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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7 10: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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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良缘(二)
听说过很多关于女人体香的报道,有人说美女大多有体香,还有人说把茶叶放在处女如花蕾般含苞待放的胸部会增加茶香。而我第一次嗅到体香却是在良的脖颈附近,不同于任何一款香水的味道,那么自然,那么神秘,或许那就是传说中的男人味。恨不得把这种味道装进瓶子里,像鼻烟壶那样的装置,或是氧气罐头,总之,那种味道让我朝思暮想。
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说:“男子憧憬一个女子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惟有占有了她的身体后才能忘记她的灵魂。”我最先爱上的是他的体香,接下来爱上了他的长腿和宽肩,最后才是爱上了他的灵魂,也就彻底的爱上了他。
良入选到校足球队,踢前锋的位置,大冬天只穿短裤背心上阵,我和几个‘球队家属’坐在看台忍受冷风的蹂躏,不无担心的自言自语:“会不会冻感冒?”旁边的女生说:“别人会,良也不会,他穿着毛裤呢。”我这才发现他的腿毛可以辫小辫了。回到班里我对他说:“你有返祖现象。”他马上意识到我在说什么,脸红了一下,故作镇定的笑,又坏坏的问了句:“喜欢吗?”这下脸红的是我。那段时间我总在研究他的身体,他伸出的手指细长白皙,他的手臂长满只有通过锻炼才有的肌肉,他多毛的腿,三角形的后背还有结实上翘的臀部,有时我甚至幻想那些我看不到的部位,伴着莫名的冲动。这和我在高中时的初恋不同,那时有的只是喜欢的心情,而此时,我幻想的多为儿童不宜的情节。并没有因此觉得自己肮脏,而是欣喜自己长大了,不再惧怕男女的肉体之爱,充满了对此的美好幻想。此时的良,只是我幻想的对象,就像男人幻想梦露,女人幻想小贝,思恋一个人的肉体未必是爱情,我深刻的知道这一点,因此那时的良只是我眼里的一个性感男人,并非我的爱人。
我马虎邋遢的出名,作为一名设计系的学生,遇到我这样的同桌是件倒霉的事。良绘制了两个星期的作业被我不小心裁了一刀,他得知后一个劲的安慰我:“我早就看它不顺眼了,一直没下了决心毁,算你帮我一忙了!”那幅作业是他一笔一笔趴在上面画了两个星期的,像印刷的效果一样,多少同学都过来取经,结果就被我这一刀裁下,像是我嫉妒的故意之举。接下来的一个月我还是老犯错误,把颜料泼在他的素描上,把水粉抹到他的衣服上,把水倒到他球鞋里…他被我害的经常早晨5点起床晚上10点离班,在教室赶被我毁掉的作业,即便这样,他也从无怨言。每次都是先来安慰我,然后自己补救。那种善解人意的微笑像严寒里的骄阳。不仅对我如此,他对身边的每一个人都那么宽容,那种温柔透露出阳刚和涵养,女生私下里议论说:谁嫁给他一定会成为非常幸福的妻子。
开学不久,我便找到一份工作,在一家快餐店做小时工,每天放学赶到,晚上10点下班,一天可以赚12元钱。下班时已经没有公车,只能一个人在冰天雪地里顶着冷风往回骑一辆二手的破自行车,时常感觉有人跟踪我,于是加快速度,到宿舍时已经吓出一身冷汗。在北京或南方的人很难想象到那个城市的冬天,寒冷逼迫我把美丽放在最后,穿的像一只企鹅,这样的装扮,怎么会引起歹徒的兴趣?无论是劫财还是劫色都不该轮到我。
有天感觉跟踪我的那个人已经离我很近了,一加速不小心骑到路边的冰面上,这一跤把头摔出鸡蛋大小的包。我咧开大嘴哭嚎时良已经出现在我面前,他一边拦出租车送我去医院,一边逗我说:“你哭的时候嘴张的好大,我看到你的虫牙了!”自从我在快餐店打工以来,他一直悄悄接我,保护我。那天我们到医院挂了急诊,医生把我们当成情侣,一个劲埋怨他没有保护好我,他也一个劲道歉,细长的手指轻轻捂着我头上的大包。他为我交了那天所有的诊疗费,我们也一直牵着手,只是四目一直没有相对,似乎都在回避着对方的眼睛。出事的那天晚上,他太着急,忘记锁他的漂亮山地车。他笑着说:“哪个哥们把我的车借走了?也不说一声。你明天开始不许这么晚出去打工。”沉默片刻他很严肃的说:“我不放心。”
我继续着丰富的业余生活,优秀的男生满目皆是。只是我不再为他们的存在感到兴奋,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已经变成渴望吃窝边草的兔子。从来没发现自己竟是如此专一的一个人,除了良,谁也提不起我的兴趣,我为他一点点的成就感到莫大骄傲,他在球场上进球后的欢呼隔着八丈远我都能听到,那时的心跳是——咚!咚!咚!我知道,我不只爱着他的肉体,更深深爱上了他的灵魂。对他的评价不想用形容词,只想用一个名词——男人。
我终于学会了去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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