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的时候,总感觉自己像年长了好多岁,把白天繁闹的浮华与黑夜潜在的喧闹,看的一清二楚,明白许多未曾明白的东西.放着轻松的音乐,关上那令人紧张与不安的日光灯,打开昏黄的台灯,这片安慈的柔和的光线,把我书桌上的一切都变的温柔了.我的皮肤,我的双眸及的的心灵,那颗嫉妒、怨恨、恼怒、冷淡的心灵,也变的温柔了。忘了竞争的压抑,忘了与自己有敌对态度的人们的言行,忘了朋友、亲人对自己的冷漠,忘了过去曾经喜欢过的人,忘了在生活中遇到的不顺。你或许会问我记得什么?我也在想......或许是成功的喜悦,或许是与家人团聚的温馨,或许是化敌为友多了个朋友,更或许是得到一张没有什么价值但很漂亮的邮票......生活中点点滴滴,点点滴滴的细节,都或许成为美丽的,永久的回忆。
音乐是人的知己,心中所想,似乎它全都明白了,用一种天竺般的语言向我缓缓倾诉,想我所想,痛我所痛,悲我所悲,因此我更加宠爱音乐。若它能化为人形,我俩肯定是仲叔与伯牙。才离开家两年,感觉自己变了。而在父母眼里,我还是我,没有丝毫的改变。朋友,一个会陪伴我们一生的名字,可以有很多人叫它,或者只有一个人可以叫它。在没有爱情的国度里,这个“朋友”对于像我一样远离家的人,或许是最重要的。于是有了不同种类的朋友,存了不同目的而去交往的朋友,单纯的友谊也因此不再单纯,利用与被利用过后,也许什么也不会剩下,哪怕是一个礼貌的微笑。太可怕了。但也会在大吵以后,而重归与好的朋友,出于何种目的,彼此心照不宣,是暂时还是永久,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明白。
喜欢写字,不喜欢打字。可能骨子里的思想比较传统。当写信完全被QQ、短信与电话联系所取代,我觉得是人们友谊史上的悲哀。见字如见人,一封信的感情重量要远远大于电话与短信。当我收到友人信时,他的表情、语气、动作都一一出现在眼前。好似他就在面对面的和我讲话。每一页纸,每一行字,每一个字都如他的口气一样清晰,如他的心一样可以明朗的感受。似乎他的温度随着信一起寄了过来。《吕氏春秋》中一字千金,而友人的信中则是一字万金。
等到一个人怕失去曾经的一段情谊的时候,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它真的会离你而去。缘分是有头有尾的。因此,我努力的让自己不去因为任何感情(友情、爱情、亲情)上的事伤心。不去理会多余的事情,再去补救或是委曲求全,意义就会变了,变的复杂了。生活在复杂中的我,讨厌复杂,喜欢简单,喜欢最原始的简单与人格上的野蛮。礼貌,说好听了是一种文明,说难听了,就是一种虚伪。而人们恰恰喜欢这种冠冕堂皇的虚伪。可能是人的进化决定的吧。呵呵~~
“有人看着你笑时,你不要开心,也不要害怕,要冲着他微笑,要心里防着他。”如果我有孩子,这是我要告诉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