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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时间--《黄金故事》---转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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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被人问及:那么多卫斯理故事中,你自己最喜欢哪一个?喜欢,是每一个都喜欢的,但只问那人非有一个答案不可,就会回答:寻梦。再要追问下去,会补充:黄金故事,一样喜欢。

黄金故事在写作上很有些游戏笔法──例如在根本没有需要的情形之下,加进了大量实用科学的名词,读者诸君一定可以注意到这一点。有一些人,认为科幻小说所有大量的科学事实不少,这就故意开开这种意见的玩笑。

黄金故事也写了人性的残酷和不良,但是更写出的,是在漆黑的环境中那一段凄艳的爱情,美丽得使人心酸。

极喜欢《黄金故事》这个故事。

                             倪匡
                            一九九○年一月一日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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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等待


白素纠正他:“是彩虹,不是虹彩。”

这一次,常福更是惊讶得张大了口合不拢来,看他的神情,几乎把白素也当作神仙了。

常福又说了许多话,但大多数是无关紧要的。有的关于哥老会的一些秘辛,连白老大也不是十分了解的,和金沙江畔淘金生涯中的那些细节,以及他对银花儿美丽动人的怀念,我也已摘要加进了前面的叙述之中,别的也就不用再提了。

重要的是,在常福的口中,证实了白素的假设,那两卷录影带,是王居风和高彩虹两人拍摄的,所看到的一切,全是真实发生过的情形。我们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只是拍摄了片段,例如张拾来的匿藏时期的痛苦,逃亡生涯的惊恐,他们都没有再拍摄下来,银花儿的悲惨遭遇,也没有见诸于画面。想来,由于那些事实如果在画面上重现,更叫人抵受不住之故,所以连他们也放弃了。

那自然在他们的心中,含有“过去了让它过去吧”的意思在内,可是他们两人既然能在时间之中自由来去,人类的过去、未来所发生的事,都能作亲身经历式的冷眼旁观,自然应该知道,人类行为中,根本没有什么“过去了”的事。

尽管形式不同,进行时间地点有变,花样更是翻新复杂,工具更加先进文明,规模更加钜大或是更小,但正如张拾来所说:根本原则不变。

人类行为的根本原则,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还是这样。

回家以后,开始的日子,我还十分希望有第三卷录影带的出现,可是一直没有。温宝裕在知道了全部事实之后,日夜盼望王居风和高彩虹两人会突然出现,可是等来等去没有结果。最后,他上了一座高楼,作要跳楼状,希望像张拾来在绝境中的时候一样,王居风和高彩虹会突然出现搭救他,可是结果出现的不是王居风和高彩虹,而是大量的消防员和警员,自然不免被捉将官里去,我去保他出来的时候,美丽而又肥胖的温家三少奶奶,温宝裕的母亲指着我直嚷:“我家小宝本来再乖不过,就是认识了你这种神经病,才开始发神经的!”

我自然懒得开口说什么,一个年轻的警官仗义执言:“温太太,神经病不会传染,只会遗传。”一句话说得她脸上变色,温宝裕还没有来得及做完第二个鬼脸,就被她拖走了。

我也一直希望王居风和高彩虹两人会出现,可是又绝无法子通知他们我想见他们,只好等着,而等来等去,他们硬是不出现,也无法知道是什么原因。

那两卷录影带后来又看了几次,每次都几乎有同样的震撼力,而对于张拾来的下半生,除了称奇之外,我仍然不无怀疑。

故事应该结束了。最后,要说明一两点:在我记述的这个故事中,有关年月,看来有点混乱,那是故意的,作用是在掩饰张拾来易容改名之后的下半生生命。

而且,年月又有什么重要?王居风和高彩虹能在时间中自由来去,年月对他们一点也不重要,对于普通人来说,年月自然有重大的意义,但是人类的行为既然不受年月的限制,不会因为过去、现在、未来而有什么重大的变化,那么,含糊零乱和清清楚楚,自然也就没有多大的分别了。

最后,有几句忠告给读者诸君:看故事就是看故事,看完之后,可以再看一遍两遍三遍,但是大可不必去追究故事的“真实性”,例如,去估计张拾来的下半生,究竟变成了什么人之类。

真要这样做的话,那未免胶柱鼓瑟,刻舟求剑。所有的故事,大抵是虚构的,“黄金故事”,自然也不能例外,因为它也是一个故事而已。

至于故事之外还有一些什么,说故事的早在说故事的过程之中,全部讲了,看故事的,可以从头到尾,慢慢寻找,一定找得出一些什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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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常福的话


常福是由他的一个儿子陪来的,他儿子喜欢派名片,名片上印着许多衔头,证明他在英国的社会地位十分高,他儿子也将近六十岁了,常福看来个子瘦小,但是十分矍烁,精力旺盛,一来就向白老大行帮会的见面礼,声音响亮,十分健谈。

白老大告诉了请他来的目的,我约略解释了一下事情的经过,他有点无法接受:“几十年以前的事情,有人记录了下来?”

白老大笑道:“你看了再说。”

于是,我们又开始看录影带,常福在一开始,就不断发出惊叹声,指着那队在江滩疾行的“金子来”:“看,最后一个是张拾来。他永远是在最后,他最不喜欢背后有人,平时,就算是一个人,他也习惯背贴着墙,他几乎不和任何人讲话,只和我最谈得来,常说世界上大约只有我一个人不会害他。他那么能干,一柄刀像是他自己的胳膊一样,别人再也想不到,他心中竟是那么害怕和……那个新名词儿,叫空……空什么来着?”

白素道:“空虚?”

常福点头:“是,空虚,他不知道自己身世,由张堂主在江边捡来养大的,从小就机灵无比,他们两人也可算是情同父子了,真想不到张堂主后来竟然设下了天罗地网害他。”

我愣了一愣,这时录影带才开始,他不知道后面的情形,就知道了张堂主害张拾来?但继而一想,常福原是那时候的人,自然知道,可是再一想,又不对头,张堂主害张拾来这件事只有他们两个人才知道,事情发生之后,张拾来不知所踪,张堂主自然更不会说,那么,常福是何由得知的?

一想到这一点,我立时向常福望了过去,常福的年纪虽然大,可是反应十分快,立时道:“卫哥儿,拾来哥只有我一个朋友,人人不知他在什么地方的时候,他是躲在我这儿的。”

我、白素、白老大三个人,不禁一起“啊”地一声,心中都非常想问他,张拾来在受了伤之后,躲在他那里,情形究竟怎么样。可是那时又正在看录影带,看来他也不准备详细说,所以只好陪着他看下去。

一面看,一面他发表了十分多的讲话,一多半白老大也说过,不必重复,只是有些连白老大也不知道的,由他补充。例如那瘦老者手中会发出怪声作为发号施令用的那东西“响笳”,他就说:“这玩意我一辈子也才见过一次,听说,平时不用的时候,要每隔七天,放在人血里浸一浸,那种声响,真叫鬼哭神号。”等到张拾来和另一个人决斗时,他用力一击椅子的靠手:“没有人能赢得了张拾来的,就在那一晚,他赢了之后,什么女人都不拣,只拣了银花儿。”

接着,银花儿就出现了,他神情显得十分激动,又叫嚷,又喃喃自语:“银花儿,这就是银花儿,唉,一辈子没见过比她更好看的女人,可惜命犯桃花,听说也是好人家出身,她从来不说自己的来历身世,不管她心里多么伤心,含着泪对人,也是笑得甜甜的,叫人看了又是怜爱,又是心酸……拾来从来也没有在我面前提起过她,冷不防拣了她,人人都觉得怪……和银花儿睡过的人不知道有多少,拾来也不嫌,这可以说是缘分了。”

看到了张拾来和银花儿在一起的情形,常福连连叹息:“原来是这样,拾来他……原来有这个病,唉,要是真能离开,只怕也会好,他们真是一对儿,难怪拾来虽然躲着,每天都用拳头打墙,打得满手都是血,他不是不想去救银花儿,而是实在知道,只要一露面,他非死不可啊,唉,老天爷真叫会折磨人。”

我插了一句口:“不是老天爷会折磨人,那全是张堂主干的坏事。”

常福把头摇得跟博浪鼓一样:“不,还是得怪老天爷,怎么生出张堂主这样坏心肠的人来。人心哪,真是难测,唉,银花儿也作了孽啊。那约她一起走的小伙子我也见过。名字倒记不起来了,她就那么忍心,一刀就刺死了他。”

白素是“拥银花儿派”,她道:“这小伙子不死在银花儿刀下,只有死得更惨。”

常福不由自主打了一个哆嗦:“说得也是,我见过逃走又被抓回来的人所受的那种惨刑,嗳……真叫是──”

我听白老大提起过这种惨刑,也不禁打了一个寒战,问:“真是把逃亡者所带的金子全部溶了汁,灌进他的肚子去?”

常福的声音不由自主发着颤:“怎么不真?还得叫所有的人去看,那一回,一个小伙子,带了二十来斤金子逃,已快逃出去了,还是教抓了回来,教绑在柱子上,那种绑法,看了就叫人害怕,把人的脑袋扯向后,脸向着天,那小伙子直叫:“天!天!”可是天老爷哪听得到他的叫唤,行刑的把一只瓦做的漏斗,插进他的嘴里,他就叫不出来了。

“然后,就在他面前,把二十来斤金子全都熔了,向漏斗里一灌,人哪,在这时候,还会要金子吗?熔了金汁,从喉头起就熔穿了身体,向外流着,一直到胸口肚腹,没有一处不爆开来的,涌出来的是——”

我和白素异口同声:“常老爷子,行了,不必再说下去,已经够详细,我们知道了。”

可能是由于当时的景象实在太恐怖,给看到过的人心灵上的震撼,大到无与伦比之故,所以一开始忆想起来,就有一股难以压制的力量,要把它说出来。看常福的样子,他也并不愿意说下去,但要不是我们出言制止,他一样不会停止。这时,他被我们打断了话题,张大口,兀自满面惊慌地喘着气。

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都在庆幸王居风和彩虹没有碰上这样的场面,不然,他们一时兴起,也将之拍摄了下来的话,真不知看了之后,是不是能经受得起这样的残酷场面的刺激。

常福喘了几口气,才道:“人命比泥还溅,唉,真的,原来那山东佬,格龟儿子讲的故事是真的,真是有两个神仙救了他。”

自然很难向常福解释在地球上,有两个人能够有能力在时间中自由来去,所以我们都含糊其词,敷衍了过去。常福最后看到银花儿受折磨,又咬牙切齿,用川西土语骂出了一连串的脏话──自然没有必要一一记述下来了。

他道:“哼,张堂主这龟儿子,日子也没有过得很舒坦,拾来每隔些日子,就叫我偷偷弄张纸去警告他,要小心他的狗命,他打了一个大铁箱,晚上睡觉就只敢睡在那个大铁箱子里。”

这真是有点匪夷所思,张拾来虽然没有现身报仇,可是他这种给予对方极度的心理威胁的方法,也可以说是一绝了。

常福又道:“拾来胸口中了一枪,伤虽然好了,可是和以前相比就差得远了,老是喘气,到后来,更是瘦得不成样子,要是他还像以前那么精壮,只怕也早已露面去报仇了。”

我们都听得十分入迷,虽然那早已是过去的事,可是在看了录影带之后,对张拾来这个人,都已有了一定的认识,自然关心他的一切。

白素吸了一口气:“新龙头对付银花儿,是要把他引出来?”

常福恨恨地道:“可不是,那龟儿子知道拾来没有死,也知道他一定藏匿在附近,可就是千方百计找不出来。任他再思疑,也想不到是我收留了他,就在离他极近的地方,我和拾来商量过多少次,茶里下点毒,就要了龟儿子的命,可是拾来哥真……是好得没得说……”

他说到这里,语音哽咽,眼圈儿也红了起来。

我道:“他是怕连累你,所以不同意?”

常福长叹了一声:“可不是,要是那龟儿子中了毒,我第一个脱不了干系,他硬是不肯。那些日子,他难过得……甚至煎熬出来的汗不是汗,是血。”

我们都十分留意地听他讲述,他的话中或者有点夸张,可是张拾来躲藏着,心中所受的痛苦的煎熬是如何之甚,也是可想而知的事,听了之后,心情都不免沉重。

常福又唉声叹气:“自然,最难过的还是银花儿,大约过了一年多,银花儿忽然要见张龙头,说她知道张拾来在什么地方,只告诉张龙头一个人。那天,她打扮得花枝招展,可是我送菜进去,就吓了一跳,一个大美人,简直变成了一具活骷髅,哪里还有人的样子,越是打扮,越是可怕,真是,唉……真是。”我声音有点苦涩:“她当然是不想活了。”

常福道:“就是,可是这种‘费贞娥刺虎’的把戏,能瞒得了谁?张龙头像猫耍老鼠一样地耍她,最后,她倒是拿出了匕首,不过是一下子刺进了自己的心窝,中了刀之后,还叫着拾来的名字,说了一句:‘只有拾来才是人。’就咽了气。”

我和白素听到这里,不禁都闭上了眼睛片刻,想像当时的情景,然后,一起叹了一口气。

常福继续一面感叹着,一面说下去:“我把银花儿死了的事告诉拾来,拾来反倒吁了一口气,也没有哭,只是说:‘她错了,我才不能算是人,她是人。她是真正的女人,真正的好女人。’在说了这两句话之后,他足足有十来天不言不语,只是对着墙,也不知他的心中在想些什么。”

我忙道:“自然是在想着他和银花儿一起相处的那些时刻。”

常福点头道:“准是,他自然放不下银花儿,他离开的时候对我说,他一定要报仇,一定要。”

我诧异:“离开?他在你那里躲了多久?”

常福想了一想:“出事之后,大约……不到两年,他忽然要走,我劝他别走,他说他不能一辈子像老鼠一样地躲着,当晚就带了他的刀走了,那时他身子还不是十分好,在他走了之后,我提心吊胆地过了十来天,没听说抓到他的消息,才算是放了心,他也一直没有消息,一直到了几年之后,张龙头实在干不下去了——”

白老大扬眉问:“为什么?”

常福是一直在心情沉重的情形下叙述着往事的,可是这时,忽然哈哈大笑起来:“龟儿子受不了哇,拾来没有死,他不知道拾来什么时候会出现,虽然他布下了天罗地网等拾来上钩,可是经年累月下来,时时刻刻要提防拾来出现,你当每晚睡在铁箱子里,那滋味好受的么?他宁愿让出这好位置,回总坛去。临走的时候,报应,他的样子也比银花儿好不了多少。”

白老大吸了一口气:“他和他带的保镳,全都死在半路上,那是张拾来下的手?”

常福简直有点眉飞色舞:“除了拾来哥,还会有谁?”

我有点疑惑:“只知道所有人全死了,他带的金子也不知所踪,怎知一定是他下的手?”

常福沉默着,不出声。那和他喜欢说话,滔滔不绝大不相同,我们都觉得十分奇讶。过了好一会,他才道:“我不知该不该说。”

白老大连笑带骂:“常福,你在我面前,还想卖什么关子,小心你那几根老骨头。”

常福也笑了起来:“我在抗战胜利那一年,离开了金沙江的,那时,什么鹰煞帮、外帮,早已因为没有什么金块可捡,另谋生路去了。只有哥老会还有些人在,但是也零落不堪,和当年白老哥你来的时候,可大不相同了。”

白老大感叹地:“是啊,一切故事,都因为有金子才发生,金子没有了,自然故事也没有了。听说你离开之后,就到了上海,在虹口开了一家川菜馆?”

常福点头:“是,历年来,我积蓄不少,开一家饭店是有余了,就在我到上海的第二年,我见到了拾来哥。”

我们三个人一起“啊”地一声,叫了起来,这实在是太戏剧化了,我先问:“张拾来那时在干什么?”

常福犹豫了一下:“他没详细告诉我,只是看他的样子,像是在做大生意,做得很好,他派人来找我,派来了一辆大车子,在一所好大的洋房里见到了他,见到他的时候是冬天,那天恰好下着雪,他在花园里,穿着皮袍,双手笼在袖子里,愣愣地望着雪花,我来到他的面前,认出是他,一时之间,一句话也讲不出来。

“他先开口,叫着我的名字,说:‘你看这雪花,当年,碎雪刀法就只我一个人会使,唉,你再看,雪沾到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成了银白色,要是沾在花上,花儿就成了……’他没有说下去,可是我知道他想说花儿就成了银花儿,他一直没能忘记银花儿,我听得连眼都红了。

“我问他,是不是替银花儿报了仇?我们都知道张龙头出事的事,他呆了一会,才点着头说:‘是,那是我最后一次杀人,本来,我对付不了那么多人,离开之后,虽然我一直在静养,刀法也没搁下,可是总是大不如前,我用的方法……很……不值一提。”

“我当时,听说张龙头果然是让他干掉的,心中不知多兴奋,忙问他经过的情形。

“拾来他说:‘我一现身,先劈开了他装金子的箱子,上千斤金块滚了出来,他的保镳虽然明知箱子中装的是金子,可是看到了金块满地乱滚的情形,还是忍不住红了眼,这就叫我能下手,把他们全都解决了。’听,拾来哥一直是有智谋的。”

我们都不出声。

当时的情景如何,实在不难设想,闭上眼睛,可以凭想像使当时的情形活现出来。

看到了满地乱滚的金块,所有的刀手都贪婪地去抢夺,结果却毫无例外地一起死在张拾来闪电一样的快刀之下。

这种情景,可以说是“黄金故事”的外一章。

常福仍抑制不了他的兴奋:“我问他,把那龟儿子怎么了?一定痛痛快快地报了仇?他却只是淡淡地道:“我给了他一刀,没有多拿他怎么样。”我追问他为什么,他叹了一声:“多少年的恨意,不知想了多少法子要解除恨意,可是真到了那一天,也没有什么意思。他什么也没说,只说了一句:想想你自己是怎么来的。我就给了他一刀,算了。”

“我说,那真是便宜了他,拾来叹了一声:‘人其实也没有意思得很,连自己是怎么来的都不知道。’后来,他又告诉我,上海不宜久留,能走多远就走多远,他自己就准备到香港去,劝我也打点一下,能走就走,他又说他改了一个名字,不叫张拾来了。”

我问:“叫什么?”

我急急这样问,是隐隐感到,像张拾来这样的一个人,是不应该一生就此没没无闻的,在结束了他充满传奇的前半生之后,一定还会有极其精采的下半生。可是偏偏张拾来这个名字,听也没有听说过,所以一听说他改了名字,我自然十分注意。

常福用手指敲着自己的额角,在想着:“对了,想起来了,他改了一个名字,叫——”

他说出了一个名字来,这个名字一传入我们的耳中,我们三个人不由自主,都发出了“啊”地一声,而且,都不约而同地直了直身子。

我、白素和白老大三个人,自然都不是容易大惊小怪的人,可是这个名字还是令我们有了这样的反应,自然是有原因的。

原因之一,是这个名字十分熟悉,实实在在是一个人物——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恕我不写出来,因为就算不写出他的名字,只要一提起他的身分,他所做的事,也几乎人人可知他是什么人。而他这样处心积虑地埋藏了他的过去,自然是不愿意任何人再提起他的过去的,又何必去违反他的意愿呢?

原因之二,是由于实在太意外了,绝对无法将这个人物,和当年的哥老会的一个杀手联系在一起,想像力再丰富的人,也无法将之联系起来。

我们站起来又坐下,常福眨着眼,看看我们,道:“他后来真成了大人物,真不是?不过我一直没有再和他联络,因为他说过,他要把自己的过去彻底地埋葬掉。”

我挥着手,忽然想到了一点:“不对,不对,这个大人物我曾见过几次,也曾和他说过话,他样子和张拾来完全不一样。张拾来那一张娃娃脸,只怕到了七十岁,八十岁,就算脸上全是皱纹了,也难以改变,可是我见过的那个人,却全然不是这个样子的。”

白老大和白素立时附和,自然,他们也曾见过那个大人物的。

常福叹了一声:“你们别心急,他在告诉我要改名字之后,又告诉我,他要把自己的样子也改掉。我当时就嘀咕:人的样子是父生母养,一生下来就定了的,怎么能改变呢?他告诉我可以,并且说,我们在山沟子里长大,知道的事情太少了,出了山沟子,才知道外面的天地要多广阔就有多广阔,所有以前做梦想到的事都有,连做梦都想不到的事,也不知道有多少。”

我吞咽了一口口水,张拾来后来变了样子,那自然是经过了彻底的外科整形手术的结果了,难怪他看起来和以前全然不同。

我努力在记忆中寻找和把过去埋葬了的张拾来见面的经过,仍然无法将之和当年的张拾来——刀法如神的杀人作任何的联想。

白老大喃喃地道:“一个人能把过去埋葬得如此彻底真不容易。”

白素沉声道:“那也只能骗别人,绝对骗不过他自己,我敢说,他无时无刻不在思念银花儿。过去的事是已经发生了的,绝对无法消灭。他终其一生都是独身,就证明了这一点。”

我吸了一口气:“或许他生理上的缺憾,一直没有好过?”

大家都保持着沉默,那自然是由于张拾来的前半生,虽然充满了传奇,但只是局限在一个闭塞的、野蛮的“山沟子”里的事。而他的下半生的传奇,才真正精采绝伦,叱吒风云,非同凡响,惊天动地。

我们又沉默了一会,常福才又道:“那次在上海的会面,我们谈了很久,我曾问过他,他在上海做什么,他也没有回答,只是说他在做的事,我不会知道的。”

我自然而然地点着头,的确,那时的张拾来,已经改了名字,还没有改变外貌,但是他已经开始了他生命中下半生的传奇,他在做的事,不是常福所能明白的。常福虽然是一个技艺出色的厨子,但毕竟要了解张拾来下半生,还是相差太远了。

(常福的烹调手段简直出神入化,后来他露了两手,亲自下厨,一味茄子,就煮得叫人不会再去想大观园中的那味茄子,而茄子是最普通的菜蔬,唯其能把最普通的菜蔬,烹调出美味来的,才是真正技艺超群的厨师。)

常福又道:“他也有点感叹,他说,虽然外面世界的一切,看来和金沙江畔大不相同,但是……但是什么根本,根本……”

白素提醒了他一句:“根本原则?”

常福用力一拍大腿:“对,我也不懂什么叫根本原则,他说根本……原则是一样的,拾来那时和在金沙江边的时候大不相同了,他既然这样说,自然是对的。”

我早已听出,常福对张拾来,有一种异样的崇拜心理,这或许就是他当年拚着生命掩护张拾来的原因。而今经历了数十年,他崇拜的心情仍然不变。

这时,我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还是不对,你说的那个名字……他的过去历史,都有公开的记载,我看可能是同名同姓,恰好张拾来也改了这个名字。”

常福眨着眼,不知如何回答才好,显然他也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白素叹了一声,望着我:“你怎么忽然这样迂起来了?个人的出身、历史,以他这样的地位,要假造,还不是再容易都没有?连朝代、国家的历史都可以随意编写,何况只是个人,要假造,真是再容易都没有了。”

我有点迷惑:“虽然是,要是事情实在太匪夷所思,也难怪我生疑。”

白老大缓缓地道:“我有点明白了,在过去的时间中,发生过的事情不知道有多少,王居风和彩虹既然有能力在时间中自由旅行,为什么千不拣万不拣,只拣了张拾来的传奇来记录,自然是由于张拾来下半生的传奇,他们早已知道了的缘故。”

白老大这种分析,也有一定的道理,不过,也无从对证。

常福显然不明白我们在讨论什么,可以却又现出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情来。我们知道他还有话要说,就静了下来,听他还要说什么。

他双手做着没有意义的手势,又再敲着自己的额角,像是这样做,可以把他失去了的、或是凌乱的记忆弄回来一样。

过了一会,他才道:“拾来哥又对我讲了一番话,在他对我讲这番话的时候,曾一再叮嘱我,要我牢牢记着,说是也许不知哪一年,会有人问起我。”

我们一听居然还有下文,而且,可能是更重要的下文,不禁精神为之一振。

可是常福却道:“唉,老了,很多事老是想不起来,那么多年了。”

我耐着性子:“你慢慢想想,这些事……他对你说的那番话,可能极重要。”

常福忽然感慨了起来:“人都过世了,还有什么重要不重要的。对了,他对我说,若是有人问起他的事时,他还在世上,那就不能说。”

我急得连连搓手:“是啊,现在他过世了,你可以说出来。”

常福笑了起来:“好性急的小娃子。也好,叫你一催,我倒想起来了。他说,他离开了我之后,一样东躲西藏,想走也走不远,有一次,叫刀队的十来只獒犬钉上了,凭他的能耐,一连三天都没有法子摆脱,他攀上了一个绝崖,獒犬一直钉着,连犬吠声都可以听得到,他除了跳下悬崖去,别无他法可以逃避,而跳下去,也是一个死字,那时,他大仇未报,怎么也不舍得就这样死,真可以说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

常福的叙述虽然噜苏一些,可是一面听他说,一面想像当时张拾来的处境,也着实令人替他捏一把汗,试想在崇山峻岭之中,张拾来在中枪之后,体力又一直未曾恢复,虽然手中有着利刃,刀法依然出神入化,可是獒犬岂是容易对付的?

这种学名THIBET MASTIFF西藏獒犬,足有小马般大小,性子特别锲而不舍,嗅觉特别灵敏,猎物一教它们钉上,可以间关万里,不会舍弃。虽然和其他犬只一样,属于生物学中的脊推动物,有胎盘哺乳类食肉类裂脚类犬科,可是犬科生物,体型性格大不相同者达好几百种,就像同样是人,却大不相同一样,獒犬可以说是犬中之王,最勇猛的一种。

要是叫一只獒犬钉上了,真是没有生路的事,张拾来能逃避了三天,已是极不简单了。

虽然我们都知道张拾来还有灿烂的下半生,一定可以避过凶难,但也不免紧张,看他如何脱险。

常福舔了舔嘴唇:“就在他几次想要跳崖而又不甘心的时候,突然有一样东西平空出现,落在他的面前,他起先全然不知道那是什么,只是看起来像是一柄枪,他拾在手里,手指刚扣在那像是枪机的东西上,七八头獒犬已经冲了上来,他连想一想的时间都没有,就自然而然扳动了机枪。”

当他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心中自然知道,这种物体突破时间空间,突然出现,突然消失的情形,在欧洲中部的大公古堡中曾发生过,也正是导致王居风和彩虹有能力在时间中自由来去的原因。这时,自然又是他们两人在出手救人了。

常福继续道:“谁知道老天爷真有眼,那真是一枝枪,一枝比盒子炮厉害了不知多少的枪,他一扳枪机,子弹飞射,打得那些獒犬鬼哭神号,人仰马翻──”

白老大哼了一声:“哪来的那么多词儿。”

常福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听书的时候,说书的总是这样说的嘛。”

白老大笑了起来:“你照实说吧,别加油添酱的了,又不是叫你烧菜。”

白老大不该提起“烧菜”来,一提起,常福眉飞色舞:“你不叫我烧菜我也得露两手,让两个小娃子尝尝我的手艺。”

他一面说,一面就卷衣袖,像是立时就要下厨一样,我忙道:“尝是一定要尝的,也得等你把张拾来的事说完了再尝。”

常福有点不愿意,但是也无可奈何:“拾来哥那时也傻住了,虽然他一生精研的是刀法,不是很喜欢枪械,可是过的是刀头上舔血的日子,枪能杀人,他自然也有研究,但是从来不知道世上有那么好的枪,就在他发愣的时候,突然又平空出现了两个人,一男一女,模样儿稀奇古怪之极。”

他讲到这里,向我们望来,像是唯恐我们不信他所说的话一样。

但我们早就在白素的设想之中,肯定了那是王居风和彩虹两人干的事,自然没有不信之理,我作了一个手势,要他再讲下去。

常福又舔了舔嘴唇:“那一男一女……当时,拾来哥说,以为是神仙下凡了,他告诉我,他们对他讲了不少话,当时他连一半也听不懂,后来才慢慢明白的,拾来哥对我说,他们是……突破了……突破了……”

常福说到这里,现出尴尬的神色来,显然他记不起张拾来对他说过什么了。

白素又提醒他:“突破了时空限制的人?”

常福连连点头,又以十分疑惑的神情望着白素:“你什么都知道,那突破……时空限制……是啥花样?”

白素笑:“也没有什么,不必理会它。”

常福抹了一下脸:“那两个人对拾来哥说了好些话,拾来哥当时也不是很懂──”

我问:“说了些什么?”

常福神情有点扭怩:“拾来他没有告诉我,说是讲了我也不懂,所以……所以……”

他支吾着,我却知道,张拾来多半曾对他说了,但那些话的内容,全然超乎常福的知识范畴之外,当时听不懂,自然也无法记得住,事隔多年,他自然是再也想不起来了,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神情。

可是他忽然又高兴了起来:“拾来哥告诉了我那一男一女两个人的名字,我倒……记得……不,有点记得……一个叫什么风,一个叫虹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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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白素的想象



我站了起来,来回走了几步,注意到白素的神情,越来越是怪异。

她这种怪异的神情,自从第一次看录影带之际,曾好几次现出来过,我知道她一定想到了一些什么关键性的问题,但是她不说出来,我自然也无法知道她心中想的是什么。

我又道:“如果那一男一女,是恰好经过那里的西方探险队员──在那时候,有许多大大小小的西方探险队在中国的边陲地区活动,有的是真正作学术上的探索,有的别有用心,像赫定的西方科学考察队之类。”

白素望了我一眼:“你长篇大论,想说明什么?”

我有点自鸣得意:“肯定了是探险队员,就可以解释一个疑点:断腿人一直在说,那两个怪神仙手中拿着一个会‘闪闪生光的眼睛’,并且一直‘对准着他’。我认为那是一具摄影机,断腿人没有见过,所以不知道那是什么,他所谓闪闪生光的眼睛,当然就是摄影机的镜头,那一男一女在救了他之后,把他摄入了镜头。”

白老大十分同意我的分析,立时道:“是啊,探险队员有了照片,一定又曾仔细打听过张拾来的传奇,记了下来,如今摄制这电影的,就是找到了那些资料,所以才拍出这样真实性极高的片子来的。”

老人家在说完之后,望定了白素。人到年纪大了,有时不免有点童心,自己说了一番意见之后,十分迫切希望得到同意。

白老大的分析十分有理,我想,白素自然是同意的了。可是白素却没有反应,只是淡淡地道:“能想到那是一具摄影机,想像力也算是不错的了。”

这一句话,要是出自另一个人之口,我就会直跳起来,但出自白素之口,自然大不相同。

(同样的一句话,不同的人说出来,会使听到的人有截然不同的反应。)

我笑了一下:“如果想像力足够丰富的话,应该设想那是什么?”

白素似笑非笑地望着我,又是那种异怪的神情,刹那之间,我把她在看了录影带之后,从头到尾的情形全都记了起来,我知道她在想什么了。我一想到了她在想的是什么,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白老大却有点莫名其妙:“你们俩个,究竟在打着什么哑谜。”

我指着白素,向着白老大,仍然笑着:“令千金的想像力真是丰富之极了,她认为那一双青年男女手中的东西,不是普通摄影机,而是电影摄影机,甚至,是电视录影摄影机。”白老大有惘然之色:“这是什么意思?”

我继续笑:“她的意思是,我们看到的一切,根本不是一部经过制作过程的电影,而是当时,有这些事发生的时候,一旁有人将之拍摄下来的。她认为那是真实情形的纪录片,而不是什么传奇性的故事片。”

我讲到这里,转向白素:“你真是这样想的,是不是?”

白素并没有什么反应,白老大已经笑了起来:“这怎么可能呢?”

白素仍然没有反应,我笑着:“片子拍得实在太真实,所以会导致这样的想像。”

白素不理我,转向白老大:“爹,你见过的那个断腿人,和萤幕上看到的,面貌是不是相似?”

白老大吸了一口气:“神气自然不同,但是相貌……极其相似,所以我看了之后,就感到自己是见过这个人的,这……难道真是真实发生的事情的实在纪录?”

我见到白老大局然有点倾向白素的设想,就用力一挥手:“很好的想像,可是忽略了极其重要的一点——”

我还没有说下去,白素已经淡然道:“是忽略了彩色摄影是什么时候发明的,彩色电视录像发明的时间更后,是不是?”

我大声道:“对了。”说了之后,我顿了一顿:“请问如何解释这一点?”

白素吸了一口气:“先不解释这一点──你别反对──不解释这一点,只有一个疑点,如果不作这样的设想,就有几百个疑点,几乎所有看过的人,都不知道片子是由谁拍,由谁演的,而且,那是实景拍摄的,你大概不会有异议吧?”

我道:“很多电影都是实地拍摄的,可是绝不证明那些电影就是事实曾发生过的纪录片。而且,你的假设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因为,在这事实发生的时候,根本没有一种设备,可以将之拍摄下来。”

白素的口唇掀动了一下,还没有出声,白老大已哈哈大笑了起来,指着我,一面笑,一面叫:“你怎么了,当然是外星人。”

他在“外星人”三个字上,特别加强了语音,自然有调侃我的意思在内。我反倒不觉得好笑:“不能排除这个可能,外星人科学进步,或许在那个时候,早已有了彩色摄影或彩色录影。”

(很多人问过同样的问题:为什么外星人的科学,一定比地球人进步?这个问题其实应该分两方面来说,外星人有的科学进步,有的落后。但如果有什么外星人能来到地球的话,他们的科学一定比地球人进步得多。因为地球人至今为止,除了有人到达过自己星球的卫星之外,还未曾到过别的星体。而别的星体上的高级生物如果能来到地球,他们的科学水准必然远超过地球人,这是毋庸置疑的了。)

白素却又摇头:“我又不以为那是外星人拍摄下来的实录。”

她简直认定那是实录,我知道要说服她不是容易的事,但还是举出了一点:“如果是实录,那场子字堂堂主和张拾来在密谋杀害龙头的经过,是怎样拍下来的?若是一旁有人堂而皇之在拍摄,他们两人竟然一无所觉,那是不可想像有事。”白素皱了皱眉,显然她也想不通这一点。

我扬起了手:“别告诉我那一男一女的神仙会隐身法,是隐形人。”白素笑了笑:“关于这一点,我还想不通,可是我想,拍摄者一定有方法使他们不被人察觉的,不单是那一场,就算是大厮杀的时候,他们也必然有办法掩饰自己不被发现,不然在这样的厮杀中,忽然多了两个外人而不被干涉,也是不可思议的事。”

我道:“这就是了,你才说只有一个疑点,现在看来,照你的设想,疑点更多。”

白素道:“其实还只是一个疑点。”我作了一个鬼脸:“可是这个疑点是根本无从解释的。”

白素十分有信心:“只是我暂时无法解释。把这些经过拍摄下来的人,是可以解释的。”

我和白老大同时笑了起来:“他们是谁?”

白素并不生气,也笑了起来,笑得有点无缘无故:“他们──我不能肯定,可是多半是他们。”

白素的话,真是听来玄之又玄,白老大笑骂:“你越来越玄了,究竟在说什么?”

白素笑着:“这一男一女两个人,在最后,曾向我们挥手致意──”

我“啊”的一声:“那……两只手?”

白素道:“是啊,那两只手,不属于曾出现过的任何人,自然就是拍摄者的手了,这两个人自然是我们的熟人,不然,他们把这种景象拍了下来,不会送给我们来看,而且在最后,也不会向我们挥手致意?”

我听得目走口呆,心中也隐隐想到了一些什么,可是却又捕捉不到一个实在的印象,因为一切实在太玄妙,一时之间,令人难以接受。

看到的一切,全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事,单是这一点已然令人难以接受了。可是,正如白素所说,若是承认了这一点,暂时不去追究解释,其余的许多疑点,就不再存在。例如实景拍摄,何以那么难拍的场面,会全然没有人知道是在什么情形之下拍摄的,所有的“演员”,每一个都如此出色,而绝没有人认得出他们是什么人来──一个也没有?

如果拍摄的根本是真实的情形,那么,看到的那些人,根本不是演员,而是真实的人,自然他们的“演技”无懈可击了。

(人生本来就如一台戏,人人都是演员,当一个人自己演自己的时候,自然是最出色的演员。)

背景的一切为什么那么真实,也不成问题,因为根本是真实的情形,为什么看到的人各操不同的方言,自然也不成问题,现场拍摄,现场收音,自然就是那样。

可是难以想像的是:在那个时代,如何有可能有人拿了几十年之后才出现的摄影器材去拍摄这些实际上发生过的事而又不被人发觉?莫非真是外星人干的事?

白老大闭上眼睛一会,“唉”地一声:“真是,没有一部电影可以拍成这样,应该承认那是实事的记录,可以等常福来了,再和他详谈。”

我和白素齐声问:“常福是什么人?”

白老大又闭上了眼睛,看来像是沉进了回忆之中。尽管他健康状况良好,也尽管他可以说曾有通天彻地之能,可是这时,无可避免地,他脸上有许多皱纹,当他闭上眼睛沉思的时候,皱纹更是明显,看起来,和一个普通的老人也没有什么不同。

白素一定也和我有了同样的感觉,所以她自然而然地向父亲靠近了一些,白老大觉察到了,睁开眼来,望着她,把她当小女孩一样,抚摸着她的头发,感慨地道:“许多年了,常福,是我在金沙江的时候认识的一个朋友,他是一个十分出色的厨子,当年是龙头的专用厨子,由于他的烹调术实在出色,我把他从厨房中请出来,表示对他技艺的赞赏,他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礼遇,所以和我成了好朋友,他一直到金沙江再也没有金块了才离开的。”

我大感兴趣:“这样说来,他对金沙江畔的事,可说再熟悉也没有了。”

白老大道:“现在还活着的人之中,不可能有比他更熟悉的了,当然,像外帮、鹰煞帮中的事,他还是不知道的,可是哥老会中的事,他一定知道。前两年我见过他,他的家族几乎包办了伦敦中菜馆中的川菜生意,一共有八家分店之多,他自己当然已经退休了。”

我道:“如果他不肯来,我们可以去看他。”

白老大十分豪气地笑了起来:“我请他来,他没有不来的道理。”

这个常福来了,自然可以替我们解决不少疑难,白老大道:“让他看一看录影带,他立即可以知道,那是拍出来的电影,还是实况的记录。”

我向白素望去,白素一副十分有信心的样子,还向我挑战也似地眨了眨眼睛。

录影带已经看了很多遍,几乎每一个镜头都熟悉之极,自然不必要再看,法国南部的农村风光十分好,我和白素手携着手,在农庄附近慢慢走着,走进了一个林子,踏着满地的落叶,听着叶子被踏碎的“刷刷”声,真有心旷神恰之感。

可是我心中有着疑问,叫我有点心神不定,终于忍不住问:“你说那一双青年男女,会是我们的熟人?”

白素微笑:“不是熟人,谁会那么空,拍了那些东西来给你看?”

我跳高了一些,在一根横枝上摘下一片树叶来,捏着叶柄转动着:“就算在那时有了这样的摄影设备,这人的年纪,至少和爸一样大,我们的熟人之中,只有卓长根有这年纪──”

白素笑了起来:“卓老爷子虽然九十高龄,仍然壮健如牛,可是那两只手之中,那只男人的手,像是一个老人的手吗?”

我想了想,也不禁失笑,那只手当然不是一只老人的手,可是我突然想到了一点:拍摄的是几十年之前的事,那时候,卓老爷子自然是年轻人。

白素点头:“有点意思了,可是有一点关键,你还没有想通,要再想一想。”

我恳求:“反正你已有了设想,把你的设想说出来吧。”

白素笑道:“不行,你越来越不肯用脑筋了。”

我撇嘴:“你的设想根本也是不成熟的,神气什么。”

白素一扬眉:“总比连不成熟的设想也提不出要好一些。”

她的神情中充满了挑战的意味,我自然有点不服气,所以不再问她,只是缓缓向前走着。

我想:就算卓长根曾到过金沙江畔,他也不可能有那种那个时代没有的摄影设备,他的父亲是秦朝的古人,又不是未来世界的人,不能提供他先进的超时代的设备的。

(卓长根这个人和他活了两千多年的父亲,构成一个十分曲折的故事“活俑”,记述过了。)

当我想到这一点的时候,我捕捉到了一点:能把实况拍摄下来的器材,是一个极重要的关键。

我在一株大树的树干旁站定,靠在树干上思索着,任由落叶飘下来,落在我的头上、肩上。

矛盾也是由此而生的,那个时代没有这样的器材。有了这种器材,就不是那个时代。

不是那个时代,我们看到的,自然不可能是实录,而只是制作出来的电影。

但是,我虽然和白素在争辩着,心中实在也倾向于那是实录,真是不可能有什么电影制作得这样逼真的,神牙台上的大厮杀,血肉横飞,肢体四溅,那种看得人连气都喘不过来的情景,现代电影的特技和剪接,可以做到这种的逼真程度吗?

那是真正的大厮杀。

这场大厮杀,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发生于金沙江畔的神牙台,任何电影制作人,不论动用多少人,都无法使之重现。

要使之重现,除非是时光倒流。

我一直在毫无头绪地思索着,思路也没有可以遵循的方向,但是一想到了时光倒流,我脑中陡然灵光一闪,刹那之间,我明白白素的想法了。

我立时向她望去,张大了口,一时之间,一句话也讲不出来的。白素用脚尖踢着落在地上的不知名的果实:“你想到了。”

我要好好地调顺呼吸,才能说话:“现代人突破了时间的限制,回到了过去。现代人自然有现代人的装备,回到了过去,用现在的装备,把过去发生的事,摄录了下来,就是我们所看到的。”

白素作了一个手势,她手势的意思十分明显:“是不是?一想到了,事情就是那么简单。”

我在明白了白素的设想之后,在观看录影带的过程之中,白素何以一再有相当怪异、令人难以明白的神态,自然也明白了,她是早已有了这样的设想之故。而且,她一定早已想到了,那一男一女年轻人是什么人:我们的熟人,可不是我们的熟人!

我想到这里,又是骇然,又是高兴,又觉得有趣,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我们的熟人之中,有能力在时间中旅行的,只有他们两个人:一个是白素的表妹高彩虹,一个是我的朋友,历史学家王居风。

他们能在时间之中来去自如,自然可以携带着最新型的录影设备,回到任何时间去,拍摄那个时代真实发生的一切,别说是金沙江畔神牙台上三个帮会的大厮杀,就算是拍到了唐朝初年的玄武门之变,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正如白素的手势所表示:一切想通了,就是那么简单。我们看到了神牙台上的厮杀,已经震撼得气也喘不过来,若是看到了活埋上万战俘的实况,那真不知道会受到什么样的震动了。

我不由自主地叫了起来:“应该设法通知他们,再拍到了什么历史上的事,千万别让我们看。人类的历史,实在是无法回顾的:充满了血腥和罪恶,再心理变态的嗜血大狂魔,也拍不出历史的血腥的万分之一。”

白素显然十分同意,我有点神经质地叫着,她不住点着头。

我喘了几口气,又道:“王居风和高彩虹这两个家伙在时间中旅行,只怕日子不很好过,要接触那么多可怕的事,现在,人类行为毕竟文明得多了。”

白素苦笑:“也没有好多少。”

我们两人都沉默了下来,好久没有说话,我才道:“他们能在时间中自由来去,必然也突破了空间的限制,他们处在另一个空间之中,拍摄记录另一空间中发生的事,在那些事中的人,自然看不到他们,碰不到他们。那不是隐身法,是两个不同空间的交错。”

白素点头:“我也曾作这样的设想,但那要他们自己来证实。”

我无意识地挥着手,陡然叫:“快去告诉爸。”

我一面说,一面向前飞奔而出,白素也飞快地跟在后面。

回到农庄,我急不及待地把一切告诉了白老大,白老大“哦哦”连声:“有这样的奇人?彩虹有这样的本事?”

(王居风和高彩虹两人,能在时间之中自由来去的经过,记述在“迷藏”这个故事之中。)

我和白素把王居风和高彩虹的经历,约略讲了一遍,白老大听得啧啧称奇,再把录影带最后两双手出现的那一段放出来看,虽然很难确定,但是也越看越像,尤其那只女人的手,动作之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顽皮,正是彩虹的性格。

白老大感叹道:“原来我们看到的一切,就是真实发生的事,这证明了真实的事,比任何戏剧电影小说,具有更强烈的震撼感。”

我也叹了一声:“自然,艺术作品总无法像真实一样地真实。他们两个人既然能把录影带放在我车子上,为什么不来和我们见见面?”

白素想了一下:“我想他们应该出现的,如果不出现,那一定又有什么事吸引了他们,人类历史近万年,他们能在时间之中,自由旅行,被吸引的事情实在太多。”

我苦笑一下:“他们应该至少让我们知道张拾来、银花儿结果怎样才是。”

白老大“哈哈”一笑:“结果?结果他们自然全部死了,管他是秦皇汉武,亚历山大凯撤,张拾来银花儿,到头来,都难免一死。”

白老大的话说得十分感慨,但这是无可反驳的实情。

接下来,我们又讨论了一些细节,承认了白素的假设之后,几乎所有的疑问都迎刃而解了,令人悬念的,就是张拾来和银花儿的遭遇,令人感慨的是在金沙江畔,为了争夺金块而发生的种种人类行为。

这些事,在整个人类历史之中,可以说是微不足道,但是在“争夺黄金”或本质上相同的类似事件上,人类行为却也脱不出这个范畴,我们看到的一切,是人类行为的一个典型,在金钱、权力面前,自有人类文明以来,一直都进行着同样模式的争夺和密谋。

第二天,常福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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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断腿人的故事

白老大道:“那断腿人本来是外帮的一个‘金子来’,断了腿之后,流落在哥老会的地盘中,那时,张拾来已失踪了,哥老会把张拾来失踪的消息隐瞒了很久,不让人知道。”

我扬眉道:“可能不是故意隐瞒,而是一种对付张拾来的方法。”

白老大皱眉道:“很难说,哥老会的新龙头,自然心中十分明白,张拾来不但掌握了他谋上叛乱的证据,而且必然会找他算账,所以,在张拾来未出现之前,他的日子只怕不是很好过,这种提心吊胆活着,也算是一种报应。”

我用力一挥手:“他用残酷的方法折磨银花儿,张拾来硬是不出现,也可以说同样是用残酷的方法在折磨他。”

白老大侧着头:“唉,不论如何,张拾来总是他捡来的弃婴,不过,就算有养育之恩,在他向张拾来的后心射出那一颗子弹之际,也已经恩断义绝了。”

白素立即道:“那当然,不过张拾来能忍得住不出现,这股狠劲,也算是太过分了。”

我道:“他自然知道,自己若是出现,非落入罗网不可,不作徒然的牺牲,这人颇有过人之能。”

白老大道:“可是消息始终瞒不过,极有可能是还活着的张拾来传开去的,鹰煞帮和外帮要求再进行一次决斗,哥老会逼得答应,重新决斗的结果是外帮获胜,哥老会的“金子来”全军覆没,江段易手,也使哥老会的人,格外怀念张拾来。

由于怀念张拾来的缘故,倒便宜了那个断腿的人,因为获胜的恰好是外帮,那人又是外帮的“金子来”,放他在,任由他逢人就说被张拾来刖断双腿的故事,也好使哥老会的人在失败之后,略为挽回一下面子,心里好过些。”

我闷哼了一声:“这个外帮杀手,真是可怜得很。”

白老大道:“这人所说的故事十分奇特……他在说故事之前,一定先叙述和张拾来在神牙台上决斗的情形,或许是藉此讨好哥老会——”

我性急地问:“他说的当时的情形怎样?”

白老大神情疑惑缓缓地道:“本来听他讲演过已事隔多年,也记不很清了,可是在看了片子之后,记忆被勾了起来,觉得他的叙述和片子所拍的,简直一模一样。”

白素在这时,发出了一下颇为怪异的声响来,我向她看去,看到她的神情也十分异样,可是又猜不透她心中在想些什么。

白老大又道:“那人叙述的细节十分详细,可是一讲到受伤之后的事,就没人要听。”

我讶道:“他受伤之后获救,应该十分奇特,怎会没人要听?”

白老大道:“他告诉人,他断腿之后,倒在神牙台上,叫人救命没有人听,以为一定死定了,在积血之中握住了刀,准备自行了断,免得受血流干了才死之苦,可是就在这时,忽然出现了一男一女两个怪神仙,帮他扎了伤口,止了血。”

我听得不住眨眼,白老大自然没有道理编一套谎言出来耍我的,可是,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白素问:“神仙就是神仙,什么叫怪神仙?”

白老大道:“是啊,当时我也过去问他,他的故事,想来不是很受欢迎,所以一见有人主动去问他,兴奋莫名,讲得十分详细,他说,那一男一女,说是凡人,实在又不像,但说是神仙,却又太怪,他说,那女神仙的头发,像是松毛狗身上的毛一样,身上的衣服也怪不可言,他从来也没有见过,男的衣服也怪,有点像他家乡威海卫教堂里的洋教士。”

我仍然眨着眼,白老大问:“照他的形容,你能想像这一男一女怪神仙是什么样子?”

我吸了一口气:“听起来,像是两个现代人。”

白老大大力点头:“当时,我也不知所云,但在几十年之后再想起来,他说的那一男一女,就是现代人,他还说,那男神仙手里拿着一样怪东西,在替他扎好伤之后,就用那怪东西对着他,那怪东西不知是神仙的什么法宝,有一只又圆又大、闪闪生光的眼睛。”

我笑了起来:“这家伙一定是在重伤之余,神智模糊不清了。”

白老大道:“是啊,听他讲故事的人,也都这样笑他,当时我虽然为了尊重他的过去没有笑,但是心中也在骂他胡说八道,可是他却赌神罚咒,说那两个怪神仙的确一直用那只会发光的怪眼睛对着他。”

白素低呼了一声,我也不禁“啊”地一声,道:“片子里,那断了腿的‘金子来’不是一直在问:‘你们手里的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对准了我?’哼,我情愿不再有录影带,不然,看下去有神仙出现,变成了神怪片了,我没有意思。”我在说了之后,又感到事情实在有许多不对头之处,所以不等白老大再开口,我又道:“不对啊,片子就算再照当年发生的事实拍出来,也没有道理连这点细节都注意到的。”

白素沉声道:“那断腿人获救,不是细节,而是十分重要的一环。”

我有所悟:“自然,那断腿人一定逢人就说他的故事,广为流传,知者甚多,所以片子里就把这个经过拍了进去。”

白素又问:“他的故事有没有说他不怀好意,人家──那两个神仙救了他,他反而还要害人家?”

白老大点头:“有,当他说到这一点的时候,他表示了十分痛悔,又把自己的头撞地,又打自己的耳光,旁观者都笑,他却十分认真。他说,当时,他想不到这一男一女是神仙,只当他们不知是什么来历的人,他知道自己受伤之后又被人救了,是难以令人相信的事,他说他开始只不过是想问明白那两个究竟是什么人。”

我“哼”地一声:“那是他在为自己撇清。”

白老大笑了一下:“人在说到自己的时候,总不会把全部事实全部说出来的,一定是拣对自己有利的才说,这是绝对可以肯定的事。”

我一挥手:“所以,千万别相信任何自传,没有一本自传所记的全是实话,更有可能,全是谎话。”

白老大停了一会,才道:“他说,后来由于这两人实在太怪,他才动了杀机,他一直握刀在手,就用他拥有的黄金去引诱他们,——当他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絮絮不休地诉说着他曾经拥有的金块,其中最大的一块,足有三斤多重,有拳头大小,听的人也都笑他,因为他现在正在乞食。

“而那两个‘怪神仙’却根本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一直倒退着在向后退开去,手中那个会闪光的眼睛,也一直对着他。

“那两个‘怪神仙’一直退着,已退到了神牙台的边缘,眼看他们再后退一步,就要跌下去了,而就在那一刹间,这两个‘怪神仙’突然不见了。

“由于两个人突然不见,他才想到他们不是人,是神仙,神仙才救了他,他却起了歹意。他说,这时候他心中惊恐莫名,以为自己再也活不成了,所以才挥着刀,大叫大嚷了一会,像疯子一样──他说的情形,和片子上所看到的,倒又是一样的。后来,他觉出神仙替他上的药十分好,断腿处的疼痛,居然可以忍受,他咬着牙爬过去,把自己的两截断腿搂在怀中,滚下了石台。

“他这样做,只怕是多年以来,第一次抛开了他的那柄利刃,他知道,能活下来已经算是神仙搭救了,那柄多年来和他寸步不离的利刃,对他今后的生活来说,一点用也没有了。他爬到了江边,费尽辛苦搬开了鹅卵石,把他一双断腿埋了起来,就昏了过去。

“当他再醒过来时,有人经过,他哀恳人把他带回外帮的地盘去,他回到了外帮地盘之后的遭遇,就没有什么可以再说的了。”

白老大一口气说到这里,停了一停。白素道:“当时那两个……神仙替他施行的是‘紧扎法’,会引致他膝盖以下部分的坏死,他没有说曾再进行的切除手术?”

白老大摇头:“他没有说话,想必是进行过的,我见他坐在有轮子的木板上的时候……他的断腿,像是齐膝断去的。土法截肢,在用利刃将残肢切下来之后,要用烧红的铁去烙切口,使切口得到消毒,不致发炎,那种痛楚要能熬过来,也等于是再世为人了。”

白素意犹未尽:“他只说了那些?”

白老大道:“只有那些,除此之外,他就没口称赞张拾来的刀法如何出神入化,他这样说,只怕是讨好哥老会哥儿们的成分居多,因为每当他说到这处时,给他的赐舍也特别多。”

白老大笑了一下:“我那时年纪轻,气盛,听了张拾来有这样的能耐,颇想和他较量一下,问起,这才知道张拾来已神秘失踪──哥老会看来向我隐瞒了张拾来杀死老龙头的事实,因为后来我对这人发生了兴趣,多方向人打听他的事迹,没有人告诉过我这一点。”

我道:“自然,这是极隐晦的事,知道的人不会多,也不会对外人提起。”

白老大这时想起来,还有点幸然:“格老子,那时他们可口口声声,把我当自己人的。”

我哈哈笑了起来。

白老大没有理由连这一点都不明白。口口声声说你是自己人的,心里一定不把你当作自己人,只不过是想你以为他把你当自己人而已。真正的自己人,双方心中全明白,根本不必放在口上,这是千古不易的处世之道,白老大怎会不明白?

果然,白老大随即失笑:“我打听到的张拾来的事,也不算太多。”

我道:“最神秘的是那两个一男一女‘怪神仙’,照断腿人所说的故事看来,他们像是现代人,会不会恰好有什么西方的探险团经过那里,救了那断腿人?”

白老大点头:“有这个可能,可是把这一节在片子中用这种方式表达出来,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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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又一组怪镜头


我们已经领教过片子中的怪镜头,但是在又看到了这一组的怪镜头之后,还是惊诧莫名。上次的怪镜头全是空镜头,看不到人,这一次,也看不到人,可是镜头的角度一变,不再拍摄天空而变得又可以看到远山近水之后,忽然看到出现了一只手。

那只手,由于镜头相当近,所以在一出现的时候,占据了整个画面,但是看起来十分模糊,那是由于远镜到近镜,摄影机的焦距还来不及适应之故。

这种情形立即改变,焦距在经过了调整之后,变得十分清晰,连掌纹都清楚可见。那只手没有任何动作,就这样掌心向着镜头,五只手指张开着,一动也不动。

白老大可能是在片子上听到的四川话多了,忍不住也讲了一句四川话:“格老子,这算是什么玩意儿?”

我也正有伺感:那算是什么呢?

那只手,看来是一只男人的手,手一点也不壮大,看起来还相当秀气,应该是一个知识份子的手,我陡然想到了一点:“这是张拾来的手。”

白素立时道:“不是,张拾来的手不是那样的。”

我不服:“片子中并未曾出现过张拾来的手的特写,看到张拾来的手的机会并不多,你怎能肯定这不是张拾来的手?”

白素微笑道:“用你自己的话作前提,同样的,你如何证明那是张拾来的手?”

白老大加入了争论:“张拾来的手大得多,手指也比较长。”

我也知道自己可能判断错误了,因为张拾来的手曾给我以手指修长,类如钢琴家的手一样的感觉。但是我还是道:“这时候应该接上受了伤之后的张拾来,在芦苇丛中挣扎求生的情形了,自然可能是张拾来的手。”

我那样说法,显然没有什么说服力,所以白老大和白素,都以沉默来表示不想和我再争下去。

就在这时,那手有了动作,动作十分怪,五指又屈又伸,看来像是一个小孩子,伸出肮脏的手,作状想要抓向另一个人的脸,去恐吓人家一样,虽然只是手指的动作,可是看起来也十分佻皮。

我们更是看得惊异无比,而那只手的动作又有改变,这次,手的动作倒是一看就明白,是在向着镜头招手。然后,忽然又出现了另一只手,那突然出现的另一只手,是打横伸过来的,一出现,就想推开原来的那只手,可是原来的那只手却不肯相让。

于是,两只手发生了若干纠缠,互相推来推去,又互相轻轻地打着对方的手背。

这时候,我们早已看清,出现的另一只手是一个女性的手,腴白丰润,看来十分可爱。

这两只手虽然在互相推挡、击打,可是一看就看得出来,那是典型的一种打情骂俏,并非真正有什么争执,目的至多是为了独占镜头而已。

白老大闷哼了一声,我道:“这是张拾来和银花儿又见面了,导演用两只手的动作,表现了他们从此脱离了原来的生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像是一切大团圆的结局一样,是一种象征的手法。”

白老大和白素依然用沉默来表示不同意。

我则继续发表:“这种手法不算是新鲜,“梁山伯祝英台”中,相爱的男女甚至化成了一对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象征他们在另一个境界之中,得享永恒的爱情。”

白素笑了起来:“你可以改行去写影评。”

我道:“人人都可以写影评,只要说出自己的感受就可以了,甚至于不必去试图了解导演的原来意图是什么,只要观看的人,自己在画面上得到了样的感受,就可以振笔直书。”

白素仍是轻轻地笑着。

这时,看到的那两只手,看来都已放弃了独占镜头的欲望,不再互相推来推去,而是一起对准了镜头,作起招手的动作来。

白素带着微笑:“这又代表什么呢?大影评家。”

我一时之间,说不上来,只好干笑,幸而就在这时,两只手又作出挥手道别的动作来,我立时道:“片子完了,这是他们挥手,在向观众道别。”

白素没有说什么,白老大却抗议道:“什么?片子完了?故事才正开始,怎么就完了?”

我们才到的时候,白老大一副不起劲的样子,对要他看录影带,一点兴趣也没有,可是这时,却看出味道来了。

白素吸了一口气:“金沙江畔的故事,是永远也不会完的。”

我也道:“以黄金为主题的故事,也是永远不会完的,一直可以演下去。”

白老大咕浓着:“至少要有一个结局。”

他的话才一出口,两只在挥动的手也不见了,萤幕上只剩下了一片花白。

我们呆了片刻,才再倒卷过来,看江滩边上阴谋实行的那一霎间发生的事,看了好几遍,又利用了慢动作放映钮来看,一切发生的事,其实都只在至多三秒钟之内完成,真正是眨眼之间的事,但是我在叙述中却能叙述得如此详细,自然是来回看了几十遍的缘故。

白老大赞叹:“这张拾来的身手之佳,真是叫人惊叹。”

我道:“应该是饰演张拾来的这个演员。”

白老大和白素都不出声,我看出他们的神态怪异,道:“对我的话有异议,不妨提出来讨论。”

他们仍然不出声,过了一会,白老大才道:“总之有一个人,身手如此之好就是了。”

我转换了话题:“银花儿受到这样的折磨,一定是夺了龙头位置的子字堂堂主故意安排的了,目的是想张拾来知道,引他出来救银花儿。”

白素蹙着眉:“他是怎么知道张拾来没有死呢?”

白老大笑了起来:“张拾来是何等样人物,他活了下来,就算暂时没有能力报仇……”

白老人又道:“他必然会将自己活着的消息,确确实实让对方知道,好叫对方日夜提防,吃也吃不下,睡也睡不着,对方布下了天罗地网,放下了丰富的饵食等他来,他才不会上这种当哩。”

白素叹了一声:“可是对方也必然会把银花儿受虐的情形,加上十倍百倍渲染出去,他能忍得住不现身,也真算是忍心的了。”

我笑了一下:“放心,看来,应该还有一卷录影带才对,自然是张拾来伤愈出现,仗着手中的利刃,杀个落花流水,挡着披靡,尽歼仇敌,把银花儿从火窟之中救了出来,带了大量黄金,远走高飞。”

白素摇头:“刚才那一只手──”

我纠正她:“不是一双手,是两双手。”

白素改口:“刚才那两双手已经挥手说了再见,不会再有第三卷了。”

白老大也道:“就算有第三卷,也不会像你所说的一样,因为事实上,并没有这种事发生过,就算几年之后,子字堂堂主之死是张拾来下的手,那也更证明张拾来一直没有公开再出现过。”

我不禁呆了半晌,在电影中,看到主角人物在饱受折辱之后,或是遭到了陷害之后,或是受了重伤之后,又重振雄风,杀人如砍瓜切菜,排头儿砍将过去,一个不剩,虽然可以说是陈腔滥调,老套之极。但是,若是就此结束,却也无味得很。

我道:“那么,银花儿呢?”

我是自然而然问出这一个问题来的,因为在整个过程中,银花儿的遭遇十分惨,虽然她也会为了黄金而杀了一个约她一起逃亡的青年人,又曾得到了一段十分短暂奇异的爱情,但如果张拾来一直不出现救她,她唯一的下场,就是在极度残酷的虐待中,在难以想像的痛苦之中死亡。

没想到白老大对我这个问题,相当认真,想了一想才回答:“我不知道,在我到金沙江畔的时候,没听说过银花儿的故事。”

白素又叹了一声:“自然,英雄人物的故事才会传下来,像她这样一个卑微的女人,谁还会记得她呢?不过,她是值得纪念的,她竟然能在张拾来劈向她的一刀之中,知道了这样一个难以捉摸的心灵对她的爱意。”

我吸了一口气,望向白老大:“要是不会再有录影带,张拾来的传奇故事,只能要当时在那里生活过,或是到过那里的人来补充了。”

白老大想了—会:“我可以补充的不多,就是那个断腿人的事。”

他曾一再提及那个断腿人,又说有一些他想不通之处,所以还要想一想,这时看来他准备说了,可是却不然,他又转了话头:“我要发一封电报去找一个人,如果运气好的话可找到他。”

他说着,顺手拿起纸笔来,拟了一个电报。

我和白素在一旁看着,看到电报是打给一个叫作常福的人,地址是伦敦的一家中国餐馆,电报的内容是请他赶快来一趟。

我向白素望了一眼,询问她这个常福是什么人,白素摇了摇头。白老人叫来了农庄中的一个工人,吩咐他立时去拍发这封电报。

等他吩咐完毕,我正想问他这个常福是什么人,白老大已先开口道:“那个断腿人——”

他一提起那个断腿人,我就不再问下去,因为那断腿人在张拾来的传奇中,是一个相当传奇性的人物,而白老大又真的遇到过这样的一个断腿人,听听有关他的事,自然极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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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人”


张拾来跌在芦苇丛中,脸贴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气,他全身都是湿的,头发黏在他白得可怕的脸上,在这样的情形下,他脸上居然还带着稚气,可是死亡的阴影,使他的稚气,看来极其凄然。

自他的右胁下,还有淡淡的血丝在渗出来,他伏了一会,又挣扎着坐了起来,这时才看清,他的右手,仍然紧握着那一柄利刃。

而且,在他坐了起来之后,将那柄利刃紧紧咬在口中,双手扯开了湿衣,一直扯到上身肌肤显露,看到了他左乳房的那个枪洞。

他取下了利刃,先用手在伤口附近按着,然后,陡然用刀尖插进了伤口之中,手腕一振,一颗子弹已给他挑了出来。

他的动作变得十分快,用利刃剖开衣服,割成布条,紧紧地扎起了伤口。

然后,在剧烈的呛咳声中,他缓缓站了起来。

这个人的生命力,居然如此之强!

枪弹一定伤及了他的肺叶,所以在他剧烈的呛咳中,口角有血沫子迸现,肺自然是人体器官中极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组织相当奇特。正常人有五个肺叶,左边三个,右边两个,并不左右对称,这时张拾来自然是左边三个肺叶之中的一个受了伤。由于肺叶中布满了支气管和血管,所以受了伤之后的张拾来,才会一面剧烈呛咳,一面咯血。

但由于每个肺叶都分成若干肺段,在肺段和肺段之间的结缔组织分隔,所以一个肺段受了伤,伤势一时之间不易扩展,其余部分还在进行正常的运作,所以张拾来暂时不会有性命之忧,将来如何,自然要看他能得到的调理程度如何了。

他蹒跚地向前走着,芦苇秆子擦在他的身上,芦花黏在他的湿脸上,他什么都不顾,只是紧咬着牙向前走着,高一脚低一脚,眼不看地,直视着前面,目光之中,闪耀着极其难测的光辉,那种光辉,竟然和他手中的利刃,刀身上所闪起的光辉一样。

当他走进了更茂密的芦苇丛中,隐没不见之后,是相当长时间的静止──不是真正的静止,只是芦花在微风中摇曳,不见人迹。

(白老大道:“子字堂堂主后来当了龙头,当了龙头几年之后,在离开才被杀的,可知张拾来虽然没有死,可是并没有机会报仇。几年之后张堂主的死,也未必是张拾来下的手。”)

(白素有点固执:“可是张拾来必然应该回去的。”)

(我还没有出声:白素又补充了一句:“为了银花儿,他应该回去。”)

(我不同意:“这基本上是一部动作片,拍的是人在黄金面前的种种丑行,拍的是人在自相残杀行为中的种种残酷,不是爱情文艺大悲剧。”)

(白素却不同意:“拍的是人类行为,爱情正是人类行为中极其重要的一环。在真正相爱的男女之间,人性丑恶一面,是不存在的。”)

(我又不同意:“你说的是真正的爱情,我不认为在一个性无能的杀手,和一个妓女之间,会有真正的爱情。”)

(白素再不同意:“你错了,越是心态不正常的人,有特殊的情形之下,越是会产生至死不渝的真正爱情。”)

(白老大嚷了起来:“别争了,怎么一回事,看那些芦苇有什么好看?”)

(白老大才一嚷,画面就变了。)

江流更是湍急,两边全是悬崖,江面相当狭窄,奔流的江水简直就像是瀑布一样地冲刷着,在江水中,齐胸浸着许多人,许多人之中,大多数是手拉着手,身上都缚着绳子,用以固定身子,不被急湍的水流冲走。

每隔几个人,就有一个身子可以作局部的活动,他们的动作几乎是一致的──深深吸一口气,然后弯下腰,整个人没进水中,手中有竹子编成的一种篓子,用力地再直起身来,竹篓中全是自江底下铲起来的石块,然后他们又摇幌着竹篓,让石块在江水中滚动,然后,拈起一小块一小块闪闪生光的金块来。

在他们的面前,有着一股绳索在来回牵动着,绳索的两端,连接在江岸木桩的滑轮上,有人扯动绳索,绳索移动,而在绳索上,有着皮制的皮兜,自竹篓中取起闪亮的金块的颤抖的手,当皮兜移动到了他们面前的时候,就把金块放进皮兜之中,然后再重复着那种动作。

在江段上,这样一排一排浸在水中的人一直伸延开去,看来无穷无尽,他们动作的幅度,并不是太大,所以若不是可以看到近处,他们看来绝不像人。但是在近处看,他们当然是人,尽管他们目光呆滞,脸色发青,嘴唇发黑,肌肤上全是一颗一颗的肉痱子,可是他们当然是人。

皮兜在不断扯动着,到了江岸,自有人把皮兜中的金块取出来,放进一种硬木制造的木箱之中。

在江滩上的人,看来可比浸在寒冰一样江水中的人像人多了,他们动作矫健,还不时向浸在江水中的人,发出阵阵的吆喝声。

等到金块装满了箱子,盖上盖,有几个外形更像人的人上来监秤,加上封条,抬过去,给坐在竹椅上的另一个人过目。

那坐在竹椅上的人,自然有超乎寻常的神气,拿着珠笔,在箱子上的封条上画着花押。

人和人之间的实际距离,不会超过五十公尺,可是人和人之间的真正距离,就像是超过五十万公里,穿着细毛皮袄,翻卷袖子,细毛在风中吹散开来,形成美丽图案的手,在箱子的封条上画着花押,怎知道浸在冰一样冷的江水中的人这时所受到的是什么样的苦?

箱子一箱一箱由人抬着,由刀手押着,向下游走去,抬箱子的人发出有节奏的呼叫声,浸在江水中的人,连看也不看一下──那是他们从江底上捞起来的金块,也可以说是他们的生命换来的──没有人能长年累月浸在这样寒冷的江水之中而得享正常的寿命,他们的生命变短,换来了金块离开江底,可是金块却根本不属于他们。

装载金块的箱子,最后被运进了巨大的石块筑成的库房之中,在日落时分,库房的门上了锁,上锁的是原来的子字堂堂主。这时,他的靴帮子上,扣了那柄柄上有盘丝金龙的匕首,看来,他已经顺理成章地当了龙头,在他阴骛的脸上,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得意之色。

然后,天色突然黑了,画面上出现的是曾经见过的一个窝棚──银花儿原来的窝棚。门外有十来个汉子,有的双手交叉倚着门,有的蹲成一个圈子正在掷骰子,有的来回走着,人人的脸上,都有着十分凶狠的神情,贴着他们的手臂,都有短刀。

在门内,有近乎兽叫声的男人声音传出来,等到这种声音静寂后不久,门打开,一个壮汉出来,另一个在门外的壮汉走了进去。

那出来的壮汉在门外站定,低着头,另一个壮汉慢慢走近他的身边,他抬起头来,苦笑道:“几个月下来,已经不像是人了,真……唉,张拾来一定死了,不然,银花儿是他拣的人,受这样折磨,他不能不出面。”另一个把声音压得极低:“一出面就是死,他会吗?”壮汉难过地摇着头:“我才巴望他别出面哩,他来,他死,可我们这里能剩下多少个,谁知道?”

另一个一脸的骇然之色,缩了缩头。

(我忍不住叫了起来:“这……太过分了吧,就算真有这样的事实,也可以改动一下,何必拍出来?”)

(白老大道:“已经算是暗场了。”)

(我不禁打了一个寒噤,真的,已经是暗场了,若是把窝棚之中,银花儿受这些壮汉轮流摧残的情形拍出来,那又是什么样的情景?)

(我向白素看了一眼,她紧抿着嘴,现出了罕见的一种怒意。)

(窝棚之中忽然传来了一声凄厉的叫声,那是银花儿的声音,叫声之可怖。尖厉,令得我们三个人,不由自主站了起来。)

(画面在这时,突然变成了一片空白。)

没有声音,没有影像,大约有一分钟之久。

在那一分钟之内,银花儿的惨叫声,似乎还在耳际萦回着。

然后,是蓝天白云,看来十分平静的天空,天空中,一群大雁正在振翅南飞,在天空上,排成了一个巨大的“人”字。

那群大雁渐渐飞远,它们排出的“人”字,有时稍稍变了一下形,但是看起来始终是一个“人”字,一直到了大雁飞得更远,由它们排列成的“人”字已越来越小,可是依然是一个“人”字。

持续的时间相当长,我道:“导演是有意摄入这群大雁的,雁排成了“人”字,表示导演的主观,想表示人的行为是如何不堪。”

白素只纠正了一点:“是想表示人的不堪的行为。”

听起来,我说的和白素说的差不多,但自然是颇有点差别的。

等到大雁飞得看不见了之后,我们都静默着,没有人想在这一刻说话。

刚才那一组大雁在晴空中翻飞的镜头,拍得十分优美,时间也相当长,足有五分钟左右。在一部片子中,有这样长时间的空镜头,本来应该是十分沉闷的。

然而,那和上次看到的那组“怪镜头”,对准了江滩十多分钟之久大不相同。在排列成“人”字形飞向天际远处,画面上一直看到那个“人”字,很能发人深省。

尤其,在看到了那么多激烈的厮杀,黄金的诱惑,人心的险诈,甚至还有在那么特异的情形之下产生的一段男女之情以后,看到了这样的画面,一点也不会觉得这时间长和闷,只觉得应该有这样的一个间歇,好让人一面喘一口气,一面好好想一想在这个神秘、原始、野蛮的地区发生的一切事,究竟是正常的人类行为,还是反常的人类行为。

在大雁终于消失,只剩下蓝天白云之后,是一连串天上的白云快速变化移动,这自然是利用慢格拍成,再以正常速度放映出来的特殊效果。然后,怪镜头又来了。

那真正是不应该出现的怪镜头,看得我、白老大和白素三人,目定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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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密谋的实行


一行人在江边疾行,江边根本没有路,全是嶙峋崎岖的怪石,有的石块拔地而起,足有两三个人那样高,横亘在前,阻住去路,以一种天兵天将也无法将之挪动的气势耸立着,于是,要向前去的人,就只好攀过它,才继续前进。

一队是九个人。

在前面开路的是三个精壮的汉子,深秋的天气虽然已经很凉,他们还是敞开了皮袄的襟,现出衬在下面的结实的胸膛来。他们的袖上,扣着短刀,腰际,系着长刀。

在他们的身后,是一个一脸精悍之色,身形相当矮小的老者,头上的帽子略向后,现出光秃的前额。这老者大约六十以上,可是步履依然极其矫捷,他身形十分小,全身上下看来没有一点累赘。在他的靴帮子上,插着一柄匕首,匕首的刀身看不见,柄露在外面,在白铜的刀柄上,盘着一条金光灿然,一看就知道是足金打就,再精上镶嵌上去的五爪金龙。

那柄匕首象征着权力和地位,那是龙头才能拥有的荣耀,有了它,就等于有了主宰几万人生死的权力。

权力本来是无形的,人类社会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起,产生了权力这种无形的、但却又无所不能的力量。在最初,只怕是纯气力的角遂,到后来,逐渐加上了运气、智慧、计谋和策略、到再后来,就建立了一整套的规则和法典。

于是,权力的拥有者就不再依靠原始的力量,即使他弱不禁风,也可以通过一切权力的运作,而驱使在他的权力统御范围之内的人去做任何事。

于是,人类的社会结构就形成了,在形成的过程中又越来越成熟。

于是,权力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是也成为人类心向往之,拼命去追求的目的。同时,也发明了一连串象征权力的器物,像帝皇手中的权杖和印玺,像龙头靴帮上镶有金龙的匕首。

在那老首身后,又是同样的三个精壮汉子,六个人前后保护着那个老着。尽管江边的地形使他们无法保持固有的队形,但不论江边石块的布排如何不规则,他们六个人都能巧妙地把老者拱围在中心。

这是他们的职责,他们是龙头的近身保镳,要是龙头有了什么不测,他们也绝无颜面再苟活于世。

龙头的腰际,在深紫色缎子面,上好的紫羔里子的皮袄,随着他急速地走动而掀起时,可以看到一枝乌黑漆亮的枪,枪柄上同样是深紫色的穗子,飘动着,看来十分轻柔。

但是看到这柄枪的人,自然都知道这种枪的威力。

这种枪械,是当时人类致力于杀人武器的发明和制造过程中的杰作,是轻型杀人武器中最有效的一种,它首先由德国人制造出来,迅即流传世界各地。

它有着特殊的性能──可以扳一下枪机,只射出一颗子弹,也可以推动一个掣钮,使扳动一下枪械之后,把膛内的一梭二十发子弹,在极短的时间中,一下子发射出来。所以,它的名字,叫作“快慢机”。

它通常又有一个木制的枪盒,可以把枪柄部份接驳到枪盒上,利用枪盒靠在肩下,使得更能射中射击的目标,所以,它又有一个名称,叫“驳壳枪”。

枪法好,而惯于将之随身携带之人,大多数嫌那个木盒太重而不够灵活,所以将之弃而不用,他们又给了这种枪一个十分威武的名字:“盒子炮”。

龙头腰际所挂的,就是一枝真正德国造的盒子炮。几乎同样的盒子炮,在子字堂堂主的腰际,也有着一枝。子字堂堂主跟在后面,而走在最后的,就是那个有着一副娃娃脸的“金字来”(假定他就是传奇人物张拾来)。

张拾来一样在赶着路,他有点神思不属,不时,会在口角无缘无故泛起一个笑容,又不时,会在眉心之间深深地打着结。

天色相当灰暗阴沉,看不出是上午还是下午,在阴暗的天色之下,翻腾着的江水溅起的水花,看来有一种异样的洁白。

九个人中没有人出声,只有子字堂堂主不时向张拾来投以一个眼色,张拾来虽然心神不属,可是也总能及时表示知道,同时回以眼色,表示自己并没有忘了在适当的时候,发动密谋要进行的事。

由于知道会有事发生,所以气氛相当紧张,而且镜头的角度也变化多端,一下子在前面,一下子在后面,一下子又在侧边,变换快速。

(白老大沉声道:“这一段江段已经离开神牙台很远,我都未曾到过,你们看,沿途多么荒凉,像是亘古以来都没有人迹的样子。”)

(我叹了一声:“实地拍摄的。”)

(白素道:“我早已肯定了这一点。”)

这时,一行人在翻过了一堆崎岖的怪石之后,面前出现的是一个江湾,江湾相当平坦,全是大大小小的鹅卵石,在石缝中长着一簇又一簇的芦苇,比人还高,有的疏落,有的十分茂密,过了江湾,前面又是一堆接一堆更高的石块。

(白老大失声道:“要动手的话,这里是最理想的地点了。”)

(他一句话还没有说完,看到的情形已经有了变化,白老大估中了。)

先是张拾来陡然加快了脚步,张拾来和那六个保镳不一样,他的刀一直握在手中,只不过刀上套着深蓝色的布套。他一加快脚步,迅速越过了子字堂堂主,接近在龙头后面的三个保镳。

那三个保镳,看来立时察觉到了身后传来的迅疾的脚步声太特异了,陡然身子在相当快疾的前进中没有停止就疾旋过身来。

他们已经够警觉的了,但是毕竟是在最后的一刹间,才知道了有异样,并且,在最重要的一霎之间,他们还无法判断他们感到的异样,是一个致命的危机──这种失误,就决定了他们的命运。

张拾来不等他们全转过身来,蓄满了全身的劲道,陡然发挥,足尖地鹅卵石上一弹,整个人像是燕子般轻巧,向前掠了出去,手臂挥动,刀上的布套飞开,刀光闪耀,紧密无比的“刷刷刷”三下响,他已掠过了那三个保镳,到了龙头的背后。

那三个保镳,急速转过身子来的动作并没有停止,仍然继续了下去,而且得以完成。

当他们完成了转身的动作之际,他们自然变得面对着子字堂堂主了。他们只看到子字堂堂主一面在急促赶向前,一面已伸手将腰际的盒子炮握在手中,并且立即作出了要射击的姿势。

也就在那时候,那三个人多半已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们还想转回身子去,但是,在他们有脖子上,先是出现了一股血线,接着首先是他们的眼睛,眼白陡然成了一片血红色。

这时,他们一定已经看不到什么了,而在不到半秒钟的时间内,他们脖子上鲜血大量涌出,血浓稠得像是浆一样,而且,他们的头,也可怕地向着一边侧倒了下去。

他们头部的侧倒,并不是由于他们头骨弯曲的动作,他们的脖子还是直的,可是头却侧倒向一边──张拾来疾逾闪电的三刀,已将他们的头骨削断,断得恰如其分,不曾浪费一点气力和一点时间,颈际被利刃剖开的部分,就到头骨断开为止,所以,他们的头只是向重心不稳的那一边侧倒下去,而不是滑跌落地。

他们的头向旁一侧,颈际的伤口扩大,血如同泉水一样喷出来,喷出来的血泉足有碗口粗细,可不是么,早就有人叫过:“头砍了,不过碗大的一个疤。”

和这三个人的死亡同时发生的,还有着其他许多事,简直看得人屏气静息,目为之眩,神为之夺,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就像是也在那险恶的江滩上,直接参加了密谋的实行一样。

子字堂堂主显然对张拾来的刀法,有着极度的信心,当那三个人在中了刀之后,仍然转过身来之际,在极短的时间之中,根本看不出他们的身上有着什么损伤。可是子字堂堂主已绝对肯定地可以知道:张拾来一出刀,这三个人必定无一幸免。所以,他连看也不向那三个人看一眼,就在那三个人身边掠过,而他在张拾来一掠向前之际,已经把盒子炮抓在手中。

那时,张拾来早已到了龙头的身后。

一个人能够当上哥老会派在金沙江畔的龙头,不消说,他的一生之中,不知道曾经过多少大风大浪,而在大风大浪之中能够活下来,保持着他如今至高的地位,自然一定也有他过人的本领──求生的本领。

自他身后传来的急促的脚步声,张拾来手中利刃挥动的声音,已经全然可以令得他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并没有学那三个保镳一样转身来,而是突然之间,右腿向后一踢。

他那一踢的姿态,真是漂亮俐落到了极致,踢起的只是小腿,小腿踢出,弯到了脚底向上的程度。

(我和白老大异口同声叫了出来:“好!”)

小腿一踢,插在他靴帮子上的那柄匕首,倏然飞起。

那一定是他毕生功力所聚,千万次锻练而成的功夫,匕首一飞了起来,一首晶光便疾射向后,迎着疾窜过来的张拾来,像是匕首上长着眼睛一样,直射张拾来的心口。

张拾来手臂向下一沉,本来扬起,已向前劈出的利刃,跟着向下沉了一沉,一下“铮”然悠扬响亮的金铁交鸣之声过去,匕首立时斜刺里飞了出去,落进了湍急奔流的江水之中。

而张拾来手中的利刀,也在这时,带着长虹一般的晶光,扬了起来。

然而,龙头所需的,就是那十分之一秒的阻挡,那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已使他能够一探手,握住了击在腰际的盒子炮。

如果──如果──他带着的那柄盒子炮,不是系在腰间,而是一直握在手中的话,那么他便不需要这十分之一秒了。

可是他却不是那样,所以需要那十分之一秒的时间,把盒子炮攫在手中。

十分之一秒,对任何人的一生,都是微不足道的一个时间,在正常的情形之下,没有人会去注意十分之一秒的时间的。

虽然,在剧烈的争斗中,十分之一秒,却极其重要,代表着胜利或失败,荣誉或蒙羞。例如一百公尺的短跑,维持在十秒整的纪录上相当长一个时期,以致有人认为人的体能,已无法突破十秒这一极限了。

可是,九秒九的记录终于出现,就是那十分之一秒使人知道,人的体能是几乎可以作无穷无尽,没有止境的发挥的。

而在这时,十分之一秒的意义更是重大,代表了死和生的界限。

龙头攫枪的动作再快,毕竟也花了他十分之一秒的时间,于是,就在这十分之一秒内,一切该发生的都已发生了,刀光与血光并闪,龙头的手才一攫枪在手,张拾来的刀,已在这十分之一秒内砍倒,血光迸现,龙头的右臂,齐肩被砍下。

龙头一定是准备一攫枪在手,立即射击的,所以,当他的手臂脱离了肩头,虽然万有引力在地面上两物体之间的作用力极小,但是牛顿的开普勒定律的公式,还是在起著作用,所以,离开了肩头的手臂,绝无例外地向着地面跌落下来。

然而,在手臂还未曾跌落在鹅卵石上时,手指还是扳下了枪机,一梭子弹迸射而出。

于是,看到的景象,真是奇诡莫名,一条断臂,断口处喷着血,手中扳着枪,手指居然弯曲,触动了机枪,子弹呼啸而出,枪口冒着火苗,这已经够令人吃惊的了,再加上牛顿第三运动定律的作用:作用等于反作用,不论是什么枪械,在发射的时候,都有一定的反挫力。

若是手臂还留在肩头上连结着,人体的肌肉所产生的力量,可以抵销这种反挫力,可是这时,手臂却已经离开了人体。

再由于手臂离开人体之后,虽然手指还及时勾动了枪机,但是重力作用已使得枪口向下,射出的子弹全都落在鹅卵石上,而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且在同一直线之上,所以,断臂在反挫力的作用之下,一下又一下向上跳着,坚决不肯落到地上。

虽然只是那极短的时间,可是真正是诡异绝伦,使得汗毛直竖。

在断臂诡异而固执地还在空中跳动的第一下开始,张拾来手中的刀,已向横一伸,利刃的刃口,无声无息地自龙头的右胁之下切了进去,其顺利的程度,一如一柄烧红了的刀,切进一块牛油之中一样。

也就在第一下断臂所射出的枪响的同时,也就是利刃切进了没有了任何阻挡的龙头的右胁的同时,又有一下额外的枪响,一颗子弹,自子字堂堂主手中射出,射向张拾来。

当子字堂堂主掠过那三个已死的保嫖,握枪在手,准备发射之际,就可以知道他射击的目标是张拾来了。若是为了万无一失起见,他其实可以利用盒子炮上的“快机”,一下子把一梭二十发子弹一起射出去。

可是,他的密谋,是经过不知多少次反覆思索的,在一发动之后会发生的事,一切最微末的细节,都在他事先的千百遍思考之中。

他知道,当张拾来逼近龙头时,龙头会反脚踢出匕首,而他也知道,张拾来必能挡开那柄匕首,他更知道,在那十分之一秒的时间之中,龙头会攫枪在手,张拾来的一刀,就必然攻向龙头的右臂。

他甚至算定了,龙头的右臂虽断,还是能使枪机触动,子弹飞射。

正由于他计得如此精密,所以,他才决定,在第一下枪响之后,他只射出一枚子弹──这样,自他手上发出的枪响,就夹杂在接之而来的一连串枪声之中,不会为张拾来所觉察。真要杀人的话,一颗子弹已经足够了。

反而,如果他射出一梭子弹,额外的枪声会引起张拾来的注意,反倒使行动如鬼魅一般的张拾来,有了趋避的机会。

这一切,他都经过缜密之极的筹划和计算,当事情一开始,一切正如他所料的丝毫不差之际,他几乎已经认为自己的计划,已经成功了。

可是,子字堂堂主却犯了一个错误,错误是在他缺乏常识之下形成的,他顾忌到了自己手上所发出的枪响会引起张拾来的注意,却不知道,盒子炮子弹在枪管来复线的作用之下,自枪口射出之后,前进的速度,远远超过了声音传播的在摄氏零度的气温下,在空气中行进的每秒钟三三一点三六公尺的速度,就算这时的气温在摄氏零度以上,每秒钟再加上每度零点六米的速度,枪声还是及不上子弹前进的速度。

若是他知道这一点,他就会不去考虑枪声──只要子弹射中张拾来,张拾来要在中弹之后,才能听到他手上所发出的枪声。

而如果他不考虑发自他手中的枪声会引起张拾来的注意,他一定不会只射出一颗子弹,而会利用枪上的快射设备,把一梭二十颗子弹,一起发射出去。

如果是那样的话,一切结果自然大不相同。

就在他一枪射出之际,张拾来的利刃,切进了龙头的右胁,利刃一定已将龙头的心脏割成了两半,张拾来已经完成了他所要做的事。

他根本不可能知道在背后发生的事,但是多年来的厮杀生涯,却使他养成了一个奇异的保护自己的习惯:他极不喜欢自己的背后有人。

当他掠向前的时候,他知道自己的背后有四个人:三个保镳和子字堂的堂主,三个保镳不要紧,他确知他们已经死了,他不在乎背后有死人,只是在乎背后有活人──不管这个活人是他的什么人。

所以,他不会允许背后有人的情形存在,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一有机会,他一定在第一时间,绝不犹豫地去改变这种处境。

所以,当他手中的利刃砍进了龙头的右胁之际,他的身子,已自然而然转了过来。子字堂堂主的那一枪,本来是对准了他左后心射出的,可是就在这一刹间,他转动了身子。

他没有能避开那一颗以比音速更高的速度向他射来的子弹,但由于他正好在这个时候转动了身子,所以子弹不是射中他的左后心,而是变得射中了他的右胸,严格地来说,应该是右胁──在左乳旁边几寸的所在。

看他的神情,他像是根本没有感到疼痛,也没有察觉到他自己的幸运──他真是幸运之极了,同样是被子弹射中了身体,射中了左后心和射在现在这个部位大不相同,人体之中,心脏是最重要的器官之一,而心脏就在身体偏向左方的胸膛之内。那一颗子弹本来就是准备射中他的心脏的,一枪毕命,再也没有任何存活的可能。

这时,子弹并没有射中预计的部位,他虽然一样也受了伤,可是绝非致命。

子字堂堂主显然未曾察觉到这一点,一切实在发生得太快了,他的一切行动,都是按照他思考了千百遍的计划在进行的,而且一直未曾出错,在他手指扳动枪机之前,他已经运气吐声,在断臂手中的枪还在枪口冒火,发出震耳的枪声之际,他的叫声已经响起:“张拾来,你胆敢犯上作乱。”

子字堂堂主的计划,实在再周密也没有了。

按照他的计划,这时龙头死在张拾来的刀下,张拾来死在他的枪下,前面三个保镳在这时,也恰好转过身来,看到了一切,再加上他叫出来的那句话,那么,一切都圆满了。

唯一不圆满的,是这时,张拾来居然没有死。

(“张拾来”这个名字,自子字堂堂主口中叫了出来,确确实实证明了,这是张拾来的传奇故事。)

子字堂堂主叫出了一句话,他预期的,万万不可能出错的、应该发生的事没有发生,这今得他在刹那之间慌乱莫名。

他在这时候,非但无暇去后悔为什么不利用这盒子炮上的“快机”──如果是二十发子弹连发的话,张拾来必然难以活命。他甚至忘记了急速地再向张拾来补上一枪。不但是事情未能按照计划实行令他震惊,而且,张拾来向他投来的,那两道冷电也似的目光,简直令他震骇。

这时,走在最前面的三个保镳早已转过身来,他们看到了跌倒在血泊中的龙头,直到这时,断臂也才跌落在鹅卵石中,他们也看到了背对着他们的张拾来左胁之下有鲜血涌出。

他们自然可以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三柄利刃像旋风一样卷到,攻向张拾来。

张拾来反手横刀,三柄利刃,一起砍在他的刀上,他就势子一个旋转。由于他的每一动作,都是蓄足了全身的劲力发出来的,所以随着他身子的旋转,他右胁下的弹孔中,血泉直喷,喷得那三个保镳一头一脸。

子字堂堂主在那一霎间,自极度的震骇中镇定下来,他自然知道,要是这时候不解决张拾来,那么在他以后的日子里,将不会有一分一秒的安宁,所以,他迅速地推上了盒子炮上的“快机”,食指已然扳动了枪机。

可是就在这一刹间,张拾来的身子已经斜窜了起来,血花随着他的上窜疾洒而下,血花尚未落地,枪声响起,张拾来的身子,已经重重堕进了奔湍的、急速的江水之中,溅起了老高的水花来。十九响紧密的枪声过去之后,一下子变得什么都静了下来。

那三个保镳满头满脸是血,扬着刀,愣愣地站着。子字堂堂主手中握着枪,枪口在冒着烟,他也是愣愣地站着。曾因张拾来的跌堕而溅起的水花,早已平复,张拾来消失在急流之中,江水依然奔腾,在江边的,开着雪白的花的芦苇,由于江水的奔流,而来回摇曳。

子字堂堂主陡然转过头,望向江面,江面上除了急湍的江水之外,什么也看不到。

他只知道张拾来中了枪没死,不知道原因,因为当时发生的一切,实在太快,他不知道为什么张拾来会不立即命丧当场,他只好希望,张拾来虽然在中枪之后,还能跃入江中,但是仍然逃不过死神的追索。

他心中电火火石间所想到的是:在这样湍急的江水之中,全然没有受伤的人尚且难以和湍急搏斗,何况是一个受了伤的人。

想到了这一点,他才能吁出一口气来,而直到这时,那三个保镳也才像是死而复苏一样,吁了一口气。

子字堂堂主倏然转过身来,声色俱厉,那种尖厉的声音,令人听了心中发毛:“你们全看到了?你们是张拾来的同谋?”

三个保镳身子陡然一震,他们也不是等闲之辈,过的也是刀头上舔血的日子,能够熬过了那么多年,当上了龙头的近身保镳,又岂能是愚鲁之人?

在那一霎间,他们想到了子字堂堂主指控的严重性,想到了这件突然的变故,必然另有蹊跷,想到了龙头的死,他们脱不了干系,想到了在目前的境地之中,他们可以有两个不同的选择。

第一个选择,自然是把一切推在已经消失了的张拾来的身上;第二个选择,是出手把子字堂堂主杀了,立刻远走高飞。

如果眼前不是有三个人,而只是一个人的话,相信必然会选择第二条路,可是这时,却有三个人,三个人念头一闪之间,又都一起想到了一点,自己一出手,那两个人一阻拦,那又怎样?必然是命丧当场,他们都不相信三个人会一起出手,所以就不敢出手。

而事实上,三个人若是一起出手,子字堂堂主手中的枪是空枪,必然无法抵挡他们三人的进攻。

可是他们却不相信另外两个人会采取一致的行动。

人类行为之中,有无数次可以成功,但终归失败的例子,都是由于和这时三个保镳同样的心态所产生的,一个人可以完成的事,两个人就要失败,人越是多,就越是失败。

在子字堂堂主严厉的目光逼视之下,三个人在同时弃刀下跪,异口同声地叫:“张堂主,那是张拾来犯上作乱,不关我们事。”

子字堂堂主的脸上,泛起了一个阴森的笑容来,他心中所想的一定是:只要张拾来死在江中,一切计划,就都已圆满实行了。

(白老大用力一敲沙发的扶手:“这三个人不齐心,他们可以有足够的力量对付张堂主,然后把事情编一下,推卸自己的职责,或是远走高远。”)

(我道:“现在,他们不也是可以保存自己。”)

(白老大闷哼了一声:“他们是龙头的贴身保镳,龙头叫人杀了,他们怎么还活得了?他们不是不知道这一点,可是,落进了张堂主的圈套之中,脱不出去。”)

(白素的声音之中,有着不必要的担心:“张拾来跳进了江中,又受了伤,不知怎样了?”)

(我哈哈地笑了起来:“原来真有人‘看戏掉眼泪──替古人担忧’的。”)

(白素瞪了我一眼,用相当低的声音道:“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我没有和她争论下去,白老大吸了一口气:“看来,张拾来没有那么容易死,不过也绝看不出他有什么翻身的机会,张堂主只要一回去,有三个保镳做他的证人,全会上下认定了张拾来杀了龙头,而且事实也确然如此,张拾来本领再大,只要一露面,也不免尸骨无全。”)

(白素又叹了一声:“他要是不死,我想他一定会去见银花儿。”)

(我又笑了起来:“照剧情的发展来看,应该这样,我想,张堂主也应该想到这一点。”)

江滩的鹅卵石上,染着血迹已开始变色,张堂主和三个保镳正在离去,龙头的断臂由张堂主用龙头的皮袄裹着,龙头的尸体由一个保镳背负,四个人在嶙峋崎岖的怪石堆上攀着,攀过了那堆怪石,看不见了。

然后,随着翻腾奔流的江水急速前进,一个又一个江湾、江滩飞快地掠过,在一个突出江面的浅滩上,长满了密密的芦苇,在芦苇中,突然惊起了一大群水鸟来,高而密的芦苇颤动着,在芦苇丛中,看到一个人挣扎着站了起来,又跌倒下去。

(白老大,白素和我三个异口同声叫了起来:“张拾来。”)

(刚才我还笑白素看戏掉眼泪,可是这时一看到张拾来重新出现,心中也忍不住高兴得叫了起来。)

(整个录影带看到了这里,我相信任何看到的人,都无法不关心张拾来的命运,张拾来在整个过程之中,不能算是一个可爱的人,他是一个“金子来”,活着的使命就是杀人,但是一切细节,又铺排得他是一个人,扣人心弦的一切过程,使得人不由自主关心受了伤,又几乎跌进了天罗地网中的他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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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女人和男人


接下来,看来是黄昏时分,残阳如血,在江边的一块平整的石块旁,青年人在磨着他的利刀,他磨刀的动作,是那样专注,那样轻柔,每磨上几下,就用他修长的手指,轻轻地在刀身上抚拭着,口角向下微弯,使他孩子气的神情更加显著。

在离他不远处,另一块大石上,坐着那女人──已知道她的名字是银花儿——江水溅上来,令得她身上的衣服有点点的湿痕,她也不在乎,她手中拿着一枝折下来的芦花,缓缓地转动,她不时噘起那诱人的红唇,向芦花吹上一下,看着雪花般的芦花离开枝梗,随风飘荡开去。

江边十分宁静,如果不是不时有磨刀的砰然声,和那柄利刃上所发出的光芒实在太令人震慑,这样的画面,实在十分美丽恬静。

那年轻人磨了又磨,银花儿看来有点不耐烦,嘟起了嘴,腻声道:“瞧你,摸刀的时候,比摸我还多。”

青年人的目光停留在刀锋上,夕阳的光芒,在闪亮的刀身上,映起一片红光,又再反时到了青年人的脸上,也就有了一抹红艳。

他听来有点不经心地道:“刀比你靠得住,刀不会令我失望,你会,刀有用,你没有用。”

银花儿现出佻皮的神情来,在这种神情下,她看来实在十分娇丽动人,她回答得很快:“没有用的是你,不是——”

她下面一个“我”字,还没有出口,青年人整个人,陡然弹起,刀扬处,闪起一道暗红色的光芒,就像是夕阳之中突然有一股光华飞堕一样,又像是一股暗红色的闪电,刀光本来是闪亮的,暗红,是由于刀身上反映了夕阳余晖的缘故。

她和他之间,本来至少有三四步的距离,可是一闪之间,刀光已然到了她的头顶,她整个人都愣呆了,刹那之间,不但再也出不了声,而且一切神情,都在那一刹间僵凝,刀光的闪动是如此突然,如此的快,可是由极动到极静,也是快疾绝伦,陡然之间,刀光凝止,刀锋恰好停在她的头顶上。

锋利的刀锋,将她簪在头上的一朵不知名的野花剖成了两半,花瓣正顺着她乌亮光滑的头发滑落下来,散落在她所坐的大石上。

刀停,人也停,他仍维持着一刀劈落的姿势,一动也不动,她自然早已吓僵了,花瓣无声的滑落,江水撞击在江滩上的声音格外震耳。天上的晚霞,由红变成紫色,反映在刀身上的光芒,也渐渐变得诡异而幽暗。

时间也像是凝止了一样,过了不知多久,甚至紫色的余霞也渐渐被暮色所侵吞,他才缓缓收回刀来,用一种听来异样温柔的声音道:“以后,再也不要说这样的话。”

她在这时才定过神来,还未曾出声,他的语音更是轻柔:“求求你。”

她陡然跪了下来,抱住了他的小腿,把脸紧贴在他的腿上,呜咽着哭了起来,然后,她抬起头,满脸泪痕,可是却一脸的欢畅,她道:“你……你对我真好。”

他的神情中,有着深切的悲伤,半转过脸去,她提高了声音:“你对我真好。”

他的口唇颤动着,没有出声,那种深切的,无可奈何的神情更甚。她不断在流泪,泪珠一颗一颗涌出来,看来极其晶莹。

她一面流泪,一面又在不断地诉说着:“你真好,你不要以为……我实在……你想想,过去几年,我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那么多男人……男人的手一碰我,我就会……五脏六腑想翻转过去一样,你现在……等过些日子,你会好起来,我们实在是真正的一对,要是我说的不是真心话,就让你手中的刀,把我劈成两半。”

青年人一缩手臂,把刀收到了背后,她的话一定令他感到了激动,因为他低头望向她,和她的目光接触,而且两个人的眼光,很快地交融在一起,在浓浓的暮色之中,交融在一起。

他伸出手将她拉了起来,她靠在他的身上,两人都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天色已全黑了,在黑暗中,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紧靠着,站在江边,湍急的江水,不时翻起白花,他们一动不动地靠着──男的刚才还曾向女的劈出一刀,女的生命在那一霎间,就可能了结,但结果是连一根头发也没有掉下来。

在这由生到死,由死到生的一霎间,使这个本来心中已冷到了绝对零度的女人,知道了一个男人对她的心意,那实在是一种十分奇特的男人使女人明白心意的方式,也只有在这种地方,这种人身上,才会发生。

而且,男的绝不是有心想表示自己的心意,但是,他的行动,却使一个饱经忧患,几年来受尽了男人斯躏,早已视男人为妖魔,自己心冷如冰的女人,明白了他的心意。

女人和男人之间的关系,有时就是这样微妙而不可理喻。她的话使他心中激荡,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沉默之后,他才喃喃地道:“离开这里,我知道,离开这里,我会好起来。”

女的连半秒钟都没有犹豫:“你到哪里,我跟到哪里,这辈子我跟定你了,你把我两条腿砍下来,我用手爬,也跟着你。”

她转了转身子,使自己面对着他,在黑暗中看来,她俏丽的脸庞上,闪耀着一种异样的光辉,那种光辉,使得原来在她脸上满布风尘的痕迹一扫而空,使她看来犹如一个纯洁的少女。

她笑了起来,笑容佻皮又充满着欢乐:“就算你把我杀了,我的鬼魂也将跟着你。”然后,她不经意地咬了咬下唇,语意也变得更加坚决:“告诉你吧,这一辈子,你别想能躲开我。”

她的话虽然是软言俏语,可是听起来却又那样斩钉截铁,没有丝毫可以转圜的余地。

他也笑了起来,笑意使他看来十足是一个小孩子:“你才想哩,小淫妇。”

她的两道细眉倏然扬起:“我手里没有刀,不然,也照样砍你。”

他笑得更欢:“好啊,把我砍成两半,我照样阴魂不散缠着你。”

她的声音变得十分低微,喃喃地:“缠着我,缠着我,我要你缠着我。”

他伸开有力的手臂,抱紧了她。当他抱着她的时候,利刃自他的手中落下来,刀尖插进了江边的大地之中,刀身在神秘幽暗之中轻轻晃动,闪着微光,在这样的境地之中,连这可怕的杀人利器,也给人以一种出奇的温柔之感。

他们相拥了很久,在江水的奔流声中,他们两人的气息听来如此和谐宁静。在同一时候,普天之下,不知有多少男女在相拥,他们也只不过是女人和男人,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如果硬要找出什么特别之处来,那或许是女的在历尽沧桑之后,至少暂时有了平静的感觉,而男的,享受着这一刻的宁静,可是在他生命中的惊涛骇浪,却在等着他去闯。

是不是闯得过去,根本不在他的思考范围之内,因为他必须去闯,没有任何退缩回避、犹豫推却的余地。也许正由于这一点,所以他对这时的宁静,更全心全意地投入,完全融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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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密谋


白素追问一句:“爹,那个你遇到过的断腿人,讲的是什么故事?”

白老大道:“我还是没有想通关键,暂且不说,再看下去。”

白素没有再催,看她的神情,像是十分关注这个断腿人,我想不出她关注的理由来。

镜头一转,转到了一间陈设相当简单的房间中,看起来已经是白天了,不过窗上糊着的棉纸相当厚,所以室内光线有点阴暗。

先是那个娃娃脸的“金子来”,正在急速地来回踱步,每一步,都是他全身肌肉弹跳的结果,看来极有节奏,一种力的节奏。

在一张竹椅上,则坐着一个中年人,那中年人的神情极其阴森凶狠,脸上轮廓分明,所以明暗对比也十分鲜明,看来尤如雕像一般。

年轻的杀手陡然止了步,神情木然:“你吩咐我这么做,我就怎么做。”

中年人牵了一下口角:“那当然。”

年轻人双眉不被察觉地扬了一下,那表示他心中对中年人的话,并非十分同意,但是却忍着,并没有表现出来,那中年人也没有察觉。

中年人的声音有点夸张:“想当年,我要是迟一刻经过,你已叫江水冲走了。”

年轻人的脸上又闪过了一丝不耐烦的神色。

中年人的对白,在肯定了这是“张拾来传奇”之后,不难明白,张拾来是被一个姓张的堂主在江滩边上捡来的弃婴,这个中年人,自然就是那个姓张的堂主了。

年轻人的声音听来木然:“是,堂主,要不是你发现了我,我早叫江水冲走,要不就叫野狗叼走了。”

中年人神情满意,但转眼之间,他的神倩又变得阴骛之极,眼中闪耀着森然的凶光。

(由于这一段录影带,是和白老大在一起观看的,白老大在观看之际,不住发出他的看法、批评和对画面上的一切作出解释,所以我把他说的话,和故事有关的重要之处,叙述出来。凡是在括弧中的,都是白老大,白素和我的观感。)

(白老大说:“这个人是子字堂的堂主,龙头下的十二堂,用地支来排,子字堂的堂主,地位仅次于龙头。你看,他的房间中,有着鼠的图案。”)

的确,陈设简单的房间中,灰色的墙上,有着深灰色的鼠形图形。由于只是深浅不同的灰色,若不是他特别指出,并不很引人注意。

(白老大又说:“这个人对拾来提及当年他发现婴孩的经过,是希望想感恩图报,他一定有一椿十分重要的事叫拾来去做。”)

(白老人认定了那个娃娃脸的“金子来”就是张拾来,为了讲话方便,自然并无不可。)

那中年人陡然站了起来,盯住了年轻人,一字一顿地道:“我要你杀了老头子。”

这句话的语气,听来的确十分骇人,虽然只是一句话,但无疑是一个送命的令符,每一个字的音节之中,都盖满了死亡的阴影。可是那年青人的反应,还是出乎意料之外。

青年人是“金子来”,曾见过他在血肉横飞的大厮杀之中,他的娃娃脸上,也没有任何惊讶的神色,他是为了杀人而生的,他和他手中的刀,已经在物质上和精神上浑为一体。

这样的一个人,听到了一个杀人的命令,应该是再平常也不过的事情了吧。然而,这时他却现出了极度的震惊。由于他的脸容本来充满了稚气,在这样一张稚气的脸上,忽然现出了惊悸的神情,也就格外使人震撼,格外使人感到他的心中的那种极度的彷徨无依。

他张大了口,眉毛不由自主跳动着,眼中流露出了惊恐和疑惑交织的惶恐,望定了那中年人,双手紧握了拳又放开来,然后又抓紧,一点声都发不出来。

那中年人发出了一连串“嘿嘿”的冷笑声:“不敢吗?只要你一挥刀,老头子必死无疑。”

青年人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可是……可是……”

中年人陡然一伸手,用力拍了一下桌子,他们虽然在讲话,可是四周围实在十分静,那突如其来的“拍”的一下响,十分令人吃惊:“你害怕?你不敢?算了,只要你有这种念头,你非但杀不了他,还会死在他手里。算了,当我没有讲过。”

他一面说,一面挥着手,现出又卑夷又厌恶的神情来,令那青年离去,青年的脚步踟蹰,和他在“神牙台”上的那种矫健灵敏,简直有天壤之别。

(我忍不住道:“他真的感到害怕,那‘老头子’……是什么人?他应该算是杀人不眨眼的了,怎么一听说要杀‘老头子’,就怕成那样?”)

(白老大闷哼一声:“子字堂堂主要犯上作乱,‘老头子’是总坛派下来的龙头。”)

(白素道:“他如果不答应,只怕凶多吉少,那堂主把这样的大事讲给他听了,会那么轻易放过他?”)

(白老大又闷哼了一声:“他如果答应了,不论事情是不是成功,也一样是凶多吉少。”)

白老大的话,是十分容易理解的,主今中外,只要人性不变,历史也一直在重覆循环着。有机会参与密谋的人,在当时,一定会感到自己受了重视,能够参曮而高兴,但结果,不论密谋是否成功,参与者的下场,都几乎是可以预测的。

密谋是失败了,那自然不必说,密谋若是成功了,参与者由于知道得太多,并且曾实际参加进去过,也就在以后的时间中,成为主谋者的眼中之钉,一样有别的密谋在等着把他除去。

密谋无分大小,大到一个国际权力的转移,小到微不足道的利益的争夺,莫不遵循着这个规律在运行,鲜有例外。

(我明白白老大的意思,可是还是说了一句:“恐怕不会吧,堂主和拾来,应该是情同父子的。”)

(白老大看得比我透彻:“就算是亲父子,那又怎样?中国历史上,父亲杀儿子的例子还少了吗?”)

(我和白素都不再说什么。)

青年人来到了门口,看来已经要开门出去了。那中年人的脸色,难看之极。人的情绪会影响人的脸色,这是动物之中,只有灵长类的人才有的反应。人体内属于自主神经系统的交感神经和副交感神经的神经纤维,由脊髓起,分布到平滑肌、心肌和腺体,神经纤维在人的心意起变化时,会产生交感素,交感素刺激腺体,又产生肾上腺素,使心跳加强加快,小动脉收缩,小支气管舒张,竖毛肌收缩,瞳孔扩大,血糖升高……这一连串在人体内进行的生理运作,很快地,无可掩饰地反应到人体的外面来。

于是,那中年人脸色发青,眼中的凶光更甚,气息也急促了起来,双手紧握着拳,额上的青筋绽了出来,在表皮之下剧烈跳动。

青年人背对着中年人,已经要打开门了,可是却陡然愣了一愣。那时,在他脸上,有极细微的神情变化,可以知道,他已经明白自己处在一个极危险的境地之中了。

他背后没有眼睛,自然不能看到中年人双眼之中射出来的杀机和凶焰,恨不得立时就在他的后心上穿上两个洞。但是,他却可以感觉得出来。

他从小就被训练成为“金子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挥着利刃,夺走了他人的生命,在他年轻的生命之中,也是十分遥远和模糊的记忆了。在那年轻的生命之中,几乎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生和死的边缘打转,这也就培育成了他敏锐无比的感觉,这种敏锐的感觉,在五感之外,是第六感。

第六感是一种十分特别的感觉,又可以分为预感和实在的感觉两类,青年人这时的感觉属于后者,那不是平空而来的感觉,而是实实在在受了外来力量的影响而产生的一种感觉。

那种实实在在的外来力量,自然来自那个中年人。这时,中年人虽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任何行动,他外形上的变化也不曾被青年人看到。可是,他全身的细胞,由于情绪上的兴奋──欢乐和震怒,同样都是兴奋──而产生了变化。

人体细胞的细胞膜,内外有电位差,叫“膜电位”,细胞在兴奋时,膜电位发生变化,由静息电位变为动作电位,由此产生放电现象。这种生物电的电源,自然微不足道,但对于感觉特别灵敏的人来说,就可以凭借第六感,清楚明白地感到这种生物电的放射,并且可以在直觉上判断是吉是凶。

青年人陡然停止了开门的动作,在那一刹间,他也开始保护自己,他的声音听来极平静:“本来我不该问,可是事情不平常,堂主,不能犯上作乱是帮规中的头条,为什么要除去老头子?”

中年人的神情,在那一刹间,也完全回复了阴骛,自然,曾在他体内发生的一切生理上复杂之极的运作,这时也停止了。

他的声音很低沉:“老头子私吞黄金,不听命令,尾大不掉,要脱离哥老会另组新帮,罪该万死,总坛给我的密令要除他。”

年轻人静静地听着,一点反应也没有,只是嘴唇掀动了几下。

(白老大怒气勃勃,大喝了一声:“子字堂堂主胡说八道。总坛若有密令要杀龙头,总坛刑堂堂主必然亲临,哪会这样私相授受。这小伙子自然知道,我看他要抗命。”)

(我道:“他不会抗命,看来他也要保护自己,只有等先牺牲了‘老头子’再说。”)

青年人缓缓转回身来,中年人一副殷切盼望之色:“老头子一去,我就是龙头,我保你为亥字堂堂主。”

青年眉毛一扬:“老头子自己的身手不说,他身边六个刀手,也个个是一流的功夫,非得出其不意下手才好。”

中年人瘦削的脸上,泛起笑容,那笑容十分难看:“好孩子,正跟我想的一样,就算是出其不意,除了你之外,也无人可以下手。”

青年脸脸上稚气全都回来了,他甚至有点靦腆地笑了一下,犹如受了夸奖的孩子一样:“其余各堂堂主,全知道么?”

中年人一扬眉:“事成之后,各升一级,我看没有什么人会替老头子说话。”

中年人的话,讲得再直接也没有,只要有好处可以堵住别人的口,谁会为一个已死了的人出头?

(白老大摇头:“我明白了,张拾来没有成功,因为我到金沙江畔的时候,并没有听说有这么大的变动。张拾来一定是在行动中失败了,反而被杀,哥老会为了顾全自己的面子,所以秘而不宣,说他神秘失踪了。”)

(他说了之后,我和白素还没有什么反应,他陡然直跳了起来,嚷道:“不对,不对!”)

(我和白素也不知道“不对”有什么所在,只好眼睁睁望着他,听他说下去。)

(白老大搓着手:“我到金沙江畔的时候,龙头姓胡,是才从子字堂堂主升上去的,说起上一任龙头,他告诉我,上一任龙头姓张,和他一样,也是子字堂堂主升上去的,那时他是丑字堂堂主,由于老龙头突然暴死,才有了这样的升迁,而姓张的龙头在调回总坛时,带走了两千斤金块,可是,他的尸体却在百里开外叫人发现,随行的金块不见,随行的三十人,无一幸免,全都是死在刀下的。”)

(我和白素面面相觑,我道:“那样说来,张拾来成功了?老龙头被杀,对外宣称暴死,张堂主在几年之后,带了大量黄金离开,又在半途被杀,那是遇到了不卖哥老会的帐的土匪?”)

(白老大道:“当时我问过:‘会有这样的事?在这一带,谁敢向哥老会的龙头下手?”得到的回答,是所有听了这个问题的人,都现出了十分神秘和不想回答的神情来。我知道其中必有隐秘,我的身分只是贵宾,自然不能再问下去。现在看来,大有可能杀了张堂主,抢走了金子的,就是──”)

(白老大讲到这里,略顿了一顿,我和白素同时道:“张拾来。”)

(白老大道:“大有可能,来,看下去再说。”)

(每当我们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的时候,就停止了机械的运作,以免一面讲话,一面分了心,不能细心观看。)

青年人双手交叉着放在身前:“什么时候下手?”

中年人吞了一口口水,喉核在他细长的脖子上,上下移动,看来如同一个邪灵正要夺口而出:“明天一早,会出发去勘看我们争到的江段,半路上,随时可以下手──”他略顿了一顿:“一个活口都不能留,剩下的只是我和你。”

青年人深深吸了一口气,点了点头。

中年人长长吁了一口气,又笑了起来:“银花儿怎么样?你也真会拣。说来也真奇怪,她就像是乌木一样,越擦越亮,到这里几年了,越来越好看,一点也没有残老,这下叫你拣了去,不知道有多少人眼红哩。”

青年人的神情有点心不在焉,眉心之间有着淡淡的忧郁。

银花儿自然就是那个妓女的名字了,青年在她那里,并没有能使自己的缺陷得到满足,这可能就是他神情忧郁的原因。

中年人又凑近去,在青年人的耳际低声讲了几句话,却听不真切。

接着,青年人就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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