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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逃亡(下)


江滩上有得是空地,把窝棚起得如此密集,自然是故意的,目的是为了缩小面积。在一个较小的面积中围住三万人,自然比在一个大面积中,容易控制得多。

在棚与棚之间狭窄的通道中,人潮默默地向着同一个方向流动着,乍一看来,像是一股脏不可言的泥浆水。那一男一女,也在人潮之中,男的紧握着女的手,神情有异乎寻常的紧张。

然后,他们突然脱出了人群,在不为人注意的情况下,闪进左首的一条通道中,一进了那条没有人的通道,男的拉着女的,向前急奔。

由于他的腰际,缠了一条暗藏着三十斤金块的腰带,所以他向前奔动的姿态,看来十分怪异,像是一只吃得太饱的鸭子一样。

纵横交错的,月色映不进,阳光一定也照不进的狭窄的通道,像是迷宫,两个人在黑暗中移动,看来像是两个阴影,更多于像两个生命。

迷宫像是无穷无尽,但两条阴影终于在铜锣声变得渐渐疏落时,突出了它的羁绊,江水奔腾声在他们的前面,那是一个在江水下有着嶙峋突起的怪石的江中急滩,江水在急滩上旋起无数水涡,喷起的浪花,互相撞击着。

水是如此柔软,岩石是这样坚硬,就在这急滩上,极度的柔软和极度的坚硬,在进行着亘古以来持续着的周旋。流水胜在滔滔不绝,永无尽止;岩石胜在屹立不倒,绝不低头。

急滩占据了整个江段,这一个江段,是人为防守的缺口,防守的责任,交给了自然。江水虽然不深,但是水流如此湍急,没有人可以在江流中站得稳──站不稳的后果,是被急流冲走,被急流冲走的后果是,身体不知道哪一部分,会无可避免地撞在奇形怪状的岩石之上,再接下来的后果一定是撞上去的肢体碎裂,而绝不会是岩石受损。

而且,急滩下的江底,也是极度凹凸不平的,一个漩涡的下面,可能是一个大潭,一个不小心踏了进去,再浮上水面的机会等于零。

而且,就算给你过了江,又怎么样?除非你有巨鹰的本领,才能振翅飞越几百尺高的峭壁,若是慢慢向上爬,如果有一定的工具,自然也可以,可是整幅延绵千尺,直上直下的峭壁,暴露在成千上万人的视线之下,有什么法子爬到了一半而不被人发觉呢?

好了,就算翻过了峭壁,峭壁那面是什么样的情形,根本没有人知道,传说,是成群结队的黑彝部落,那是凶悍之极的土著,他们使用的武器,包括了一种专挖人目的小弯刀在内。

不论是哥老会、外帮或是鹰煞帮,对这种凶狠的黑彝人,都十分客气,偶然有一些这样的人,全身武器,闯进了各帮的地盘,都能受到好酒好肉的招待,一则避免结仇,二则,黑彝人并不在乎金块。他们会说,在人迹不到的高山溪涧中,金块和鹅卵石一样多,只是这种地方,连他们也只有族中的超级勇士才能上得去!

总之,这个江段是死路,自然环境封死了一切出路,人是无法和自然环境赤手空拳搏斗,所以这一带,从来不设守卫巡逻。

就是这个原因,他竟然选择了这里,作为逃亡的途径。

或许他认为,自然环境再险恶,也比人心好一点。

如果他真的这样想,他是对,还是错?

当他和她走到江滩上时,她踟蹰了一下,月色下,可以看到她的神情,充满了恐惧,他也紧张得可以,一面紧握着她的手,一面颤声道:“这是唯一可以逃出去的路。这江段,没有人敢下水淘金,我敢,三年来,我摸熟了江底的情形,一定可以过江去。”

她用灵活的,惊疑的眼神,代替了问题:过了江段之后又怎样?

他伸手向前指了一指,耸天的峭壁就在对面,将整个江面遮掩得阴森无比:“我也踏勘过了,峭壁那头,有一道极窄的缝,可以挤进人去,有一次我趁人不觉挤了进去,那是一个大洞,可以通到外面去。”

他勉力吸了一口气:“一到外面,我们……就活了。”

他在这样说的时候,显然自己也不是十分相信自己的话,不然,他又何必语气迟疑?

她没有表示什么,他又紧紧的握了她一下手,走前几步,在即使是在江边水流也十分湍急的江水中,俯身捞起了一堆奇怪的东西来。

那东西是竹片编成长筒形竹篓,篓中全是石块,一共四个。

他俯身,把其中一个绑在自己的小腿上,示意她也那样做。

她弯弯的眉毛向上一扬,提起了相当沉重的载满石块的竹篓,也绑上了小腿。

这东西的作用,自然是使人的重心向下移,每一步踏出去,虽然艰苦,但是不容易跌倒,不会被激流冲走。等到他们都绑好了装满了石块的竹篓,他们在江滩上,困难地挪移着双腿,甚至要俯下身,双手抱住了自己的小腿,将之提起来,使之向前。

但等到双腿一起浸入水中之后,就可以勉强起步了,水的浮力减轻了重量,所减轻的重量是浸入水中的物体所受水流静压力的向上合力,等于被物体排开水流的重量。

浮力的作用使他们不致寸步难移,可以使得他们前进。一进入急滩的范围,轰轰发发的水声,已使他们无法交谈──当然他们可以大声呼喊,但是别忘他们正在逃亡,逃亡的人,心头总有恐惧的阴影,会不由自主在说话的时候压低声音。

他用手势,向着她,要她每一步都跟着他,于是,变成了他在前,她在后。等到走出了几步,离对岸还相当远,江水只不过浸到他们的腰下,可是江水撞击在他们的身上,也几乎每一秒钟都淹没过他们的头顶之际,他在前面,看不到她已经缓慢地,困难地,但是坚决地自腹际取出了一柄十分锋利的小刀来。

小刀极小,不会比一只手指更大,而且,还是她那种纤细的人的手指,可是刀锋闪着光,一看就知道那是日日在磨着,一直保持着最锋利状态的小刀。

然后,她左手搭上了他的肩,他转过头来,她身上早就全湿透了,湿衣服紧贴在她的身上,湿发贴在额头,脸上全是水珠,她的双眼,看来也更像露珠中的花朵,他看得有点发痴,显然浑忘却自己是在一种什么境地之中了。

就在这时候,锋锐的小刀,已割断了他腰中的腰带,当他觉出身上一轻,意识到有什么事发生时,已经迟了。

人的意识先知道了什么,要传送给肢体去做反应来应付,需要一个时间,时间虽然短,可是往往就在那一霎间,肢体已经无法接受脑部的命令了。

他这时的情形就是那样,当他意识到不妙时,小刀已经扬了起来,几乎是毫无偏倚地,自他胸前第五和第六条肋骨之间刺了进去,准确无误地刺中了他的心脏。

他似乎还未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只是瞪大了眼睛望着她。

她则有点不忍观看似的,微微垂下了眼睑,长睫毛颤动间,有水珠自上面轻轻掉下,看来神态动人。

又一个浪头涌了过来,江水涌过他们的头顶,她轻巧地抽出了小刀,她的身子因为浪头轻轻晃动了一下,他的身体却已失去了抵抗浪头冲击的力量,倒了下去。尽管他双腿上绑着沉重的竹篓,但那时却也帮不了他什么了,他倒下的身子,在急流里打了一个转,肩头先撞在一块岩石上,骨裂声在水流的轰发声中,居然砉然可闻,然后,又是一个转,他的头又撞在一块岩石上。

一直大大瞪着的眼睛,在这一撞之下消失。然后,又是打转,又是碰撞,在柔软和坚硬的亘古以来的周旋之中,他做了莫名其妙的牺牲品,等到江水冲出这个急滩之后,他还能剩下什么,那只是天晓得了,或许,绑着满是石块的竹篓的那只小腿,会在急滩下沉上一些日子,当然最后的结果,是一切回归自然。

她半转了身,背对着浪流打过来的方向,趁下一个浪头未打过来的,吁了一口气,缓缓移动,走回江岸去,一到滩边,她俯身割断了绑在小腿上的竹篓,整个人躺在鹅卵石上。一手执着利刀,一手执着那条内藏三十斤金块的腰带。

江水涌上来,有时还会淹过她的身子,这时的江水,应该是彻骨的寒冷的,可是在她悄丽的脸庞上,一点也没有寒冷的神色,反倒是一种狂热的兴奋。

她才杀了一个人,抢了那人的三十斤金块,可是她一点也没有内疚的意思,杀人的勾当每天都有,一刀刺心,立时死亡,总比叫人抓住了把三十斤金块熔了从口中灌进去致死的好。

所以她的神情,似乎是才救了一个人一样,感到安祥和满足。

她双足双肘撑着江滩,向上挪移了一下身子。然后,半转过身,准备起来。

而也就在那时候,她看到,在她的眼前,有着半截人影。人影投在满是鹅卵石的江滩上,看来虽然有点歪曲,但那仍然是不折不扣的人影。

没有人,不会有人影,有人影,自然一定有人。不但有人,而且那人一定距她十分近,因为她看到的,只是人影的上半截。人影的下半截,在她的身上!那人,就站在她的身后!

她的动作陡然僵凝,鼻孔异常地翕张,呼吸停止,在那一刹那,只怕她全身血液都是僵凝的!

她不动,那人影也不动。

仿佛连时间也凝止了,然后,是人影先动,变得慢慢地在缩短,那是说,在她身后的那个人,正在缓慢地俯下身来!

这时,她才感到寒冷,因为她的身子发起抖来,抖得如此剧烈,以致她想扬起手中的小刀向后刺去也做不到,在剧烈的颤抖之中,她的手才抬了一抬,那柄锐利的小刀反倒跌落在鹅卵石上。

她的脸部,这时也因为猛烈的颤抖,而变得扭曲。人类脸部的肌肉,可以作出多种多样的变化,地球生物之中,只有人类有这种本领,所以人的脸上,就有了千变万化的表情,那使得一张俏丽的脸,在有的时候,看起来也会恐怖无比。

她那时候的情形,就是这样。

在她身后的那个人,正缓缓地俯下身子,看他的动作,像是想在俯身之后,去看一看她的脸。

而她只看到影子正渐渐缩短,知道身后那个人在渐渐接近她,本来,她在任何情形之下,都不会怕有人接近的──不论是什么样的方式接近,那根本是她生活的一个主要的内容!

可是,在如今这样的情形之下!

她才杀了一个人,手里还提着抢来的金子,她又离开了堂口规定她活动的范围,忽然在她的身后,悄然无声地出现了一个人,这一切,都是意味着一件事:死亡!

死亡若是突如其来,在人还未能觉得恐惧之前就来到,那实在一点也不算什么,因为这是生命的规律,任何生命,都必然会死亡。但如果死亡是缓慢地前来,清楚地前来,那么,对一个将死的人来说,心头所产生的恐惧,其痛苦的程度,远较死亡为甚!

当影子越缩越短的时候,她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陡然转过身来,面对着本来在她身后的那人。

这时,也分不清是汗珠还是水珠,早已使她的视线模糊,她一转过身来,只看到一张她不是看得很清楚的人脸。

那人脸离她极近,可是却倏然后退,她用手背抹了抹眼,当她看清了那张脸的时候,她的惊恐,加上了极度的惊讶,更令得她的俏丽一扫而空,看来变得可怕之极!

那个在她身后出现的人,本来已经俯下身在看她,是看到她陡然转过身来之后,才吃惊地直起身子来的,神情也惊讶莫名。

看他的神情,分明是他以为在江滩上的是一个熟人,所以才悄悄地接近她,谁知道一看之下,是一张全然肌肉扭曲的脸,根本不认识。

美人不必等到死后,由肌肉纤维组织形成的动人线条消失之后变成白骨,才会叫人感到红粉骷髅,一线之隔。美人只要处在她现在这种情形之下,也已经是人鬼之间,一线之隔了。

美人要使自己变成丑恶,可以运用自己脸部肌肉的变化,来达到目的,表情可以使高贵变成卑贱,使柔情变成杀机,使美丽消失,可以达到任何目的。

她毕竟是十分善于控制自己的心绪的,几乎在刹那之间,她脸上可怕的神情消失,双眼又眼波横溢,小嘴又似开如闭,像有无数甜言蜜语要倾诉,甚至身子也不再发抖,双肘撑着,胸脯挺起,头向后微垂,更有空轻轻掠了一下凌乱的头发。

那突然出现的人,这时也收起了惊讶的神色,刚才她那种可怕的形象对他来说,可能只是一场噩梦。他看起来身形挺拔,全身都蓄着一股要随时迸发出来的力量,可是他看起来却那么年轻,他的脸面甚至有娃娃一样的纯真。

他迅速脱下了身上的羊皮袄,向她扬了一扬,她站起来,当着他,脱下了身上的温袄,脱下了温透的衫衣,清冷的月色下,她的身体发出柔和莹白的光芒,那是美丽之极的女体,虽然柔腻的皮肤上,由于寒冷刺激了竖毛肌,全竖毛肌收缩,而使得汗毛竖起,并且在表皮部份形成了小小的硬粒,看起来显得不那么光滑,但是情景却也更加动人。

在穿上了羊皮袄之后,她偎进他的怀中,在温柔地微微发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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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一场小讨论

白老大又叫了起来:“不通!不通!”

我按停了录影带,向他望去,他指着停止了的画面,指着那个娃娃脸的年轻人:“这小伙子,就是刚才硕果仅存的得胜者,是不是?”

那小伙子一在萤幕上露出脸来,我就认出他是什么人来了。

如果片子拍的就是超级刀手张拾来的传奇,那么他自然就是饰演张拾来的那个人。

白老大道:“这小伙子为帮会立了大功,召集了所有人去,他怎么可以不在场,跑到江滩上来干什么?不通。”

白素道:“不是说他有权选择一个女人,永远归他所有吗?”

白老大一愣,“哈”的一声:“他会拣她?她是干什么的?像她这种土娼,在金沙江畔,一天接十个八个客,还算是少的,那小伙子怎么看中她?”

白素的声音很平静:“爱情是无可捉摸的,你没见他们拥抱的情形,多么自然!那女人本来多么恐惧,可是一看清了是他,立时笑容满面,可见他们是早就相识了的,不是偶遇。”

白老大摇头:“还是不通,那小伙子应该是早来到的了,急滩上的谋杀,他应该目击,还不怵目惊心?”

这一次,我同意白素:“就算目击了,也起不了作用,小伙子心里会想:她杀了那男人,正因为她心里有我。在恋爱中的人,对自己所爱的对象,总是向好的方面去想,不会向坏的方面去想的。所以才说爱情是盲目的,心灵上彻头彻尾的盲目。”

白老在闷哼一声:“打打杀杀,变成情情爱爱了。”

我道:“电影总是这样子的。”

白老大托着头,翻起眼来望着我,忽然又要我把第一卷录影带拿出来放,然后在那个断腿人处停下,他指着他,说了一句意想不到的话:“这个人,我见过。”

我一听之下,不禁大喜过望:“那太好了,只要找出其中的一个人来,就可以知道整个片子的来龙去脉了。”

白老大盯着萤幕,又重复道:“错不了,这个人我见过。”

他见过这个人,照说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可是这时,他脸上现出了极其古怪的神情来,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像是在怀疑他是不是真的见过这个人。

我在等着他说出这个人的来历,想催他,可是白素却轻轻碰了我一下,不令我出声。

过了一会,白老大才道:“是他……不过我见到他的时候,他至少有五十岁了。”

我呆了一呆:“这……是一部旧片子?”

白老大的神情更疑惑:“有点不对,我是将近五十年之前见过他的。”

我有点生气,但是在白老大面前,自然无法发作,只好道:“这不是太戏剧化了吗?”

白老大瞪了我一眼:“那年,我到金沙江去,受哥老会的龙头招待,住了一个多月,见识了不少在江边发生的事,这个人——”

我听到这里,有点骇然:“你不是在那个时期中见到这个人的吧?”

白老大却点了点头:“就是那次,在金沙江边,我见过这个人,一定是他,虽然他那时断了腿,坐在一块有小轮子的木板上行乞,一副潦倒不堪的样子,连小孩子都可以用石块掷他,他也不反抗,我那时年轻,看出这个断腿乞丐虽然污秽不堪,给人当狗一样呼喝,可是眉宇之间,另有一股非凡的忧郁,想来未曾断腿之前,也是一条汉子,所以──”

我实在忍不住了:“你见到的那个断腿乞丐,不可能是这个人。”

白老大茫然笑了一下:“是不可能,但是,我还是说就是这个人。”

我还要开口,白素道:“你让爹说下去好不好?”

我向她看了一眼,她神情像是十分兴奋,好像是有什么新发现一样。我没有再说什么,自然瞥了一肚子的气,要不是白老大所说的十分有趣,我一定要大声打呵欠,表示抗议。

白老大道:“我向身边的人一问,人家告诉我,这乞丐本来也是一个极出色的‘金子来’,属‘外帮’,在一次决战中,他的双腿断在张拾来闪电一样的快刀之下。”

我趁白老大略停之际,插了一句口:“片子拍的是张拾来的传奇,那是可以肯定的了。”

白老大没有答腔,自顾自说下去:“他断腿之后,居然没有死,爬回‘外帮’的地区,‘外帮’的人一见他没有死,又是这副德性,引为奇耻大辱,把他赶了出来,他只好来到哥老会的地盘,挣来的金子也叫外帮收了去,就只好靠行乞和讲故事为生。”

我又问了一句:“讲故事?”

白老大仍然不理我:“他是唯一能在张拾来刀下活下来的人,哥老会觉得自己很有面子,也就由得他去,他讲的那一口胶东话,在全是四川人的哥老会中,也没有什么人听得懂,可是他一直重复着同一个故事,久而久之,自然也弄清了内容。”

白老大说到这里,才向我望了过来:“想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故事?”

我无可无不可地应了一句,心中自管自在想问题。

我想的是:假定片子所拍的是张拾来的故事,那么,在张拾来的传奇冒险生涯之中,曾被他削断了双腿而又活下来的一个对手,自然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又假设片子是大部分依据事实来拍摄的,那么这个断腿人自然也是一个真正的存在。

所以,白老大曾在金沙江畔见过一个断了双腿的“金子来”,也就不是什么出奇之事。

想到这里,咕哝了一声:“这片子只怕真实的程度相当高。”

白素道:“你不听爹说下去?”

白老大在这时,神态有点怪异,一副不知道是说好还是不说好的样子,或许是由于我的态度不是十分热衷,扫了他的兴,所以他才不想说的。

虽然我不认为他当年在金沙江畔曾见过一个断腿的“金子来”有什么重要,但是在这样的情形下,我还是不得不装出十分有兴趣的样子来:“那个断腿人说的是什么故事?一定极有趣的了?”

白老大狠狠瞪了我一眼:“别装著有兴趣了。”

我只好尴尬地笑了一下,事实上,我正心急地想看片子,看看接下去发展的情形怎么样。

白素却道:“别理他,爹,你管你说。”

白老大又想了一想:“我才不理他,只不过这件事有点怪……还有一个我想不通的关键,等我想通了再说。我遇到过一个断腿人,他的腿断在张拾来的刀下,我们看到的情景,是照当年真实发生过的事情拍下来的,那是可以肯定的事。”

这一点,我和他的看法一样,刚才已惹得老头子有点不愉快,此时不再一迭声说“是”,更待何时。

白老大又瞪了我一眼:“我知道你心急想看下去,不过,张拾来在哥老会的地位十分高,虽然那女人样子很俏,张拾来也是没有道理爱上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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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男人和女人


这一点,我和白素的意见相同:爱情是盲目的,全然没有道理可讲的。不过自然也不必长篇大论地发表爱情观了,所以我立时又换上了第二卷,在刚才停止的所在,接下去播放。

在江边的画面,在那一男一女的相拥后不久就没有了,接下来是一片黑暗。

黑暗之中,有着男人的喘息声,和一种十分暧昧的声音,那种声音,即使是成年人听了,也得运用一下想像力,才可以断定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之下,才会有这种声音发出来。

声音的本身其实并不奇特,可以想像为任何声音,想像是每一个人脑部的思维活动,每一个人的想像力,由于每一个人的生活背景,教育程度,性格差别而不大相同,淫亵者在任何情形之下,都会想到淫亵,邪恶者即使看到了一张白纸,也可以在洁白的纸面,看出邪恶来。

所以,在很多情形下,若是联想到了什么淫亵或邪恶,不要怪看到的或听到的使人触发联想的事物或声音,要明白一切全是从联想者自己的脑袋中产生的思念。

画面一直在黑暗中,喘息声和那种声响也在持续着,然后,突然听到了男人的语声:“不必……不必了……”

然后,是女人的声音:“我不信,我……不信,你是那么精壮……我再试试。”

男人的声音变得十分粗鲁:“不必了。”

接下来,就是一个短时期的沉默。那一男一女的声音,倒是熟悉的,男的就是那个有娃娃脸的“金子来”,大厮杀中唯一的胜利者。女的,就是那个娇丽娇媚的妓女,他们两人刚才在江边,现在来到了黑暗之中,这样的漆黑,看来不会是在大自然的情境之中。如果是在自然环境中,苍穹之下,大地之上,就算再漆黑无光,也不会黑到这种程度,那一定是在一个人为的密封的空间之内,譬如说,是在一间房间中。

果然,就在这时,有火光闪了一闪,一枝火柴被擦着了。

擦着的火柴,点燃了一枝蜡烛,烛光闪耀,看得出那的确是一间房间,不是窝棚,是一幢砖屋中的一间,屋中的陈设,很中规中矩,有一张挂着夏布帐子的床,还有桌椅和柜子。

点着了蜡烛的,正是那个娃娃脸的金子来,这时,在他稚气的脸上,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愤然,而且满面全是汗珠,看起来,像是比他在“神牙台”上参加大厮杀时,更加疲累,他一定曾十分努力,用尽了他全身的气力想做一件事而未能完成,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神态出现。

他点着了蜡烛之后,面肉跳动着,盯着灯火,一动也不动。

而从帐子里,则传出了女人的声音:“你……一直是这样的?”

男的现出十分愤恨的神色来,口唇掀动了几下,没有回答。

帐子撩开,只松松系着己褪了色的红肚兜的女人,现身出来,有烛光映照之下,她裸露在外的粉臂玉腿,有着夺目的光采。

她的语音十分诚恳:“只要你和我在一起……一定会好的……除非你对我……根本一点也不喜欢。”

男的仍然没有动,可是脸上的肌肉颤动得更厉害,他赤着上身,身上肌肉也在颤动,看起来精壮无比。虽然他静止不动,但是那势子,和一头在疾驰中的豹子,也没有多少分别。

他突然站了起来,走向一只箱子,箱子是加着一柄相当大的铜锁的,他伸手一扭,就把锁扭断,女人在这时,现出吃惊的神情来。

男人用力抹了一下自己脸上的汗,声音变得很柔和:“你来看。”

女人离开了床,来到男的身边,身子像是没有骨头一样地靠在男人的身上,双手勾住了男人的肩头。男人打开了箱盖,箱子中,全是大大小小的金块,烛光虽然闪耀不定,光线也不够明亮,但是,映在金块之上,还是发出令人窒息的光芒。

黄金的光芒。

那种光芒,可以使人的眼睛明亮,但是也可以使人心灵蒙垢,那女人刚才就为了三十斤黄金,而不动声息地杀了一个相约她逃亡的年轻人。

女人的眼睛睁得极大,她漆黑的眸子,似乎也被灿然的金光填满,看起来成了奇异的金黄色。

人的眼珠子是人体构造中最精密的一部分──其实,人体的每一部分,有什么是构造不精密的?比如头发、指甲,就绝对无法用人工一模一样制造出来──在眼球的内腔,充满了眼泪水、玻璃体和晶状体,来自物像的光线通过它们到达视网膜,视网膜将光的刺激转变为神经冲动,影响视神经,转而传递到脑部,于是视觉产生,人看到了眼珠对准了的物体的形象,再由早已储存在大脑皮肤中的记忆和知识,来判断看到的是什么东西。

一连串的过程,听起来像是很复杂,但几乎任何正常的成年人,就可以在一刹那之间完成。

女人盯着小半箱金子看着,呼吸不由自主有点急促:“怕……怕有两百斤?”

男人的声音有点苦涩:“过了三百斤了。”

女人的呼吸更急促,张大了口,一时之间,像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男人叹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反手抓住了女人腴白的手臂。他的手指十分修长,看起来有点像钢琴家的手,或许正是由于这一点,他才能把沉重的利刃,作出神入化的挥动。

这时,他的手指,陷进了女人丰腴的手臂,喃喃地道:“我愿把这些金子,换一次——”

他讲到这里,面肉又抽搐起来,手指捏得更紧。女人的眼光始终未能离开过那些不规则的金块,可是声音之中,却充满了对男人的爱怜:“你能的,一定能──”她的声音之中,还有着异样的媚荡:“当然不止一次。”

男人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偏过头来,望着他身边的女人,他的脸型看来仍是充满了稚气,可是眼睛之中,却充满了奇异的色彩,那真是奇怪之极的一种眼神,像是他的全身都充满了欲火,欲火本来想从眼中喷射而出,而却又被什么东西阻住了一样,无法得到宣泄,所以看起来是这样的沉郁和痛苦,一种不由自主、无可奈何的压抑,得不到宣泄。

女人略抬了抬头,接触到了他的这种眼光,倏然低下头去,后颈在发脚之下,是雪白的一大截,看起来十分诱人,男人先是盯着看,接着,突然张开了口。

他的牙齿本来很洁白整齐,可是这时,或者是由于他那种怪异的神情,或者是由于掩映的烛光,使他的牙齿看来有一种森然之感。

他张开了口,喘了两口气,陡然向女人雪白的后颈咬了下去。

他咬得十分用力,女人才一被咬中时,吃了一惊,但随即现出十分娇媚的神态来,反手勾住了他的脖子,声音腻得又浓又甜:“咬吧,小冤家,只要你喜欢,咬死我也甘心。”

她说着,眼珠之中,却仍然反映出黄金的色泽来,但尽管如此,她的声音还是十分甜腻动听,荡人心魄。

画面突然又变成一片漆黑。

等到又有了画面时,已经换了一个场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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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又一次小讨论


白老大看到转换画面时,闷哼了一声:“这小子,不能人道。”

刚才看到的那一场,虽然不是很直接,堪称含蓄,但自然也可以看得懂是怎么一回事。正如白老大所说,那么精壮的一个小伙子,是一个性无能患者。

这或许正是他在他一世中一个荣耀之夜,选择了一个妓女作为他女人的原因,他希望凭借妓女的性经验来医治他的无能,不过,看来,他失望了。而那个妓女虽然使出了浑身解数,而且,软言温语在安慰他,不过她的心中,显然只有箱子中的金块,因为自始至终,她的眼珠都反映着黄金的光泽──如果不是她的视线一直停留在黄金上,是不会有这样的情形发生的。

我和白素都没有说什么,我在想:这部片子的导演,究竟企图在一部电影中表达多少意念?这一场男女在一起的戏的目的是什么?是想表示人拼命追求黄金,可是等追求到了,一样没有快乐?

还是导演想说明,追求黄金的欲望,有时会及不上人生理上的原始欲望?

那小伙子的演出,真是精湛之极,将一个原始欲望得不到发泄的男人的那种神态──尤其是那种满溢了而无法宣泄的眼神表现无遗,看来令人心悸。

白老大又道:“倒未曾听说过张拾来有这个毛病。”

白素道:“这种事,当事人怎会自己到处去宣扬?”

白老大笑道:“那么,这部片子的编导是如何知道的?还是凭空捏造的?幸好现在时代不同,要是当年在金沙江畔,谁敢这样说张拾来,只怕一句话未说完,脑袋已成了二十八瓣。”

在白老大的话中,听得出他对张拾来这个传奇性的人物,有着相当的崇拜。白老大的崇拜,可能来自他对张拾来出神入化的刀法的仰慕。一个毕生沉醉在武术中的人,知道有人可以用沉重的利刃,把轻柔的、毫不着力飞堕的雪花,碎成两半,自然不免心向往之。

白老大一定不会欣赏张拾来的为人,因为他虽然曾经是七帮八会的大龙头,可是他本身是一个现代知识培育出来的人,对于黑暗的、落后的、神秘的、野蛮的帮会,不会有崇仰的心情,只会有改造的意顾。白老大见我和白素没有多表示什么,转过头来:“这小子的无能,可能是由于长期处于精神的极端紧张状态所形成的结果。”

我道:“可能是,像他这种身分,无法知道自己下一分钟的生命历程会怎样,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提心吊胆中渡过,自然会有各种各样的精神病。”白老大侧着头:“张拾来当年神秘失踪,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这部片子如果拍的是张拾来传奇,希望能揭开这个秘密。”

我笑了起来:“只怕有结局,也是虚构的,你到金沙江畔,离他的失踪不到十年,事情已神秘莫测,如今事隔多年,谁还能知道。”

白老大叹了一口气:“说得也是,那时候,那地方几乎一切全被原始的神秘所笼罩,不知有多少事的内情,再也不会有人知道的。”

白素低声道:“这种黑暗的历史,就这样过去了也罢。”

白老大瞪大了眼:“那时那地所进行的一切,其实现时现地也一样在进行着,手段或许更卑鄙,但没有那么直接和赤裸而已。”

白老大的话是无可反驳的,人类社会现在号称文明,可是争夺财富的过程,原则上,和当年金沙江畔发生的一切,在运作上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只不过花样翻新,披上了文明的外衣,和非洲土人的笑话差不多:食人族进步了,用刀叉来吃人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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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密谋


白素追问一句:“爹,那个你遇到过的断腿人,讲的是什么故事?”

白老大道:“我还是没有想通关键,暂且不说,再看下去。”

白素没有再催,看她的神情,像是十分关注这个断腿人,我想不出她关注的理由来。

镜头一转,转到了一间陈设相当简单的房间中,看起来已经是白天了,不过窗上糊着的棉纸相当厚,所以室内光线有点阴暗。

先是那个娃娃脸的“金子来”,正在急速地来回踱步,每一步,都是他全身肌肉弹跳的结果,看来极有节奏,一种力的节奏。

在一张竹椅上,则坐着一个中年人,那中年人的神情极其阴森凶狠,脸上轮廓分明,所以明暗对比也十分鲜明,看来尤如雕像一般。

年轻的杀手陡然止了步,神情木然:“你吩咐我这么做,我就怎么做。”

中年人牵了一下口角:“那当然。”

年轻人双眉不被察觉地扬了一下,那表示他心中对中年人的话,并非十分同意,但是却忍着,并没有表现出来,那中年人也没有察觉。

中年人的声音有点夸张:“想当年,我要是迟一刻经过,你已叫江水冲走了。”

年轻人的脸上又闪过了一丝不耐烦的神色。

中年人的对白,在肯定了这是“张拾来传奇”之后,不难明白,张拾来是被一个姓张的堂主在江滩边上捡来的弃婴,这个中年人,自然就是那个姓张的堂主了。

年轻人的声音听来木然:“是,堂主,要不是你发现了我,我早叫江水冲走,要不就叫野狗叼走了。”

中年人神情满意,但转眼之间,他的神倩又变得阴骛之极,眼中闪耀着森然的凶光。

(由于这一段录影带,是和白老大在一起观看的,白老大在观看之际,不住发出他的看法、批评和对画面上的一切作出解释,所以我把他说的话,和故事有关的重要之处,叙述出来。凡是在括弧中的,都是白老大,白素和我的观感。)

(白老大说:“这个人是子字堂的堂主,龙头下的十二堂,用地支来排,子字堂的堂主,地位仅次于龙头。你看,他的房间中,有着鼠的图案。”)

的确,陈设简单的房间中,灰色的墙上,有着深灰色的鼠形图形。由于只是深浅不同的灰色,若不是他特别指出,并不很引人注意。

(白老大又说:“这个人对拾来提及当年他发现婴孩的经过,是希望想感恩图报,他一定有一椿十分重要的事叫拾来去做。”)

(白老人认定了那个娃娃脸的“金子来”就是张拾来,为了讲话方便,自然并无不可。)

那中年人陡然站了起来,盯住了年轻人,一字一顿地道:“我要你杀了老头子。”

这句话的语气,听来的确十分骇人,虽然只是一句话,但无疑是一个送命的令符,每一个字的音节之中,都盖满了死亡的阴影。可是那年青人的反应,还是出乎意料之外。

青年人是“金子来”,曾见过他在血肉横飞的大厮杀之中,他的娃娃脸上,也没有任何惊讶的神色,他是为了杀人而生的,他和他手中的刀,已经在物质上和精神上浑为一体。

这样的一个人,听到了一个杀人的命令,应该是再平常也不过的事情了吧。然而,这时他却现出了极度的震惊。由于他的脸容本来充满了稚气,在这样一张稚气的脸上,忽然现出了惊悸的神情,也就格外使人震撼,格外使人感到他的心中的那种极度的彷徨无依。

他张大了口,眉毛不由自主跳动着,眼中流露出了惊恐和疑惑交织的惶恐,望定了那中年人,双手紧握了拳又放开来,然后又抓紧,一点声都发不出来。

那中年人发出了一连串“嘿嘿”的冷笑声:“不敢吗?只要你一挥刀,老头子必死无疑。”

青年人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可是……可是……”

中年人陡然一伸手,用力拍了一下桌子,他们虽然在讲话,可是四周围实在十分静,那突如其来的“拍”的一下响,十分令人吃惊:“你害怕?你不敢?算了,只要你有这种念头,你非但杀不了他,还会死在他手里。算了,当我没有讲过。”

他一面说,一面挥着手,现出又卑夷又厌恶的神情来,令那青年离去,青年的脚步踟蹰,和他在“神牙台”上的那种矫健灵敏,简直有天壤之别。

(我忍不住道:“他真的感到害怕,那‘老头子’……是什么人?他应该算是杀人不眨眼的了,怎么一听说要杀‘老头子’,就怕成那样?”)

(白老大闷哼一声:“子字堂堂主要犯上作乱,‘老头子’是总坛派下来的龙头。”)

(白素道:“他如果不答应,只怕凶多吉少,那堂主把这样的大事讲给他听了,会那么轻易放过他?”)

(白老大又闷哼了一声:“他如果答应了,不论事情是不是成功,也一样是凶多吉少。”)

白老大的话,是十分容易理解的,主今中外,只要人性不变,历史也一直在重覆循环着。有机会参与密谋的人,在当时,一定会感到自己受了重视,能够参曮而高兴,但结果,不论密谋是否成功,参与者的下场,都几乎是可以预测的。

密谋是失败了,那自然不必说,密谋若是成功了,参与者由于知道得太多,并且曾实际参加进去过,也就在以后的时间中,成为主谋者的眼中之钉,一样有别的密谋在等着把他除去。

密谋无分大小,大到一个国际权力的转移,小到微不足道的利益的争夺,莫不遵循着这个规律在运行,鲜有例外。

(我明白白老大的意思,可是还是说了一句:“恐怕不会吧,堂主和拾来,应该是情同父子的。”)

(白老大看得比我透彻:“就算是亲父子,那又怎样?中国历史上,父亲杀儿子的例子还少了吗?”)

(我和白素都不再说什么。)

青年人来到了门口,看来已经要开门出去了。那中年人的脸色,难看之极。人的情绪会影响人的脸色,这是动物之中,只有灵长类的人才有的反应。人体内属于自主神经系统的交感神经和副交感神经的神经纤维,由脊髓起,分布到平滑肌、心肌和腺体,神经纤维在人的心意起变化时,会产生交感素,交感素刺激腺体,又产生肾上腺素,使心跳加强加快,小动脉收缩,小支气管舒张,竖毛肌收缩,瞳孔扩大,血糖升高……这一连串在人体内进行的生理运作,很快地,无可掩饰地反应到人体的外面来。

于是,那中年人脸色发青,眼中的凶光更甚,气息也急促了起来,双手紧握着拳,额上的青筋绽了出来,在表皮之下剧烈跳动。

青年人背对着中年人,已经要打开门了,可是却陡然愣了一愣。那时,在他脸上,有极细微的神情变化,可以知道,他已经明白自己处在一个极危险的境地之中了。

他背后没有眼睛,自然不能看到中年人双眼之中射出来的杀机和凶焰,恨不得立时就在他的后心上穿上两个洞。但是,他却可以感觉得出来。

他从小就被训练成为“金子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挥着利刃,夺走了他人的生命,在他年轻的生命之中,也是十分遥远和模糊的记忆了。在那年轻的生命之中,几乎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生和死的边缘打转,这也就培育成了他敏锐无比的感觉,这种敏锐的感觉,在五感之外,是第六感。

第六感是一种十分特别的感觉,又可以分为预感和实在的感觉两类,青年人这时的感觉属于后者,那不是平空而来的感觉,而是实实在在受了外来力量的影响而产生的一种感觉。

那种实实在在的外来力量,自然来自那个中年人。这时,中年人虽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任何行动,他外形上的变化也不曾被青年人看到。可是,他全身的细胞,由于情绪上的兴奋──欢乐和震怒,同样都是兴奋──而产生了变化。

人体细胞的细胞膜,内外有电位差,叫“膜电位”,细胞在兴奋时,膜电位发生变化,由静息电位变为动作电位,由此产生放电现象。这种生物电的电源,自然微不足道,但对于感觉特别灵敏的人来说,就可以凭借第六感,清楚明白地感到这种生物电的放射,并且可以在直觉上判断是吉是凶。

青年人陡然停止了开门的动作,在那一刹间,他也开始保护自己,他的声音听来极平静:“本来我不该问,可是事情不平常,堂主,不能犯上作乱是帮规中的头条,为什么要除去老头子?”

中年人的神情,在那一刹间,也完全回复了阴骛,自然,曾在他体内发生的一切生理上复杂之极的运作,这时也停止了。

他的声音很低沉:“老头子私吞黄金,不听命令,尾大不掉,要脱离哥老会另组新帮,罪该万死,总坛给我的密令要除他。”

年轻人静静地听着,一点反应也没有,只是嘴唇掀动了几下。

(白老大怒气勃勃,大喝了一声:“子字堂堂主胡说八道。总坛若有密令要杀龙头,总坛刑堂堂主必然亲临,哪会这样私相授受。这小伙子自然知道,我看他要抗命。”)

(我道:“他不会抗命,看来他也要保护自己,只有等先牺牲了‘老头子’再说。”)

青年人缓缓转回身来,中年人一副殷切盼望之色:“老头子一去,我就是龙头,我保你为亥字堂堂主。”

青年眉毛一扬:“老头子自己的身手不说,他身边六个刀手,也个个是一流的功夫,非得出其不意下手才好。”

中年人瘦削的脸上,泛起笑容,那笑容十分难看:“好孩子,正跟我想的一样,就算是出其不意,除了你之外,也无人可以下手。”

青年脸脸上稚气全都回来了,他甚至有点靦腆地笑了一下,犹如受了夸奖的孩子一样:“其余各堂堂主,全知道么?”

中年人一扬眉:“事成之后,各升一级,我看没有什么人会替老头子说话。”

中年人的话,讲得再直接也没有,只要有好处可以堵住别人的口,谁会为一个已死了的人出头?

(白老大摇头:“我明白了,张拾来没有成功,因为我到金沙江畔的时候,并没有听说有这么大的变动。张拾来一定是在行动中失败了,反而被杀,哥老会为了顾全自己的面子,所以秘而不宣,说他神秘失踪了。”)

(他说了之后,我和白素还没有什么反应,他陡然直跳了起来,嚷道:“不对,不对!”)

(我和白素也不知道“不对”有什么所在,只好眼睁睁望着他,听他说下去。)

(白老大搓着手:“我到金沙江畔的时候,龙头姓胡,是才从子字堂堂主升上去的,说起上一任龙头,他告诉我,上一任龙头姓张,和他一样,也是子字堂堂主升上去的,那时他是丑字堂堂主,由于老龙头突然暴死,才有了这样的升迁,而姓张的龙头在调回总坛时,带走了两千斤金块,可是,他的尸体却在百里开外叫人发现,随行的金块不见,随行的三十人,无一幸免,全都是死在刀下的。”)

(我和白素面面相觑,我道:“那样说来,张拾来成功了?老龙头被杀,对外宣称暴死,张堂主在几年之后,带了大量黄金离开,又在半途被杀,那是遇到了不卖哥老会的帐的土匪?”)

(白老大道:“当时我问过:‘会有这样的事?在这一带,谁敢向哥老会的龙头下手?”得到的回答,是所有听了这个问题的人,都现出了十分神秘和不想回答的神情来。我知道其中必有隐秘,我的身分只是贵宾,自然不能再问下去。现在看来,大有可能杀了张堂主,抢走了金子的,就是──”)

(白老大讲到这里,略顿了一顿,我和白素同时道:“张拾来。”)

(白老大道:“大有可能,来,看下去再说。”)

(每当我们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的时候,就停止了机械的运作,以免一面讲话,一面分了心,不能细心观看。)

青年人双手交叉着放在身前:“什么时候下手?”

中年人吞了一口口水,喉核在他细长的脖子上,上下移动,看来如同一个邪灵正要夺口而出:“明天一早,会出发去勘看我们争到的江段,半路上,随时可以下手──”他略顿了一顿:“一个活口都不能留,剩下的只是我和你。”

青年人深深吸了一口气,点了点头。

中年人长长吁了一口气,又笑了起来:“银花儿怎么样?你也真会拣。说来也真奇怪,她就像是乌木一样,越擦越亮,到这里几年了,越来越好看,一点也没有残老,这下叫你拣了去,不知道有多少人眼红哩。”

青年人的神情有点心不在焉,眉心之间有着淡淡的忧郁。

银花儿自然就是那个妓女的名字了,青年在她那里,并没有能使自己的缺陷得到满足,这可能就是他神情忧郁的原因。

中年人又凑近去,在青年人的耳际低声讲了几句话,却听不真切。

接着,青年人就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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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女人和男人


接下来,看来是黄昏时分,残阳如血,在江边的一块平整的石块旁,青年人在磨着他的利刀,他磨刀的动作,是那样专注,那样轻柔,每磨上几下,就用他修长的手指,轻轻地在刀身上抚拭着,口角向下微弯,使他孩子气的神情更加显著。

在离他不远处,另一块大石上,坐着那女人──已知道她的名字是银花儿——江水溅上来,令得她身上的衣服有点点的湿痕,她也不在乎,她手中拿着一枝折下来的芦花,缓缓地转动,她不时噘起那诱人的红唇,向芦花吹上一下,看着雪花般的芦花离开枝梗,随风飘荡开去。

江边十分宁静,如果不是不时有磨刀的砰然声,和那柄利刃上所发出的光芒实在太令人震慑,这样的画面,实在十分美丽恬静。

那年轻人磨了又磨,银花儿看来有点不耐烦,嘟起了嘴,腻声道:“瞧你,摸刀的时候,比摸我还多。”

青年人的目光停留在刀锋上,夕阳的光芒,在闪亮的刀身上,映起一片红光,又再反时到了青年人的脸上,也就有了一抹红艳。

他听来有点不经心地道:“刀比你靠得住,刀不会令我失望,你会,刀有用,你没有用。”

银花儿现出佻皮的神情来,在这种神情下,她看来实在十分娇丽动人,她回答得很快:“没有用的是你,不是——”

她下面一个“我”字,还没有出口,青年人整个人,陡然弹起,刀扬处,闪起一道暗红色的光芒,就像是夕阳之中突然有一股光华飞堕一样,又像是一股暗红色的闪电,刀光本来是闪亮的,暗红,是由于刀身上反映了夕阳余晖的缘故。

她和他之间,本来至少有三四步的距离,可是一闪之间,刀光已然到了她的头顶,她整个人都愣呆了,刹那之间,不但再也出不了声,而且一切神情,都在那一刹间僵凝,刀光的闪动是如此突然,如此的快,可是由极动到极静,也是快疾绝伦,陡然之间,刀光凝止,刀锋恰好停在她的头顶上。

锋利的刀锋,将她簪在头上的一朵不知名的野花剖成了两半,花瓣正顺着她乌亮光滑的头发滑落下来,散落在她所坐的大石上。

刀停,人也停,他仍维持着一刀劈落的姿势,一动也不动,她自然早已吓僵了,花瓣无声的滑落,江水撞击在江滩上的声音格外震耳。天上的晚霞,由红变成紫色,反映在刀身上的光芒,也渐渐变得诡异而幽暗。

时间也像是凝止了一样,过了不知多久,甚至紫色的余霞也渐渐被暮色所侵吞,他才缓缓收回刀来,用一种听来异样温柔的声音道:“以后,再也不要说这样的话。”

她在这时才定过神来,还未曾出声,他的语音更是轻柔:“求求你。”

她陡然跪了下来,抱住了他的小腿,把脸紧贴在他的腿上,呜咽着哭了起来,然后,她抬起头,满脸泪痕,可是却一脸的欢畅,她道:“你……你对我真好。”

他的神情中,有着深切的悲伤,半转过脸去,她提高了声音:“你对我真好。”

他的口唇颤动着,没有出声,那种深切的,无可奈何的神情更甚。她不断在流泪,泪珠一颗一颗涌出来,看来极其晶莹。

她一面流泪,一面又在不断地诉说着:“你真好,你不要以为……我实在……你想想,过去几年,我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那么多男人……男人的手一碰我,我就会……五脏六腑想翻转过去一样,你现在……等过些日子,你会好起来,我们实在是真正的一对,要是我说的不是真心话,就让你手中的刀,把我劈成两半。”

青年人一缩手臂,把刀收到了背后,她的话一定令他感到了激动,因为他低头望向她,和她的目光接触,而且两个人的眼光,很快地交融在一起,在浓浓的暮色之中,交融在一起。

他伸出手将她拉了起来,她靠在他的身上,两人都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天色已全黑了,在黑暗中,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紧靠着,站在江边,湍急的江水,不时翻起白花,他们一动不动地靠着──男的刚才还曾向女的劈出一刀,女的生命在那一霎间,就可能了结,但结果是连一根头发也没有掉下来。

在这由生到死,由死到生的一霎间,使这个本来心中已冷到了绝对零度的女人,知道了一个男人对她的心意,那实在是一种十分奇特的男人使女人明白心意的方式,也只有在这种地方,这种人身上,才会发生。

而且,男的绝不是有心想表示自己的心意,但是,他的行动,却使一个饱经忧患,几年来受尽了男人斯躏,早已视男人为妖魔,自己心冷如冰的女人,明白了他的心意。

女人和男人之间的关系,有时就是这样微妙而不可理喻。她的话使他心中激荡,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沉默之后,他才喃喃地道:“离开这里,我知道,离开这里,我会好起来。”

女的连半秒钟都没有犹豫:“你到哪里,我跟到哪里,这辈子我跟定你了,你把我两条腿砍下来,我用手爬,也跟着你。”

她转了转身子,使自己面对着他,在黑暗中看来,她俏丽的脸庞上,闪耀着一种异样的光辉,那种光辉,使得原来在她脸上满布风尘的痕迹一扫而空,使她看来犹如一个纯洁的少女。

她笑了起来,笑容佻皮又充满着欢乐:“就算你把我杀了,我的鬼魂也将跟着你。”然后,她不经意地咬了咬下唇,语意也变得更加坚决:“告诉你吧,这一辈子,你别想能躲开我。”

她的话虽然是软言俏语,可是听起来却又那样斩钉截铁,没有丝毫可以转圜的余地。

他也笑了起来,笑意使他看来十足是一个小孩子:“你才想哩,小淫妇。”

她的两道细眉倏然扬起:“我手里没有刀,不然,也照样砍你。”

他笑得更欢:“好啊,把我砍成两半,我照样阴魂不散缠着你。”

她的声音变得十分低微,喃喃地:“缠着我,缠着我,我要你缠着我。”

他伸开有力的手臂,抱紧了她。当他抱着她的时候,利刃自他的手中落下来,刀尖插进了江边的大地之中,刀身在神秘幽暗之中轻轻晃动,闪着微光,在这样的境地之中,连这可怕的杀人利器,也给人以一种出奇的温柔之感。

他们相拥了很久,在江水的奔流声中,他们两人的气息听来如此和谐宁静。在同一时候,普天之下,不知有多少男女在相拥,他们也只不过是女人和男人,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如果硬要找出什么特别之处来,那或许是女的在历尽沧桑之后,至少暂时有了平静的感觉,而男的,享受着这一刻的宁静,可是在他生命中的惊涛骇浪,却在等着他去闯。

是不是闯得过去,根本不在他的思考范围之内,因为他必须去闯,没有任何退缩回避、犹豫推却的余地。也许正由于这一点,所以他对这时的宁静,更全心全意地投入,完全融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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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密谋的实行


一行人在江边疾行,江边根本没有路,全是嶙峋崎岖的怪石,有的石块拔地而起,足有两三个人那样高,横亘在前,阻住去路,以一种天兵天将也无法将之挪动的气势耸立着,于是,要向前去的人,就只好攀过它,才继续前进。

一队是九个人。

在前面开路的是三个精壮的汉子,深秋的天气虽然已经很凉,他们还是敞开了皮袄的襟,现出衬在下面的结实的胸膛来。他们的袖上,扣着短刀,腰际,系着长刀。

在他们的身后,是一个一脸精悍之色,身形相当矮小的老者,头上的帽子略向后,现出光秃的前额。这老者大约六十以上,可是步履依然极其矫捷,他身形十分小,全身上下看来没有一点累赘。在他的靴帮子上,插着一柄匕首,匕首的刀身看不见,柄露在外面,在白铜的刀柄上,盘着一条金光灿然,一看就知道是足金打就,再精上镶嵌上去的五爪金龙。

那柄匕首象征着权力和地位,那是龙头才能拥有的荣耀,有了它,就等于有了主宰几万人生死的权力。

权力本来是无形的,人类社会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起,产生了权力这种无形的、但却又无所不能的力量。在最初,只怕是纯气力的角遂,到后来,逐渐加上了运气、智慧、计谋和策略、到再后来,就建立了一整套的规则和法典。

于是,权力的拥有者就不再依靠原始的力量,即使他弱不禁风,也可以通过一切权力的运作,而驱使在他的权力统御范围之内的人去做任何事。

于是,人类的社会结构就形成了,在形成的过程中又越来越成熟。

于是,权力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是也成为人类心向往之,拼命去追求的目的。同时,也发明了一连串象征权力的器物,像帝皇手中的权杖和印玺,像龙头靴帮上镶有金龙的匕首。

在那老首身后,又是同样的三个精壮汉子,六个人前后保护着那个老着。尽管江边的地形使他们无法保持固有的队形,但不论江边石块的布排如何不规则,他们六个人都能巧妙地把老者拱围在中心。

这是他们的职责,他们是龙头的近身保镳,要是龙头有了什么不测,他们也绝无颜面再苟活于世。

龙头的腰际,在深紫色缎子面,上好的紫羔里子的皮袄,随着他急速地走动而掀起时,可以看到一枝乌黑漆亮的枪,枪柄上同样是深紫色的穗子,飘动着,看来十分轻柔。

但是看到这柄枪的人,自然都知道这种枪的威力。

这种枪械,是当时人类致力于杀人武器的发明和制造过程中的杰作,是轻型杀人武器中最有效的一种,它首先由德国人制造出来,迅即流传世界各地。

它有着特殊的性能──可以扳一下枪机,只射出一颗子弹,也可以推动一个掣钮,使扳动一下枪械之后,把膛内的一梭二十发子弹,在极短的时间中,一下子发射出来。所以,它的名字,叫作“快慢机”。

它通常又有一个木制的枪盒,可以把枪柄部份接驳到枪盒上,利用枪盒靠在肩下,使得更能射中射击的目标,所以,它又有一个名称,叫“驳壳枪”。

枪法好,而惯于将之随身携带之人,大多数嫌那个木盒太重而不够灵活,所以将之弃而不用,他们又给了这种枪一个十分威武的名字:“盒子炮”。

龙头腰际所挂的,就是一枝真正德国造的盒子炮。几乎同样的盒子炮,在子字堂堂主的腰际,也有着一枝。子字堂堂主跟在后面,而走在最后的,就是那个有着一副娃娃脸的“金字来”(假定他就是传奇人物张拾来)。

张拾来一样在赶着路,他有点神思不属,不时,会在口角无缘无故泛起一个笑容,又不时,会在眉心之间深深地打着结。

天色相当灰暗阴沉,看不出是上午还是下午,在阴暗的天色之下,翻腾着的江水溅起的水花,看来有一种异样的洁白。

九个人中没有人出声,只有子字堂堂主不时向张拾来投以一个眼色,张拾来虽然心神不属,可是也总能及时表示知道,同时回以眼色,表示自己并没有忘了在适当的时候,发动密谋要进行的事。

由于知道会有事发生,所以气氛相当紧张,而且镜头的角度也变化多端,一下子在前面,一下子在后面,一下子又在侧边,变换快速。

(白老大沉声道:“这一段江段已经离开神牙台很远,我都未曾到过,你们看,沿途多么荒凉,像是亘古以来都没有人迹的样子。”)

(我叹了一声:“实地拍摄的。”)

(白素道:“我早已肯定了这一点。”)

这时,一行人在翻过了一堆崎岖的怪石之后,面前出现的是一个江湾,江湾相当平坦,全是大大小小的鹅卵石,在石缝中长着一簇又一簇的芦苇,比人还高,有的疏落,有的十分茂密,过了江湾,前面又是一堆接一堆更高的石块。

(白老大失声道:“要动手的话,这里是最理想的地点了。”)

(他一句话还没有说完,看到的情形已经有了变化,白老大估中了。)

先是张拾来陡然加快了脚步,张拾来和那六个保镳不一样,他的刀一直握在手中,只不过刀上套着深蓝色的布套。他一加快脚步,迅速越过了子字堂堂主,接近在龙头后面的三个保镳。

那三个保镳,看来立时察觉到了身后传来的迅疾的脚步声太特异了,陡然身子在相当快疾的前进中没有停止就疾旋过身来。

他们已经够警觉的了,但是毕竟是在最后的一刹间,才知道了有异样,并且,在最重要的一霎之间,他们还无法判断他们感到的异样,是一个致命的危机──这种失误,就决定了他们的命运。

张拾来不等他们全转过身来,蓄满了全身的劲道,陡然发挥,足尖地鹅卵石上一弹,整个人像是燕子般轻巧,向前掠了出去,手臂挥动,刀上的布套飞开,刀光闪耀,紧密无比的“刷刷刷”三下响,他已掠过了那三个保镳,到了龙头的背后。

那三个保镳,急速转过身子来的动作并没有停止,仍然继续了下去,而且得以完成。

当他们完成了转身的动作之际,他们自然变得面对着子字堂堂主了。他们只看到子字堂堂主一面在急促赶向前,一面已伸手将腰际的盒子炮握在手中,并且立即作出了要射击的姿势。

也就在那时候,那三个人多半已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们还想转回身子去,但是,在他们有脖子上,先是出现了一股血线,接着首先是他们的眼睛,眼白陡然成了一片血红色。

这时,他们一定已经看不到什么了,而在不到半秒钟的时间内,他们脖子上鲜血大量涌出,血浓稠得像是浆一样,而且,他们的头,也可怕地向着一边侧倒了下去。

他们头部的侧倒,并不是由于他们头骨弯曲的动作,他们的脖子还是直的,可是头却侧倒向一边──张拾来疾逾闪电的三刀,已将他们的头骨削断,断得恰如其分,不曾浪费一点气力和一点时间,颈际被利刃剖开的部分,就到头骨断开为止,所以,他们的头只是向重心不稳的那一边侧倒下去,而不是滑跌落地。

他们的头向旁一侧,颈际的伤口扩大,血如同泉水一样喷出来,喷出来的血泉足有碗口粗细,可不是么,早就有人叫过:“头砍了,不过碗大的一个疤。”

和这三个人的死亡同时发生的,还有着其他许多事,简直看得人屏气静息,目为之眩,神为之夺,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就像是也在那险恶的江滩上,直接参加了密谋的实行一样。

子字堂堂主显然对张拾来的刀法,有着极度的信心,当那三个人在中了刀之后,仍然转过身来之际,在极短的时间之中,根本看不出他们的身上有着什么损伤。可是子字堂堂主已绝对肯定地可以知道:张拾来一出刀,这三个人必定无一幸免。所以,他连看也不向那三个人看一眼,就在那三个人身边掠过,而他在张拾来一掠向前之际,已经把盒子炮抓在手中。

那时,张拾来早已到了龙头的身后。

一个人能够当上哥老会派在金沙江畔的龙头,不消说,他的一生之中,不知道曾经过多少大风大浪,而在大风大浪之中能够活下来,保持着他如今至高的地位,自然一定也有他过人的本领──求生的本领。

自他身后传来的急促的脚步声,张拾来手中利刃挥动的声音,已经全然可以令得他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并没有学那三个保镳一样转身来,而是突然之间,右腿向后一踢。

他那一踢的姿态,真是漂亮俐落到了极致,踢起的只是小腿,小腿踢出,弯到了脚底向上的程度。

(我和白老大异口同声叫了出来:“好!”)

小腿一踢,插在他靴帮子上的那柄匕首,倏然飞起。

那一定是他毕生功力所聚,千万次锻练而成的功夫,匕首一飞了起来,一首晶光便疾射向后,迎着疾窜过来的张拾来,像是匕首上长着眼睛一样,直射张拾来的心口。

张拾来手臂向下一沉,本来扬起,已向前劈出的利刃,跟着向下沉了一沉,一下“铮”然悠扬响亮的金铁交鸣之声过去,匕首立时斜刺里飞了出去,落进了湍急奔流的江水之中。

而张拾来手中的利刀,也在这时,带着长虹一般的晶光,扬了起来。

然而,龙头所需的,就是那十分之一秒的阻挡,那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已使他能够一探手,握住了击在腰际的盒子炮。

如果──如果──他带着的那柄盒子炮,不是系在腰间,而是一直握在手中的话,那么他便不需要这十分之一秒了。

可是他却不是那样,所以需要那十分之一秒的时间,把盒子炮攫在手中。

十分之一秒,对任何人的一生,都是微不足道的一个时间,在正常的情形之下,没有人会去注意十分之一秒的时间的。

虽然,在剧烈的争斗中,十分之一秒,却极其重要,代表着胜利或失败,荣誉或蒙羞。例如一百公尺的短跑,维持在十秒整的纪录上相当长一个时期,以致有人认为人的体能,已无法突破十秒这一极限了。

可是,九秒九的记录终于出现,就是那十分之一秒使人知道,人的体能是几乎可以作无穷无尽,没有止境的发挥的。

而在这时,十分之一秒的意义更是重大,代表了死和生的界限。

龙头攫枪的动作再快,毕竟也花了他十分之一秒的时间,于是,就在这十分之一秒内,一切该发生的都已发生了,刀光与血光并闪,龙头的手才一攫枪在手,张拾来的刀,已在这十分之一秒内砍倒,血光迸现,龙头的右臂,齐肩被砍下。

龙头一定是准备一攫枪在手,立即射击的,所以,当他的手臂脱离了肩头,虽然万有引力在地面上两物体之间的作用力极小,但是牛顿的开普勒定律的公式,还是在起著作用,所以,离开了肩头的手臂,绝无例外地向着地面跌落下来。

然而,在手臂还未曾跌落在鹅卵石上时,手指还是扳下了枪机,一梭子弹迸射而出。

于是,看到的景象,真是奇诡莫名,一条断臂,断口处喷着血,手中扳着枪,手指居然弯曲,触动了机枪,子弹呼啸而出,枪口冒着火苗,这已经够令人吃惊的了,再加上牛顿第三运动定律的作用:作用等于反作用,不论是什么枪械,在发射的时候,都有一定的反挫力。

若是手臂还留在肩头上连结着,人体的肌肉所产生的力量,可以抵销这种反挫力,可是这时,手臂却已经离开了人体。

再由于手臂离开人体之后,虽然手指还及时勾动了枪机,但是重力作用已使得枪口向下,射出的子弹全都落在鹅卵石上,而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且在同一直线之上,所以,断臂在反挫力的作用之下,一下又一下向上跳着,坚决不肯落到地上。

虽然只是那极短的时间,可是真正是诡异绝伦,使得汗毛直竖。

在断臂诡异而固执地还在空中跳动的第一下开始,张拾来手中的刀,已向横一伸,利刃的刃口,无声无息地自龙头的右胁之下切了进去,其顺利的程度,一如一柄烧红了的刀,切进一块牛油之中一样。

也就在第一下断臂所射出的枪响的同时,也就是利刃切进了没有了任何阻挡的龙头的右胁的同时,又有一下额外的枪响,一颗子弹,自子字堂堂主手中射出,射向张拾来。

当子字堂堂主掠过那三个已死的保嫖,握枪在手,准备发射之际,就可以知道他射击的目标是张拾来了。若是为了万无一失起见,他其实可以利用盒子炮上的“快机”,一下子把一梭二十发子弹一起射出去。

可是,他的密谋,是经过不知多少次反覆思索的,在一发动之后会发生的事,一切最微末的细节,都在他事先的千百遍思考之中。

他知道,当张拾来逼近龙头时,龙头会反脚踢出匕首,而他也知道,张拾来必能挡开那柄匕首,他更知道,在那十分之一秒的时间之中,龙头会攫枪在手,张拾来的一刀,就必然攻向龙头的右臂。

他甚至算定了,龙头的右臂虽断,还是能使枪机触动,子弹飞射。

正由于他计得如此精密,所以,他才决定,在第一下枪响之后,他只射出一枚子弹──这样,自他手上发出的枪响,就夹杂在接之而来的一连串枪声之中,不会为张拾来所觉察。真要杀人的话,一颗子弹已经足够了。

反而,如果他射出一梭子弹,额外的枪声会引起张拾来的注意,反倒使行动如鬼魅一般的张拾来,有了趋避的机会。

这一切,他都经过缜密之极的筹划和计算,当事情一开始,一切正如他所料的丝毫不差之际,他几乎已经认为自己的计划,已经成功了。

可是,子字堂堂主却犯了一个错误,错误是在他缺乏常识之下形成的,他顾忌到了自己手上所发出的枪响会引起张拾来的注意,却不知道,盒子炮子弹在枪管来复线的作用之下,自枪口射出之后,前进的速度,远远超过了声音传播的在摄氏零度的气温下,在空气中行进的每秒钟三三一点三六公尺的速度,就算这时的气温在摄氏零度以上,每秒钟再加上每度零点六米的速度,枪声还是及不上子弹前进的速度。

若是他知道这一点,他就会不去考虑枪声──只要子弹射中张拾来,张拾来要在中弹之后,才能听到他手上所发出的枪声。

而如果他不考虑发自他手中的枪声会引起张拾来的注意,他一定不会只射出一颗子弹,而会利用枪上的快射设备,把一梭二十颗子弹,一起发射出去。

如果是那样的话,一切结果自然大不相同。

就在他一枪射出之际,张拾来的利刃,切进了龙头的右胁,利刃一定已将龙头的心脏割成了两半,张拾来已经完成了他所要做的事。

他根本不可能知道在背后发生的事,但是多年来的厮杀生涯,却使他养成了一个奇异的保护自己的习惯:他极不喜欢自己的背后有人。

当他掠向前的时候,他知道自己的背后有四个人:三个保镳和子字堂的堂主,三个保镳不要紧,他确知他们已经死了,他不在乎背后有死人,只是在乎背后有活人──不管这个活人是他的什么人。

所以,他不会允许背后有人的情形存在,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一有机会,他一定在第一时间,绝不犹豫地去改变这种处境。

所以,当他手中的利刃砍进了龙头的右胁之际,他的身子,已自然而然转了过来。子字堂堂主的那一枪,本来是对准了他左后心射出的,可是就在这一刹间,他转动了身子。

他没有能避开那一颗以比音速更高的速度向他射来的子弹,但由于他正好在这个时候转动了身子,所以子弹不是射中他的左后心,而是变得射中了他的右胸,严格地来说,应该是右胁──在左乳旁边几寸的所在。

看他的神情,他像是根本没有感到疼痛,也没有察觉到他自己的幸运──他真是幸运之极了,同样是被子弹射中了身体,射中了左后心和射在现在这个部位大不相同,人体之中,心脏是最重要的器官之一,而心脏就在身体偏向左方的胸膛之内。那一颗子弹本来就是准备射中他的心脏的,一枪毕命,再也没有任何存活的可能。

这时,子弹并没有射中预计的部位,他虽然一样也受了伤,可是绝非致命。

子字堂堂主显然未曾察觉到这一点,一切实在发生得太快了,他的一切行动,都是按照他思考了千百遍的计划在进行的,而且一直未曾出错,在他手指扳动枪机之前,他已经运气吐声,在断臂手中的枪还在枪口冒火,发出震耳的枪声之际,他的叫声已经响起:“张拾来,你胆敢犯上作乱。”

子字堂堂主的计划,实在再周密也没有了。

按照他的计划,这时龙头死在张拾来的刀下,张拾来死在他的枪下,前面三个保镳在这时,也恰好转过身来,看到了一切,再加上他叫出来的那句话,那么,一切都圆满了。

唯一不圆满的,是这时,张拾来居然没有死。

(“张拾来”这个名字,自子字堂堂主口中叫了出来,确确实实证明了,这是张拾来的传奇故事。)

子字堂堂主叫出了一句话,他预期的,万万不可能出错的、应该发生的事没有发生,这今得他在刹那之间慌乱莫名。

他在这时候,非但无暇去后悔为什么不利用这盒子炮上的“快机”──如果是二十发子弹连发的话,张拾来必然难以活命。他甚至忘记了急速地再向张拾来补上一枪。不但是事情未能按照计划实行令他震惊,而且,张拾来向他投来的,那两道冷电也似的目光,简直令他震骇。

这时,走在最前面的三个保镳早已转过身来,他们看到了跌倒在血泊中的龙头,直到这时,断臂也才跌落在鹅卵石中,他们也看到了背对着他们的张拾来左胁之下有鲜血涌出。

他们自然可以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三柄利刃像旋风一样卷到,攻向张拾来。

张拾来反手横刀,三柄利刃,一起砍在他的刀上,他就势子一个旋转。由于他的每一动作,都是蓄足了全身的劲力发出来的,所以随着他身子的旋转,他右胁下的弹孔中,血泉直喷,喷得那三个保镳一头一脸。

子字堂堂主在那一霎间,自极度的震骇中镇定下来,他自然知道,要是这时候不解决张拾来,那么在他以后的日子里,将不会有一分一秒的安宁,所以,他迅速地推上了盒子炮上的“快机”,食指已然扳动了枪机。

可是就在这一刹间,张拾来的身子已经斜窜了起来,血花随着他的上窜疾洒而下,血花尚未落地,枪声响起,张拾来的身子,已经重重堕进了奔湍的、急速的江水之中,溅起了老高的水花来。十九响紧密的枪声过去之后,一下子变得什么都静了下来。

那三个保镳满头满脸是血,扬着刀,愣愣地站着。子字堂堂主手中握着枪,枪口在冒着烟,他也是愣愣地站着。曾因张拾来的跌堕而溅起的水花,早已平复,张拾来消失在急流之中,江水依然奔腾,在江边的,开着雪白的花的芦苇,由于江水的奔流,而来回摇曳。

子字堂堂主陡然转过头,望向江面,江面上除了急湍的江水之外,什么也看不到。

他只知道张拾来中了枪没死,不知道原因,因为当时发生的一切,实在太快,他不知道为什么张拾来会不立即命丧当场,他只好希望,张拾来虽然在中枪之后,还能跃入江中,但是仍然逃不过死神的追索。

他心中电火火石间所想到的是:在这样湍急的江水之中,全然没有受伤的人尚且难以和湍急搏斗,何况是一个受了伤的人。

想到了这一点,他才能吁出一口气来,而直到这时,那三个保镳也才像是死而复苏一样,吁了一口气。

子字堂堂主倏然转过身来,声色俱厉,那种尖厉的声音,令人听了心中发毛:“你们全看到了?你们是张拾来的同谋?”

三个保镳身子陡然一震,他们也不是等闲之辈,过的也是刀头上舔血的日子,能够熬过了那么多年,当上了龙头的近身保镳,又岂能是愚鲁之人?

在那一霎间,他们想到了子字堂堂主指控的严重性,想到了这件突然的变故,必然另有蹊跷,想到了龙头的死,他们脱不了干系,想到了在目前的境地之中,他们可以有两个不同的选择。

第一个选择,自然是把一切推在已经消失了的张拾来的身上;第二个选择,是出手把子字堂堂主杀了,立刻远走高飞。

如果眼前不是有三个人,而只是一个人的话,相信必然会选择第二条路,可是这时,却有三个人,三个人念头一闪之间,又都一起想到了一点,自己一出手,那两个人一阻拦,那又怎样?必然是命丧当场,他们都不相信三个人会一起出手,所以就不敢出手。

而事实上,三个人若是一起出手,子字堂堂主手中的枪是空枪,必然无法抵挡他们三人的进攻。

可是他们却不相信另外两个人会采取一致的行动。

人类行为之中,有无数次可以成功,但终归失败的例子,都是由于和这时三个保镳同样的心态所产生的,一个人可以完成的事,两个人就要失败,人越是多,就越是失败。

在子字堂堂主严厉的目光逼视之下,三个人在同时弃刀下跪,异口同声地叫:“张堂主,那是张拾来犯上作乱,不关我们事。”

子字堂堂主的脸上,泛起了一个阴森的笑容来,他心中所想的一定是:只要张拾来死在江中,一切计划,就都已圆满实行了。

(白老大用力一敲沙发的扶手:“这三个人不齐心,他们可以有足够的力量对付张堂主,然后把事情编一下,推卸自己的职责,或是远走高远。”)

(我道:“现在,他们不也是可以保存自己。”)

(白老大闷哼了一声:“他们是龙头的贴身保镳,龙头叫人杀了,他们怎么还活得了?他们不是不知道这一点,可是,落进了张堂主的圈套之中,脱不出去。”)

(白素的声音之中,有着不必要的担心:“张拾来跳进了江中,又受了伤,不知怎样了?”)

(我哈哈地笑了起来:“原来真有人‘看戏掉眼泪──替古人担忧’的。”)

(白素瞪了我一眼,用相当低的声音道:“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我没有和她争论下去,白老大吸了一口气:“看来,张拾来没有那么容易死,不过也绝看不出他有什么翻身的机会,张堂主只要一回去,有三个保镳做他的证人,全会上下认定了张拾来杀了龙头,而且事实也确然如此,张拾来本领再大,只要一露面,也不免尸骨无全。”)

(白素又叹了一声:“他要是不死,我想他一定会去见银花儿。”)

(我又笑了起来:“照剧情的发展来看,应该这样,我想,张堂主也应该想到这一点。”)

江滩的鹅卵石上,染着血迹已开始变色,张堂主和三个保镳正在离去,龙头的断臂由张堂主用龙头的皮袄裹着,龙头的尸体由一个保镳背负,四个人在嶙峋崎岖的怪石堆上攀着,攀过了那堆怪石,看不见了。

然后,随着翻腾奔流的江水急速前进,一个又一个江湾、江滩飞快地掠过,在一个突出江面的浅滩上,长满了密密的芦苇,在芦苇中,突然惊起了一大群水鸟来,高而密的芦苇颤动着,在芦苇丛中,看到一个人挣扎着站了起来,又跌倒下去。

(白老大,白素和我三个异口同声叫了起来:“张拾来。”)

(刚才我还笑白素看戏掉眼泪,可是这时一看到张拾来重新出现,心中也忍不住高兴得叫了起来。)

(整个录影带看到了这里,我相信任何看到的人,都无法不关心张拾来的命运,张拾来在整个过程之中,不能算是一个可爱的人,他是一个“金子来”,活着的使命就是杀人,但是一切细节,又铺排得他是一个人,扣人心弦的一切过程,使得人不由自主关心受了伤,又几乎跌进了天罗地网中的他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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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人”


张拾来跌在芦苇丛中,脸贴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气,他全身都是湿的,头发黏在他白得可怕的脸上,在这样的情形下,他脸上居然还带着稚气,可是死亡的阴影,使他的稚气,看来极其凄然。

自他的右胁下,还有淡淡的血丝在渗出来,他伏了一会,又挣扎着坐了起来,这时才看清,他的右手,仍然紧握着那一柄利刃。

而且,在他坐了起来之后,将那柄利刃紧紧咬在口中,双手扯开了湿衣,一直扯到上身肌肤显露,看到了他左乳房的那个枪洞。

他取下了利刃,先用手在伤口附近按着,然后,陡然用刀尖插进了伤口之中,手腕一振,一颗子弹已给他挑了出来。

他的动作变得十分快,用利刃剖开衣服,割成布条,紧紧地扎起了伤口。

然后,在剧烈的呛咳声中,他缓缓站了起来。

这个人的生命力,居然如此之强!

枪弹一定伤及了他的肺叶,所以在他剧烈的呛咳中,口角有血沫子迸现,肺自然是人体器官中极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组织相当奇特。正常人有五个肺叶,左边三个,右边两个,并不左右对称,这时张拾来自然是左边三个肺叶之中的一个受了伤。由于肺叶中布满了支气管和血管,所以受了伤之后的张拾来,才会一面剧烈呛咳,一面咯血。

但由于每个肺叶都分成若干肺段,在肺段和肺段之间的结缔组织分隔,所以一个肺段受了伤,伤势一时之间不易扩展,其余部分还在进行正常的运作,所以张拾来暂时不会有性命之忧,将来如何,自然要看他能得到的调理程度如何了。

他蹒跚地向前走着,芦苇秆子擦在他的身上,芦花黏在他的湿脸上,他什么都不顾,只是紧咬着牙向前走着,高一脚低一脚,眼不看地,直视着前面,目光之中,闪耀着极其难测的光辉,那种光辉,竟然和他手中的利刃,刀身上所闪起的光辉一样。

当他走进了更茂密的芦苇丛中,隐没不见之后,是相当长时间的静止──不是真正的静止,只是芦花在微风中摇曳,不见人迹。

(白老大道:“子字堂堂主后来当了龙头,当了龙头几年之后,在离开才被杀的,可知张拾来虽然没有死,可是并没有机会报仇。几年之后张堂主的死,也未必是张拾来下的手。”)

(白素有点固执:“可是张拾来必然应该回去的。”)

(我还没有出声:白素又补充了一句:“为了银花儿,他应该回去。”)

(我不同意:“这基本上是一部动作片,拍的是人在黄金面前的种种丑行,拍的是人在自相残杀行为中的种种残酷,不是爱情文艺大悲剧。”)

(白素却不同意:“拍的是人类行为,爱情正是人类行为中极其重要的一环。在真正相爱的男女之间,人性丑恶一面,是不存在的。”)

(我又不同意:“你说的是真正的爱情,我不认为在一个性无能的杀手,和一个妓女之间,会有真正的爱情。”)

(白素再不同意:“你错了,越是心态不正常的人,有特殊的情形之下,越是会产生至死不渝的真正爱情。”)

(白老大嚷了起来:“别争了,怎么一回事,看那些芦苇有什么好看?”)

(白老大才一嚷,画面就变了。)

江流更是湍急,两边全是悬崖,江面相当狭窄,奔流的江水简直就像是瀑布一样地冲刷着,在江水中,齐胸浸着许多人,许多人之中,大多数是手拉着手,身上都缚着绳子,用以固定身子,不被急湍的水流冲走。

每隔几个人,就有一个身子可以作局部的活动,他们的动作几乎是一致的──深深吸一口气,然后弯下腰,整个人没进水中,手中有竹子编成的一种篓子,用力地再直起身来,竹篓中全是自江底下铲起来的石块,然后他们又摇幌着竹篓,让石块在江水中滚动,然后,拈起一小块一小块闪闪生光的金块来。

在他们的面前,有着一股绳索在来回牵动着,绳索的两端,连接在江岸木桩的滑轮上,有人扯动绳索,绳索移动,而在绳索上,有着皮制的皮兜,自竹篓中取起闪亮的金块的颤抖的手,当皮兜移动到了他们面前的时候,就把金块放进皮兜之中,然后再重复着那种动作。

在江段上,这样一排一排浸在水中的人一直伸延开去,看来无穷无尽,他们动作的幅度,并不是太大,所以若不是可以看到近处,他们看来绝不像人。但是在近处看,他们当然是人,尽管他们目光呆滞,脸色发青,嘴唇发黑,肌肤上全是一颗一颗的肉痱子,可是他们当然是人。

皮兜在不断扯动着,到了江岸,自有人把皮兜中的金块取出来,放进一种硬木制造的木箱之中。

在江滩上的人,看来可比浸在寒冰一样江水中的人像人多了,他们动作矫健,还不时向浸在江水中的人,发出阵阵的吆喝声。

等到金块装满了箱子,盖上盖,有几个外形更像人的人上来监秤,加上封条,抬过去,给坐在竹椅上的另一个人过目。

那坐在竹椅上的人,自然有超乎寻常的神气,拿着珠笔,在箱子上的封条上画着花押。

人和人之间的实际距离,不会超过五十公尺,可是人和人之间的真正距离,就像是超过五十万公里,穿着细毛皮袄,翻卷袖子,细毛在风中吹散开来,形成美丽图案的手,在箱子的封条上画着花押,怎知道浸在冰一样冷的江水中的人这时所受到的是什么样的苦?

箱子一箱一箱由人抬着,由刀手押着,向下游走去,抬箱子的人发出有节奏的呼叫声,浸在江水中的人,连看也不看一下──那是他们从江底上捞起来的金块,也可以说是他们的生命换来的──没有人能长年累月浸在这样寒冷的江水之中而得享正常的寿命,他们的生命变短,换来了金块离开江底,可是金块却根本不属于他们。

装载金块的箱子,最后被运进了巨大的石块筑成的库房之中,在日落时分,库房的门上了锁,上锁的是原来的子字堂堂主。这时,他的靴帮子上,扣了那柄柄上有盘丝金龙的匕首,看来,他已经顺理成章地当了龙头,在他阴骛的脸上,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得意之色。

然后,天色突然黑了,画面上出现的是曾经见过的一个窝棚──银花儿原来的窝棚。门外有十来个汉子,有的双手交叉倚着门,有的蹲成一个圈子正在掷骰子,有的来回走着,人人的脸上,都有着十分凶狠的神情,贴着他们的手臂,都有短刀。

在门内,有近乎兽叫声的男人声音传出来,等到这种声音静寂后不久,门打开,一个壮汉出来,另一个在门外的壮汉走了进去。

那出来的壮汉在门外站定,低着头,另一个壮汉慢慢走近他的身边,他抬起头来,苦笑道:“几个月下来,已经不像是人了,真……唉,张拾来一定死了,不然,银花儿是他拣的人,受这样折磨,他不能不出面。”另一个把声音压得极低:“一出面就是死,他会吗?”壮汉难过地摇着头:“我才巴望他别出面哩,他来,他死,可我们这里能剩下多少个,谁知道?”

另一个一脸的骇然之色,缩了缩头。

(我忍不住叫了起来:“这……太过分了吧,就算真有这样的事实,也可以改动一下,何必拍出来?”)

(白老大道:“已经算是暗场了。”)

(我不禁打了一个寒噤,真的,已经是暗场了,若是把窝棚之中,银花儿受这些壮汉轮流摧残的情形拍出来,那又是什么样的情景?)

(我向白素看了一眼,她紧抿着嘴,现出了罕见的一种怒意。)

(窝棚之中忽然传来了一声凄厉的叫声,那是银花儿的声音,叫声之可怖。尖厉,令得我们三个人,不由自主站了起来。)

(画面在这时,突然变成了一片空白。)

没有声音,没有影像,大约有一分钟之久。

在那一分钟之内,银花儿的惨叫声,似乎还在耳际萦回着。

然后,是蓝天白云,看来十分平静的天空,天空中,一群大雁正在振翅南飞,在天空上,排成了一个巨大的“人”字。

那群大雁渐渐飞远,它们排出的“人”字,有时稍稍变了一下形,但是看起来始终是一个“人”字,一直到了大雁飞得更远,由它们排列成的“人”字已越来越小,可是依然是一个“人”字。

持续的时间相当长,我道:“导演是有意摄入这群大雁的,雁排成了“人”字,表示导演的主观,想表示人的行为是如何不堪。”

白素只纠正了一点:“是想表示人的不堪的行为。”

听起来,我说的和白素说的差不多,但自然是颇有点差别的。

等到大雁飞得看不见了之后,我们都静默着,没有人想在这一刻说话。

刚才那一组大雁在晴空中翻飞的镜头,拍得十分优美,时间也相当长,足有五分钟左右。在一部片子中,有这样长时间的空镜头,本来应该是十分沉闷的。

然而,那和上次看到的那组“怪镜头”,对准了江滩十多分钟之久大不相同。在排列成“人”字形飞向天际远处,画面上一直看到那个“人”字,很能发人深省。

尤其,在看到了那么多激烈的厮杀,黄金的诱惑,人心的险诈,甚至还有在那么特异的情形之下产生的一段男女之情以后,看到了这样的画面,一点也不会觉得这时间长和闷,只觉得应该有这样的一个间歇,好让人一面喘一口气,一面好好想一想在这个神秘、原始、野蛮的地区发生的一切事,究竟是正常的人类行为,还是反常的人类行为。

在大雁终于消失,只剩下蓝天白云之后,是一连串天上的白云快速变化移动,这自然是利用慢格拍成,再以正常速度放映出来的特殊效果。然后,怪镜头又来了。

那真正是不应该出现的怪镜头,看得我、白老大和白素三人,目定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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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又一组怪镜头


我们已经领教过片子中的怪镜头,但是在又看到了这一组的怪镜头之后,还是惊诧莫名。上次的怪镜头全是空镜头,看不到人,这一次,也看不到人,可是镜头的角度一变,不再拍摄天空而变得又可以看到远山近水之后,忽然看到出现了一只手。

那只手,由于镜头相当近,所以在一出现的时候,占据了整个画面,但是看起来十分模糊,那是由于远镜到近镜,摄影机的焦距还来不及适应之故。

这种情形立即改变,焦距在经过了调整之后,变得十分清晰,连掌纹都清楚可见。那只手没有任何动作,就这样掌心向着镜头,五只手指张开着,一动也不动。

白老大可能是在片子上听到的四川话多了,忍不住也讲了一句四川话:“格老子,这算是什么玩意儿?”

我也正有伺感:那算是什么呢?

那只手,看来是一只男人的手,手一点也不壮大,看起来还相当秀气,应该是一个知识份子的手,我陡然想到了一点:“这是张拾来的手。”

白素立时道:“不是,张拾来的手不是那样的。”

我不服:“片子中并未曾出现过张拾来的手的特写,看到张拾来的手的机会并不多,你怎能肯定这不是张拾来的手?”

白素微笑道:“用你自己的话作前提,同样的,你如何证明那是张拾来的手?”

白老大加入了争论:“张拾来的手大得多,手指也比较长。”

我也知道自己可能判断错误了,因为张拾来的手曾给我以手指修长,类如钢琴家的手一样的感觉。但是我还是道:“这时候应该接上受了伤之后的张拾来,在芦苇丛中挣扎求生的情形了,自然可能是张拾来的手。”

我那样说法,显然没有什么说服力,所以白老大和白素,都以沉默来表示不想和我再争下去。

就在这时,那手有了动作,动作十分怪,五指又屈又伸,看来像是一个小孩子,伸出肮脏的手,作状想要抓向另一个人的脸,去恐吓人家一样,虽然只是手指的动作,可是看起来也十分佻皮。

我们更是看得惊异无比,而那只手的动作又有改变,这次,手的动作倒是一看就明白,是在向着镜头招手。然后,忽然又出现了另一只手,那突然出现的另一只手,是打横伸过来的,一出现,就想推开原来的那只手,可是原来的那只手却不肯相让。

于是,两只手发生了若干纠缠,互相推来推去,又互相轻轻地打着对方的手背。

这时候,我们早已看清,出现的另一只手是一个女性的手,腴白丰润,看来十分可爱。

这两只手虽然在互相推挡、击打,可是一看就看得出来,那是典型的一种打情骂俏,并非真正有什么争执,目的至多是为了独占镜头而已。

白老大闷哼了一声,我道:“这是张拾来和银花儿又见面了,导演用两只手的动作,表现了他们从此脱离了原来的生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像是一切大团圆的结局一样,是一种象征的手法。”

白老大和白素依然用沉默来表示不同意。

我则继续发表:“这种手法不算是新鲜,“梁山伯祝英台”中,相爱的男女甚至化成了一对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象征他们在另一个境界之中,得享永恒的爱情。”

白素笑了起来:“你可以改行去写影评。”

我道:“人人都可以写影评,只要说出自己的感受就可以了,甚至于不必去试图了解导演的原来意图是什么,只要观看的人,自己在画面上得到了样的感受,就可以振笔直书。”

白素仍是轻轻地笑着。

这时,看到的那两只手,看来都已放弃了独占镜头的欲望,不再互相推来推去,而是一起对准了镜头,作起招手的动作来。

白素带着微笑:“这又代表什么呢?大影评家。”

我一时之间,说不上来,只好干笑,幸而就在这时,两只手又作出挥手道别的动作来,我立时道:“片子完了,这是他们挥手,在向观众道别。”

白素没有说什么,白老大却抗议道:“什么?片子完了?故事才正开始,怎么就完了?”

我们才到的时候,白老大一副不起劲的样子,对要他看录影带,一点兴趣也没有,可是这时,却看出味道来了。

白素吸了一口气:“金沙江畔的故事,是永远也不会完的。”

我也道:“以黄金为主题的故事,也是永远不会完的,一直可以演下去。”

白老大咕浓着:“至少要有一个结局。”

他的话才一出口,两只在挥动的手也不见了,萤幕上只剩下了一片花白。

我们呆了片刻,才再倒卷过来,看江滩边上阴谋实行的那一霎间发生的事,看了好几遍,又利用了慢动作放映钮来看,一切发生的事,其实都只在至多三秒钟之内完成,真正是眨眼之间的事,但是我在叙述中却能叙述得如此详细,自然是来回看了几十遍的缘故。

白老大赞叹:“这张拾来的身手之佳,真是叫人惊叹。”

我道:“应该是饰演张拾来的这个演员。”

白老大和白素都不出声,我看出他们的神态怪异,道:“对我的话有异议,不妨提出来讨论。”

他们仍然不出声,过了一会,白老大才道:“总之有一个人,身手如此之好就是了。”

我转换了话题:“银花儿受到这样的折磨,一定是夺了龙头位置的子字堂堂主故意安排的了,目的是想张拾来知道,引他出来救银花儿。”

白素蹙着眉:“他是怎么知道张拾来没有死呢?”

白老大笑了起来:“张拾来是何等样人物,他活了下来,就算暂时没有能力报仇……”

白老人又道:“他必然会将自己活着的消息,确确实实让对方知道,好叫对方日夜提防,吃也吃不下,睡也睡不着,对方布下了天罗地网,放下了丰富的饵食等他来,他才不会上这种当哩。”

白素叹了一声:“可是对方也必然会把银花儿受虐的情形,加上十倍百倍渲染出去,他能忍得住不现身,也真算是忍心的了。”

我笑了一下:“放心,看来,应该还有一卷录影带才对,自然是张拾来伤愈出现,仗着手中的利刃,杀个落花流水,挡着披靡,尽歼仇敌,把银花儿从火窟之中救了出来,带了大量黄金,远走高飞。”

白素摇头:“刚才那一只手──”

我纠正她:“不是一双手,是两双手。”

白素改口:“刚才那两双手已经挥手说了再见,不会再有第三卷了。”

白老大也道:“就算有第三卷,也不会像你所说的一样,因为事实上,并没有这种事发生过,就算几年之后,子字堂堂主之死是张拾来下的手,那也更证明张拾来一直没有公开再出现过。”

我不禁呆了半晌,在电影中,看到主角人物在饱受折辱之后,或是遭到了陷害之后,或是受了重伤之后,又重振雄风,杀人如砍瓜切菜,排头儿砍将过去,一个不剩,虽然可以说是陈腔滥调,老套之极。但是,若是就此结束,却也无味得很。

我道:“那么,银花儿呢?”

我是自然而然问出这一个问题来的,因为在整个过程中,银花儿的遭遇十分惨,虽然她也会为了黄金而杀了一个约她一起逃亡的青年人,又曾得到了一段十分短暂奇异的爱情,但如果张拾来一直不出现救她,她唯一的下场,就是在极度残酷的虐待中,在难以想像的痛苦之中死亡。

没想到白老大对我这个问题,相当认真,想了一想才回答:“我不知道,在我到金沙江畔的时候,没听说过银花儿的故事。”

白素又叹了一声:“自然,英雄人物的故事才会传下来,像她这样一个卑微的女人,谁还会记得她呢?不过,她是值得纪念的,她竟然能在张拾来劈向她的一刀之中,知道了这样一个难以捉摸的心灵对她的爱意。”

我吸了一口气,望向白老大:“要是不会再有录影带,张拾来的传奇故事,只能要当时在那里生活过,或是到过那里的人来补充了。”

白老大想了—会:“我可以补充的不多,就是那个断腿人的事。”

他曾一再提及那个断腿人,又说有一些他想不通之处,所以还要想一想,这时看来他准备说了,可是却不然,他又转了话头:“我要发一封电报去找一个人,如果运气好的话可找到他。”

他说着,顺手拿起纸笔来,拟了一个电报。

我和白素在一旁看着,看到电报是打给一个叫作常福的人,地址是伦敦的一家中国餐馆,电报的内容是请他赶快来一趟。

我向白素望了一眼,询问她这个常福是什么人,白素摇了摇头。白老人叫来了农庄中的一个工人,吩咐他立时去拍发这封电报。

等他吩咐完毕,我正想问他这个常福是什么人,白老大已先开口道:“那个断腿人——”

他一提起那个断腿人,我就不再问下去,因为那断腿人在张拾来的传奇中,是一个相当传奇性的人物,而白老大又真的遇到过这样的一个断腿人,听听有关他的事,自然极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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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断腿人的故事

白老大道:“那断腿人本来是外帮的一个‘金子来’,断了腿之后,流落在哥老会的地盘中,那时,张拾来已失踪了,哥老会把张拾来失踪的消息隐瞒了很久,不让人知道。”

我扬眉道:“可能不是故意隐瞒,而是一种对付张拾来的方法。”

白老大皱眉道:“很难说,哥老会的新龙头,自然心中十分明白,张拾来不但掌握了他谋上叛乱的证据,而且必然会找他算账,所以,在张拾来未出现之前,他的日子只怕不是很好过,这种提心吊胆活着,也算是一种报应。”

我用力一挥手:“他用残酷的方法折磨银花儿,张拾来硬是不出现,也可以说同样是用残酷的方法在折磨他。”

白老大侧着头:“唉,不论如何,张拾来总是他捡来的弃婴,不过,就算有养育之恩,在他向张拾来的后心射出那一颗子弹之际,也已经恩断义绝了。”

白素立即道:“那当然,不过张拾来能忍得住不出现,这股狠劲,也算是太过分了。”

我道:“他自然知道,自己若是出现,非落入罗网不可,不作徒然的牺牲,这人颇有过人之能。”

白老大道:“可是消息始终瞒不过,极有可能是还活着的张拾来传开去的,鹰煞帮和外帮要求再进行一次决斗,哥老会逼得答应,重新决斗的结果是外帮获胜,哥老会的“金子来”全军覆没,江段易手,也使哥老会的人,格外怀念张拾来。

由于怀念张拾来的缘故,倒便宜了那个断腿的人,因为获胜的恰好是外帮,那人又是外帮的“金子来”,放他在,任由他逢人就说被张拾来刖断双腿的故事,也好使哥老会的人在失败之后,略为挽回一下面子,心里好过些。”

我闷哼了一声:“这个外帮杀手,真是可怜得很。”

白老大道:“这人所说的故事十分奇特……他在说故事之前,一定先叙述和张拾来在神牙台上决斗的情形,或许是藉此讨好哥老会——”

我性急地问:“他说的当时的情形怎样?”

白老大神情疑惑缓缓地道:“本来听他讲演过已事隔多年,也记不很清了,可是在看了片子之后,记忆被勾了起来,觉得他的叙述和片子所拍的,简直一模一样。”

白素在这时,发出了一下颇为怪异的声响来,我向她看去,看到她的神情也十分异样,可是又猜不透她心中在想些什么。

白老大又道:“那人叙述的细节十分详细,可是一讲到受伤之后的事,就没人要听。”

我讶道:“他受伤之后获救,应该十分奇特,怎会没人要听?”

白老大道:“他告诉人,他断腿之后,倒在神牙台上,叫人救命没有人听,以为一定死定了,在积血之中握住了刀,准备自行了断,免得受血流干了才死之苦,可是就在这时,忽然出现了一男一女两个怪神仙,帮他扎了伤口,止了血。”

我听得不住眨眼,白老大自然没有道理编一套谎言出来耍我的,可是,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白素问:“神仙就是神仙,什么叫怪神仙?”

白老大道:“是啊,当时我也过去问他,他的故事,想来不是很受欢迎,所以一见有人主动去问他,兴奋莫名,讲得十分详细,他说,那一男一女,说是凡人,实在又不像,但说是神仙,却又太怪,他说,那女神仙的头发,像是松毛狗身上的毛一样,身上的衣服也怪不可言,他从来也没有见过,男的衣服也怪,有点像他家乡威海卫教堂里的洋教士。”

我仍然眨着眼,白老大问:“照他的形容,你能想像这一男一女怪神仙是什么样子?”

我吸了一口气:“听起来,像是两个现代人。”

白老大大力点头:“当时,我也不知所云,但在几十年之后再想起来,他说的那一男一女,就是现代人,他还说,那男神仙手里拿着一样怪东西,在替他扎好伤之后,就用那怪东西对着他,那怪东西不知是神仙的什么法宝,有一只又圆又大、闪闪生光的眼睛。”

我笑了起来:“这家伙一定是在重伤之余,神智模糊不清了。”

白老大道:“是啊,听他讲故事的人,也都这样笑他,当时我虽然为了尊重他的过去没有笑,但是心中也在骂他胡说八道,可是他却赌神罚咒,说那两个怪神仙的确一直用那只会发光的怪眼睛对着他。”

白素低呼了一声,我也不禁“啊”地一声,道:“片子里,那断了腿的‘金子来’不是一直在问:‘你们手里的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对准了我?’哼,我情愿不再有录影带,不然,看下去有神仙出现,变成了神怪片了,我没有意思。”我在说了之后,又感到事情实在有许多不对头之处,所以不等白老大再开口,我又道:“不对啊,片子就算再照当年发生的事实拍出来,也没有道理连这点细节都注意到的。”

白素沉声道:“那断腿人获救,不是细节,而是十分重要的一环。”

我有所悟:“自然,那断腿人一定逢人就说他的故事,广为流传,知者甚多,所以片子里就把这个经过拍了进去。”

白素又问:“他的故事有没有说他不怀好意,人家──那两个神仙救了他,他反而还要害人家?”

白老大点头:“有,当他说到这一点的时候,他表示了十分痛悔,又把自己的头撞地,又打自己的耳光,旁观者都笑,他却十分认真。他说,当时,他想不到这一男一女是神仙,只当他们不知是什么来历的人,他知道自己受伤之后又被人救了,是难以令人相信的事,他说他开始只不过是想问明白那两个究竟是什么人。”

我“哼”地一声:“那是他在为自己撇清。”

白老大笑了一下:“人在说到自己的时候,总不会把全部事实全部说出来的,一定是拣对自己有利的才说,这是绝对可以肯定的事。”

我一挥手:“所以,千万别相信任何自传,没有一本自传所记的全是实话,更有可能,全是谎话。”

白老大停了一会,才道:“他说,后来由于这两人实在太怪,他才动了杀机,他一直握刀在手,就用他拥有的黄金去引诱他们,——当他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絮絮不休地诉说着他曾经拥有的金块,其中最大的一块,足有三斤多重,有拳头大小,听的人也都笑他,因为他现在正在乞食。

“而那两个‘怪神仙’却根本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一直倒退着在向后退开去,手中那个会闪光的眼睛,也一直对着他。

“那两个‘怪神仙’一直退着,已退到了神牙台的边缘,眼看他们再后退一步,就要跌下去了,而就在那一刹间,这两个‘怪神仙’突然不见了。

“由于两个人突然不见,他才想到他们不是人,是神仙,神仙才救了他,他却起了歹意。他说,这时候他心中惊恐莫名,以为自己再也活不成了,所以才挥着刀,大叫大嚷了一会,像疯子一样──他说的情形,和片子上所看到的,倒又是一样的。后来,他觉出神仙替他上的药十分好,断腿处的疼痛,居然可以忍受,他咬着牙爬过去,把自己的两截断腿搂在怀中,滚下了石台。

“他这样做,只怕是多年以来,第一次抛开了他的那柄利刃,他知道,能活下来已经算是神仙搭救了,那柄多年来和他寸步不离的利刃,对他今后的生活来说,一点用也没有了。他爬到了江边,费尽辛苦搬开了鹅卵石,把他一双断腿埋了起来,就昏了过去。

“当他再醒过来时,有人经过,他哀恳人把他带回外帮的地盘去,他回到了外帮地盘之后的遭遇,就没有什么可以再说的了。”

白老大一口气说到这里,停了一停。白素道:“当时那两个……神仙替他施行的是‘紧扎法’,会引致他膝盖以下部分的坏死,他没有说曾再进行的切除手术?”

白老大摇头:“他没有说话,想必是进行过的,我见他坐在有轮子的木板上的时候……他的断腿,像是齐膝断去的。土法截肢,在用利刃将残肢切下来之后,要用烧红的铁去烙切口,使切口得到消毒,不致发炎,那种痛楚要能熬过来,也等于是再世为人了。”

白素意犹未尽:“他只说了那些?”

白老大道:“只有那些,除此之外,他就没口称赞张拾来的刀法如何出神入化,他这样说,只怕是讨好哥老会哥儿们的成分居多,因为每当他说到这处时,给他的赐舍也特别多。”

白老大笑了一下:“我那时年纪轻,气盛,听了张拾来有这样的能耐,颇想和他较量一下,问起,这才知道张拾来已神秘失踪──哥老会看来向我隐瞒了张拾来杀死老龙头的事实,因为后来我对这人发生了兴趣,多方向人打听他的事迹,没有人告诉过我这一点。”

我道:“自然,这是极隐晦的事,知道的人不会多,也不会对外人提起。”

白老大这时想起来,还有点幸然:“格老子,那时他们可口口声声,把我当自己人的。”

我哈哈笑了起来。

白老大没有理由连这一点都不明白。口口声声说你是自己人的,心里一定不把你当作自己人,只不过是想你以为他把你当自己人而已。真正的自己人,双方心中全明白,根本不必放在口上,这是千古不易的处世之道,白老大怎会不明白?

果然,白老大随即失笑:“我打听到的张拾来的事,也不算太多。”

我道:“最神秘的是那两个一男一女‘怪神仙’,照断腿人所说的故事看来,他们像是现代人,会不会恰好有什么西方的探险团经过那里,救了那断腿人?”

白老大点头:“有这个可能,可是把这一节在片子中用这种方式表达出来,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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