你愿意留下来吗?」

    留下来?留在这里?我摇摇头,他露出一个忧伤的笑。

    「我了解。」他说:「雅各说,你有一个漂泊的灵魂,你仰头看天空的表情
就好像你是天上的浮云,今天停驻在一个山头,但明天又会消失无踪。我知道我
留不住一朵云,但是我对你一见锺情,我总得试一试。」说完,他举起我的手,
在他颊边摩挲了下,便放开了我。

    他的话在我心底撩起一阵涟漪。我是浮云?我有漂泊的灵魂?我茫然地看向
雅各,又随著他的视线看向小院中央的那堆火。

    我是浮云?我摇摇头,说:「不,我不这麽认为。」但我要怎麽解释体内常
涌现的那股仿佛永远也无法平息的冲击与渴望?不,我不渴望流浪,我所渴望的
是找到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就此栖息,不再离开。何况我是那麽样的畏惧飞行,
我怕高呵。

    「谢谢你的花,」我说:「而我无法留下来的原因是因为我不属於这里。」

    我曾经属於一个人,但如今,我什麽也不属於。一股强烈的空虚几乎将我淹
没,我赶紧收回心神,将注意力放在唱歌的阿美族少女身上。

    年轻的他在我耳畔低语:「我叫澜沙,希望你能记得我,请你记得,请你…
…」

    我回过头,握住澜沙粗糙的双手,紧紧的握住。

    「不,忘记我,请你,拜托……」

    记得一个人於我来说,总是那麽痛苦、失落的。

    啊,相忆不如相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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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从原点出发

    回到城市,回到熟悉的工作岗位上,已经过了两个星期。这期间,每有人问
起过去我消失的那一段日子发生了什麽,又经历了什麽,我皆一笑置之,轻描淡
写答说:「只是觉得日子闷,出去走走而已,没什麽。」

    是的,没什麽,千言万语不若一句话就这样。

    我不是小说里白裙飘逸、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主角,我得工作,不然就没饭吃,
现实不容许我成天伤春悲秋。我放逐过一段时间,不管心中的伤口治愈与否,我
都得回到现实里来,重新面对茶米油盐的逼迫。这就是人生。

    而过去那些心底的情感变化,不足为外人道,即使说了,也没人懂,只是浪
费口水罢了。

    一趟旅行回来,我变得更加不爱说话,常常一整天,我只是看稿、圈点错字
或文句。

    我不爱修改别人的文字。语言这种东西很妙,它完全没有章法,也没有逻辑
可言,只有习惯成自然。每个人所处的语言环境不同,在书写时,自然就形成饶
富个人风格的行文方式。我特欣赏这些文字有风格的作家,他们的文字或冷或热、
或浓或淡,但都独树一格,令人赞叹。

    然而罗曼史这个圈子深受市场的影响,这是颇无奈的事实。有时为迁就市场
的反应,我们常得牺牲掉一些较纯粹的东西,但又不愿意太过妥协,所以在通俗
与精致之间,那把尺,衡量得非常辛苦。

    我品尝著字里行间所流露的情感,流连在其中,无法自拔。

    下班时间到了,同事一个个离开出版社,回家相夫教子去。我翻了翻手上厚
厚的一叠稿,还剩一半左右,便决定把手边的稿子看完再离开。

    独身就是有这种好处,爱做什麽就做什麽,爱待在哪里就待在哪里,全然没
有拘束,更不必向谁报备,真正自由,虽说有一点寂寞……

    我甩甩头,把那份落寞丢开,专注於手边的稿子。一个小时後,我读完稿,
把它往二审的桌上摆,然後又捉了另一份稿子塞进皮包里,准备晚上睡觉前看。

    老编的小办公室仍亮著灯,我走过去打了声招呼,便离开了。

    回公寓的,我先在饭馆里吃了碗面,之後在市区里晃了一会儿,看看百货公
司的橱窗摆设和当季的新装。

    我走马看花,并不特别留意什麽,直到一家喜饼店的橱窗摆设吸引了我。我
趋前一看,发现橱窗里放置的是一套古代的嫁衣,凤冠霞帔、精绣嫁裳,真是美
呆了。我不知我在橱窗前站了多久,直到有人拍了我的肩,我才回过神来。

    「亚树……齐亚树,是你吗?」

    我回过头,看向叫住我的人,心头一片困惑。她是谁?怎麽知道我的名字?

        「你是……」

    「真的是你!我果然没认错人。」她兴奋地拉住我的手,急切地道:「你好
吗?好久不见了,你最近好吗?」

    我眯著眼,看著她姣好的脸庞,脑海中浮现一个人名。「米虹……你是王米
虹?」我的天!好巧。

    她用力地点头。「是啊,就是我,真的好久不见了,没想到我才刚回台湾,
就在街头遇见你,真巧。」

    我打量著她时髦的装束和外表,难以置信地道:「我的天,你变了好多!」

    她也打量著我,笑说:「但你还是认出我了。我们多久没见过面了?八年?
十年?」

    「十一年了。」我说。

    「可见这十一年来,我们都没改变多少,否则要一眼认出对方,绝对不是一
件容易的事。」她说。

    「你看起来真变了好多,要不是你先叫住我……」街上行人太多,我根本不
可能去留意每一个经过身边的人,自然也不可能认出她。

    米虹笑说:「老实讲,我刚还真怕认错人呢,你看起来也跟以前差好多。」

    「那是当然的了,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也都老了——但是这句话我保留。
没有一个女人会喜欢听见自己芳华已逝,自觉已老,纯粹是心境上的问题。我看
著浑身散发著自信与光采的米虹,心想她应没有年老的疑虑,这是好现象,我时
常觉得自己未老先衰。

    尽管不觉得自己老,米虹还是轻轻叹了口气。

    我挑眉,她耸耸肩,笑著伸出手臂搂住我,说:「我的好友,亚树,真高兴
见到你。」

    我回搂了她。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不是叙旧谈话的地方,我带著刚回台湾的米虹往一家我近
来常去的咖啡馆泡。

    台北东区的「夜猫子咖啡馆」有两个丰姿绰约的女老板。我不知道她们的名
字,除了点咖啡以外,也从没和她们交谈过,但我带著米虹进去咖啡馆时,看到
其中一位老板,她送来menu,颔首向我一笑。我觉得很窝心。

    这里不论气氛、音乐、咖啡,或者是主人,都给我一种温暖的感觉,米虹立
刻也察觉到了,她吹了声口哨,说:「好正的地方。」

    我点了一杯义大利特调,米虹则点了一杯摩卡。

    热腾腾的咖啡很快就送上桌来。我们坐在窗边,密闭的大片玻璃在夜色的衬
托下,宛如一面明镜,将我的疲惫与对生活的厌倦、烦闷,毫无遗漏地映照出来。
我讶异地别开脸,将注意力重新放回米虹身上。

    米虹是我国中时的知交,那时我们时常分享彼此的心情与对未来的憧憬。

    但国中毕业後,米虹与家人移民到加拿大,我们从此没再见过面。

    米虹移民之前,我们曾约定要时常通信,而而且一年聚一次,头一年她回来
台湾找我,次年就换我去找她。

    然而头一年米虹才刚到加国,很多事情还没安顿好,无法回台湾。

    第二年,我的家人坠机过世,我顿失依靠,在台湾没有其他亲近亲人的我接
受了近半年的心理治疗後,因因为成年,由政府指派一个法定监护人负责观护,
後来我搬离原来的住处,也就此与米虹失去联络。

    虽然我搬了家,但米虹并没有,我若真心要找米虹,绝不会找不到,但那时
我心灰意冷,凡事提不起劲,我连试都没试,便与过去斩断一切联系。

    我愧对我们的友情。

    米虹说:「过去几年,我回来过台湾几次,但都来去匆匆,没有时间停留。
我寄给你的信在我们分开的第二年後就被退了回来,你是不是搬了家?为什么没
有与我联络?」

    我面有愧色的搅动著咖啡,犹豫著该怎麽告诉米虹。

    毕竟分别了十一年之久,我们的生活已相距太远,我不知道此刻我与米虹的
心灵能有多贴近。

    但无论如何,我的确是欠她一个交代。我说:「时间会改变很多事,你到加
拿大的第二年,我爸妈和我小弟搭机出了意外,我失去了他们,那是一段不堪回
首的过去,我不十分想回忆,但如果你坚持,我还是会告诉你。」

    米虹讶异地睁大眼。「伯父他们……过世了?」

    我吞咽了下,点头。「空难。」

    「我的天……」米虹握住我的手。「我很抱歉,亚树,我真希望那时我能在
你身边。」

    我拍拍她,摇头说:「没关系,都已经过去了。」是啊,都过去了,如今还
能勾起伤痛的,也只剩我自己的回忆而已,只要我不去想,心口就不会感到莫名
的抽痛与空虚。

    我握住她的手,说:「我应该主动跟你联络的,但那时我实在没有办法想那
麽多,请你原谅我。」

    米虹伸出手,将我一撮掉到额前的发丝拂到我耳後,再拥住我的肩,让我的
头靠在她纤细的肩膀上。我们俩好一会儿没有说话。

    我放任自己靠向米虹温暖的怀抱,汲取她所给予的温情。我很想哭,但我终
究没有。

    稍後我们谈起了近况,我告诉米虹我的工作和我目前的住处,米虹则告诉我
过去这十一年来她愿意与我分享的一切。

    米虹结婚了,她也离婚了。

    我想安慰她,却又迟疑。她看起来不太像是需要人安慰的样子。最後我只是
说:「如果你需要,我的肩膀随时都可以借你靠。」

    米虹笑了。

    「我不难过,真的,至少现在不——我们离婚的原因是因为我发现我并不真
的爱他。」她看著我的眼说:「亚树,我真的不爱他,已经不爱了。」

    我蓦地了解到:我们分别太久,过去纵有伤痛,也都是过去的事。时间会治
愈心灵的疮口,而最难熬的那一段,早晚会结束。

    真的,都会结束。

    我讶异地发觉到,原来这世间真的没有永远。

    一切都是短暂的,朝来夕去,万事无常。我突然无法定位自己,我看著咖啡
杯里的残渍,眼前一片空茫,我迷失了,我掉落——

    迷雾散去,我瞧见米虹关切的眼神,她朝我伸出手,但我没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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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树,你醒醒。」

    我呻吟一声,挣扎著掀开沉重的眼皮。

    一睁开眼,就看见米虹。

    环顾四周,我问:「这是哪里?」

    「我下榻的饭店。」米虹拿开我额头上的湿毛巾说:「亚树,你吓坏我了,
好端端的,怎会突然昏倒?」

    我从床上坐起来,疑惑地说:「我昏倒了?」怎麽会?

    米虹倒了杯水给我,看著我,忧虑地说:「我在你皮包里找到一瓶药,那是
什麽?」

    我的药……我沉吟半晌,才说:「只是普通的安眠药,我睡不著。」

    「多久了?」她问。

    我皱著眉想,「最近两、三个月吧。」

    她抚著我的眼圈,又问:「你有多久没有好好睡一觉?」

    我摇头说:「我有吃药,我有睡。」

    「没吃药就睡不著吗?」

    「会作梦。」

    「梦见什麽?」

    「坠落,一直坠落。」有时候我会被自己的尖叫声吓醒,醒来以後,就再也
睡不著,睡眠品质非常的差。

    「有看过心理医生吗?」

    我摇头。「没那麽严重,只是睡不著而已。」

    米虹在床沿坐下,搂住我。「亚树,我担心你。」

    「我真的没怎样,很多现代人都有失眠的毛病,不差我一个。」

    「是不是压力太大了?」

    我耸肩。「现代人哪个压力不大?」人越贪婪,欲望就越多;欲望一多,压
力就大,一切都是自找的。

    米虹看了我好一会儿,突然握住我的手,说:「我继承了我爸在加拿大的公
司,这趟回来是来洽公的,我後天要回加拿大,你要不要跟我一块走?我可以帮
你申请移民。」

    我讶异地问:「走?离开这里?」

    她点点头,说:「我有能力照顾你,你可以来我公司帮我。怎麽样?你考虑
考虑。」她环顾了下四周,叹息似地说:「台湾不易居。」

    的确。台湾物价消费虽然比不上世界其他各大主要城市,但物价依然年年飙
涨。股市崩盘、地震频仍、社会贫富不均、政治糜烂,一个封闭式的海岛型社会,
给人一种窒息、受限的感觉。台湾的确不适合居住,但还是有许多人一辈子住在
这里,怪哉!包括我在内。

    「太突然了。」我对米虹说:「之前我从没想过要移民,而且我对你们公司
的业务也一窍不通,我不知道我能做什麽,去了只怕给你添麻烦,还是算了吧。」

    听了我的答覆,米虹一脸失望地说:「难道你想一辈子困在这座岛上,不想
出去见见外面的世界?」

    「不是不想,而是没有那个能力;我怕高,不敢搭飞机。」从台湾飞加拿大
不是一段短线航程,只怕我还没到加国机场,就吓死在飞机上。

    活到二十六岁,还没出过国,主要是为了交通工具的问题。

    米虹笑说:「这是可以克服的心理障碍。」

    「但我并不想去克服。」我老实地承认。

    米虹说:「亚树,你知不知道,你越逃避,你就越容易受伤害,你在这里永
远都无法真正复原,你的伤痕太深。」

    这是事实,我知道。「但我还能够承受。」

    她反驳:「如果你能,你不会需要安眠药。」

    我低下头。「睡不著有很多原因,不一定是你想的那一个。」

    「不然你认为是为了什麽呢?」

    「噩梦啊,我刚说过的。」我看了看表,藉口时间已晚:「夜深了,我也该
回去了。」

    我刻意回避,米虹也拿我没办法,她问:「你真的不跟我走?」

    我摇头。「现在的生活还没有到达让我无法忍受的地步,我不必离开。」

    米虹失望地说:「我以前认识的齐亚树不可能会说出这样的话,我记得她梦
想飞行,她是一个勇敢的冒险者。」

    我静静地说:「以前可能是,但现在肯定不是。」现在的齐亚树是一摊千年
不流动的死水。

    「我很失望。」她说。

    我说:「我也是。」我拿起皮包,站了起来,穿上鞋。「我走了,再联络。」

    米虹跟在我身後,说:「随时改变主意,随时来找我。」

    我不可能会改变主意。我走了。

    §§§


    米虹离境那天,我去送行。

    她搂住我,说:「我等你来。」

    我摇头笑笑,什麽也没承诺,只说了一句:「保重了。」

    米虹离开後,不知又过了多久,我依然过著一成不变的过去式生活,时间的
移转对我来说,不再有任何意义。

    我真的、真的是一摊死水,直到那一天我的门被敲响。

    那天我刚下班,从冰箱里拿出冷冻食物,准备将就著吃一顿晚餐。

    冷冻面条才刚下锅,大门就被敲响了。我的门铃已经坏了许久,一直没找人
来换修。

    我本来正瞪著下锅的面条在滚水里沸腾,急促的敲门声吓了我一跳,我开了
火,跑去应门,心想:假如我晚些去开门,门板会不会被敲破?

    「是谁?」我问。

    门外的人并没有回答。我的门没有窥孔,不打开就无法知道是谁,我迟疑了
片刻才将门拉开一个缝,而所见,令我僵在当场。

    门外那梨花带泪的美丽脸庞尽管有些憔悴,但还是美丽的,这张优雅高贵的
脸,我只消看一眼就不可能会忘记。

    是她!那个如玫瑰一般的女子。

    荷丽——家豪所爱与所选择的人。

    大门洞开,我愣在门边,脑中一片空白。

    她先开口说话,流著泪说:「他……」

    我像留声机似地重复著她的话:「他?」

    「他不要我来找你……但我必须来。」

    我困惑地看著几乎泣不成声的她,无法自她不断流下的眼泪里猜出她的来意。
我心头怪异地纠了起来,开始隐隐抽痛。

    她深吸一口气,颤抖地说:「他在加护病房……」

    我瞪大眼,等她继续说下去。

    她哽咽地捉住我的手臂,我感觉到一阵痛楚,明白她失控的力道弄伤了我。

    「求求你,去见他最後一面……他爱你。」

    荷丽绝望地捉住我的手臂,我无法思考,无法说话。

    见谁最後一面?他?家豪快死了?这怎麽可能?

    「我不相信。」不是不愿意,而是我根本就无法相信。我认识的张家豪是那
样健康的一个男人,他连续爬五层楼的楼梯都不曾喘一下,他还那麽年轻,正值
盛年,怎麽可能死?而且我半年前才跟他一起在淡水散步过,他还脱下他的外套,
问我冷不冷。

    我冷,我现在冷。我穿著薄棉裤的双腿不由自主地颤抖,突然间,我全身都
冷了起来,额际直冒冷汗。

    另一双冰冷的手握住我的,我顺著那双藕白的手臂往上看,荷丽玫瑰般的丽
容映现在眼前。

    她握著我的手说:「求你,他真的爱你。」

    略过那句爱情的谎言,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让说出口的话不至於破碎得无
法辨认,我问:「究竟是怎麽回事?发生了什麽?」

    荷丽苍白无血色的面容凄恻一笑。「家豪是骨癌末期,医生说他撑不过这一、
两天。」

    我瞪著她看,做我刚才一直在做的事——发愣。

    §§§

    我们搭计程车去医院的途中,荷丽将她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了我。

    早在半年前,家豪就发现自己身上有病,但发现得太晚,已经是末期。

    她告诉我说:「我跟家豪是高中同学,曾经交往过一阵子,但发现彼此并不
适合,再加上升学和家庭的种种因素,後来我们协议分手。」

    这段过去,家豪从没有向我提起。我一言不发,听她继续说下去。

    「毕业後,我们考上不同的学校,就此失去联络,一直到半年前在一家餐厅
偶然遇见,才又开始联络。」

    「第一次见面时,他告诉我他已经有一个论及婚嫁的女朋友,他已经买好戒
指,打算找机会求婚;但过了几天,我看见他从医院出来,脸色非常差,我趋前
一问,他看见是我,竟然当著我的面流下了眼泪,一问之下,才知道他的病情。
那天他非常痛苦,他唯一想到的是你,他不知道该怎麽做——离开,或者让你知
道。他考虑了很久,决定与你分手,他认为这样对你比较好……」

    接下来的事情,我知道一部分。分手的那一天,他充满矛盾地抱住我,仿佛
害怕伤害我,但我感觉更多的是他的背弃。我自艾自怜,完全没有考虑他的心情。

    「我们会结婚,是因为我告诉他,我需要他的帮助;我需要一个婚礼,即使
新郎随时会死,也没有关系。」

    我讶异地看著她。「为什麽要这麽做?」大费周章的,难道只为愚弄一些看
不清楚事实真相的人?

    她抬起头。「我没有办法,我不得不这麽做,因为我得阻止另一个男人爱上
我,他不能够爱我」

    我本能地想起婚礼那一天在角落遇见的那个陌生人。

    「他是谁?」

    荷丽绝望地说:「他是我的堂弟,我不能接受他的爱,那是不伦的。」她掩
住脸,泪水又决堤。

    啊,是这样一回事,原来那个陌生人是她的堂弟。

    她会如此难过,想必是对那段世人不容的感情感到矛盾又无所适从吧。爱情
是多麽可怕的一件事,爱上不该爱的人会摧毁爱情和爱人本身,玉石俱焚。

    我本能地想伸手安慰她,但途中又缩了回来。

    她哽咽地说:「家豪爱你,一直到现在都还爱著你,跟我结婚只是不想造成
更大的伤害;有时候,长痛不如短痛。」

    但痛苦的程度是一样的,不管是长是短。

    她告诉我的这些事,我不知道我应不应该相信。

    与家豪分手後,我好不容易才渐渐调适过来,如今她告诉我这些足以颠覆我
过去这段日子所信仰的一切,我无法接受,接受了我就会崩溃。

    我还爱家豪,没有办法眼睁睁看著他死,我已经失去过一遍,再来一次,我
会无法承受。

    啊……不!我不要这样,不要这样……

    我慌了、乱了。

    慌乱之馀,我叫住司机:「停车!立刻停车!」车子未完全停下,我已打开
车门,发狂似地奔了出去。

    身後的荷丽不断地叫我,我的双腿却像有自己的意志似地狂奔,我停不下来。

    冬夜的风冰寒刺骨,但我不在乎。

    我一直跑、一直跑,跌倒了又爬起来继续往前冲。我没有目的地,不知道要
去哪里。我像幽灵一样的在城市里游荡,不感觉到累,直到我用尽身体里每一个
细胞的力量,我才会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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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望断天涯路

    「你不是真的爱我,如果你真爱我,你应该告诉我事实,让我分担,应该信
任我,而不是伤害我。」我捉起家豪的手,贴在脸颊旁边摩挲。我说:「你看太
多小说了,这种情节是小说里才能够出现的,你不该把它套用在我们身上,你真
是我见过最最最笨的人了。」

    昨晚我昏倒在路边,被路人送进医院,在那里待了一夜。醒来後,送我到医
院的人早已不见踪影,问护士,只说是一位蓝先生,确定我没事、帮我付清住院
费用後就离开了。

    这个世界上真的是什麽人都有;有人没有理由的伤害人,有人则没有理由的
帮助人。

    我有些怅惘。

    离开这家医院後,我转往另一家医院去。

    询问之下,知道家豪已转至一般重症病房,我心凉了半截。

    连医生也救不了他了,他现在只是在等死。

    我不确定他欢不欢迎我,在门外犹豫了片刻,病房门忽被打开。荷丽看见我,
先是愣了一下,眼泪接著冒出来。她的手紧握住我的,这回我没再试著放开她。

    我紧紧握了握她的手,才往里面走。

    走进病房,原以为会看见家豪清醒的躺在床上,但是没有。

    他是躺在床上,而一旁的维生机器则发出规律的声音。他全身插满管子,依
赖氧气帮浦,整个人陷入昏迷。

    我没有准备好要看见这个。

    我已经太久没有见到他,眼前的他完全不像是我所认识、所深爱的那个男人。

    我走到他身边,轻声叫唤:「醒一醒,家豪,你看看我,我是亚树。」

    唯一回应我的只有一旁那氧气帮浦所发出来的规律声音。

    他躺在床上,恍如死去一般。

    我在他身旁蹲下,握住他一条没有插管子的手臂。半年前,这条手臂还强壮
得足以为我挡住风雨,若非亲眼看见,我绝对无法想像人体会消瘦得这麽迅速。

    我轻轻捉起那只手,将它贴在我的脸颊上摩挲。

    「家豪,撑下去,求求你,我已经失去过你一次,不打算再失去一次,请你
睁开眼睛,告诉我你很好,你会活下去。」

   
    他陷入重度昏迷,没有给我任何回应,我轻吻他的手背,又吻吻他的额头。

    「家豪,我爱你,你听得见也好,听不见也罢,我爱你。我的感情不是你能
够决定的,你最多只能不接受,但你不能命令我不再爱你——这就是我要跟你说
的话,现在,我说完了,你怎麽说?」

    家豪没有回答,病房里一片死寂。荷丽承受不住,哽咽地离开。

    那天我一直留在医院里陪家豪,但他没有醒来。

    接近凌晨的时候,他走了。

    而我永远无法听见他的回答,永远无法得知事情的真相,也永远无法再恨他,
或者去爱他。我的心有一部分跟著他一起埋进了土里。

    在一起也好,分手也罢,唯独亲手埋葬爱人这件事绝非我所能接受。

    我一直没有哭;陪伴他的最後一天没有,埋葬他的时候也没有。

    荷丽以他未亡人的身分出席葬礼。不知怎地,虽然之前她告诉我,当年他们
分手是因为「不适合」,而他们决定结婚只是为了逃避爱,但我仍感觉到,这并
非事情的全部真相。

    她应是爱过他的。有时候,现实环境所造成的「不适合」,不一定是两个人
都赞成的事。

    葬礼结束之後,荷丽交给我一个牛皮纸袋,说是他留给我的。

    我打开它,里头有一封信、一只戒指。

    信很短,只是告诉我:戒指是属於我的,他的爱也是。

    亚树,好好照顾自己。

    信笺最後一行是这麽写的。

    我慎重地将戒指套上我的无名指,在心里悄声道:「我答应你。」如果当初
家豪向我求婚,我的回答是「我愿意」。

    §§§

    「你真的要离开?」

    辞职的消息一传出去,社里所有同仁都跑来问我。

    我一概回答:「对。」

    「真不干了?」

    「是的。」我说。

    有人愁眉苦脸。「你走了,我们怎麽办?」

    我边收拾著私人物品,边回答:「一切如常,看稿子、排版、跟作家联系,
以及加班。」

    「就这样?」

    「也许再聘一个新人进来。」我建议。

    「哪那麽简单,你一个人抵两人用。」老编说。

    我笑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是吗?」

    「正是这个意思。亚树,我们舍不得你。」

    沉吟片刻,我说:「我想换换新环境。」

    「已经找到新工作了吗?」有人问。

    「不,还没有。」我说:「但是不急。」我正好可以趁这段失业期间好好思
考一下我的下一步要怎麽走。

    「既然不急,何必急著离开?也许你可以帮帮忙,等我们找到新的人进来再
走也还不迟。」

    我摇头。「不,现在走我才有剩馀价值,再晚,就会被压榨得不剩半点价值
了。」

    大夥儿都笑了。「你这没心肝的。」

    我低头笑笑。最後待在出版社的这天,我敞开胸怀来拥抱每一个人,因为我
不知道当我走出这里,我还有没有机会再与他们相遇。

    越觉得人生无常,我就越看不开,想捉住的东西愈来愈多,心里总是想:即
使短暂拥有,也是好的。

    曾经拥有与不曾拥有从来是两码子事。

    §§§

    「我被录取了?」接到通知的时候,我差点反应不过来。

    「是的,齐小姐能抽空到公司来一趟吗?有一些合约上的细节需要讨论。」

    我回神过来,说:「喔,好的。」我看了看时间,问:「我下午大约三点左
右过去可以吗?」

    「可以,我会通知上层,下午三点与你会面。对了,恭喜你得到这份工作。」

    「谢谢。」结束这通电话,我愣了好一会儿。

    我得到这份工作了!我很讶异。

    这是一份辛苦但薪水不薄的工作,那天去面试时,竞争者相当多,我只是抱
著试试看的心态,并不奢望能雀屏中选。但很意外的,我居然被录取了。

    抱著可能是搞错了的心态,我回到电脑桌前,继续一篇未完成的短文。

    辞职以後,我还是离不开老本行,从事的仍是跟文字有关的工作。

    我帮一些杂志或报纸写补白的小型短文,由於我的外文能力还算可以,偶尔
我也接一些译稿或口译的工作,不过都是很零散的,不固定,有时候多一些,有
时候少一些。

    没有工作或是工作不赶的时候,我会到花莲去找雅各。

    雅各的村子里有许多会说故事的原住民长老。由於他们的文化正在失落,年
轻一代中,懂原住民母语的人愈来愈少,口述的故事无法在现代社会里薪传,唯
一流传的方法只有透过文字。

    但大部分老一辈的原住民所受的教育都不高,他们无法自己将故事记录下来。
雅各计画要组织一个部落性质的文化委员会,澜沙是族里新一代的青年,受过国
民教育,也懂他们的母语,我目前在他的协助下做一些记录和资料整理的事情,
不支薪,但接受他们热情的款待。

    过去半年,一个月中,我大概就会有十天的时间待在他们那里。

    不完全是在工作,有时候我会跟雅各借车,一个人开去七星潭附近,在那里
听潮声、等日落、看星辰升起。

    在七星潭,海面上的北斗七星看起来比其他地方都要亮,有时候我看著看著,
会不小心忘了时间。涨潮时,海水先漫到脚遑,我躺在沙滩上,心里一直存在著
一个念头:就这样一直躺著吧,不要起来,让湖水将我带进海里。我反正孑然一
身……但我总是在海水淹到大腿时就往回走,我常为此嘲笑我自己。我不够勇敢。

    现在这个工作已经告了一段落,第一套关於他们部落的祖先、神话故事以及
史诗已经付梓。

    澜沙上个礼拜来台北看我时,送来了一套,现在正摆在我的书架上。

    他说现在花莲政府有意要编列经费,跟当地大学联合成立一个原住民文史工
作室,有一连串的计画要进行,他是其中一个重要计画的主持人,问我愿不愿意
加入他们,帮助工作室运作,当然,是支薪的。

    我笑了,我也拒绝了。

    听到我的拒绝,他一脸忧郁地说:「你总是拒绝我。」

    我大笑出声,说:「我没有「总是」拒绝你,你只是忘了我答应过你的那些
事。」

    「例如?」

    「例如我答应过你,只要你上台北来,我就会好好地招待你一顿晚饭。」

    这个年轻人咧嘴笑了。「晚上要吃什麽?」

    我带他去吃台北一家素富盛名的法国餐厅。

    他却抱怨说:「我宁愿吃你煮的家常菜。这里每一道菜都小小盘的,连塞牙
缝都不够,价格却是天价。」

    我品尝著鹅肝酱和奶局蜗牛,笑说:「很抱歉了,我的厨艺不仅不及格,还
是负分,我不想毁了我那个装饰用的厨房,更不想毒死你,而且我认为你不会想
吃冷冻食物。」那是我唯一会弄的东西,因为只需要加热。

    「你知道我会很乐意为你下厨。」

    这是我早已知道的,澜沙从不掩饰他的感情。

    我低下头,下意识地看著左手无名指上的钻石戒指。

    他横过桌面,握住我的另一只手,深情的眼眸看著我。「亚树,你得面对现
实,人不能老是沉浸於过去。」

    过去……我有什麽过去?与家豪分手後,我一直在努力面对失恋的事实,然
而当我终於有办法面对时,却从他妻子的口中得知他爱我。这种爱教人既心痛又
失落。他爱我,但是他对我没有信心。如果一个人不能够信任他所爱的人,只愿
意分享快乐,而不愿意分担痛苦,那麽这样的爱至多可以算是感人,但永远禁不
起考验。

    对爱情,我已失去信心,不打算再经历一次,也不认为我还能够再爱一次。

    爱一个人对我来说,太辛苦。

    我悄悄收回手,转移话题道:「别顾著说话,菜冷了就不好吃了。」

    澜沙没再挑起任何敏感的话题,他知道我们只可能会是朋友。

    那时我拒绝工作室的工作是因为我发觉我定不下来,我没有办法像以前一样,
长时间专注於同一件事。

    雅各说的没错,我有一个漂泊的灵魂,我承认我渴望流浪。

    以前是因为有家豪在身边,他是一个安全的港口,可以让我停靠,但如今他
不在了,我没有理由,也没有办法再忽视那股在我血液中蠢蠢欲动、呼喊著要求
被释放的渴望。

    然後,我看到了那则徵人广告。

    一家国际旅行出版业者在徵求一位旅行家替他们写一套旅行书,他们将支付
旅者旅程中所有的必然花费——当然个人的花用除外。

    这是一个新奇的挑战,也是一个流浪到天涯海角的好藉口。冲动之馀,我寄
了履历和自传到这家出版社,不久就收到了要求面试的通知,而今天,我被通知
录取了!这真的非常意外,但也十分令人兴奋。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要的人生,但我确确实实需要一个流浪的理由,我必须
去寻找一个我不知道是否存在的答案。

    将短文校正好,存了档,便直接发e-mail给杂志社。

    现在离三点还有两个小时,我得花一点时间冲澡、换衣服,然後搭上计程车
直接到那刚录取我的公司去。

    我将去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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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南飞的候鸟

    四月初,上山与家豪道别後,我开始了我的行旅生活。

    我没有国际旅行的经验,一切对我来说都是新鲜的。

    我的第一站是在南半球的澳洲第一大城雪梨。

    因为是单独旅行,所以在出发前搜集了许多可能用得到的资料,除此之外,
我还带了我自己,打算好好地感受旅行将带来的各种新奇体验。

    我背著满满的行囊到机场,其中包括一台公司给的笔记型电脑。他们要我每
半个月就交出一些东西,我们将透过电子邮件的传送来联络彼此。

    我兴奋的情绪从前几天整理行李开始便延续到现在,登机时间到了,我跟随
旅客们到登机门登机。我的座位被安排在後半截机舱靠窗边的里位,直到现在,
我把我对搭乘飞机的恐惧压制得很好。我不怕,我不怕……

    我一上飞机就闭上眼睛,等待起飞和降落。

    经济舱里的乘客陆续登机,我感觉我身边的座位有人坐了下来。

    我继续紧闭著双眼,心中则开始祈祷。

    不会出事,不会出事……绝对绝对不会出事的。这架飞机只是要到香港而已,
一个小时的航程很快就会过去,我只需要……小睡片刻……

    要命!我根本不敢搭飞机,我在签约接受这份工作的时候怎麽会忘了这件重
要的事?然而现在要反悔也已经太迟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我听到机舱内开始广播要乘客系上安全带、飞机准备起
飞的时候,我的镇定与伪装的平静全部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开始惊惶起来。

    老天,要飞了,飞机会不会掉下来?

    我遵照著指示系上安全带,但可能是系得太紧了,我有些呼吸困难。

    我急促地呼吸,但却吸不进半点氧气,一阵头晕目眩袭来,在我快休克的时
候,颈後突然托来一只手,一道低沉的嗓音在我头顶响起:「别紧张,深呼吸,
慢慢地,再吸一口,对,慢慢地,别停下来。」

    我不由自主地听从声音的指示,一会儿之後,我的呼吸慢慢恢复顺畅,头晕
的感觉也渐渐消失。放松下来的同时,我感觉到飞机在滑动,刚刚不适的症状又
出现,我连忙又深呼吸了好几次,直到那份恶心的感觉离去。

    我的天,如果每次搭飞机都这麽痛苦,我要怎麽走遍全世界?

    「第一次搭飞机?」刚刚那声音问。

   我点点头。「嗯。」

    「别紧张,只要飞行员的技术好,起降不会有问题。」

    我怀疑地问:「那麽在高空上飞行时呢?」掉下来就全完了。

    身边的他笑了。「搭飞机的风险不见得比开车高,如果真的那麽倒楣遇上了,
机上有这麽多人作陪,你怕什麽。」

    这人毫不在乎的轻松语调让我想抬起头看看他的尊容。

    於是我抬起头,我看见了他,他则顽皮地对我眨眨眼。

    是他!那个带我去喝酒,又和我在饭店睡了一晚的陌生人!

    我低呼一声:「怎麽会是你?」

    他哼声。「怎麽不会是我?」

    我讶异。「你记得我?」就如同我从没忘记过他。

    他依旧是那副欠扁的模样。「怎会不记得,那晚你吐了我一身,我还没跟你
收清洁费。」

    我愣了半晌,回想那一夜,我眯起眼。「你胡说,我没有呕吐在你身上。」

    他在狭窄的椅座上伸展他的长腿。「你确定没有?」

    「我十分确定。」

    「不,你有,你把心里头的一堆垃圾往我身上倾吐,也不管被你吐的人愿不
愿意听。」

    「我……这哪里算啊!」

    「怎麽个不算法,你倒是说说。」他故意掏掏耳朵,咧嘴道:「这回我洗耳
恭听。」

    老天,好讨厌的人,无赖就是无赖,跟无赖讲话铁定会被气死。我决定闭上
嘴巴。这一静下来,我才发现,飞机早已飞上了蓝天。

    随著高度的爬升,我们离台湾本岛愈来愈远。

    西北部的海岸线嵌在台湾海峡上,看起来是那麽的苍翠美丽,眼下所见的美
景几乎夺去了我的呼吸。

    阳光在我们头顶上,云朵则在脚底,我们正往南方飞去。

    「瞧,搭飞机没你想像中那麽可怕吧,习惯就好。」

    他一开口,我才意识到:他刚刚那麽说话,或许是为了转移我的注意力。

    他是个外冷内热的人,那一夜之後,我就应该知道这一点。

    只是他实在太会讽刺人,我就是听不惯他说话的那种调调。他应该可以更有
礼貌一点。

    他笑笑地问:「去哪里呀,小姐?」

    「澳洲。」我淡漠地说。

    「去看袋鼠还是准备嫁给那里的土著?」

    听听他的坏嘴巴,我真想拿卷胶带把他的嘴封起来。

    我皮笑向不笑地说:「都在考虑中,谢谢你的关心。」

    「不客气。」

    他竟还有脸说!我真是服了他了,脸皮真厚。

    「算了。」我叹口气,收回所有攻击的利爪。

    他挑起一边眉毛。,「这麽快就认输了?」

    「我可不认为这有什麽输赢好说的。」

    他哼我。「轻松点,别老那麽正经八百。」

    我马上反驳回去:「我才不像你,这麽随随便便。」

    他双手一拍。「这就对了。」

    我霎时才发现我又中了他的计,不禁暗自懊恼怎麽老是这麽容易受他牵动,
但随即又觉得自己反应太过激烈,简直跟个爱斗嘴的孩子没两样,我心头一宽,
笑了起来。

    再回头看他,我没了恼怒,反倒庆幸起在我的初次飞行里有个不算陌生的陌
生人在身边,缓和了我的紧张。

    他看见我笑,伸出手指掐了掐我的嘴角。「你笑了?」

    我下意识避开与他肢体上的接触,维持著得来不易的笑容,开玩笑说:「我
只有两种表情,笑跟哭,你要看哪一种?」

    他没那麽好拐。他摸摸下巴,坏坏地选择:「你先哭一次我看看,如果很丑,
我就选另外一种。」

    「你看过我哭。」我说,记忆又回到那一夜。

    那一夜在我们之间形成某种微妙的联系,我说不出我对他是什麽感觉,也不
知道对他来说那一夜有否代表什麽,我只知道那一夜我们分享得太多,我无法将
他当作一个陌生人来看,尽管我对他一无所知。

    对我来说,他是一个不算陌生的陌生人。

    他在沉吟,不知道在想什麽。

    他抬起头面对我时,只说:「我不记得了。」

    很简短的一句话,充分表明了他的态度——他不记得。

    「喔。」我淡淡回应一声,转过头去看机舱外的重重云层。

    「该死。」他突然说。

    我回头瞥他一眼。

    他说:「你还是笑吧,但是别笑得像个白痴。」

    我学他轻轻一哼。「从来就没有人说我笑得像白痴,你多虑了。」

    「但你哭起来的样子实在丑得可以。」

    我再哼他一声。「谢谢喔,哪天别让我捉到你在哭。」我撂下狠话。

    「你尽管慢慢等吧。」这是他的回应。

    真够自大的了。男人!

    我闭上嘴,又把头偏开去看窗外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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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悄悄降临在我们之间,我瞧见他戴上耳机,打开嵌在椅背上的小电视,
将频道切换到电影台。那是一部西部英雄的美国老片,决斗啊、淘金啊、牛仔之
类的情节充斥其中。

    他把椅背稍稍後调。高头大马的他因在狭窄的椅子上,看起来相当不舒服。

    空姐送来了餐点和饮料,我不饿,只要了咖啡,他则要了一杯葡萄酒。

    突然,他扯下耳机,间:「干麽不开自己的电视,老盯著我的看?」

    看来他也没有多专心在看电视嘛!

    「无聊,不想看。」我说。

    他瞪了我好久,突然伸手来开我的电视机,把我的频道调到那部拓荒电影上,
我戴上耳机,听见萤幕里的对白——

    「来决斗吧,你这个恶徒!」

    我忍不住大笑出声,模仿影片里的人物将那句对白复述说出:「来决斗吧,
你这个恶徒!没有人能够强迫我做我不愿意做的事。」後面那句是我加的。

    他扯下他的耳机,也扯下我的。

    他看我,我看他,我们对看了许久。

    我抿著嘴,他则装出一副酷样,横眉竖眼的,结果他先忍不住笑出声。他笑
了,我才跟著笑。这就是输赢的问题了。

    我学他刚刚掐我嘴角的样子,也掐掐他的嘴角。「你笑了。」

    「我知道。」

    「你笑起来很好看。」

    他很得意地咧嘴。「我知道。」

    我忍不住问:「这算是有自知之明还是自大?」

    这个问题没有难倒他,他用他一贯的语气说:「一个缺乏自知之明的人没有
自大的资格。」

    好个回答。

    飞机已经飞到了南中国海的上空,海面上星罗棋布著大大小小的岛屿。

    快到香港了。

    我说:「我到香港转机去澳洲,你呢?」

    「我到纽约。」

    那麽待会儿下了飞机就得说再见了。

    「去看自由女神像和找一个金发美女?」我学他刚刚糗我的方式糗他。

    他朗朗大笑。「你太会记恨了,看来我得谨言慎行。」

    他的话无端勾起我一抹愁绪。「忘记」对我来说是这麽的困难,很多事情,
我想忘却忘不掉。

    我突然想起荷丽来找我时所说的话,她说她要阻止一个不能够爱她的人爱她
——她的堂弟……会是眼前这个男人吗?

    我清楚记得婚礼那天他阴郁地站在角落,在我不小心撞到他之後,我们争吵
了一阵子,他强迫我向新人敬酒,之後便带我离开喜宴现场。我们在一家地下pub
里喝到烂醉;在饭店房间里,他的拥抱趋走那几乎令我承受不住的寂寞。

    他会是那个人吗?那个爱上自己堂姊的男人……如此相近的血缘却不容许相
亲……

    如果是,那麽他的心所承受的痛苦会有多麽深,我无法想像。

    「你在想什麽?」他警戒地看著我。

    我猛然回神,发现他的脸近在咫尺,他松木般的气息几乎喷到我脸上,我仓
皇回避。

    我紧捉著椅背,低著头说:「快降落了,我紧张。」这不算说谎,我的确开
始紧张了,在我发觉飞机离海面愈来愈近的时候。

    下一瞬间,我的手被一只大手握进掌中,他的掌心是那样的炽热,温暖我渐
趋冰冷的触觉。

    「紧张的时候不要闭上眼睛,只要深呼吸。看不见只会让你更害怕,害怕会
让你的肾上腺素分泌过多,血糖降低,然後你就会休克晕倒,所以……」

    「所以?」

    他的眼睛似要看进我的灵魂,我浑身一头,听见他说:「面对你所畏惧的,
不要逃避。」

    他握紧我汗湿的手,又突然放开,我顿失所依,呼吸紊乱起来。

    「深呼吸,小姐,深呼吸。」

    「喀喳」一声,我低头一看,才知道他已经替我扣好了安全带。

    在扣好他自己的之後,他的手重新握住我的。

    我紧张得指甲深深掐入他厚实的掌心内里,我无法克制,而他眉头连皱都没
皱一下。

    在我试著放松时,机身突然倾斜,我吓得低叫一声,他立刻安抚我说:「别
担心,只是降落。」

    只是降落……而我却大惊小怪的。我羞愧地低下头。

    他捏捏我,说:「快到了,想想开心的事。」

    好,我想。「我要去澳洲的牧场牧羊、挤牛奶;我要躺在草原上一动也不动,
直到晚餐时间到了;我要在澳洲待到我想离开的时候才离开,我不想离开,谁都
不能赶我走……」

    他大笑著打断我的幻想,说!「那你得先成为澳洲公民才能永久居留,一般
签证恐怕无法实现你的梦想。」

    我挑衅地说:「你忘了我这一趟就是要去看袋鼠和找一个土著把自己嫁掉吗?」

    想想,我又加了一句:「你想他们会欣赏黑发、黑眼的东方女性吗?」

    「我认为……」他假装感兴趣地看著我。「他们会欣赏哺乳能力比较强的女
人。」

    我笑打他一下。这种暗示,简直欠扁嘛!

    飞机就在与他针锋相对的过程里平安降落了。

    一降落,我们交握的手就自动分开,各自去拿放在机厢上的小件行李。我看
见他搬了一套摄影器材,直觉便问:「你从事摄影工作吗?」

    他回过头,背起沉重的脚架,又恢复他一贯的淡漠。「混口饭吃罢了。」

    见他无意透露太多,我也就没再追问,以免自讨无趣。

    我们对彼此来说,仍只是个陌生人,是在街上遇到也不必打招呼的那一种,
这段短程飞行并没有改变这一点。

    尽管我的确对这个人深感好奇,但我的好奇心仍无法驱使我去进一步了解他。
今天会再相见已经是偶然中的偶然,不太可能会再有下一次了。

    我背起我的行囊,跟在他的脚步後步下了飞机。

    下了飞机後,他一直往前走,我则盲目地跟在他後头。他的腿长,我们之间
的距离渐渐拉大——

    突然,他停了下来,回过头看我。

    我抬起头迎视他的目光。「怎麽了?」

    他歪著头,犹豫了会儿才说:「待会儿自己搭飞机,记得深呼吸。」

    我点点头,回他一抹微笑。「谢谢你。」让我不是在恐惧中度过我的首次飞
行。

    他笑了,先前脸上的阴霾因他的笑一扫而空。

    他叉开双腿,挺拔的站著。「你认为……我们还有可能再见面吗?」

    我半开玩笑地说:「你是说,我下一次在飞机上吓得半死的时候,你还会像
鬼一样突然出现在我身边吗?」

    他耸耸肩。「你说呢?」

    「人海茫茫,不太可能。」这是我的回答。

    「那麽,我就不说再见了。」

    「嗯,再见。」

    他笑了笑,挥手走了。

    显然他并不打算问我的名,恰巧我也这麽打算。

    知道了名字,就有了牵扯,而我还不打算认识他,至少在我才要脱离过去的
这个节骨眼上,暂时不要。

    我走往另一个方向,决定如果再一次遇见他,我才要问他叫什麽名字。而我
确信假若真再有下一次,他也会这麽做。

    说不出我怎麽能够如此肯定地认为他会,我想,也许是因为直觉吧。纯粹出
於女人的直觉,我只能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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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先生贵姓?

    「高朗秋。」他晒得黝黑的脸咧出一口白牙,在六月的婆罗洲,我们再次相
遇,这回我问了他的名,而他如此回答我。

    §§§

    我四月分的时候抵达澳大利亚,看了袋鼠和毛利人的部落。

    很遗憾他说对了,他们喜欢哺乳能力较强的女人,幸好这并不影响我与他们
之间友谊的建立。

    我花了不少时间在昆士兰适应、学习牧场的生活。兰多是牧场主人的长子,
也是我的马术教练,五月中旬我离开牧场时,已经学会了驾驭马匹和帮牛只挤奶。

    我原本五月初就准备离开,但我委托当地旅社替我办的纽西兰签证迟了几天
才下来,所以离开的时间比预估的晚了些。

    我利用这几天来写稿,写完了就用e-mail寄给公司。有一度我几乎忘记我来
到这里的目的,幸好我终究想了起来。

    在纽西兰我只待了十来天,其中有一半的时间花在拜访它周围的小岛。

    我在澳洲的时候天天晒太阳,却没有晒伤,来到纽西兰时,天气转阴,我一
时大意忘了防晒,结果才一天光景,我的脸就红得快脱皮了。

    我是带著晒伤到印尼的。

    这里的赤道型气候跟大洋洲又不太一样,它没有季节变化,只有早晚温差。

    一个多岛的国家,著名的观光胜地峇里岛近年已被大量游客攻占。

    当地的妇女原本是裸著上身的,没有穿衣服的她们在自己的岛上绝对不会招
来异色的眼光,这是个绝对自由的人间天堂。

    然而随著观光产业兴起,大批的游客却无法用单纯的眼光来看待她们赤裸的
胸脯,女人被迫穿上衣服,以杜绝外地游客的异色眼光。

    文明社会向来习惯把单纯的东西变得复杂。

    许多年前,一个欧洲画家来到这个岛上,惊讶於这片土地的淳朴之美,他替
一位照顾他在此地生活起居、名叫波丽的少女绘像,在画画的过程里,画家爱上
了她——

    我在市集里听到这个故事,讲故事的人没把故事讲完就离开了,我试图揣想
画家与少女後来的遭遇,但发现想得到的都是悲剧性的结尾,便放弃不再想了。

    不管画家和少女後来如何,起码我对他们的印象是停留在一个男人坠入爱河
的纯粹喜悦,而不是死亡与分离。

    我在岛上的休闲饭店住了四天,这四天我最常做的事是躺在洁白的沙滩上发
呆和看来来去去的人,猜想著他们来自什麽地方,又为什麽原因而来。

    第五天,我将大多数行李和手提电脑寄放在饭店保险柜里,只收拾了几件轻
便的衣物和必备药品,便跳上一艘开往婆罗洲的船。

    婆罗洲保存著大片原始的热带雨林,是不适合在文明社会里生活太久的人们
进入的世界。

    到印尼之前,我在纽西兰的医院里注射了疟疾的疫苗,希望这能帮助我从雨
林里平安出来。

    我打算展开一趟原始之旅,但不意味我想染病於此。

    我背著行李上了船。这艘船是普通的渔船,不是游艇或邮轮之类的,驾驶员
是当地的渔民,我给了佣金,要求跟他们同行。

    船并没有马上开,问了一个略懂英文的船员,他告诉我,要等另一群人上船
才会开。这艘船本来是那群还没上船的人包下来的。

    我走到遮阳蓬下等待,猜想待会儿是谁会来。

    有人打开了船上的收音机,音箱里飘出一个南洋女子的慵懒歌声,懒洋洋的
天气与懒洋洋的情调,令人不禁想闭上眼睛,在随著海浪摆荡的小船上飘。

    我躺在船蓬下方的一张摺叠椅上,闭著眼,尝试用触觉感受温度和风,用嗅
觉感受海的咸味以及在阳光下蒸腾的汗水,用听觉感觉身边人们杂沓的脚步声和
他们声音里的情绪——这些是我张开眼睛时所无法感觉到的,我讶异世界竟然有
如此多的面貌。

    船身在摇晃,或许是因为有一波浪打了过来,硬底的鞋底踩在木造的甲板上,
宣告外来客的来临。

    在一声声搬运物品的吆喝声中,我知道我们等的最後一群上船的人到了。

    人数不少,我听见几句英文飘荡在闷热的空气中。

    我好奇地睁开眼睛,戴上一顶我刚买不久的大草帽,走向前头的甲板。

    一群高大的外地人搬著沉重的箱子陆续登上船,询问之下,才知道那是美国
某影片制作公司的外景队,他们制作的影片性质有点像是Discovery 国家地理频
道常播的那种。

    他们也是要去婆罗洲吗?他们去那里拍摄什麽?

    我好奇地在甲板上张望,大胆地打量著这群年龄大约介於二十到五十之间的
外国人。说来好笑,在印尼这个地方,我也是外国人,然而我自己却没有身为「
外国人」的自觉,看到肤色、发色不同的人种,直觉就将他们划分归类。

    似是察觉到我打量的目光,一个穿著短袖卡其衬衫和长裤的金发男人朝我投
来一个友善的微笑,然後他就走了过来。

    「嗨,你好,你看起来不像本地人,我不知道除了我们以外,还有人搭这艘
船。」

    我用英文说:「我也不知道,船长大概是认为多载一个乘客就可以多赚一点
燃料费。」

    「该死,我早知道他们嫌我们付的租金太低。」他笑道:「我是大卫·道格
拉斯,你可以叫我大卫。」

    我说:「我是齐亚树,是中文名字,你可以叫我「小姐」或是「女士」。」

    他大笑出声,伸出手握住我的,接著绅士地吻了一下。

    「很荣幸认识你,女士。」他顿了顿,眼中跳出一抹顽皮,他突然改用中文
说:「不过我懂中文,所以我会叫你「亚树」,希望你不会介意。你来自香港或
是其他地方?」

    我笑了,用我许久没听见的中文说:「我不会拒绝一个将中文说得如此字正
腔圆的金发师哥。嗨,大卫,很荣幸认识你,我来自台湾。」

    就这样,我交到了一个朋友。

    旅行有时候会让人很容易交到朋友,也许不见得知心,但都是非常温暖的那
一种。

    大卫很快地将他们其他成员一一介绍给我。这群从二十岁到五十岁不等的男
人竟然没有一个来自相同的国家!

    金发的大卫是美国人,旧金山出生,年纪在三十上下。

    蓄著一把大胡子,身材像熊一样壮硕的山卓来自爱尔兰,今年已经四十六岁,
是成员中年纪最大的一个。

    皮肤较白、头发偏褐色的法兰克年纪只有二十六,比我小一岁,他在瑞士出
生,却在法国成长。

    还有一个成员在岸上还没登船,大卫说这个人跟我一样是黑发、黑眼的东方
人,也来自台湾,不过目前并不住在那里。

    所以这个team简直就是一个联合国,而且他们都未婚。

    大卫告诉我,他们正在为全球各地的热带雨林拍摄记录片,上个月他们才刚
刚结束在亚马逊雨林里的探险,略事休息後便飞来印尼。

    他们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组合,我好奇地想看看那个最後登船、与我有著相同
发色和眼睛的人。

    「是史帝夫,他来了。」大卫在我身边说。

    我往大卫指示的方向看去时,史帝夫已经登船了。

    他戴著一顶宽边帽子,身上穿著一件棉质T 恤和洗到泛白的牛仔裤,脚上则
踩著一双有多处磨损的短统靴,裸露的两条强健胳臂被太阳晒得黝黑。

    他背对著我跟他的同伴在说话,距离太远,阳光太炽热,我拉了拉帽沿,希
望能让视线清楚一些。

    大卫突然喊了一声:「史帝夫,来一下,介绍你认识一个人。」

    史帝夫正在叫船长开船,船开始移动以後,他迈步朝大卫和我走了过来。

    他迈步的姿态放逸不羁,宽大的帽恰在他脸上造成一道阴影,在阳光下,我
只看得见他那张似乎惯於讥诮的薄唇和下巴。

    这个叫作史帝夫的男人让我不舒服。

    我绞著手指,等著迎战可能到来的攻击。是的,攻击。我的直觉警告我,这
男人攻击性太强。

    他终於来到我面前,用他的身高带给我某种压迫感,我不服输地仰起下巴,
正巧看见他伸手摘掉他那顶碍眼的帽子。

    我随即瞪大了眼,他却笑了,他一笑,那悬在他嘴角的讥诮就统统不见了。

    乌云散去,但他的嘴巴还是很坏。

    「看看是谁,我几乎认不出你了,你晒得好黑。」

    我还没反应过来,大卫便在一旁哇哇叫:「搞了半天,原来你们认识啊!」

    他的反应是挑起一边眉毛。

    「不,我们不认识。」我看著他,笑问:「先生贵姓?」

    「高朗秋——高山的高,晴朗的朗,秋天的秋。你呢?我该怎麽称呼你?」

    我笑著要开口,不料大卫竟抢著替我答话:「齐亚树,是中文名字,你可以
叫她「小姐」或是「女士」。」

    一时我啼笑皆非。「齐亚树——齐家的齐,亚洲的亚,树木的树。」我补充。

    他伸出手。「很荣幸认识你,「齐小姐」。」

    我翻了翻白眼,握住他的。「我也很荣幸认识你,「高先生」。」

    我的天,真是多礼的中国人。

    不过,我们「总算」是认识了。

    命运之神似乎在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我再也不敢说这次分别之後,我们不会再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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